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报建需要交纳的费用及准备的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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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报建需要交纳的费用及准备的资料.docx

工程报建需要交纳的费用及准备的资料

办事指南

一、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

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批

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四、建设项目详细规划审批

五、旧城区建设项目审批

六、占用绿地和砍伐树林审批

七、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

八、经济适用住宅计划审批

九、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十、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手续

 

十一、房屋安全鉴定审批

十二、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十三、房屋建设统一缴费手续

 

十四、建设项目定额测编费手续

十五、建设项目工程报建

十六、文物考古发掘

 

十七、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十八、代办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十九、建设工程交易服务

二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初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

 

二二、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格验证

二三、大型爆破事先报告和备案

二四、原有房屋改(扩)建及装饰装修管理

二五、房屋权属登记发证

二六、房地产评估、经纪、白蚁防治、拆迁服务机构资质审批

二七、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

二八、房地产转让

 

二九、民用建筑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三十、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

三一、建筑项目夜间施工审批

三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三二、市级权限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申报)

三三、限额(500万元)以下以工代赈项目立项审批;限额以上以工代赈项目申报

三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

三五、办理建筑工程、建筑内部装修工程以及自动消防设施的审核

三六、拆迁管理费

三七、城市异地绿化补偿收费

三八、登记建设项目的报建

三九、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四十、发放房地产开发许可证

四一、房屋建设统一收费

四二、工程定额测偏费

四三、建设工程交易服务

四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备案

四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初步审验

四六、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审核

四七、审批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工程投资300万元以上及重要地段项目)

四八、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四九、为建工企业收取劳动保险基金

五十、收取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费

五一、收取房屋白蚁预防费

五二、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五三、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五四、审批市区旧城建设项目

五五、审批经济适用住房计划

五六、审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五七、地形面积验线测量

五八、房地产价格评估

五九、土地登记地籍测量

六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

六一、测绘任务登记

六一、申请规划用地前期预审

六二、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六三、土地使用权申请收购

六四、房屋拆迁服务费(包括调查摸底费、代理拆迁服务费)

六五、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

六六、耕地开垦费

六七、征地管理费

六八、地籍档案资料制用费

六九、城镇土地登记发证

(一)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

(1)党政机关、团体20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200元,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

10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100元。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20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最高不超过700元,50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一万元;10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100元。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4)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1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5)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6)城镇居民住宅。

收费依据:

收费,湘价房字(94)78号;湘价房字(98)184号。

(二)土地变更登记(需补发证的):

1.收费标准:

(1)个人,每证5元;

(2)单位,每证10元;(3)“三资”企业和其他特别证书,每证20元。

2.收费依据:

湘价房字(94)78号;湘价房字(98)184号。

(三)换证:

1.收费标准:

(1)个人,每证15元;

(2)单位,每证20元。

2.收费依据:

湘价房字(94)78号;湘价房字(98)184号。

服务内容_

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_

申报材料_

1、工程规划许可证;2、施工单位详细资料;3、监理单位详细资料;4、全套施工图;5、地质勘探报告;6、计划生育责任书_

审批程序_

1、到窗口填写申请表;2、缴费;3、审查;4、批复_

审批时限_

即办_

收费标准_

1、质监费:

工程造价2‰;2、试验费:

每平方米2元_

审批收费依据_

国务院令第279号、湘价房[1994]77号、湘价费[2001]375号_

备注_

试验费向施工企业收取_

服务内容_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批_

申报材料_

1、计委立项批复;2、规划蓝线或建筑红线;3、规划要点及总平面图;4、设计方案图(A3)册;5、设计委托书、合同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科技设计科审查;3、建设局审批_

审批时限_

7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不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湘建设[2001]469号)_

备注_

窗口代办_

服务内容_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_

申报材料_

1、申请审批报告;2、建筑红线图;3、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图;4、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图;5、项目初设图纸(设计单位提供);6、地质初勘报告(设计单位提供)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科技设计科审查;3、局专家会议审查;4、建设局批复_

审批时限_

12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不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湘建设[2001]469号_

备注_

窗口代办_

服务内容_

建设项目详细规划审批_

申报材料_

1、计委立项批复;2、建筑红线图;3、项目规划总平面图;4、城市绿化栽植合同;5、项目统一收费凭证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局城乡规划科审批_

