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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作业票讲解

临时用电安全施工作业票表1

(土建工程)

工程名称:

寺头家园二期二标队/班组年月日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技工(人)

民工(人)

一、危险点控制措施

1、临时用电必须按JGJ46-2005规范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设置“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配电箱和开关箱。

2、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可靠连接;与外电线路(三相四线制)合用的同一供电系统中,现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其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必须与原系统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3、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加防护措施。

4、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

5、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采用铝线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2;现场直埋电缆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

6、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m。

距离大于5m时应设流动开关刀闸箱,流动开关刀闸箱至固定式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

7、各种开关及熔断器的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严禁倒接。

8、在潮湿的沟道、池坑及金属容器内工作,其照明电压应在12伏及以下。

9、刀闸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

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以大代小。

10、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严禁多接,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中也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

11、移动式电动工具线应采用耐磨的绝缘胶线,并装设漏电保护器。

12、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由专业班组或指定电气专业人员(电工)负责运行及维护。

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13、照明灯的开关必须控制火线,使用螺丝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的螺丝口上。

14、严禁用电炉、碘钨灯、大功率灯泡、来烘烤衣服、设备或取暖。

二、防范事故类别

1、触电

2、火灾

三、危险点控制补充措施

 

四、现场执行情况

签发人

工作

负责人

安全

监护人

金属焊接、切割安全施工作业票表2

(土建工程)

工程名称:

寺头家园二期二标队/班组年月日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技工(人)

民工(人)

一、危险点控制措施

1、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

上岗独立操作。

2、施焊人员必须穿戴齐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3、对已排好的杆段施焊前,应检查是否已垫实,防止滚动伤人。

4、气割作业前,检查橡皮管是否有鼓包、裂缝、漏气。

5、乙炔瓶使用时必须设专用的减压阀和防回火装置,开启时应站在阀门的

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6、气瓶距明火,焊接点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米以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如无法清除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隔离和防护措施。

7、扩改建土建所设备区域内进行焊接或气割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焊工在运行区域内攀爬构架或平台时不得肩背电源线和氧气乙炔皮管,应用绝缘绳索吊送;高处焊接或气割时应先将电源线及橡皮管帮扎固定后进行。

8、氧气与乙炔瓶阀、管道,焊枪等焊接设备严禁与油脂接触,使用前若发

现有油污,必须清除干净后再施焊。

9、焊枪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熄火时按相反的顺序操作。

10、在施焊过程中,由于焊嘴堵塞或过热而产生回火或鸣爆时,必须尽速将气阀关闭,再关闭乙炔阀,而后经妥善处理方可再用。

11、气瓶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夏季应有遮盖、洒水等防日光暴晒和降温措施;冬季如出现瓶阀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12、机动车辆运送氧气瓶或乙炔瓶时,严禁与易燃、易爆、油脂或带油脂的物品同车装运,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并不宜单人肩扛。

氧气、乙炔气瓶应有防震垫圈和瓶帽保护措施。

搬运和使用乙炔气瓶时严禁倒置;下班时应及时关闭氧气乙炔瓶阀开关。

13、在房间和通风不畅的场所进行焊接或气割作业时,应开通门窗或采取排风换气措施。

14、当采用电焊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电焊机的外壳要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电焊机一、二次电源线应绝缘良好,其接头接触可靠无裸露;②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防雨罩或遮盖措施;③应有单独的电源控制及漏电保护装置;④电焊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使用前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合闸;⑤严禁带电移动电焊机,下班时应切断电源。

15、严禁将电缆管、电缆外皮或吊车轨道等作为电焊地线。

在采用屏蔽电缆的土建站内施焊时,必须用专用地线,且应在接地点5m范围内进行。

二、防范事故类别

1、触电,2、火灾

3、灼烫,4、容器爆炸和其他伤害

三、危险点控制补充措施

 

四、现场执行情况

 

签发人

工作

负责人

安全

监护人

邻近带电安全施工作业票表3

(土建工程)

工程名称:

寺头家园二期二标队/班组年月日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技工(人)

民工(人)

一、危险点控制措施

1、在带电邻近区域内施工,必须办理相关工作票,并悬挂警示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安全防护措施,由现场施工负责人执行。

施工前应检查完成后方可开始工作,严禁未经许可任意扩大工作范围。

2、施工负责人必须始终在施工现场,因故离开须指定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和返回须办理交接手续。

施工人员应做好相互的监护工作,不许单独留在高压设备区内。

3、坚持文明施工,每日收工应清理现场并汇报值班员,次日复工应得到许可,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

4、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和梯子上悬挂“从此上下!

