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部控制工作方案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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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部控制工作方案三篇
医院内部控制工作方案三篇
医院内部掌握工作方案一篇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
对财政资金安排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选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掌握,防止权力滥用'的要求,以及省市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财政内控工作,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内部掌握运行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查找、梳理、评估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对财政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掌握、事后监督和纠正,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到达以下目标:
(一)严厉行政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履行财政职能,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上级财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各项政策与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各项财政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三)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四)预决算报告和相关报告、工作记录和其他管理信息真实完好。
三、工作内容
各股室(中心)要根据以下的内容,扎实推动内掌握度建设。
(一)稳步推动内部掌握体系建设。
一是制定指导各股室(中心)建立和实施内部掌握的基本制度。
二是依据基本制度以及职责范围,结合局廉政风险防掌握度制定法规及政策风险、预算编制及执行风险、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含公共关系、信息管理、岗位利益冲突)等风险内部掌握方法。
三是各股室(中心)依据基本制度和风险内部掌握方法,在查找本单位风险并定级、完善工作流程、界定各环节各岗位责任的基础上制定内部掌握操作规程。
四是制订内部掌握专项检查方法和内部掌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完善人事管理、资产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掌握制度,进一步健全财政内部掌握制度体系。
(二)切实推动内部掌握制度有效执行。
一是结合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将基本制度和相应方法提出的内控理念、掌握活动和掌握措施固化在相关信息系统中,通过授权掌握和流程掌握防范业务风险,实现内部掌握的程序化、常态化。
二是组织人员参与省市组织的内控专题培训,增添内部掌握制度建设人员队伍素养,切实推动财政系统内控机制落实。
三是组织各股室(中心)开展内控日常检查,汇总分析各股室(中心)内部掌握中的新状况。
四是组织内控有效性专项检查和考核评价,催促各股室(中心)切实贯彻落实内部掌握制度。
(三)指导和推动全区财政系统的内控体系建设。
在完善局内部掌握制度的同时,指导和推动全区财政系统的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1日-4月30日)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深入做好宣扬、发动、培训和组织部署工作。
(二)制度建设阶段(2016年5月1日-8月31日)
根据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掌握、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内部掌握制度体系并组织论证评审后发布实施。
(三)落实实施阶段(2016年9月1日-10月31日)
将内控理念、掌握活动和掌握措施固化在相关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内控日常检查,切实推动内控机制落实。
(四)完善总结阶段(2016年11月1日-12月31日)
指导和推动全区财政系统的内控体系建设,总结提升我区内部掌握制度建设工作阅历和取得的成效,在有效执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掌握制度并在全区财政系统推广财政内控理念和具体制度方法。
五、组织领导
成立局内部掌握委员会(以下简称内控委),负责确立局内部掌握政策,审定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部署内部掌握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指导和催促各乡镇(街道)、局各股室(中心)建立和完善内部掌握制度、程序和管理措施。
内控委主任由局长担任,副主任由相关局领导担任,委员由办公室、监察室、监督检查股(会计股)、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股、社保股、农业股(综改股)、企业股(国资股、外经股)、经建股、农综办、政府选购办(选购中心)、融资服务中心(债务管理股)、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等股室负责人组成。
内控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掌握工作状况,审议风险事件定级和责任追究建议,提出加强和改良的措施。
内控委下设办公室,承当内控委日常工作。
内控办设在监督检查股,由内控委成员股室(中心)有关人员组成,主任由分管监督检查股的局领导兼任,内控办成员由各股室(中心)指派专人负责。
内控办负责牵头拟订内部掌握基本制度,审核相关风险内部掌握方法,审核各股室(中心)内部掌握操作规程,对内部掌握制度有效性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并向内控委报告,对风险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内部掌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制订解决方案。
各乡镇(街道)参照同步开展,要根据要求和时间节点,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强化工作部署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推动财政系统内部掌握制度建设。
