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224504 上传时间:2022-12-1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docx

《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docx

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

 附件1            

某某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县“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区、市河长办的系列会议文件精神,现根据某某县关于深入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的系列指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级河长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

  三、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包括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季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县河长办(县水利局)牵头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县委组织部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

    四、考核评分

   “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30%,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季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4。

当季考核扣分点在下一季度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分,直至完成整改。

考核结果分四档:

分四档:

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5分;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10分;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最高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

  (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2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5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一处扣4分;未设置涉河排污口标志牌的,一处扣2分;40分扣完为止。

  (五)“河长”工作日志记录情况,每月河长日记不少于3篇,缺一篇扣2分。

10分扣完为止

  五、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参照《某某县河道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问责其履职不力的责任。

 

 

附件2 

某某县河长责任制度

  

(一)县级“河长”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挂钩联系河道辖区内河段的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定期开展挂钩联系河段的巡查,并负责与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对接,推动各项治理工程、工作落实;

  3、协调解决跨乡镇河道(段)“河长制”工作;

  4、负责乡镇级“河长”考核工作;

  5、定期向市级河长书面上报挂钩联系河段的“一河一策”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自身履职工作情况,同时抄送市河长办。

  6.及时记录河长日记,河长要亲自手写记录,不能由他人代写。

  

(二)乡镇级“河长”职责

  1、负责协助乡镇级河长开展本辖区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水环境治理工作;

  2、落实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长效管理和日常监管措施;

  3、负责定期向县级“河长”上报河道治理工作进展,积极落实镇级“河长”部署、督办的各项任务;

  4、负责动员沿河村民参与护河、爱河活动;

 

附件3

某某县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水环境治理工作效率,积极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力量,及时掌握我县水域脏、乱、差现象,切实推进全县“河长制工作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级河长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均需在河长公示牌上公布,一旦挂钩联系河道被投诉举报必须受理,河长需要及时到现场,听取举报人和群众意见,进行实地探勘调查,并及时交办有关部门立即解决处置;不能现场立即处置的,要以督办函形式转交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查处,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确保整改到位。

  

(二)、鼓励实名举报下列违法行为:

⑴排污单位偷排、直排废水;

⑵随意倾倒泥浆等建筑垃圾;

⑶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私设暗管排污;

⑷河道周边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⑸河道周边存在涉水违法(构)建筑物,违法、违规擦挖;

⑹河岸垃圾乱堆放,未有效集中处置等;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电话举报或来人举报等方式,需同时提供被举报河道的名称、地址(或违法事实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基本违法事实(或违规现象),必要时要配合河长及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或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对实名举报的问题,河长对投诉举报做到件件受理,事事回应。

由接报地的河长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把事件处理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向社会公开。

  (五)、各级河长办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档案,包括记录、立案和查处情况等。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对外公布或者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不得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4

某某县例会和协调推进制度

    

为及时协调解决改善河道水质重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年度治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重点项目协调指的是河长会同职能部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2、重点项目协调由县、乡河长办收集梳理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地政府的等相关单位会商,河长办负责实施。

   3、与会人员

河长、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所在乡镇、村委会干部和群众代表、其他相关人员。

   4、例会执行

县河长办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例会,指导乡镇河长办开展工作;乡镇级河长根据报表和季度报告情况定期不定期及时召开例会,指导开展防洪排涝、水污染整治、文化景观提升等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涉及镇级层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重点工程和重点整治工作的落实。

乡镇级河长办要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根据会议协调结果做好与各相关单位的衔接工作,跟踪落实,定期向河长汇报工作进展,并做好会议纪要备案。

同时,挂钩联系河道的河长例会原则上不得少于每季一次。

   5、县、乡镇河长要切实履行协调督促的职责,在职能部门单位协调发挥应有作用,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联络员制度。

乡镇级河长办必须对所辖河道每个重点项目做好日常联系沟通工作,全程跟踪,紧抓落实。

   6、开展重点项目督查活动。

通过现场察看、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重点项目难题协调推进情况和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及时通报项目督查情况,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附件5

某某县河长制巡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促进长效巡查检查工作,确保各级河长履职到位,特制订本制度。

    1、巡查范围:

全县所有河湖(沟水)及河道管理范围。

    2、巡查频率:

各级河长要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监管河道污染情况。

县级河长按月巡查一次,乡镇级河长十天巡查一次,村级河长一周巡查一次。

除日常巡查外,河长可以结合挂钩联系河道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此外,河长要督促河道保洁员每天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巡查内容:

    ⑴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

    ⑵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⑶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

    ⑷生活垃圾是否有效收集处理;

    ⑸河道整治工程质量进展情况;

    ⑹河道两岸3米范围内的各类堆积物及违章建筑。

    4、巡查处置。

河长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

    ⑴处置权限属于河长,马上进行处置;

    ⑵处置权限属于部门,河长应第一时间联系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⑶若发现责任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的,应第一时间以督办函形式转交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查处,并进行跟踪落实,督促反馈结果,确保整改到位。

    5、巡查记录:

河长要做好每次巡查的记录工作,并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处置情况,准确详细的在《河长工作日记》中做好记录。

 

 

附件6

某某县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县河道保洁工作,恢复河道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河道保洁管理机制,结合我县水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全部纳入保洁范围,主要保洁河道漂浮物、河道滋生物、生活和生产垃圾,清理河道岸边围栏、杂物和垃圾等。

河道保洁要达到“四无”标准:

即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边无围栏养禽、河岸无暴露垃圾。

把打捞的垃圾、杂物及时送到规定的垃圾堆放场所,垃圾、杂物要日产日清,确保河道环境整洁。

实现“流畅、水清、岸绿、鱼游”的河道保洁管理目标。

  二、人员组织保障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成立县、乡镇、村三级河长机制。

县长担任总河长,乡镇级河长担乡镇级河长,村(第一书记)或书记担任三级河长。

县、乡、镇政府成立河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确定专人负责河长制工作。

  三、河道保洁管理范围

 根据骨干河流、主流流经情况,划定河道保洁区域。

  按照公示牌区域进行河道管理。

  四、河道保洁工作要求

  1、建立河道保洁工作制度,并在主要河道边设立河长制度牌。

按照各乡(镇)所在河道的地理位置,明确本各辖区保洁的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

县、乡、镇、村四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接受指导监督。

  2、必须保证保洁质量。

 保洁工作要根据河道保洁要求,达到“四无”标准,日常保洁每天开展一次,日产日清,遇特殊情况,随时保洁,确保河道整洁、畅通。

  3、实行监督与管理

  对河道保洁人员,实行县、乡镇监督管理,不定期的抽查。

  五、加强宣传、营造气氛

  把宣传工作贯穿全县河道水域保洁的始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向广大群众宣传河道水域保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从而为全面推进全县河道水域保洁工作,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辩护词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