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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统一技术规定给排水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统一技术规定

——给排水

本技术规定主要参照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重庆)DBJ/T50-066-200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及LEED评价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分住宅和公共建筑两部分,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提出了统一技术要求,针对具体工程项目进行LEED认证或绿色建筑星级评比,具体内容可作增减。

……

1、住宅建筑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1控制项

1.1.1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说明:

水系统方案包括用水定额的确定、用水量估算及水量平衡、给排水系统设计、节水器具、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内容。

根据所在地区水资源状况和气候特征的不同,水系统方案涉及的内容可能有所不同,如不缺水地区,不一定考虑污水再生利用的内容,因此,水系统方案的具体内容要因地制宜。

用水定额、水量平衡及用水量的确定应参照《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50331和其它相关用水标准规定的用水定额,并结合当地经济状况、气候条件、用水习惯和区域水专项规划等,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

雨水、再生水等水源的利用是重要的节水措施,但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多雨地区应根据当地的降雨与水资源等条件因地制宜地加强雨水利用,降雨量相对较少且集中的地区应慎重考虑雨水收集工艺与规模,避免投资效益的低下。

内陆缺水地区应加强再生水利用,淡水资源丰富地区不宜强制实施污水再生利用,但所有地区均应考虑采用节水器具。

1.1.2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8%。

说明:

所用用水器具应优先选用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1年第5号公告《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中公布的设备、器材和器具。

公共区域应合理选用节水水龙头、节水便器、节水淋浴装置等。

对采用产业化装修的住宅建筑,住宅套内也应采用节水器具。

所有用水器具应满足《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及《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18870的要求。

可选用以下节水器具:

1)节水龙头:

加气节水龙头、陶瓷阀芯水龙头、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等;

2)坐便器:

压力流防臭、压力流冲击式6L直排便器、3L/6L两挡节水型虹吸式排水坐便器及6L以下直排式节水型坐便器或感应式节水型坐便器,缺水地区可选用带洗手水龙头的水箱坐便器,极度缺水地区可试用无水真空抽吸坐便器;

3)节水淋浴器:

水温调节器、节水型淋浴喷嘴等;

4)节水型电器:

节水洗衣机,洗碗机等。

采用给水系统减压限流措施也能取得可观的节水效果,如控制生活给水系统入户管表前供水压力不大于0.2MPa;设有集中供应生活热水系统的建筑,应设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使得用水点开启后10s内出热水。

采用非传统水源、高效节水灌溉方式等其它手段也可达到节水的目的。

1.1.3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的处理按环评批准书实施。

1.1.4景观用水应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不应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

说明:

住区景观环境用水及补水属城市景观环境用水的一部分,应结合城市水环境规划、周边环境、地形地貌及气候特点,提出合理的住区水景面积规划比例,避免美化环境却大量浪费宝贵的水资源。

景观用水应优先考虑采用雨水、再生水,而不应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

另外,还应设置循环水处理设备,循环利用景观用水。

1.1.5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说明:

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在储存、输配等过程中要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且水质不会被污染,以保障水质安全。

供水系统应设有备用水源、溢流装置及相关切换设施等,以保障水量安全。

雨水、再生水等在处理、储存、输配等环节中要采取一定的安全防护和监(检)测控制措施,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及《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的相关要求,保证卫生安全,不对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海水,由于盐分含量较高,还要考虑管材和设备的防腐问题,以及使用后的排放问题。

住区景观水体采用雨水、再生水时,在水景规划及设计阶段应将水景设计和水质安全保障措施结合起来考虑。

安全保障措施包括:

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湿地工艺进行景观用水的预处理和景观水的循环净化;景观水体内采用机械设施,加强水体的水力循环,增强水面扰动,破坏藻类的生长环境;采用生物措施,如培养水生动植物吸收水中养份和控制藻类,并及时消除富营养化及水体腐败的潜在因素等。

1.1.6游泳池、游乐池、水上乐园等给水系统应采用循环供水系统,并经处理后的水质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及《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14的规定;游泳池、游乐池、水上乐园等池水补水应设置计量装置,排出水应梯级利用。

