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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超调研报告多篇.docx

彩超调研报告多篇

彩超调研报告

关于购置医用彩超的认证报告

县卫生局:

为适应我院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经多方调研认证院办公会研究决定购置医用彩超一台装备医技科室,从而提高我院的诊疗水平,满足广大患者的诊疗需求,按购置大型医疗设备的相关规定,特具认证报告如下:

一、购置理由

目前,我院04年购置迈瑞8600黑白b超,由于使用时间过长,存在远场图像不清现象,极易造成漏诊误诊,按照我院三至五年发展规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阶段完全具备购置彩超的条件。

二、前景分析

目前,我院全年大约有3500人次的b超量,不包括业务量增加因素,如购置彩超,彩超较黑白b超一年可净增10.8万元经济收入,如果购置30万元左右的进口彩超,仅用三年时间即可收回设备投入资金。

三、资金保证

若购置30万元左右彩超,按目前医疗设备通行的付款方式,即购置设备时付50%,年底时付清设备的30%,第二年底付清最后的20%,届时我院只需自筹资金15万元作第一次付款,年底的30%即可从彩超当年产生的效益中提取,至第二年底再付清最后20%的设备款,不存在资金使用困难问题。

四、其他

1、我院门诊楼设备用房完备,完全符合安装要求。

2、我院影像科人员熟练掌握彩超的诊断使用技术。

以上论证报告恳请局领导予以审核。

谢谢!

宝应县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第二篇:

关于申请采购进口彩超的报告

吉水县中医院关于申请采购进口彩超的报告县政府采购办: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彩超已在我国大中城市及县级医院普及,并向乡镇医院推广。

随着现代超声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大部分县级医院都已购置了进口彩超。

进口彩超产品性能高,故障率低,技术成熟,从探测深度、多普勒速度有明显优势,且质量稳定,彩色信号敏感度高,功能强大,对心脏、外周血管、浅表组织与小器管检查的参考价值更高,是国内彩超不可比拟的。

进口彩超的购置将极大地促进我院各临床科室的建设和发展,积累资料和经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临床科研水平,能更早发现病变,为病人赢得最佳治疗时机。

因目前国内同类产品的整机性能和使用功能无法达到以上要求,现特申请采购进口产品,请政府采购办领导予以批准为感。

特此申请

吉水县中医院

XX年7月18日

第三篇:

关于申请购置彩超的可行性分析报告-XX

关于申请购置彩超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彩超超声检查的发展与本科室现状:

随着医院的医疗环境革命性的变化,我们将迎来大增长的XX年,预计下半年的日门诊量将要达到600人。

如门诊量达到600人,超声检查人数将会达到140-150人,目前,本科室拥有的三台彩超满负荷运转,最多可满足120人左右的检查。

而且西门子g-50型彩超技术已经相对落后,目前仅用于妇科阴超以及体检用,随着超声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随着超声病人的不断增多,我们急需增加一台高档设备腹部彩超来满足目前以及未来门诊病人的增长。

■技术可能性:

本科室现有医生7人,医学影像执业医师五名,四人具有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三人曾在上海、南通等地进修,资质上能胜任。

■设备可能性:

本科室申请购置一台高档腹部彩色多普勒诊断系统,价格在150-180万左右。

从目前医院状况和科室发展需要方面,较为合适。

■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分析:

首先能解决现有病人拥挤,等候时间很长的问题,大大方便病人的就诊。

因现有三台机器,具有各自分工,1号室菲利普主要检查心脏、血管、小器官等等,2号机gev-730主要检查四维产科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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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产科,乳腺等,3号室西门子主要检查妇科阴超病人兼体检用,而普通腹部超声(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现由1号室和2号室做,有时病人等候时间较长(经常大于1小时)。

经济效益方面。

按每天检查40例计算,每例病人平均费用72.5元,40×72.5×3651058000元,两年即可收回成本,经济效益颇为可观,可望成为本科室新的增长点。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本科室现在添置一台高档腹部彩超是较为适宜的,并且能给医院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希望领导批准为感!