审批时限_

即办_

收费标准_

不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湘建设[2001]469号_

备注_

_

服务内容_

旧城区建设项目审批_

申报材料_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2、旧城区建设项目审批表;3、市规划局初审意见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局城乡规划科审批;3、局专家会议论证;4、市建设局批复_

审批时限_

10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不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市政发[2000]33号_

备注_

窗口代办_

服务内容_

旧城区建设项目审批_

申报材料_

1、申请报告;2、建筑红线图;3、更新栽植计划;4、缴纳补偿费和砍伐费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局绿化站现场踏勘;3、市建设局批复_

审批时限_

3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砍伐费每株20元,占用绿化异地补偿200元/平方米_

审批收费依据_

国务院100号令、省政府124号令、邵价房字[2002]第23号_

备注_

窗口代办_

服务内容_

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_

申报材料_

1、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3、资金证明;4、技术人员资料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局开发办审查;3、局开发办批复;4、局开发办发证_

审批时限_

15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_

审批收费依据_

国务院令248号、湘价费[2001]261号_

备注_

窗口代办_

服务内容_

经济适用住宅计划审批_

申报材料_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2、项目资金证明;3、单位职工集资证明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局开发办审查;3、市住宅办批复_

审批时限_

10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不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湘计[1999]099号、市政发[1999]31号_

备注_

窗口代办_

服务内容_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_

申报材料_

1、申请报告;2、土地使用权证;3、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许可证;5、投资证明;6、营业执照、资质证书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局开发办审查;3、局开发办发证_

审批时限_

10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证书工本费每证20元_

审批收费依据_

国务院令248号、湘价费[2001]261号_

备注_

窗口代办_

服务内容_

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手续_

申报材料_

1、计委投资计划;2、经报建登记的施工许可证申请表;3、全套施工图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窗口负责人审查;3、局招标办开标;4、核发中标通知书;5、备案;6、发《施工通知单》_

审批时限_

20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不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部89号令)_

备注_

窗口代办_

服务内容_

房屋安全鉴定审批_

申报材料_

1、申请报告;2、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房屋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资料;4、开发项目红线图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局安全科审查;3、局专家组现场踏勘;4、局安全科批复;5、窗口发文_

审批时限_

10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按栋计收,每100平方米内160元,超出100平方米,每平方米加收0.30元。

_

审批收费依据_

湘建房[1994]77号、邵价房[1998]191号_

备注_

窗口代办_

服务内容_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_

申报材料_

1、计委年度投资计划;2、填好并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3、招标办施工通知单;4、房屋建设统一缴费凭证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窗口负责人审核;3、窗口工作人员发证_

审批时限_

即办_

收费标准_

证书工本费每证200元_

审批收费依据_

建设部91号令_

备注_

_

服务内容_

房屋建设统一缴费手续_

申报材料_

1、计委年度投资计划;2、建筑红线图;3、设计方案图;4、全套施工图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局开发办审查;3、窗口工作人员收费_

审批时限_

2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经济适用房9.98元/平方米、普通住宅36.35元/平方米、非住宅61.96元/平方米、经营性用房74.34元/平方米_

审批收费依据_

湘价费[2001]35号、湘价房字[1994]77号、市政发[2002]24号_

备注_

窗口代办_

服务内容_

建设项目定额测编费手续_

申报材料_

1、计委投资计划;2、招标办施工通知单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窗口工作人员收费_

审批时限_

即办_

收费标准_

工程造价1.2‰_

审批收费依据_

湘价房字[1996]222号_

备注_

向施工企业收取_

服务内容_

建设项目工程报建_

申报材料_

1、计委立项批复或年度投资计划;2、国家统一的申请表;3、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工民建专业职称原件;4、工程监理合同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窗口负责人审核;3、窗口工作人员登记_

审批时限_

即办_

收费标准_

不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建设部91号令_

备注_

_

服务内容_

文物考古发掘_

申报材料_

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局考古科负责人预审;3、局文物委员会专家审查;4、文物批复_

审批时限_

15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1、古文化遗址发掘费:

城址、窑址200元/平方米;古井、窑藏500元/平方米;2、古墓发掘费:

土坑墓1000元/座;砖室墓2400元/座;3、考古发掘工作管理费:

按发掘费的20%收取;4、安全保卫费:

按发掘费的10%收取_

审批收费依据_

湘价费字[2001]第74号_

备注_

经调查勘探后,发现文物遗迹需进行发掘,再履行该项收费。

_

服务内容_

文物考古调查勘探_

申报材料_

市规划局划定的建筑红线图_

审批程序_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窗口工作人员审查;3、窗口工作人员登记、办理_

审批时限_

即办_

收费标准_

普通钻探费0.2/平方米、重点钻探费5元/平方米_

审批收费依据_

湘价费字《2001]第74号_

备注_

经济适用房减半_

服务内容_

代办工程意外伤害保险_

申报材料_

1、计委计划;2、国土使用权证;3、施工企业资质许可证;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证书;5、中标通知单;6、施工图、组织设计方案;7、施工合同_

审批程序_

1、窗口受理;2、交费;3、签订合同_

审批时限_

即办_

收费标准_

按造价的2.5‰_

审批收费依据_

《建筑法》48条、建监安[1997]第17号、湘建[1998]建字第364号_

备注_

向施工企业收取_

服务内容_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_

申报材料_

1、计委计划;2、国土使用权证;3、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证书;5、施工通知单;6、施工图、组织设计方案;7、施工合同_

审批程序_

1、窗口受理;2、审查;3、交费;4、批复_

审批时限_

即办_

收费标准_

交易服务费:

中标价300万元以下按1.8‰,300~500万元1.6‰,500~1000万元1.4‰,1000~3000万元1.2‰,3000万元以上1.1‰,每宗最高不超过2万元。

_

审批收费依据_

湘价服[2001]20号_

备注_

发、承包单位按6:

4分摊,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500万元以下每宗1300元,500万元以上每宗2500元。

_

服务内容_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初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

申报材料_

1、计委计划;2、国土使用权证;3、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证书;5、施工通知单;6、施工图、组织设计方案;7、施工合同_

审批程序_

1、窗口受理;2、审查;3、交费;4、批复_

审批时限_

即办_

收费标准_

1、安全监督服务费:

造价2‰;2、劳保统筹基金:

工程造价3.5%×1.3_

审批收费依据_

湘价服[2001]248号、湘建质[2001]398号、湘政办函[1992]249号、湘政办明电[2001]66号、湘建[1992]管理467号、市政发[2001]19号_

备注_

安全监督服务费向施工企业收取。

暂定到2003年12月31日_

服务内容_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_

申报材料_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份;2、工程项目选址平面图1份;3、拟建工程项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4、经省地震安全性评估会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一般建筑工程不要)1份。

_

审批程序_

1、申报人向窗口领取并填写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书;2、窗口受理;3、抗震设防办公室组织审查相关材料及图纸;4、抗震设防办公室组织现场勘察、分析,确定地震动参数;5、负责领导确认、审定抗震设防要求;6、加盖地震部门印章。

_

审批时限_

一般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为7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一般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为2000元/项(栋)_

审批收费依据_

湘价费[2001]147号_

备注_

全额财政拨款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建筑项目免收;其它公益性建筑项目减半征收。

窗口代办_

服务内容_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格验证_

申报材料_

国家或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许可证书1份_

审批程序_

1、窗口受理;2、窗口审查资格条件;3、窗口备案_

审批时限_

即办_

收费标准_

以合同为准_

审批收费依据_

湘价费[2001]147号_

备注_

_

服务内容_

大型爆破事先报告和备案_

申报材料_

1、炸药用药量资料;2、实施爆破位置及时间。

_

审批程序_

1、窗口受理;2、窗口备案。

_

审批时限_

即办_

收费标准_

不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_

备注_

_

服务内容_

原有房屋改(扩)建及装饰装修管理_

申报材料_

1、申请报告:

应注明原有房屋改(扩)建装修工程名称、地点、、规模、部位、设计施工单位,负责改(扩)建的单位及主要人员,改(扩)建理由等内容;2、房屋所有权或公有房屋使用权以及其他能证明拥有该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3、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改(扩)建项目的设计资料和原有房屋的设计资料;5、改(扩)建共有房屋或共用部位的,房屋共有人或共有部位所有权人的书面意见;6、改(扩)建承租、借用的房屋时,房屋所有权人的书面意见;7、拆散改承重或非承重主任结构的,还应提供具有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的证明和对改变承重主任结构加固措施的质量鉴定书_