1.2一般项

1.2.1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降低地表径流。

说明:

在规划设计阶段,要结合住区的地形特点规划设计好雨水(包括地面雨水、建筑屋面雨水)径流的控制利用途径,增加住区的雨水渗透量,减少雨水受污染机率。

雨水渗透措施包括:

小区或住区中公共活动场地、人行道、露天停车场的铺地材质,采用渗水性材质,以利于雨水入渗,如采用多孔沥青地面、多孔混凝土地面等;将雨水排放的非渗透管改为渗透管或穿孔管,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还可采用景观贮留渗透水池、屋顶花园及中庭花园、渗井、雨水花园和下凹式绿地等增加渗透量。

1.2.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说明:

住宅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包括:

室内卫生器具漏水量、屋顶水箱漏水量和管网漏水量。

可采取以下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1)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必须符合现行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

新型管材和管件应符合企业标准的要求,并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组织专家评估或通过鉴定的企业标准的要求。

2)选用性能高的阀门、零泄漏阀门等,如在冲洗阀、消火栓、排气阀前增设软密封闸阀或蝶阀。

3)合理设计供水系统,避免供水压力过高或压力骤变。

4)选用高灵敏度计量水表,并根据水平衡测试标准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计量水表安装率达100%。

5)做好管道基础处理和覆土,控制管道埋深,加强管道工程施工监督,把好施工质量关。

1.2.3分区加压给水系统高区部分(城市市政管网直供以上部分)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余压,采用无负压、变频等节能供水系统。

说明:

充分利用城市市政管网压力及采用无负压变频等供水系统,有利于节约能源,并减少加压设备的一次性投资。

1.2.4景观水应设循环供水系统;湿地植物水环境无水质恶化现象,并设净化处理等设施。

水体梯级使用,并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要求。

1.2.5生活水箱应设在建筑物房间内,容积、材质及密封方式设计合理,水箱、给水管材对水质无污染。

1.2.6绿化用水、洗车用水等非饮用用水采用再生水和(或)雨水等非传统水源。

说明:

绿化、洗车、道路冲洗、垃圾间冲洗等非饮用用水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能有效减少市政供水量。

绿化用水全部或部分采用雨水、再生水,则节约的市政供水量很大。

因此,不缺水地区也应尽量利用雨水进行绿化灌溉;缺水地区应优先考虑采用雨水或再生水进行绿化灌溉。

采用雨水、再生水等作为绿化用水时,水质应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且不应对公共卫生造成危害。

1.2.7绿化灌溉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高效灌溉方式。

说明:

绿化灌溉应采用喷灌、滴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灌溉方式,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

为增加雨水渗透量和减少灌溉量,可选用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的渗透性排水管。

目前普遍采用的节水绿化灌溉方式是喷灌,即利用专门的设备(动力机、水泵、管道等)把水加压,或利用水的自然落差将有压水送到灌溉地段,通过喷洒器(喷头)将水喷射到空中散成细小的水滴,均匀地散布,比地面漫灌省水30%~50%。

喷灌时要在风力小时进行。

当采用再生水灌溉时,喷灌方式易形成气溶胶,因水中微生物在空气极易传播,应避免采用。

微灌包括滴灌、微喷灌、涌流灌和地下渗灌,是通过低压管道和滴头或其它灌水器,以持续、均匀和受控的方式向植物根系输送所需水分,比地面漫灌省水50%~70%,比喷灌省水15%~20%。

微灌的灌水器孔径很小,易堵塞。

微灌的用水一般都应进行净化处理,先经过沉淀除去大颗粒泥沙,再进行过滤,除去细小颗粒的杂质等,特殊情况还需进行化学处理。

1.2.8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说明:

按照“开源节流”的原则,在规划设计阶段应考虑将污水处理后合理再利用,用作冲厕以及绿化、景观、道路浇洒、洗车等。

再生水包括市政再生水(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或城市污水为水源)、建筑中水(以建筑生活排水、杂排水、优质杂排水为水源)。