六、职责分工
基本制度及风险内部掌握方法的拟订和组织实施,由各有关股室(中心)分别牵头负责。
局监督检查股牵头内控办工作,负责制定内部掌握基本制度;预算股、国库股分别牵头负责制定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风险内部掌握方法,其中预算股牵头负责制定预算编制风险部分,预算股、国库股根据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制定预算执行风险部分;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法规及政策风险内部掌握方法、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内部掌握方法和内部掌握问责制度。
在拟订和组织实施专项风险管理方法中,各牵头单位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各股室(中心)负责本股室(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内控管理工作。
一是依据基本制度和相关风险内部掌握方法,制订本股室(中心)内部掌握操作规程,做好内控工作;二是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对本股室(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内控管理负总责,组织股室(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内部掌握制度和业务流程建设,三是各股室(中心)指定专人负责与内控办的工作联络,协作内控办的有关工作支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是本股室(中心)内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建立和实施内部掌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细心筹划,周密支配,确保内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动。
(二)仔细抓好落实。
各股室(中心)要仔细查找股室(中心)风险并进行评估定级,通过界定各环节岗位职责,完善工作流程,制定完好的内部掌握操作规程,并切实抓好落实。
(三)强化责任担当。
要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各股室(中心)负责人要坚固树立内控理念,主动引导干部职工将内控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由"要我内控'变为"我要内控',在股室(中心)内部营造良好的内控气氛。
(四)加大检查力度。
内控办要对各股室(中心)内部掌握工作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准时发觉内控薄弱环节、查找缘由、堵塞漏洞。
定期检查一年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股室(中心)内掌握度建设、执行、风险事件应对及处理等状况。
不定期检查的内容由内控办依据内控管理需要确定。
检查状况向内控委报告。
(五)完善问责机制。
将内控结果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以及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评先等工作。
对于违背内掌握度规定,出现风险事故的责任单位和干部职工必需严格执纪追责。
医院内部掌握工作方案二篇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掌握评价工作,完善学校治理体系,防范和管控经济风险,促进学校各项内部掌握不断完善和进展,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掌握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掌握指南(试行)》(教财厅〔2016〕2号)、《江苏省省属院校经济活动内部掌握实施指南》(苏教财〔2017〕2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内部掌握评价是指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学校内部掌握设计的完善性、运行的有效性所做出的评价活动。
内部掌握评价的标准为法律法规、内部掌握相关政策制度及学校内部掌握规定等。
第三条内部掌握评价包括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内部掌握的评价。
学校层面主要指学校的整体掌握环境,业务层面涵盖了学校各职能部处、院系、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的内部掌握活动。
开展内部掌握评价,既可以对学校整体内部掌握进行评价,也可以对学校内部掌握的某个要素、某类业务或者某些业务环节的内部掌握进行评价。
第四条内部掌握评价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掌握评价应将学校全部经济活动涉及的内部掌握作为评价范围。
(二)重要性原则。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内部掌握评价应将重要业务活动和高风险领域作为评价的重点。
(三)客观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真实、精确反映学校内部掌握设计与运行的现状。
(四)准时性原则。
与学校管理活动相关的外部环境或学校管理要求发生改变时,应准时调整评价的重点、频次和实施方式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的内部掌握评价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审计处、财务处、监察处、科技处、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
(一)制定内部掌握评价管理制度并催促实施;
(二)审批内部掌握评价与监督工作的计划、方案;
(三)组织实施内部掌握评价与监督工作;
(四)分析认定内部掌握缺陷;
(五)审批内部掌握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
(六)其他与内部掌握评价与监督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学校内部掌握评价工作由审计处牵头组织实施,也可托付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
托付中介机构实施时,为学校提供内部掌握建设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同时为学校提供内部掌握评价服务。
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定内部掌握评价相关制度;
(二)组织编制内部掌握评价工作方案;
(三)组织实施内部掌握评价工作;
(四)监督内部掌握缺陷整改落实状况;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学校相关部门或单位包括各职能部处、院系、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应结合日常经济活动开展状况,实施本部门的内控体系建设、内控自查和自我评价工作。
