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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教育发展五年规划

XX县教育发展五年(2011-2015)工作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在全县上下大力营造尊师重教、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教育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持久动力、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教育是最大的希望工程的理念,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教育,加快实现XX教育提质进位和跨越发展,为XX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切实办好特殊教育、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思路,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力争XX教育的总体质量进入全市中等水平,办好社会需要、人民满意、充满活力的教育。

1.学前教育。

坚持“统一规划、公办示范、多方参与、规范管理、安全高质、方便群众”的指导思想,扩大公办幼儿园规模,加强幼儿园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到2015年,城乡建成87所公办示范性幼儿园(城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4所、乡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19所、村级示范性幼儿园64所),带动发展民办幼儿园299所,全县在园幼儿人数达2.25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8%(全省60%、全市66%)。

形成政府主导,公办示范,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基本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要,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达到全市先进行列。

2.义务教育。

全县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到2015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达到7.3万人(初中2.5万人、小学4.8万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争创全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得到严格执行,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办学质量明显提升,2015年中考成绩及格率达70%,优秀率达18%,在全市实现“一一二三”的递进式发展(即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至少进步1、1、2、3位),进入全市中等行列。

3.高中教育。

到2015年,全县高中阶段在校生2.1万人(普通高中1.6万人、职业高中0.5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7%,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

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大幅度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高考二本以上上线人数(含体艺类录取人数)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超过340人、400人、800人、900人,万人比上线率全市排位四年内分别进步2位、1位、2位、2位,2012年赶超宁都、全南,2013年赶超寻乌,2014年赶超上犹、龙南,2015年赶超瑞金、信丰,进入全市中等行列。

4.职业教育。

到2015年,全县职业学校在校生数达5000人,全县接受职业教育在校生数达13200人左右,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和在校生数大体相当。

把XX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成全省示范性职业学校,把珠兰示范学校(职高部)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农科教”特色办学和农村职业教育品牌。

“十二五”期间,职业教育为社会输送实用专业技术人才8000人以上,每年培训城乡新增劳动力、下岗再就业劳动者6000人次以上,保证学生愿意来、自愿学、好就业。

5.特殊教育。

健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助学机制,加强特殊教育设施建设,保证参加儿童接受正常的教育,2012年建好县特殊教育学校,逐步引导乡(镇)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到县特教学校就读,到2015年,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1.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及教育附加用于学前教育的比例,以及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

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公办示范幼儿园建设工程”。

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把配套幼儿园建设作为住宅开发地块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公办幼儿园的建设用地由县政府以划拨方式解决,民办幼儿园的建设用地设定条件,实行公开出让。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

幼儿园建设涉及的行政性收费全免,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按最低下限减半收取。

各种助学金救助范围扩大到学前教育阶段。

建立幼儿园教师登记注册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到2015年90%以上幼儿教师实现持证上岗。

公办幼儿园的教师享受公办中小学同级教师同等待遇,民办幼儿园教师在专业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享受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按《劳动法》予以落实。

完善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评估监管办法。

成立县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县教研室配备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形成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到2015年,全县学前教育一、二、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6%、75%、62%。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城建局、国土局、教育局、人保局、编办、乡镇人民政府)

2.巩固提高义务教育。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有关政策,强化政府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完善政府控制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上学不便、学习困难等失学。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薄弱学校改造,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

在推进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建设的同时,适应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加强乡(镇)中心小学和乡(镇)初中建设,办好必要的村级小学、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大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班平学生小学达到45人以下、初中达到50人以下,全面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探索建立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共同体,推动县域内城区学校帮助扶持薄弱学校,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着力提高师资水平。

规划建设乡(镇)农村教师公寓和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改善教师生活工作条件,稳定教师队伍。

落实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制度、县城学校教师下乡支教制度、农村学校教师到县城学校跟班学习制度,促进县域内教师队伍水平基本均衡。

健全义务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目标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开足开好规定课程。

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课业和心理“双减负”。

加强校内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

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国土局、财政局、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各学校)

3.做大做强高中教育。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精选课程内容,优化课程结构,加强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

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

完善通用技术、音体美等教学设施设备。

XX中学首先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合理布局和定位普通高中,形成良性竞争、各有特色的高中学校布局,不断满足群众子女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

通过5年努力把XX中学办成省优秀重点高中,XX三中办成特色高中,私立英才学校办成优秀民办高中。

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重视对学生的综合性、发展性评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加强对体艺类特长生的培养力度,艺体类特长生纳入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教学计划、统一享受高考奖励计划。

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就业等多方面的指导。

完善普通高中评估制度,以评促建,提升质量,办成特色、办出高效。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XX中学、XX三中、英才学校)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质量。

按照办学定位准确、内部管理科学、培养模式先进、专业特色鲜明、设施配备齐全、就业优势明显的要求,把县职业技术学校建成省示范性职业学校,把珠兰示范学校职高部办成全省、全国“农科教”特色办学和农村职业教育品牌,形成3-5个品牌专业。