”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5、人员与机械活动范围应满足规定的安全距离。

6、在带电区域工作时,应加强对施工工器具和施工设施(如脚手架、移动吊车等)的管理,对裸露的带电工器具进行绝缘处理或隔离屏护,防止误碰运行设备。

7、高处作业人员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应用传递绳,严禁抛掷,传递绳应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8、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夹有金属丝的测量工具进行测量工作,应用木尺或其他绝缘量具。

9、在高压区域内移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0、使用的机械(包括吊车),电气设备金属外壳要可靠接地。

二、防范事故类别

1、触电

2、高处坠落

3、起重伤害

三、危险点控制补充措施

 

四、现场执行情况

签发人

工作

负责人

安全

监护人

机动车辆运输安全施工作业票表4

(土建工程)

工程名称:

寺头家园二期二标队/班组年月日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技工(人)

民工(人)

一、危险点控制措施

1、机动车辆运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严禁无证驾驶。

车辆要保证各部件运行正常,严禁开带病车。

车上应配备灭火器。

2、运输前应事先对道路进行调查,需要加固整修的道路应及时处理。

对路经的险桥、沟坡和坑洼路面等,出车前应向押运人员和驾驶员交底。

3、路面水深超过汽车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在泥泞的坡道或冰雪路面上应缓行,车轮应装防滑链;冬季车辆过冰河时,必须根据当地气候情况和河水冰冻程度决定是否行车,不得盲目过河。

4、车辆过渡时,应遵守轮渡安全规定,听从渡口工作人员的指挥。

5、载货机动车除押运和装卸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押运和装卸人员必须乘坐在安全位置上。

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货物上不得坐人。

6、装运超长、超高或重大物件时遵守下列规定:

①物件重心与车厢承重中心应基本一致。

②易滚动的物件顺其滚动方向必须用木楔掩牢并捆绑牢固。

③用超长架装载超长物件时,在其尾部应设置警告的标志;超长架与车厢固定,物件与超长架及车厢必须捆绑牢固。

④押运人员应加强途中检查,防止捆绑松动;通过山区或弯道时,防止超长部位与山坡或行道树碰刮。

7、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运输遵守下列规定:

①应遵守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

②瓶帽必须拧紧,防振圈齐全,轻装轻卸,严禁抛摔和滚碰撞击。

③汽车装运时,氧气瓶应横向卧放,头部朝向一侧,并应垫牢,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乙炔瓶必须直立排放,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④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

⑤严禁将氧气瓶与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同车运输。

⑥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8、用载重汽车接送施工人员遵守下列规定:

①应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②车厢拦板应牢固,拦板高度不低于1m。

③车上应指定安全监护人。

④不得超员,乘车人员的头、手不得伸出车厢拦板;车厢拦板上严禁坐人。

⑤乘车人员应随时躲避路边树木及道路上方的障碍物。

9、严禁自卸车载人。

10、遇特殊情况须采用船舶运输或其他方式运输时,应事先做好调查,并制订安全补充注意事项,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工作。

二、防范事故类别

1、车辆伤害,2、物体打击

3、起重伤害,4、其他伤害

三、危险点控制补充措施

 

四、现场执行情况

 

签发人

工作

负责人

安全

监护人

机械装卸安全施工作业票表5

(土建工程)

工程名称:

寺头家园二期二标队/班组年月日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技工(人)

民工(人)

一、危险点控制措施

1、起重机装卸作业应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执行。

2、起重机作业时遵守下列规定:

①吊件和起重臂下方严禁有人。

②吊件吊起10cm时应暂停,检查制动装置,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起吊。

③严禁吊件从人或驾驶室上空越过。

④起重臂及吊件上严禁有人或有浮置物。

⑤起吊速度均匀、平稳,不得突然起落。

⑥吊挂钢丝绳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20°。

⑦吊件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⑧起重机运转时,不得进行检修。

⑨工作结束后,起重机的各部应恢复原状。

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有施工作业指导书,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有技术人员在场指导,施工现场应设安全监护人员。

①吊件重量达到起重机额定负荷的95%。

②两台起重机抬吊同一物件。

③起重机在电力线下方或其临近处作业。

4、起重场地应平整,并避开沟、洞或松软土质。

汽车起重机作业前,应将支腿支在坚实的地面上。

5、起吊物应绑牢,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重心在同一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6、严禁起重臂跨越电力线进行作业。

在临近带电体处吊装时,起重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与带电体(在最大偏斜时)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6的规定。

表6起重机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

1~10

35~63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m

1.5

2.0

3.5

4.0

6.0

7.0

8.5

7、起吊成堆物件时,应有防止滚动或翻倒的措施。

钢筋混凝土电杆应分层起吊,每次吊起前,剩余电杆应用木楔掩牢。

8、牵引机、张力机运输前应将机身上的活动零部件临时固定;装卸时应使用机身专用吊环起吊。

9、起重机吊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铭牌规定。

10、起重作业应由起重工担任指挥,指挥信号必须准确、清晰。

 

二、防范事故类别

1、车辆伤害

2、起重伤害

3、物体打击

 

三、危险点控制补充措施

 

四、现场示意图

五、现场执行情况

签发人

工作

负责人

安全

监护人

 

土石方开挖安全施工作业票表6

(土建工程)

工程名称:

寺头家园二期二标瓦工队/班组年月日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技工(人)

民工(人)

邻里中心

一、危险点控制措施

1、土石方开挖前应熟悉周围环境、地形地貌,制定施工方案,作业时应有安全施工措施。

2、在有电缆、光缆及管道等地下设施的地方开挖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且有专人监护;严禁用冲击工具或机械挖掘。

3、人工清理、撬挖土石方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先清除上山坡浮动土石。

②严禁上、下坡同时撬挖。

③土石滚落下方不得有人,并设专人警戒。

④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⑤在悬岩陡坡上作业时应系安全带。

4、人工开挖基础坑时,应事先清除坑口附近的浮石,向坑外抛扔土石时,应防止土石回落伤人。

5、坑底面积超过2㎡时,可由2人同时挖掘,但不得面对面作业。

6、作业人员不得在坑内休息。

7、掏挖工桩基础施工前应经土质鉴定。

挖掘时,坑上应设监护人。

在扩张范围内的地面上不得堆积土方。

坑模成型后,应及时浇灌混凝土,否则应采取防止土体塌落的措施。

8、挖掘泥水坑、流砂坑时,应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挡土板时,应经常检查其有无变形或断裂现象。

9、不得站在挡土板支撑上传递土方或在支撑上搁置传土工具。

10、更换挡土板支撑应先装后拆。

拆除挡土板应待基础浇制完毕后与回填土同时进行。

11、除掏挖桩基础外,不用挡土板挖坑时,坑壁应留有适当坡度,坡度的大小应视土质特性、地下水位和挖掘深度确定,一般参照表11预留。

用挖掘机开挖时,其坡度应视土质和挖土机的重量情况加大坡度。

表11各类土质的坡度

土质类别

砂土、砾土、淤泥

砂质粘土

粘土、黄土

硬粘土

坡度(深:

宽)

1:

0.75

1:

0.5

1:

0.3

1:

0.15

12、施工人员不得在开挖后堆放的松散堆石上行走。

13、挖掘机开挖时遵守下列规定:

①应注意工作点周围的障碍物及架空线。

②严禁在伸臂及挖斗下面通过或逗留。

③严禁人员进入斗内;不得利用挖斗递送物件。

④暂停作业时,应将挖斗放到地面。

14、坑口的四周应按照国网公司的要求做好坑边防护。

二、防范事故类别

1、坍塌

2、物体打击

3、其他伤害

4、机械伤害

三、危险点控制补充措施

四、现场执行情况

签发人

工作

负责人

安全

监护人

现浇基础安全施工作业票表7

(基础工程)

工程名称:

寺头家园二期二标队/班组年月日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技工(人)

民工(人)

一、危险点控制措施

1、说明:

现浇基础安全施工作业票适用钢筋制作、支模、浇制准备、拆模、养护和回填土等过程。

在施工中同时应遵守建筑施工安全规程和用电管理规定。

2、人工平直、切剁钢筋时,打锤人应站在扶剁人的侧面,锤柄应楔塞牢固。

3、弯曲钢筋的工作台应设置稳固,扳扣与钢筋应配套。

4、切割短于30cm的短钢筋必须用钳子夹牢,严禁直接用手把持。

5、模板应用绳索和木杠滑入坑内。

6、模板的支撑应使用钢支撑架或方木,采用吊梁应有足够的强度,搁置应稳固。

7、模板支撑应牢固,并应对称布置;高出坑口的加高立柱模板应有防止倾覆的措施。

8、拆除模板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模板应集中堆放;木模板外露的铁钉应及时拔掉或打弯。

9、人工搅拌混凝土的平台应搭设稳固、可靠。

工作前必须检查基础模板和浇制平台是否牢固可靠。

施工人员不得在支撑和独木上行走。

10、人工浇筑混凝土遵守下列规定:

①浇筑混凝土或投放大石时,必须听从坑内捣固人员的指挥。

②坑口边缘0.8m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工具。

③捣固人员不得在模板或撑木上走动。

④电动振捣器应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软线;振捣器运转过热或暂停工作时,应将电源切断。

11、浇制用的电源,必须配备专用电源箱,且有触电保安器装置。

机电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机电装置完整、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12、搅拌机应设置在平整坚实的地基上,装设好后应由前后支架承力,不得以轮胎代替支架,机械传动处应设防护罩。

13、搅拌机在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入滚筒内扒料。

加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方不得有人。

14、用手推车运送混凝土时,倒料平台口应设挡车措施;倒料时严禁撒把。

15、基础养护人员不得在模板支撑上或在易塌落的坑边走动。

16、使用过氯乙烯塑料薄膜养护基础时,应有防火、防毒措施。

17、采用暖棚养护,应采取防止废气窒息、中毒措施,火源不得与易燃物靠近。

18、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的场所,应设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设路灯。

二、防范事故类别

1、触电

2、物体打击

3、机械伤害

4、坍塌

5、高处坠落

6、其他伤害

 

三、危险点控制补充措施

 

四、现场执行情况

 

签发人

工作

负责人

安全

监护人

桩式基础安全施工作业票表8

(桩基础工程)

工程名称:

寺头家园二期二标队/班组年月日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技工(人)

民工(人)

9#楼

一、危险点控制措施

1、说明:

桩式基础安全施工作业票适用于灌注桩基础、打桩式基础和人力钻孔预埋桩施工,在施工中应同时遵守建筑施工安全规程、用电管理规定、灌注桩(打桩式基础)施工规程和操作规程。

2、桩式基础的施工场地应平整,附近障碍物应清除,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

3、灌注桩钻机或打桩机的井架装置应安放牢固,提升系统应满足最大吊重荷载的要求。

4、作业前应全面检查机电设备,电气绝缘和制动装置必须良好,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电缆应有专人收放。

5、钻机和打桩机运转时不得进行检修;打桩机不得悬吊桩锤进行检修。

6、灌注桩施工遵守下列规定:

①潜水钻机的电钻应使用封闭式防水电机,接入电机的电缆不得破损、漏电。

②孔顶应埋设护筒,埋深应不小于1m。

③不得超负荷进钻。

④应由专人收放电缆线和进浆胶管。

⑤接钻杆时,应先停止电钻转动,后提升钻杆。

⑥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没有护筒或其他防护设施的钻孔中工作。

⑦应按规定排放泥浆,保护好环境。

⑧机械搅拌时,搅拌机要距离坑口5米以外工作。

工作平台和跳板应搭设牢固。

⑨作业前应全面检查机械和电机设备,机械传动部分工作应良好,制动装置必须可靠,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