主要职责:
(一)实施本部门的内控体系建设,依据评价工作方案和相关业务内部掌握评价标准,开展本单位内部掌握自查、自评工作;
(二)依据业务内部掌握自查结果梳理内部掌握缺陷;
(三)参加学校内部掌握评价缺陷的认定;
(四)针对内部掌握中存在的缺陷制定整改计划;
(五)落实整改计划,并准时向领导小组报送整改状况报告;
(六)其他和本单位内部掌握及其评价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评价内容
第八条学校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应综合考虑学校进展规划、治理结构、内部掌握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人力资源政策、关键岗位与人员及权责安排、会计及信息系统、校内文化等方面。
第九条各业务层面内部掌握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校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合同管理、选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财政专项项目管理、经济活动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并兼顾学校所属企业管理、教育基金会管理等单位。
第十条学校经济活动内部掌握建设领导小组对上一次内部掌握评价所提出的缺陷、风险、整改建议、整改措施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第四章评价程序和方法
第十一条内部掌握评价的工作程序包括:
(一)制定内控评价工作方案;
(二)组建内控评价工作组;
(三)组织学校各部门进行内部掌握自我评价;
(四)在各部门自我评价基础上,实施现场测试等工作;
(五)认定内部掌握的缺陷以及风险的类型、程度等;
(六)汇总评价结果;
(七)编制《内部掌握评价报告》;
(八)内部掌握评价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内部掌握评价报告》;
第十二条内部掌握评价工作可以采纳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商量、实地查验、统计抽样、穿行测试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
第五章缺陷认定
第十三条在综合运用各类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应当充分收集被评价部门内部掌握设计与运行状况的证据,规范填制评价工作底稿,做到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定性精确。
第十四条根据缺陷的成因,内部掌握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内部掌握设计缺陷是指缺少为实现学校经济业务活动掌握目标所必需的掌握措施,或掌握设计不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掌握目标。
内部掌握运行缺陷是指掌握设计适当,但没有按设计意图执行,或者执行人员缺乏专业胜任能力,导致无法有效实现掌握目标的缺陷。
第十五条依据内部掌握缺陷可能导致的风险程度,按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与一般风险进行分类。
重大风险是指涉及学校整体管理的一个或多个掌握风险的组合,可能导致某类经济活动严重偏离掌握目标,影响学校事业进展。
重要风险是指涉及职能部处、院系等层面的一个或多个掌握风险的组合,可能导致某类经济活动偏离掌握目标,影响学校某项经济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转。
一般风险是指除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之外的其他风险。
第十六条内部掌握评价部门编制内部掌握缺陷认定汇总表,报送学校内部掌握建设领导小组。
重大缺陷由学校决策机构认定。
第六章评价报告
第十七条内部掌握评价报告重点关注内部掌握评价工作开展状况、内部掌握缺陷认定及整改状况、内部掌握有效性结论等。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内部掌握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掌握评价工作的总体状况;
(三)内部掌握评价的程序、方法、范围、根据;
(四)内部掌握缺陷及认定状况;
(五)内部掌握缺陷的整改状况及重大、重要缺陷实行的处理措施。
(六)内部掌握有效性的结论。
第十八条内部掌握评价工作可以根据工作计划或年度实施,12月31日为年度内部掌握评价工作的基准日,并于6个月内完成评价工作。
第十九条关注内部掌握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掌握评价报告报送日之间是否发生影响内部掌握有效性的因素,并依据其性质和影响程度对评价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条学校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并重视内部掌握评价报告的应用,催促、检查缺陷的整改,持续改良内部掌握的实施和运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方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内部掌握工作方案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掌握评价工作,完善学校治理体系,防范和管控经济风险,促进学校各项内部掌握不断完善和进展,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掌握规范(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内部掌握评价是指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学校内部掌握设计的完善性、运行的有效性所做出的评价活动。
内部掌握评价的标准为法律法规、内部掌握相关政策制度及学校内部掌握规定等。
第三条内部掌握评价包括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内部掌握的评价。
学校层面主要指学校的整体掌握环境,业务层面涵盖了学校各职能部处、院系、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的内部掌握活动。
开展内部掌握评价,既可以对学校整体内部掌握进行评价,也可以对学校内部掌握的某个要素、某类业务或者某些业务环节的内部掌握进行评价。
第二章评价工作机制及原则
第四条学校组成内部掌握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XXXX内部掌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内部掌握评价工作。