再生水水源的选择应结合城市规划、住区区域环境、城市再生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水量平衡等,从经济、技术和水源水质、水量稳定性等各方面综合考虑。

住区周围有集中再生水厂的,首先应采用本地区市政再生水或上游地区市政再生水;没有集中再生水厂的,要根据本建筑所在省、市的再生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或其它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建设再生水处理设施,并依次考虑建筑优质杂排水、杂排水、生活排水等的再生利用。

总之,再生水水源的选择及再生水利用应从区域统筹和城市规划的层面上整体考虑。

再生处理工艺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性和利用、回用用途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优选确定。

在保证满足再生利用要求、运行稳定可靠的前提下,使基建投资和运行成本的综合费用最为经济节省,运行管理简单,控制调节方便,同时要求具有良好的安全、卫生条件。

所有的再生处理工艺都应有消毒处理,确保出水水质的安全。

1.2.9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采取有效措施合理确定雨水集蓄及利用方案。

说明:

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住区地形、地貌等特点,除采取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外,还应建立完善的雨水收集、处理、储存、利用等配套设施,对屋顶雨水和其它地表径流雨水进行收集、调蓄、利用。

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应根据汇流条件和雨水水质考虑设置雨水初期弃流装置,根据雨水利用系统技术经济分析和蓄洪要求设计雨水调节池,收集利用系统可与小区或住区景观水体设计相结合,优先利用景观水体(池)调蓄雨水。

地形条件有利时可优先考虑植被浅沟等生态化措施。

根据用水对象,对收集的雨水应进行单独人工处理或进入住区再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雨水水质应达到相应用途的水质标准,宜优先考虑用于室外的绿化、景观用水。

雨水利用和处理方案及技术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经多方案比较后确定。

条件适宜地区可选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自然净化系统,并结合当地的气候特点等,选用本地的一些湿地植物。

技术经济分析中应包括雨水降雨量逐月收集与回用水量的平衡分析,和雨水系统设计容量的分析计算。

相关计算内容包括:

当地逐月降雨量、综合径流系数、雨水设计径流总量、设计流量、弃流量和收集量,雨水回用的用途和逐月的用水量、储存设施的容量等,当地降雨资料、相关参数选择必须在水系统规划方案中详细说明。

运行使用阶段应核实设施的运行情况和雨水回用的全年逐月水表计量记录,并与设计水量进行比较,判断雨水利用的实际效果。

1.2.10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0%。

说明: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是指:

采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代替市政供水或地下水供给景观、绿化、冲厕等杂用的水量占总用水量的百分比。

根据《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等标准规范,住宅冲厕用水占20%以上,若这部分用水全部采用再生水和(或)雨水(沿海严重缺水地区还可采用海水),则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在20%以上;若考虑绿化、道路浇洒、洗车用水等也采用再生水、雨水时,则居住区应确定为有10%以上的室外用水能用非传统水源替代。

因此,对无论只有冲厕或只有室外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的住宅建筑,若不考虑非传统水源原水量,其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可确定为达到10%以上;若室内与室外均采用,则利用率会更高,可以确定为不低于30%。

若非传统水源采用居住小区的再生水,因住宅建筑的淋浴、盥洗用水占到40%以上。

当只收集优质杂排水作为再生水源,考虑冲厕时,则能满足20%的利用率要求。

若非传统水源只采用雨水,雨水的利用量与降雨量相关,具体利用率不能确定。

若收集、处理、利用雨水,将其作为非传统水源,并与建筑优质杂排水或杂排水等一起考虑。

在这种情况下,当只考虑室外杂用时,则只收集雨水和部分优质杂排水就能满足10%的利用率要求;当也同时考虑冲厕等室内杂用时,则收集雨水和优质杂排水或杂排水能满足30%的利用率要求。

1.3优选项

1.3.1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30%。

1.3.2有地下温泉条件的小区采用温泉热水,但必须保护性开发利用,节约地下热水资源。

2、公共建筑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2.1控制项

2.1.1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说明:

水系统规划方案包括用水定额的确定、用水量估算及水量平衡、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节水器具与非传统水源利用等内容。

