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234926 上传时间:2022-12-14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X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市政府确定我区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

为确保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年)》、《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市政府《X年X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通过加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逐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切实优化依法行政环境,稳步提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全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运行机制,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机制改革,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效能,不断扩大法治宣传范围,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三、工作任务

根据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要求,我区示范创建活动主要任务是: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区政府确定X镇政府、X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为我区X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远程非现场电子监管系统为重点示范项目。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X年8月22日至X年9月9日)。

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将本部门承担的牵头任务逐项分解,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进度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

各镇办、各部门于9月9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实施方案书面报送至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X年9月12日至X年10月31日)。

各镇办、各部门按照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明确责任,注重开拓创新,争创特色亮点,进一步增强示范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特别是区政府确定的示范创建单位,要选择1-2项较为成熟的工作任务作为示范项目。

(三)自查阶段(X年11月1日至X年11月10日)。

各镇办、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和任务台账,逐项对照检查,对示范创建活动进行自查自评。

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任务台账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报告、统计数据等进行收集整理,做好迎检评定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X年11月11日-11月25日)。

收集整理示范创建活动中形成的各类相关文件、资料、统计数据和总结报告,于11月25日之前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区示范创建单位要做好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验收评定准备工作。

对于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健康有序推进。

五、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实行目录管理制度、完善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单;清理规范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牵头单位:

区编办

责任单位:

区政府各部门

2.进一步健全发展规划、财政等方面制度,制定发展规划、标准,并加强实施。

牵头单位:

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3.进一步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制度,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制定并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

牵头单位:

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4.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

区司法局、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5.加强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制度;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

牵头单位:

区教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科技文体旅游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6.建立健全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制度,有效约束开发行为。

牵头单位:

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严格执行《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定程序,以及备案审查、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异议审查等制度。

牵头单位: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8.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以X年全面清理目录为基数,全面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牵头单位: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9.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探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工作,及时形成评估报告。

牵头单位: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10.加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和理由;建立健全涉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牵头单位: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科技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建设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农林牧水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11.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牵头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建设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农林牧水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12.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健全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司法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13.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牵头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14.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牵头单位:

区监察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完成市场监管执法职能整合,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整合充实执法力量。

牵头单位:

区编办、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

区政府各部门

16.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核制度;健全联合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健全落实联合执法机制。

牵头单位: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农林牧水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

区政府各部门

17.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与案件移送制度;国土、农牧、建设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牵头单位: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环境保护局、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农林牧水局、区建设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

区政府各部门

18.加强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认真组织案件回访,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

区政府各部门

19.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

牵头单位: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

区政府各部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等制度,制定监察群众投诉办理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牵头单位:

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21.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并严格执行生效判决制度;落实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牵头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22.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重点领域(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招投标)等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应的内部流程管控方案。

牵头单位:

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2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网络监督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牵头单位:

区监察局、区信访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24.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牵头单位:

区监察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5.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

牵头单位:

区信访局、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环境保护局、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26.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27.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完成行政调解统计报告、调研报告。

牵头单位:

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林牧水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28.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牵头单位:

区司法局、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29.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X省信访条例》,健全网上信访机制。

牵头单位:

区信访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0、各镇(街道)、各部门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加大对公务员初任、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牵头单位:

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31.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促进领导干部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牵头单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32.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律八进”、“法治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牵头单位:

区司法局、区科技文体旅游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33.创新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X年打造的法治X一条街基础上,创新思路,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

牵头单位:

区司法局、区科技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区政府成立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镇办、各部门要对此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是本镇办、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镇办、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负总责。

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打牢基础,健全工作机制。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工作推进机制,特别是本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分工中已经明确的各牵头单位必须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措施,积极协调联络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不折不扣确保各项分工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及时报告区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三)加大指导,加强督促问效。

区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于9月份对示范创建活动安排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实行阶段性检查,促进示范创建活动科学有序开展。

11月底,区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镇(街道)、各部门示范创建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对于工作安排落实不力,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不重视、拖后腿、消极对待、影响工作进度的,落实通报、约谈等相关工作机制,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宣传动员,注重营造氛围。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开设专栏、专题,对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工作重点和好经验、好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加强信息编辑、采集和报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不断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

信息稿件报送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艺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