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莘村中学LED电子显示屏采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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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莘村中学LED电子显示屏采购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莘村中学LED电子显示屏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莘村中学LED显示屏采购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10日
采购文件编制说明
根据委托,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法按招标人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技术(或服务)方案、商务条款、评审依据及方法等内容编制本项目采购文件。
经招标人的校对、审核及确认,现成为公开向社会发布的采购文件,各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均须按此文件约定的程序事项执行,并共同接受社会监督。
在本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技术(或服务)方案、商务条款、评审依据及方法,因出现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项目招标人承担。
在本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技术(或服务)方案、商务条款、评审依据及方法,因出现技术(或服务)要求、商务条款设计疏漏等失误而造成采购失败、质疑、投诉、合同争议,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忽略了供应商的责任及义务等,均由本项目招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函
各供应商: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莘村中学LED显示屏采购
2.采购预算(人民币):
35万元
3.投标保证金:
2万元,开标现场现金支付。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16年10月12日止(公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
30~12:
00,下午2:
00~5:
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
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单位法定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委派代表前往本公司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
(3)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宁路76号弘顺达大厦508室
5.现场考察时间:
开标之前自行前往考察
6.现场考察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莘村中学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14日上午9:
30(9:
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8.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莘村中学学术报告厅
9.相关信息公告网址: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莘村中学校务网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6(高先生)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中学
传真号码:
6邮编:
528300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8(刘先生、陈小姐)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宁路76号弘顺达大厦508室
邮编:
528333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0日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附件:
1.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1
舞台P3室内全彩LED电子显示屏
一、管芯类型
1、每个像素点内采用1红1纯绿1纯蓝共1颗LED发光管。
1)红管:
基准波长620-624nm,基准亮度120-140mcd。
2)绿管:
基准波长520-524nm,基准亮度360-435mcd。
3)蓝管:
基准波长465-470nm,基准亮度80-100mcd。
2、基色:
纯红+纯绿+纯蓝。
二、单元规格
1、点间距:
3mm。
2、发光点颜色:
1R1G1B。
3、密度:
111111点/㎡。
4、基色:
红绿蓝三色(1红1绿1蓝)。
5、亮度级:
室内。
三、显示屏整体规格
1、结构框架采用金属型材拼接,安装连接部件采用型材材料制作,使安装结构重量有效降低,同时保证安全及可靠性。
2、显示屏净尺寸(宽×高):
×。
3、模组尺寸:
192mm(长)×96mm(高)
4、物理分辨率:
4032*1344=5419008像素。
5、屏幕亮度:
1500nit。
四、整屏显示与控制特性
1、驱动方式:
16扫恒流驱动。
2、基色灰度:
1024级灰度。
3、显示色彩:
红、绿、蓝各1024色,合成色为亿。
4、最大亮度(白平衡亮度):
1800cd/m2。
5、水平视角:
水平130°;垂直视角:
上视35°下视30°。
6、观看距离:
~30m。
7、恒流驱动精度<4%。
邻界点亮度差<6%。
整屏最大亮度差<10%。
像素连续失控点:
0。
像素失控率<万分之三。
8、控制系统:
全彩色同步视屏系统。
9、换帧频率≥70帧/秒,刷新频率≥400Hz。
10、视频显示信噪比≥40dB。
11、数据传输:
TCP/IP协议,通讯距离:
100米。
五、使用特性
1、屏体寿命≥100000小时。
2、平均无故障时间≥5000小时。
3、环境要求:
温度-25~65℃;湿度:
RH10%~95%。
六、电源与电控功能
1、工作电源:
AC220V±15%。
2、平均功耗≤350W/m2,最大功耗≤750W/m2。
3、直流控制电源输出波纹:
不大于50mV;直流驱动电源输出波纹:
不大于80mV。
4、过流保护:
额定输出的115%;过压保护:
额定输出的120%;欠压保护:
额定输出的80%;具有短路保护。
分块组装
2
信息发布终端
1、IntelI54570处理器(主频/L36M)处理器或同等性能产品,集成显示芯片。
2、8GBDDR31600MHz内存。
3、1TB(SATA364M缓存7200rpm)硬盘。
4、配GTX750(2G显存)或同等性能独立显卡,支持DX11。
5、接口:
1个PCIe×1。
6、配DVD光驱。
配27寸显示器(分辨率≥2560×1440),配鼠标键盘。
1套
3
控制系统
一、全彩控制系统构成
1、操作系统:
可支持WINXP、WIN7或更高版本操作系统。
2、控制方式:
电脑同步控制。
3、包含2张发送卡,49张接收卡。
4、可与序号3信息发布终端、序号6电视卡配套使用。
二、功能要求
1、支持数据库显示功能。
2、支持表格输入功能。
3、支持网络功能。
4、支持后台播放、定时播放、多窗口多任务同时播放。
5、支持Word,Excel文件、文本文件、所有的视频动画格式文件、所有图片格式文件、有线电视等。
6、可为节目窗叠加背景音乐。
7、支持日期、时间、日期+时间、模拟时钟等各种正负计时功能。
8、支持日历可透明显示。
9、可自动播放多个任务。
10、提供外部程序接口。
11、视频源色度、饱和度、亮度、对比度软件调节,亮度调节要求软件100级可调。
12、灰度/颜色:
红绿蓝各1024级,可显示颜色。
1套
4
视频图像处理终端
1、支持多组输入信号无缝切换、淡入淡出切换、去隔行视频处理。
2、单机最大输出分辨率2048×1152,满足双发送卡级联最大带点。
3、DVI环路输出(DVILoop),可多机并联实现同步拼接,驱动无限LED屏幕点阵,支持RS232串口协议。
4、4种自定义双画面(PIP/POP)模式,多种显示效果一键切换。
5、10路输入,包括:
3×CVBS、1×DVI、1×HDMI、2×VGA、1×YPbPr/YCbCr、1×S-VIDEO、1×SDI/HD-SDI或1×VGA/DVI/HDMI。
6、2路可配置外接立体声音频,加DVI、HDMI和SDI音频共5路音频同步切换。
7、可内置2张LED发送卡。
1套
5
电视卡
1、主机接口:
PCI插糟。
接口:
AV、S-VIDEO。
2、输入格式:
AV、DV。
3、输出格式:
VCD、DVD、MPEG-1、MPEG-2、WMA。
4、芯片:
采用7130芯片。
5、配备全功能遥控器,全中文软件界面,预约录像,定时关机,提供录像回放,照片浏览功能,视频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灰度可调。
提供频道编排功能,全频道和增补频道扫描接收。
1套
11
信号放大器
1、电压:
AC110V~240V。
2、1路DMX512数码输入,1路DMX512直接输出,输入/输出光电隔离。
3、6路独立放大驱动输出。
4、信号放大整形功能,延长信号传输距离。
5、增强数据总线接入设备数量的能力。
6、保护灯光控制台DMX512输出接口,故障现场隔离,提高数字式灯光控制系统的安全运行可靠性。
1台
14
配电箱
1、专用LED屏配电系统。
2、含远程控制上电、分步分区上电、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
自动处理漏电、短路、过载、超压、雷击、浪涌电源。
1套
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应按其技术方案的实际情况对应招标文件要求逐一作出明确的应答,并提供关键部件清单,清单内容包括部件名称、产地、型号规格等。
3、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供货时提供所投各系统主要设备的合法来源证明(例如:
进货合同、原厂供货证明函、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等),如中标人不能提供,则视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处理。