对于不同水资源状况、不同气候特征的地区和不同的建筑类型,水系统规划方案涉及的内容有所不同,如不缺水地区,不一定考虑污水再生利用的内容;餐饮类公共建筑用水较单一,约90%以上的水耗用在厨房,冲厕用水很少,因此这类建筑可不考虑再生水利用。

因此,水系统规划方案的具体内容要因地制宜。

公共建筑用水定额应参照国标用水定额和其他相关的用水标准规定的用水定额,并结合当地经济状况、气候条件、用水习惯、建筑类型和区域水专项规划等科学、合理地确定。

雨水、再生水等利用是重要的节水措施,但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多雨地区应加强雨水利用,沿海缺水地区加强海水利用,内陆缺水地区加强再生水利用,而淡水资源丰富地区不宜强制实施污水再生利用,但所有地区均应考虑采用节水器具。

2.1.2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

说明:

公共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要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等的规定。

管材、管道附件及设备等供水设施的选取和运行不对供水造成二次污染,而且要优先采用节能的供水系统,如采用变频供水、叠压供水(利用市政余压)系统等。

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分区合理,低区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高区采用减压分区时不多于一区,每区供水压力不大于0.45MPa。

要采取减压限流的节水措施,如生活给水系统入户管表前供水压力不大于0.2MPa,供水系统选用高效低耗的设备如变频供水设备、高效水泵等。

应设有完善的污水收集和污水排放等设施,靠近或在市政排水管网的公共建筑,其生活污水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远离或不能接入市政排水系统的污水,应进行单独处理(或分散处理),处理后排放附近受纳水体,其水质应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缺水地区还应考虑再生水利用。

根据地形、地貌等特点合理规划雨水排放渠道、渗透途径或收集回用途径,保证排水渠道畅通,实行雨污分流,减少雨水受污染的几率以及尽可能地合理利用雨水资源。

无论雨、污水如何收集、处理、排放,其收集、处理及排放系统都不应对周围人与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2.1.3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的处理按环评批准书实施。

2.1.4建筑内卫生器具合理选用节水器具。

说明:

应选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中公布的设备、器材和器具,根据用水场合的不同,合理选用节水水龙头、节水便器、节水淋浴装置等,所有器具应满足《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及《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18870的要求。

办公、商场类公共建筑可选用以下节水器具:

1)可选用光电感应式等延时自动关闭水龙头、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

2)可选用感应式或脚踏式高效节水型小便器和两档式坐便器,缺水地区可选用免冲洗水小便器;

3)极度缺水地区可选用真空节水技术。

旅馆类公共建筑可选用以下节水器具:

1)客房可选用陶瓷阀芯、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两档式节水型坐便器;水温调节器、节水型淋浴喷头等节水淋浴装置;

2)公用洗手间可选用延时自动关闭、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感应式或脚踏式高效节水型小便器和蹲便器,缺水地区可选用免冲洗水小便器;

3)厨房可选用加气式节水龙头、节水型洗碗机等节水器具;

4)洗衣房可选用高效节水洗衣机。

2.1.5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说明:

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在储存、输配等过程中要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且水质不会被污染,以保障水质安全;供水系统应设有备用水源、溢流装置及相关切换设施等,以保障水量安全。

雨水、再生水在处理、储存、输配等环节中要采取安全防护和监(检)测控制措施,要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及《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保证雨水、再生水在处理、储存、输配和使用过程中的卫生安全,不对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对采用海水的,由于海水盐分含量较高,还要考虑管材和设备的防腐问题,以及后排放问题。

设有景观水体的,采用雨水、再生水,在水景规划及设

计时要考虑到水质的保障问题,将水景设计和水质安全保障措施结合起来考虑。

2.1.6游泳池、游乐池、水上乐园等给水系统应采用循环供水系统,并经处理后的水质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及《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14的规定;游泳池、游乐池、水上乐园等池水补水应设置计量装置。

排出水应梯级利用。

2.2一般项

2.2.1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处理及利用方案。

说明:

规划设计阶段要结合场地的地形特点规划设计好雨水径流途径,包括地面雨水以及建筑屋面雨水,减少雨水受污染几率。

公共活动场地、人行道、露天停车场的铺地材质,采用多孔材质,以利于雨水入渗;将雨水排放的非渗透管改为渗透管或穿孔管,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

另外,还可采用景观贮留渗透水池、屋顶花园及中庭花园、渗井、绿地等增加渗透量。

雨水处理方案及技术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经多方案比较后确定。

在南方多雨且缺水地区,应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建筑的地形、地貌等特点,建立完善的雨水收集、积蓄、处理、利用等配套设施。

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应设置雨水初期弃流装置和雨水调节池,收集利用系统可与建筑群水景设计相结合。

处理后的雨水水质应达到相应用途的水质标准,宜用于绿化、景观、空调等用水。

对于年平均降雨量在800mm以上的缺水地区本条为参评项,对于年平均降雨量在800mm以下、400mm以上的缺水地区,此项加分。

2.2.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说明:

在规划设计阶段,选用管材、管道附件及设备等供水设施时要考虑在运行中不会对供水造成二次污染,鼓励选用高效低耗的设备如变频供水设备、高效水泵等。

采取管道涂衬、管内衬软管、管内套管道等以及选用性能高的阀门、零泄漏阀门等措施避免管道渗漏。

采用水平衡测试法检测建筑/建筑群管道漏损量,其漏损率应小于自身最高日用水量的2%。

2.2.3分区加压给水系统高区部分(城市市政管网直供以上部分)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余压,采用无负压变频等供水系统节能设备。

说明:

充分利用城市市政管网压力及采用无负压变频等供水系统,有利于节约能源,并减少加压设备的一次性投资。

2.2.4景观水应设循环供水系统;湿地植物水环境无水质恶化现象,并设净化处理等设施。

水体梯级使用,并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规定。

2.2.5生活水箱应设在建筑物房间内,容积、材质及密封方式设计合理,水箱、给水管材对水质无污染。

2.2.6水加热器及热水箱应设在建筑物房间内,设备、热水系统供水及回水管道采用保温隔热技术措施,并优先选用保温效果好的节能环保材料。

2.2.7空调冷却水应采用循环供水系统,并应具有过滤(或旁滤)、缓蚀、阻垢、杀菌、灭藻等水处理功能。

冷却塔应设置在空气流通条件好的场所;冷却塔补水管应设置计量装置。

2.2.8绿化、景观、洗车等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

说明:

绿化用水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是节约市政供水重要的方面。

不缺水地区宜优先考虑采用雨水进行绿化灌溉,缺水地区应优先考虑采用雨水或再生水进行灌溉。

景观环境用水应结合水环境规划、周边环境、地形地貌及气候特点,提出合理的建筑水景规划方案,水景用水优先考虑采用雨水、再生水。

其它非饮用用水如洗车用水、消防用水、浇洒道路用水等均可合理采用雨水等非传统水源。

采用雨水、再生水等作为绿化、景观用水时,水质应达到相应标准,且不应对公共卫生造成威胁。

2.2.9绿化灌溉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高效灌溉方式。

说明:

同1.2.7条。

2.2.10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或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说明:

同1.2.8条。

2.2.11按用途设置用水计量水表。

2.2.12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

说明: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可通过下列公式计算:

Ru=Wu/Wt×100%

Wu=WR+Wr+Ws+Wo

式中:

Ru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Wu非传统水源设计使用量(规划设计阶段)或实际使用量(运行阶段),m3/a;

Wt设计用水总量(规划设计阶段)或实际用水总量(运行阶段),m3/a;

WR再生水设计利用量(规划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3/a;

Wr雨水设计利用量(规划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3/a;

Ws海水设计利用量(规划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3/a;

Wo其它非传统水源利用量(规划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3/a。

非办公楼、商场、旅馆类建筑,此项不参评。

2.3优选项

2.3.1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4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25%。

2.3.2有地下温泉条件的小区采用温泉热水,但必须保护性开发利用,节约地下热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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