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业务操作手册SAP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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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业务操作手册SAP部分
创建盘点凭证(MI31)
使用事务代码MI31或者在菜单中找到创建盘点凭证菜单,进入盘点凭证创建界面
屏幕输入数据一:
由上到下依次是
1.工厂-待盘点工厂
2.库存地点-待盘点库存地点
3.排除标记删除的物料-不勾选,避免凭证中包含已删除的物料行
4.选择数据和发货日志:
勾选,则盘点凭证不立即生成,仅查询出待创建凭证的物料行
5.直接创建物料凭证,则立即生成盘点凭证
6.勾选发货日志:
则创建盘点凭证后,显示处理结果
7.最大项目数:
盘点凭证包含的最大项目数,目前已默认333。
如果有多人参与该库存地点的盘点,则可限定每张盘点凭证的数量,系统创建多张盘点凭证,进行分工盘点
8.最大物料数:
限定每张凭证包含的物料数,默认为空,可以不设置,因为已经有最大项目数的限定
屏幕输入数据二:
9.根据库存余额选择:
根据库存数量、库存金额条件,限定物料是否创建物料凭证,默认为空;可根据业务需求,选择仅零库存的物料创建盘点凭证或者仅非零无库存的物料创建盘点凭证
10.根据库存类型选择
10.1非限制使用库存-目前我们使用的库存类型只有非限制使用库存,故只勾选非限制使用库存
10.2包括已列为库存的物料-勾选,则已经盘点完成的物料可以再次创建盘点凭证进行盘点
11.盘点凭证抬头数据
11.1盘点日期-指计划盘点完成,输入盘点数量的日期;默认为当天,根据实际情况输入
11.2设置过账冻结:
指创建盘点凭证后,盘点差异过账之前,不允许物料数量的变化,即不允许收发货,要勾选;
11.3设置账面库存:
指创建盘点凭证后,盘点差异过账之前,不允许物料价值的变化
执行程序进入下一界面
全选待盘点物料行
创建盘点凭证
盘点凭证创建成功
仓库盘点完成,输入盘点数量(MI04)
进入盘点数量输入界面
输入盘点凭证号,敲回车,进入下一屏
输入盘点数量,如果盘点结果中,物料数量为零,则勾选零盘点
保存盘点结果
更改盘点数量(MI05)
更改盘点数量,保存
更改盘点凭证(MI02)
盘点凭证为进行差异过账之前,可以整个凭证进行删除
盘点凭证再未进行差异过账之前,可以进行数据行删除,将光标落在选定行,点击删除标记,保存
查看盘点差异(MI20)
进入盘点差异报表
输入盘点凭证号
下载盘点差异清单
差异过账(MI07)
选择盘点差异原因,由于线下需单独出具差异分析说明,系统可不输入差异原因
保存进行差异过账
查看盘点凭证(MI22/MI23/MI24)
MI22
MI23
MI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