如皋市博爱医院b超室

XX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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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彩超图文报告打印费应该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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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超图文报告打印费应该叫停

宋飞

笔者最近带小孩去医院做肝肾彩超检查,先交了100元彩超费,让孩子进去检查。

结果出来后,b超室的人又叫我去缴费10元,说是报告单要10元打印费。

拿到报告单回去后,笔者看着医院的两张收据,上面的收费事项都是打印着“彩超费”字样。

于是觉得医院是否有重复收费嫌疑?

之后,笔者拿着报告单和那两张收据向物价部门投诉。

一周后,物价部门回复:

已经调查过了,该医院肝肾彩超检查费100元,符合规定,属于编码为2XX1001的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项目收费;报告单打印费10元,他们也有市物价局的文件依据,它是属于编码为2XX0008的超声计算机图文报告项目项目收费,这个项目的内涵包括计算机图文处理、储存及彩色图文报告,即俗称的“彩超打印费”。

三级医院一次最高可收15元,二级医院最高可收13元。

而这家被投诉的二级医院打印费只收10元,低于文件规定的13元指导价标准。

既然是符合规定的收费,我就不再多说了,找物价部门索要了那份市物价局的文件来看。

这份文件是市物价局和市卫生局联合发布的,名称为关于规范调整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的实施方案,实施时间是XX年,里面有上百页的有关医疗服务领域的政府指导价清单。

出于法律职业的敏感,将上面提到的制定文件的几个依据在网上搜索了一篇。

虽然没有说明依据了《价格法》,但还是提到了如下几个文件作为依据(这也是我们国家的常态嘛,大家都认为文件大于法律)。

国办发(XX)16号,能够查得到:

其中对医疗服务价格是这样叙述的:

“九、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入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

在总量控制幅度内,综合考虑医疗成本、财政补助和药品收入等因素,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增设或调整诊疗费、护理费、挂号费;适当提高手术费、床位费等;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适度放宽特需医疗服务价格。

要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档次,引导患者合理分流。

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要考虑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的特点,并适当提高中医、民族医的技术服务价格,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中医、民族医的发展。

”这里面有一句话很重要:

“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b超检查的费用算不算?

笔者认为应该算,因此彩超图文报告打印费不应该另外收取。

计价格(XX)962号,这份文件也能查到,里面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改革和管理说得更详细,但对检查费没有提及。

只是说要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笔者认为,医院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与医疗设备检查的作用是两个概念,不能混同。

这样彩超图文报告打印费就是更加不应该另外收取。

还有鄂办发(XX)74号,全称是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减轻患者药品和医疗费用负担意见的通知》,其中第四条的标题居然是:

“加强医药价格管理,降低医疗服务费用”。

记得XX年我带老婆去另一家医院检查时,也是肾部做b超筛查,当时医院新购的彩超机,也就一次收费不超过100元,报告单图像有,结论是医生手写的,但没有另外收费。

可XX年这份市物价局的文件出台后,这项医疗服务收费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花样还多了,这似乎也有违于省政府的初衷吧!

再就是鄂价费(XX)24号,全称是《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规范调整省管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意见的通知》,这份文件提到了要各地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

这就是市物价局出台XX年这份文件的起因。

鄂价费(XX)262号,全称是《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这份省物价局的文件第一次提到了我所关心的彩超图文报告打印费!

该文件的有关内容是这样说的:

“各地及省管医疗机构在贯彻执行《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规范调整省管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意见》(鄂价费[XX]24号)过程中和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审核、协调会议上提出了一些意见。

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

?

三、为了平衡各地超声检查过程中图象记录价格,对编码“2208图象记录附加收费项目”制定了最高指导价格(具体见附件一),供各地在制定编码为“22超声检查”除外内容中“图象记录”价格时参考执行。

”而其附件一是这样写的:

”图象记录附加收费项目指导价格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元)说明

22088、图象记录附加收费项目

2XX0001黑白热敏打印照片片5

2XX0002彩色打印照片片10

2XX0003黑白一次成象(波拉)照片片8

2XX0004彩色一次成象(波拉)照片片15

2XX0005超声多幅照相片12

2XX0006彩色胶片照相片10

2XX0007超声检查实时录像含录象带次40

2XX0008超声计算机图文报告含计算机图文处理、储存及彩色图文报告次20

这最后一行的确讲到了彩超图文报告打印费,省里是按20元作为最高指导价的,看来我地医院还是在规定指导价以内进行收费的。

该文件是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出台的。

也就是说省内各地到XX年就基本上是这样操作的。

这似乎很有道理。

但笔者认为,这些收费项目及计价依据是省物价局按照与医疗机构开的协调会的意见形成的,没有事先征求患者方面的意见,也没有召开听证会。

此处,涉及到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的区别问题,这个理论问题,曾被作为XX年华中科技大学法学考研题。

