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方案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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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方案最新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方案

根据《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74号)及《x区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落实规定动作,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严格审查公文公开属性。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流程界定等机制,拟制公文时,必须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并明确界定该文件的公开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脱密后公开”等,随公文一并报批;对脱密后公开的公文,应当将脱密后的公文与原文一并报批;确定为“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脱密后公开”“此件不公开”等属性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应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

报请以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部门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拟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请示件未明确公开属性或者未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按照规定予以退文。

对确定为“此件主动公开”“此件脱密后公开”属性的公文,各级行政机关在制作文件时,应在该文件附注部分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或“此件脱密后公开”字样。

各级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政策性文件,一般应在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建立健全会议办理程序。

x年底前,x镇、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等制度,根据需要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以及部门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

提交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有关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由承办部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部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各级行政机关召开的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加快完善主动公开目录。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抓紧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等。

x年,x镇、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先行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x年底前,要全面编制完成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建立健全“目录”动态更新机制,适时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开,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四)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x、市党委、人民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准确把握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地拓展“五公开”范围,梳理细化公开内容。

要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12月底前,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x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及时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定期抽查,对发现的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要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依法做好保密工作。

(五)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从x年起,x人民政府将在5个设区市各选取1个县(区),推荐列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全国10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

试点县(区)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试点指导,重点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区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群众关切信息和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形成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切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破解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打通政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政策解读,促进政策执行落地

(一)明确解读范围。

根据x、市政策解读范围,区本级政策解读范围为: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x、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的实施意见;以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区政府各部门自行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不包括司法解释)。

特别对属于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应当重点解读。

(二)明确解读主体。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各级文件起草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

以区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

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敢于担当,通过参加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声音。

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1年内解读重要政策应不少于2次。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政策解读的统筹协调工作;区委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对各级新闻媒体及各类网站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和效果评估,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规范解读程序。

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以区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全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

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

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

(四)充实解读内容。

区政府各部门在解读政策时,应当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

(五)增强解读效果。

政策解读的形式主要有文件起草部门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

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

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参与政策制定者和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

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

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传播媒介,发挥好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做好重大政策宣介解读工作;注重利用商业网站及都区类、专业类媒体,做好分众化对象传播,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扩展政府信息受众面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是本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强与网信、编办、工信、公安、保密、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协作,认真落实对政府网站的开办、建设、定级、备案、运维、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互动、安全和关停等方面的监管责任。

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x、市统一部署,要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将全区政府网站技术后台迁移到x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

区网信办要根据全区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加快制定出台我区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明确各级政府网站功能定位以及相关标准和要求,分区域、分层级、分门类对各级政府网站从开办到关停的全生命周期进行规范。

(二)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

区网信、工信等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全区政府网站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打通全区各级政府网站,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网络。

各政府网站要加强重要信息发布的协同联动,国务院、x、市和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应在24小时内充分转载;国务院有关部委和x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以及涉及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网站应及时转载。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网信办将定期对区行政机关网站转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区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通过合办专栏、专版等方式,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

(三)加快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平台。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握媒体发展趋势和传播规律,加强政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

要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创新方式方法,加大政府权威信息新媒体发布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

新闻媒体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之一。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立足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政务公开自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党委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主动安排各级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行政领导、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形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扩大公众参与,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推进政府工作开放,科学确定本层级、本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集思广益,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要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重大专项规划、财政预决算、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社会管理事务等重要决策事项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等重点内容,着力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

(二)规范公众参与方式。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必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

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

要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积极探索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

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对x的意见建议没有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未采纳的理由。

(三)完善公众参与渠道。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主动在政府网站开设“行政首长信箱”“民意征集”“网民留言”等专栏,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增强互动功能,畅通网上公众参与渠道。

积极利用政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强化政府热线、广播电视问政、网络问政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从x年起,要设立“政府开放日”,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接待公众来访,认真回答公众的咨询事项。

五、积极回应关切,提升回应实效

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的责任主体是涉事责任部门。

区政府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x〔x〕178号)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明确回应责任,把握回应重点,做好研判处置,不断提升回应效果。

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推动本部门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有关情况和分管领导工作分工应对外公布。

x年6月底前,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由政府有关部门、党委宣传、网信部门等组成的政务公开议事协调机构,研究处理本地区政务公开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整合力量,理顺体制,在x年6月底前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逐步配强配齐工作人员。

区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既是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主管机构,又是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区人民政府在政府办公室加挂“政务公开办公室”牌子,明确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岗位和人员。

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

要加强与党委宣传、网信等部门的紧密协作,协调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抓好教育培训。

区政府办公室将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x年底前要对全区所有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轮训1遍。

要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四)强化考核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效能目标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

要推进政务公开督查常态化,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项督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从x年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网上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的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效能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政务公开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的评估。

要强化激励和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等,将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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