第五条内部掌握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全校内部掌握建立与实施状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并定期组织编制学校风险评估报告,对学校内部掌握的完善性、有效性做出评价。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包括各职能部处、院系、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应结合日常经济活动开展状况,实施本部门的内控体系建设、内控自查和自我评价工作。
第七条学校内部掌握评价工作由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也可托付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
托付中介机构实施时,为学校提供内部掌握建设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同时为学校提供内部掌握评价服务。
第八条内部掌握评价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掌握评价应将学校全部经济活动涉及的内部掌握作为评价范围。
(二)重要性原则。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内部掌握评价应将重要业务活动和高风险领域作为评价的重点。
(三)客观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真实、精确反映学校内部掌握设计与运行的现状。
(四)准时性原则。
与学校管理活动相关的外部环境或学校管理要求发生改变时,应准时调整评价的重点、频次和实施方式等。
第三章评价内容
第九条学校层面内部掌握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进展规划、内部掌握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关键岗位与人员、会计及信息系统等方面。
涉及学校掌握环境、监控活动等。
第十条各业务层面内部掌握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校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合同管理、选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财政专项项目管理、经济活动信息化管理等方面。
第十一条内部掌握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上一次内部掌握评价所提出的缺陷、风险、整改建议、整改措施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第四章评价程序和方法
第十二条内部掌握评价的工作程序包括:
(一)内部掌握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作出实施年度内部掌握评价的决定;
(二)组成内控评价工作组;
(三)制定内控评价工作方案;
(四)组织学校各单位进行内部掌握自我评价;
(五)在各单位自我评价基础上,实施现场测试等工作;
(六)认定内部掌握的缺陷以及风险的类型、程度等;
(七)汇总评价结果;
(八)编制《内部掌握评价报告》;
(九)内部掌握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审定《内部掌握评价报告》。
第十三条内部掌握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以每年的12月31日为年度内部掌握评价工作的基准日,并于次年的6个月内完成评价工作。
第十四条内部掌握评价工作可以采纳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商量、实地查验、统计抽样、穿行测试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
第十五条在综合运用各类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应当充分收集被评价部门内部掌握设计与运行状况的证据,规范填制评价工作底稿,做到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定性精确。
第十六条根据缺陷的成因,内部掌握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内部掌握设计缺陷是指缺少为实现学校经济业务活动掌握目标所必需的掌握措施,或掌握设计不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掌握目标。
内部掌握运行缺陷是指掌握设计适当,但没有按设计意图执行,或者执行人员缺乏专业胜任能力,导致无法有效实现掌握目标的缺陷。
第十七条依据内部掌握缺陷可能导致的风险程度,按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与一般风险进行分类。
重大风险是指涉及学校整体管理的一个或多个掌握风险的组合,可能导致某类经济活动严重偏离掌握目标,影响学校事业进展。
重要风险是指涉及职能部处、院系等层面的一个或多个掌握风险的组合,可能导致某类经济活动偏离掌握目标,影响学校某项经济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转。
一般风险是指除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之外的其他风险。
第五章评价报告及其应用
第十八条内部掌握评价工作完成后,应当出具《内部掌握评价报告》和《内部掌握风险评估报告》。
《内部掌握评价报告》应当包括评价工作总体状况,评价的根据、范围、程序、方法,评价结论,拟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内容。
《内部掌握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发觉的内部掌握缺陷,内部掌握风险及其认定根据,风险的性质与类型,重大、重要风险清单以及应对缺陷、风险的整改措施或整改建议等。
第十九条对学校所属企业、教育基金会以及其他附属单位的内部掌握评价,可在各单位内部掌握自我评价基础上,实施内部掌握专项审计或结合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
第二十条通过学校内部掌握监督检查、评价发觉的经济活动设计缺陷、运行缺陷、各类型风险以及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建议、整改措施等,学校各单位应仔细整改,原则上于评价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完成相应的整改工作;有特别状况的,应提供未完成的缘由、延期整改完毕的时间点、进一步整改措施等说明。
第二十一条应合理利用《内部掌握评价报告》所得出的结论,促进学校内部掌握健全、完善。
学校应将《内部掌握评价报告》中的主要结论和风险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按内部信息公开机制进行公开,发挥信息公开对学校内部掌握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学校应将《内部掌握评价报告》中的部门评价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挂钩,实行追责问责,促进各单位内部掌握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