并应符合用电规定,电气绝缘良好。

⑩用小推车往坑内运送混凝土或沙石等物料时,要分进、出道,不要奔跑,防止互相碰撞,倒料时严禁撒把。

6、打桩作业遵守下列规定:

①作业人员应听从统一指挥。

②起吊速度应均匀,被吊桩的下方严禁有人。

③吊桩前应将桩锤提起,并固定牢靠。

④打桩时如发现异常应停止锤击,检查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⑤停止作业或转移桩架时,应将桩锤放至最低位置。

7、作业完毕,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制动并楔牢,桩锤落下,切断电源。

8、人力钻孔预埋桩基础施工遵守下列规定:

①人力钻孔和机动绞磨提土操作应设专人指挥,并密切配合。

②提升钻杆时,应有防止孔口坍塌的安全措施。

③移动钻架和抱杆时,应设专人指挥:

抱杆临时拉线应由专人控制。

④操作时作业人员应注意防滑。

9、钢筋制作、焊接和混凝土浇制时应遵守有关安全和操作规定。

 

二、防范事故类别

1、机械伤害

2、物体打击

3、起重伤害

4、触电

5、其他伤害

 

三、危险点控制补充措施

 

四、现场执行情况

 

签发人

工作

负责人

安全

监护人

 

焊接安全施工作业票表9

(土建工程)

工程名称:

寺头家园二期二标机电队/班组年月日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技工(人)

民工(人)

一、危险点控制措施

1、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专用劳动防护用品。

2、作业点周围5m内的易燃易爆物应清除干净。

3、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遵守下列规定:

①应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②作业前应对熔渣有可能落入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进行清除,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③严禁携带电焊导线或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

④应在无电源或无气源情况下用绳索提吊电焊导线或气焊软管。

⑤地面应有人监护和配合。

4、电焊机的外壳接地必须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其裸露的导电部分必须装设防护罩。

电焊机露天放置应选择干燥场所,并加防雨罩。

5、电焊机一次侧、二次侧的电源线及焊钳必须绝缘良好;二次侧出线端接触点连接螺栓应拧紧。

6、电焊机倒换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

7、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检查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8、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或在烈日下曝晒,乙炔气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40℃。

乙炔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

9、气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换用或替用。

10、严禁敲击、碰撞乙炔气瓶。

11、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浸40℃热水的棉布解冻。

12、乙炔气管堵塞或冻结时,严禁用氧气吹通或用火烘烤。

13、焊接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m。

14、气瓶内的气体严禁用尽。

氧气瓶应留有不小于0.2MPa的剩余压力;乙炔气瓶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

乙炔气瓶内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表

环境温度℃

<0

0~15

15~25

25~40

剩余压力MPa

0.05

0.1

0.2

0.3

16、氧气软管为红色、乙炔软管为黑色;氧气软管与乙炔软管严禁混用;软管连接处应用专用卡子卡紧或用软金属丝扎紧。

17、氧气、乙炔气软管严禁沾染油脂。

18、软管不得横跨交通要道或将重物压在其上。

19、软管产生鼓包、裂纹、漏气等现象应切除或更换,不得采用贴补或包缠等方法处理。

20、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

应先关闭供气阀门,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软管;不得使用弯折软管的方法处理。

21、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嘴孔不得对人;熄火时顺序相反。

发生回火或爆鸣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

22、焊接与切割应严格执行《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的规定。

二、防范事故类别

1、触电

2、火灾

3、化学性爆炸

4、其他伤害

三、危险点控制补充措

 

四、现场执行情况

 

签发人

工作

负责人

安全

监护人

脚手架搭拆安全施工作业票表10

(土建工程)

工程名称:

寺头家园二期二标队/班组年月日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技工(人)

民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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