所谓政府指导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其形式包括浮动价格、最高限价、最低保护价。

其范围限于极少数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具体包括:

(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2)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3)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4)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5)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政府定价则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其特征是强制性和稳定性。

其范围与政府指导价相同。

其基本依据包括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及社会承受能力。

其程序包括调查、建立听证会制度、公布(上述资料参考了

刘大洪、王守渝、黄河的论述,分别见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第607—612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杨紫煊、徐杰主编《经济法学》第429—43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XX年3月第三版;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第492—494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年7月修订版)。

根据这种传统经济法法学理论,似乎政府定价才涉及到听证程序,而政府指导价并未涉及到听证程序。

而彩超图文报告打印费,在物价部门和卫生系统眼里,属于政府指导价调整范畴,似乎不听证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自XX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部委规章)第三条规定:

“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

听证的具体项目通过定价听证目录确定,但容易引发抢购、囤积,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商品价格,通过其他方式征求意见,不纳入定价听证目录。

中央定价听证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央定价目录制定并公布;地方定价听证目录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地方定价目录制定并公布。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行定价听证的项目自动进入定价听证目录。

制定定价听证目录以外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定价机关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定价听证。

”由此可见,自XX年12月1日起,政府指导价与政府定价一样,开始都需要搞听证了。

因此省物价局按照与医疗机构开的协调会的意见形成的鄂价费(XX)262号通知文件,系针对图象记录附加收费项目指导价格的收费依据,其制定程序本身就不是公开透明的,属于应该废止的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

以这个文件为基础,市物价局(更多内容请访问好范文网:

)再联合市卫生局制定一个关于规范调整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的实施方案,我地的医疗机构再照此执行,这一连串不都是错上加错么?

再看看省外,我在XX上发现西安、厦门等地都有类似的患者就此投诉的问题。

而且省外的医疗机构也都这样收费。

看来加收彩超图文报告打印费已经在我国各地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

而这种现象,许多患者及其家属都是存在不满情绪的。

现在正值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各地清理规范性文件之际,由此,我就萌生了创作此文的念头,希望以此能够废止这份文号为鄂价费(XX)262号的《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为我国的医疗收费改革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XX年9月4日草,XX年9月5日定稿,XX年元月14日再次修订

第五篇:

彩超、心电图检查告知

彩超、心电图检查告知

彩超检查告知

1、上腹部检查(肝、胆囊、胰腺、脾脏、胃):

需空腹,即检查前8小时(即检查前一天晚餐后)不应再进食。

2、下腹部(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

需胀尿,在检查前保持膀胱充盈。

常规心电图检查告知

1、检查前需要平静休息20分钟,放松心情。

2、女性检查者避免穿连衣裙。

3、被检查者应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和手表,以避免干扰,影响检查的准确性。

检查后出报告时间:

门诊病人15分钟内取报告;住院病人不取报告,由检查医师送往住院部。

富顺大生堂医院

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报告

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8/12)

今年(XX年)3月,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城市供水价格全国统一审价工作的通知》对全国城市供水审价工作作了具体布置,7月又发出补充通知,要求各地就供水企业改制融资问题提交专题报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区)及36个大中城市(以下简称城市)都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城市供水审价工作,目前已有9个地区提交了关于企业改制的专题报告,有6个地区在审价总体报告中涉及了企业改制的有关情况。

我们根据这些报告所反映的情况,结合所掌握的其他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总结和分析,形成如下报告并就下一步改革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城市供水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弊端及近年来的改革努力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供水行业与其他公用事业一样,被看作是公共福利事业,建设所需投资和经营盈亏都由国家全部包揽,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受到国家计划和行政部门的严格控制。