加强职业教育课程教材建设,注重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贯通的专业课程体系,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融合、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适合终身教育需要的开放性现代职业教育网络。

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紧密结合。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实行工学结合、工学交替、顶岗实习、“订单式”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

规范学校管理,严格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审批评估学校,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水平。

对接“三校生”(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考试招生政策,扩大参加“三校生”考试规模,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要。

加大对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求学观、择业观和成才观,形成尊重劳动、尊重技能、行行出状元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职校、珠兰示范学校)

5.切实办好特殊教育。

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到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6倍以上。

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积极筹措社会资金,支持特殊教育发展。

县政府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应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职业教育和培训。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特教津贴政策,努力提高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教职工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

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

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财政局)

6.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师生与公办学校、师生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

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

县、乡(镇)政府要把民办学校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建设涉及的规费缴交与优惠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落实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人事代理等制度。

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县域教师管理,定编定岗,合理配置。

全日制学校毕业、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民办学校任教,其人事关系挂靠在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中心,工资晋升、职称评聘、教龄计算、年度考核以及奖惩情况等参照公办学校在职教师管理,公办学校教师经县教育局批准到民办学校应聘的,其原有公办身份保持不变,工资福利由聘用学校支付,档案工资由县教育局和人保部门按照在职教师同等待遇管理,聘用期满后,可续聘或返回公办学校任教。

教育局要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督检查。

健全民办学校审批、变更、重组和退出机制。

建立民办学校信用登记、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

健全民办学校质量评估监控机制,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支持民办学校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办成品牌。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人保局、编办、国土局、城建局、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加强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广泛深入开展以“创先争优、师德表率、育人标兵、岗位奉献”为核心的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制定全县教师从业准则及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师德档案,树立师德典型。

完善学生和家长评议教师制度。

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重要内容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坚决查处考风考纪、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人身攻击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2.完善教师激励机制。

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

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考试办法,重点引进一批全省、全市中青年骨干教师尤其是高中段名师。

完善教师培训制度,落实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5%的教师培训经费,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学历进修,按照培训、考核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教师任职能力、业务知识定期测试制度。

大力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建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动态管理、权责对等的选拔管理机制,每3年评选20名“教育名师”,50名“学科带头人”,80名骨干教师。

“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月资料费、津贴分别不少于300元、200元、100元,由县财政负担。

实施省、市、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帮扶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制度。

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

配强配齐教研员,职称进岗一评即聘。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大职业中专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县教育局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考核等管理职能。

严格执行新任教师准入条件,保证新增教师质量;按照新修订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时补充学校教师,确保各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人保局、编办、教育局)

3.不断提高教师待遇。

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落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边远地区学校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逐步提高津贴补贴标准。

参照公务员津补贴发放形式,教师津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

按本年度县政府允许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年终最高奖金的标准安排经费每学期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实行过程管理,资金由县财政负担80%、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安排20%。

提高班主任每月津贴标准,安排高中300元/班,初中260元/班,小学200元/班。

有寄宿制学生的班级增加100元/月。

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

大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县、乡(镇)政府每年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由县政府授予“教书育人楷模”荣誉称号。

在县城和乡(镇)集市规划建设教师新村,优先保障外地教师和在县城无住房的边远山区教师购买,解决外地教师和边远山区教师的住房问题。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城建局、房管局、乡镇人民政府)

4.加快教师成长培养。

以“名师工程”为依托,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骨干引领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名师。

加大对市、县骨干教师和名师的培养力度,按5%左右的比例选拔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县级骨干教师培训。

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能力,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培养一批教育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等教学名师。

组织实施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将全县农村教师轮训一遍,培养农村学校骨干教师。

“十二五”期间,全县中小学重点培养县级中小学名师50名,择优推荐省、市中小学教学名师若干名。

“十二五”期间,教师学历达标初中94%、小学98%、普高85%、职高60%,其中,中小学教师达专科以上学历50%,初中达本科以上学历30%。

用3年时间对全县在岗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轮训,用5年时间通过强化训练使全县中小学教师各项职业技能达到省、市规定标准。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

5.加强校长管理与培养。

规范教育系统管理人员聘用。

副科级以上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考察聘用,股级及以下由教育局考察聘用。

农村中小学校长的培养、聘用、培训、考核、交流由县教育局归口管理。

全面推行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校长聘任制、校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健全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制度,选好用好管好优秀中小学管理人才。

实施校长教育管理能力提升计划,采取多元培养方式,整合进修学校培训机构、教研机构和学校等多方优势资源,切实提高校长的教育管理能力、统筹教学教研能力,努力培育一支爱岗敬业、素质全面、敢抓敢管的校长队伍。

实行学校行政班子5年任期制度,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5年的校长有序进行交流。

“十二五”期间,全县中小学重点培养县级中小学名校长20名,并在此基础上择优培养省、市中小学名校长若干名。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