审批程序_

申报、勘查、批复、现场管理、验收_

审批时限_

5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_

备注_

_

服务内容_

房屋权属登记发证_

申报材料_

一、初始登记[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2、权利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3、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批单、规划红线图;5、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开发项目资质证书;6、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8、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员报告及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现值评估报告。

];二、转移登记[1、房屋权属证书;2、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3、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4、房地产转让证明材料(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协议,法院司法文书,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公证书等)和房地产买卖契约5、房地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及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现值评估报告。

];三、变更登记[1、房屋权属证书;2、房屋变更登记申请书;3、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4、房屋翻建的批件、名称、房屋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有关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批单、规划红线、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5、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及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现值评估报告。

];四、他项权利登记[1、房屋权属证书;2、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3、房地产抵押合同;4、土地使用证;5、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6、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及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现值评估报告。

];五、注销登记1、原房屋权属证书;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_

审批程序_

受理、初审、复审、审批、缮证、收费发证、归档_

审批时限_

5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_

备注_

_

服务内容_

房地产评估、经纪、白蚁防治、拆迁服务机构资质审批_

申报材料_

1、申请报告;2、符合国家规定的内部管理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3、固定的办公场地证明;4、会计师事务的验资证明;5、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注册估价师、注册经纪人等)专业技术人员(土建、农艺、经济、会计等)及其执照、职称证书复印件。

_

审批程序_

申请、审查、下文批复(其中房产评估机构报省厅审批)_

审批时限_

7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不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_

备注_

_

服务内容_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_

申报材料_

1、申请报告;2、符合国家规定的内部管理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3、固定的办公场地证明;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土建、水电、园林、经济、会计等)及其职称书复印件。

_

审批程序_

申报、审查、批复下文_

审批时限_

7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不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_

备注_

_

服务内容_

房地产转让_

申报材料_

1、房屋权属证书;2、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3、房地产转让证明材料(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协议、法院司法文书、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公证书等)和房地产买卖契约;4、房产测绘资料及房产评估报告。

_

审批程序_

收件、外勘、初审、复审、审批、收费、移送发证_

审批时限_

5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_

备注_

_

服务内容_

民用建筑环境保护竣工验收_

申报材料_

1、使用功能规划;2、生活污染物排放和处置关况资料_

审批程序_

1、受理;2、污染管理科审查;3、批复_

审批时限_

10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不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2000)78号令_

备注_

_

服务内容_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_

申报材料_

1、验收申请报告;2、试运行记录;3、验收监测报告_

审批程序_

1、受理;2、污染管理科审查;3、批复_

审批时限_

10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不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建设项目设施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管理规定》国家环保总局文件_

备注_

_

服务内容_

建筑项目夜间施工审批_

申报材料_

1、项目立项资料;2、建筑施工期限;3、环境评价报告表(书)或登记表;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_

审批程序_

1、受理;2、环境监察支队审查;3、批复_

审批时限_

5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不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_

备注_

_

服务内容_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_

申报材料_

1、可行性研究报告;2、项目立项文件;3、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及专家评审意见_

审批程序_

1、受理;2、污染管理科或自然生态保护科审查;3、批复_

审批时限_

报告书15个工作日、报告表10个工作日、登记表5个工作日_

收费标准_

不收费_

审批收费依据_

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_

备注_

_

服务内容_

市级权限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投资计划审批;限额以上地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限额以下地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其他专项建设资金和政府财政建设资金项目立项审批(申报)_

申报材料_

1、立项审批所需材料:

[①规范的书面申请报告(行政主管部门转报文件);②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③规划部门选址意见、国土部门用地意见、环保部门意见;④行业主管部门意见;⑤资金来源方案。

需上级支持的项目须提供银行或财政的出资证明;⑥建设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的申请和说明;⑦重大项目须报送项目建议书(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⑧可行性研究报告(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及评估意见。

]

2、基建投资计划审批:

[①规范的书面申请报告(行政主管部门转报文件);②基建项目单位计划申报表;③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④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⑤建设部门审核后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⑥结转计划需附上年度计划批复文件复印件。

]_

审批程序_

窗口接办并初审、相关科室审查申报资料、现场踏勘、下达批复文件、行文申报并会同项目单位赴上级争取_

审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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