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完整,管理比较粗放,缺乏控制成本、节约费用的内在动力和约束机制。

而作为关系到人民生活的自来水价格长期以来一直控制在非常低的水平,使大部分企业亏损经营,无法建立起可持续发展能力,更新改造和扩大再生产完全依赖于国家投资。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地城市供水行业也开始进行一些改革的偿试。

从政府角度,改革较多着力于改革投融资机制,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关于投融资机制改革有另文论述)。

从企业角度,改革主要围绕产权制度和经营模式两方面:

1)产权多元化改革及股份制改造

通过转让股权、增资扩股、上市等方式引进外资或国内的资本,将国有独资企业改造为包括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仅上市公司)在内的股份制企业,也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中明确承认并量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形成经理层持股及职工个人股。

2)经营模式的改革探索合与分两种思路

合-----组建企业集团。

即在城市或区域范围内以骨干企业为主通过行政手段或企业兼并将原来相互独立的若干个自来水公司组建为自来水集团(有的将排水也并入自来水公司组建供排水一体化的水务集团),目的在于将企业做大做强,以突破地域限制参与更大范围内的竞争。

分-----厂网分离、引入竞争。

即将原有的自来水公司拆分成几个相对独立的公司及管网公司,目的在于实行厂网分离鼓励形成竞争。

近年各地供水企业的改革尝试所取得的主要成绩或经验有:

1)在一定程度上明晰了企业产权结构,推动了产权多元化,从而推动了政企分离的步伐。

2)通过改革筹集了急需的建设资金,缓解了国家投入不足的问题,促进了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1999至XX三年城市供水行业共吸引非国有资金**亿元,其中外资占**%。

3)在改制企业中(主要是改制后由外方经营管理的水厂)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手段,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据统计,由外商管理的水厂吨水完全成本平均为**元,比国内平均水平的**元低**%,人均日产水量为**吨,比国内平均水平的**吨高**%。

4)对一些新的经营模式作了有益的探索,为供水企业下—步的改革积累了经验。

二、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地城市供水企业改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

各地的审价总结报告和企业改制专题报告都分析了目前供水企业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其中有些具有普遍性,下面就这些普遍现象并结合我们掌握的情况对问题的成因作一分析。

1、改革目标不明确,改革思路不系统,改革环境不配套

从目前来看,各地改革的主要出发点仍集中在解决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问题,而没有把重点放在体制创新与机制转换上。

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地方的改革没有对企业现有的问题综合分析和考虑,制定系统的改革目标和方案,有关改革往往是局部的和针对单一问题的,很容易造成各种改革措施互相不配套。

由于改革目标不明确、思路不系统,使城市供水企业改革缺乏所需的配套环境,增加了改革的难度。

建议明确城市供水企业(垄断性公用事业)的改革目标为:

1)为用户提供合格、稳定、可靠的产品和服务;2)企业合法自主经营并获取合理利润;3)政府能够有效履行监管职责;4)各类社会资本能通过正常渠道参与公用事业建设与经营、企业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

2、政企不分、以政代企局面仍没有根本改变

虽然部分城市供水企业进行了有关产权多元化、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探索,但总体来说,政府与企业各自的职能还没有理清,政府以行政命令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主要表现为:

政府代替企业决策,强制企业上马项目,强制企业接受由政府与外商谈判的合资、合作、bot协议,强制企业按政府意图包装上市,强制向企业安置人员,强制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免费或优惠用水等,在各地的审价报告中多有提及。

3、价格改革进展较快,企业改革相对滞后,管理粗放等弊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近年来为了改变水价与成本倒挂问题和促进节约用水,各地纷纷出台水价调整政策,调价的幅度和频率不一,有些地区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调价幅度比较大,但城市供水企业的亏损情况非但没有改善反而有扩大的趋势,陷入了亏损——提价——再亏损的怪圈。

在本次审价工作中,有多个地区和城市都提到了这一不正常现象。

究其原因,也是因为价格改革单独推进,而企业改革相对滞后,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企业内部管理粗放,缺少控制成本、节约费用的内在动力。

相反,在国家仍然负担供水企业亏损的情形下,供水企业都有人员扩张、费用扩张的动力(可以得到国家更多的补贴)。

各地审价报告中列举的具体表现有:

人员及工资失控、设施失修、漏损扩大、公共用水不计量不收费、管理费用失控、非主营业务无偿占用资金、非主营业务成本费用在主营业务中列支等。

4、决策过程不透明、不科学

各地企业的改制、合资合作等重大决策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主要决策由地方政府作出,改革的主体——供水企业(或水厂)被排除在决策过程之外,只是被动的执行者。

决策其他有关各方(如行业协会、专家、公众等)的参与也不够。

有数个地区审价报告指出由于有关决策缺少科学预测和专家评估作为基础,最后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5、外部监管不到位

外部监管不到位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决策能得以通过并贯彻实施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政府职能界定不清,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管体系(权力机关监督、政府监督和司法监督)不健全,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管(公众监督、媒体监督)也因为没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而无法开展。

三、改革基本思路:

建立所有权、经营权、监管权相互制约的城市供水管理体制

1、明确界定政府职能,将所有权与公共管理权相分离,真正落实政企分开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既以企业的所有者身份负责企业经营,又负责公共管理。

改革开放后,我国着重强调和推动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

在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后,政府实际上扮演了国有企业出资人和公共管理人的双重角色。

而这两种角色的性质、权利(力)义务的来源都是不同的。

作为出资人,国家在企业内的权利义务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权利和义务,即以出资额(比例)为依据享有相应经济权利和负担相应经济责任,其在企业内的地位与其他出资人是相同的,其权利、义务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让渡或放弃的(如出售股权等);而作为公共管理人,其权力来源于国家政权(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其法定的权力和义务都是不可放弃的。

政府同时扮演两种角色就会造成公共权力介入企业经营运作,使政企分开不能彻底,企业改革的成效也会打折扣。

将所有权与公共管理权相分离,就可以切断公共权力介入企业正常经营的渠道,真正实现政企分开的目标。

当然,分离的具体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2、进一步推进供水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包括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力、激励有效。

产权明晰是基础。

国家投资企业的低效率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而城市供水企业绝大部分是国有独资企业,建议首先解决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问题。

可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力,再在适当时机推动产权多元化,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

产权多元化可以采取多种模式,如合资、合作、股份制改造、建设新项目或更新改造时增资扩股等等。

改制必须规范化,以免造成新的问题(可参见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专题报告)。

在可以预见的较长时期内,在城市供水企业内国有资本仍将占有绝对控股地位,因而仍需积极推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由董事会聘任经营管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经营管理层向董事会负责(在地方政府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之间再设置一道隔离墙)。

3、建立以行政监督为主的有效的外部监管体系

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后,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主要体现为监督职能,即督促供水企业为公众提供合格的自来水产品和服务,努力降低成本与费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并对监督职责承担政治和法律责任。

从而建立起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城市供水管理新体制。

外部监管体系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以及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业组织、中介组织、媒体及公众的监督。

其中行政监督既具备法律效力,又具有履行职责的机构与条件,因而在整个监管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承担主要的监督职责。

行政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供水水质服务督察。

建设部现正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研究试点建立城市供水水质督察体系,建议可以考虑将供水服务方面的要求纳入督察体系,从而建立起供水水质服务督察框架体系。

二是价格财务稽察。

价格财务稽察的主要目的是审查供水企业成本、费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自来水定价调价的依据是否充分,根本着眼点是维护公众利益不会因为供水企业管理不善而受到损害。

本次审价工作为价格财务稽察作了有益的探索,建议加以规范化、制度化后形成价格财务稽察的框架体系。

从法律上说,行政监督既是政府的法定权力,又是其法定义务,具有不可放弃性。

但具体负责实施行政监督的机构可以是政府机关,也可以是政府授权的机构,其具体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等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四、改革所必需的配套环境

1、法制环境

城市供水企业的改革应依法进行,国家在改革方向明确后,应考虑制定一些法规和政策,对各地的改革加以规范和指导,以减少改革的失误。

建议制订《(垄断性)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垄断性)公用产品与服务监管条例》、《(垄断性)公用产品与服务价格审核办法》、《政策性损害补偿办法》等有关法规。

2、投融资环境

要使城市供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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