(三)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县政财政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教育经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在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入分配中都要体现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足额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

土地出让金扣除成本后,按10%足额用于教育投入。

确保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4%,并稳定增长。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

2.完善教育教学激励机制。

制定完善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质量检测质量奖励办法和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比奉献、比质量“的积极性。

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教育质量优胜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高考设立二本以上人数达标奖、增幅奖、进步奖、优秀学科等奖励专项资金,并根据教学质量进位逐年提高奖励金额。

对学生考入清华、北大的,加奖学校5万元/生,对学生考入除清华、北大以外的全国公认的10所名牌大学的,加奖学校1万元/生;音体美特长生考入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奖励学校1万元/生;考入“985”工程院校的艺术院系、体育院系加奖学校1万元/生;职业中专学生考取二本以上院校的,奖励学校1万元/生。

建立中考、小考奖教基金,县财政每年根据进位情况安排资金。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

3.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落实国家、省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费及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考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入园补助等政策。

强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财政局、各学校)

(四)实施教育重点项目工程 

1.素质教育推进工程。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德育规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德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大德育格局。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荣辱观教育、诚实守信教育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实施“校园育人”、“课程育人”、“团队育人”、“活动育人”、“环境育人”、“家庭育人”工程。

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办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建立学校与家庭良性互动的合作教育机制。

大力提高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

通过加强校园文化活动的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校园文化活动内容,开展校园文化达标校创建活动,拓展校园文化活动的领域,规范校园文化活动的模式,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校园文化环境,每年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小学(学校)、初中要开展校园读书节、文化艺术节及学生运动会,充分发挥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的功能,建立心理咨询信箱和心理咨询室。

积极开展社区文化建设,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有效促进学生人格素养的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各学校)

2.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规范课程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与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地方、校本三级课程,促进学校规范办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建设高效课堂。

加强县教育教学科研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县教研室(组)和乡(镇)、学校教研网络作用,进一步完善“县级‘研、送、训’核心团队”的教研组织,全力实施“高效课堂”建设,深入开展“有效教研与有效教学”活动,以“增效”促“减负”。

研制高效课堂评价标准,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建立健全全面、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以培养学生能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重视个性发展为核心,切实关注并促进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健康水平、综合素质发展。

研究制定《XX县中小学课程教学质量标准》,结合小学各学科教学质量评价、初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改革等工作,实现“以评促学”、“以评促教”。

加强教学质量的过程监测和过程管理,研制教学质量过程监控数据库,使教育教学质量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各学校)

3.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工程。

按照“高中向县城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的原则,结合中小学校安工程、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城镇规划、新农村建设,加快全县教育网点布局调整工作。

通过学点撤并、社区办学、九年一贯制办学、建设城镇新区教育园区等措施,实现学校合理布局、教育集中投入、教师资源集约,改变以往学校布局“点多面广,散乱差”等突出问题。

到2015年,实现全县10万学生“4万在县城、5万在乡镇、1万在农村”的格局。

一要着力调整农村学校布局。

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在保证教学质量和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撤并工作力度,把村级小学的高年级合并到乡(镇)中心小学或寄宿制小学,各村保留村初级小学。

同时,加强寄宿制小学的建设与管理,优化教学资源,加强师资力量配备。

乡(镇)重点办好初中、中心小学,逐步引导洞头、富城、永隆、晓龙等乡将中心小学和初中整合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提高边远山区的办学效益。

二要着力调整城区学校布局。

在县城教育园区办好第三中学、第三小学、新职业技术学校、省示范幼儿园和教育培训中心等重点教育建设项目,在月亮湾新区新建第四中学、第四小学,形成布局科学的学校布局,适应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需要。

适时将文武坝中心小学、中山希望小学上收为县直学校,力争到2015年城区学生达到4万人以上。

三要着力创建标准化学校。

稳步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加快改善全县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013年,初中和县城小学达到全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水平。

2015年,乡镇中心小学达到全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城建局、国土局、乡镇人民政府)

4.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县信息化整体布局。

加大教育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投入,加快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大力促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装备标准化配备,重点加强县城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初中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

全县中心小学和初中基本实现“班班通”,职业中专建设校园网,XX中学形成数字化校园。

实现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利用。

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加快教育作息技术普及应用。

按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作息技术课程,全面普及作息技术教育。

加强教育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建立教育管理信息库、教育系统网上台账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教育公共服务一站式管理。

加大电子政务应用力度,完善视频会议、无纸化办公在教育系统中的广泛应用。

加强教育网站建设。

加强信息技术伦理道德教育,营造健康的网上学习环境。

(责任单位:

县发改委、教育局)

5.和谐平安校园创建工程。

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重点抓好公共卫生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和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深化“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设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实行学校安全“一票否决”。

全面加强安全教育,上好安全课,认真开展安全预案演练。

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寄宿制学校、饮食卫生、消防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抓好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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