中标人须保证产品为原厂配置,招标人享有原厂正常售后服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中标人必须负责将所有设备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使用地点,委派熟悉设备的人员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以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并提供设备/器材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检验方法。
5、招标人将为中标人提供施工临时用电电源以及施工物品存放的场地,但不负责物品的保管;招标人不提供住宿场地和饭堂搭食,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人员的食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如设备安装、电路接线等)必须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并自行负责相关安全责任。
6、在施工过程中,布线要合理美观,尽量不要破坏原有装修,中标人如需对墙体和原有装修等地方作局部破损,必须在施工前取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并负责恢复原状,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7、在项目验收时,中标人负责将产品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招标人。
8、中标人如非广东省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必须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广东省范围内设立依法进行工商登记的分支机构或合作售后服务机构,否则视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处理。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1)中标人必须负责将所有货物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本项目所有设备应包含正常使用所需的相关连接配件,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中标人所投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缺货,必须按原投标报价提供同品牌、相同或更高配置的货物,否则视为违约。
2.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本项目所有货物、配件、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配套工程、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伴随的服务及各种税费等全部费用。
3.完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2016年10月28日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
4.质保期:
3年,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5.验收要求:
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承诺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验收。
6.售后服务:
(1)响应时间(质保期内):
即时响应(包括电话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
(2)修复时间(质保期内):
24小时内解决;如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则提供部件冗余服务或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产品在7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
(3)培训;提供产品的安装,调试及使用培训服务,确保用户能够对本次采购产品有足够的了解,能够独立进行日常操作、管理和维护。
7.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5%。
(2)无违反合同约定的,余款(即合同总额的5%)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以上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商务条款,即等同于带“★”不可负偏离的关键性要求。
投标人如不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作出优惠承诺和具体实施安排,以提高其投标的竞争力。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概念说明
说明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定义
1.“招标人”是指: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学校。
2.“监督管理部门”是指: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3.“招标代理机构”是指:
组织本次招标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5.“合格的投标人”是指:
(1)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要求。
(2)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方法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6.“中标人”是指:
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7.“实质性响应”:
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法律以及政府各项规定的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8.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9.“质保期”:
是指在一定期限内,所有涉及产品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上门维修或退换解决;招标人将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10.“完工期”:
是指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直至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期限。
11.“公章”:
投标人所加盖的公章所刊名称为投标人法定名称,并经法定机构备案,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印章代替公章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在财政部公布的强制采购产品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全新品牌产品。
所有产品均为合法正当渠道、包装完好的产品。
产品在原厂注册的使用单位为本次的业主,并且产品验收时要提供有关的合法来源证明。
4.投标人报价文件所报产品必须与技术文件所报产品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则中标人必须按其技术文件响应的内容进行签订合同,否则,视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处理。
5.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产品、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涉及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6.投标人必须拥有所投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一切因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无关。
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招标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
(2)采购项目要求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为投标人带来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的澄清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五个工作日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对书面文本原件形式提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招标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对口头、电话、传真等形式提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选择口头、电话或传真等形式予以答复。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更正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更正。
2.招标文件更正或补充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网上公告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应密切留意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采购信息公告网页(澄清或更正通知、中标公告、采购结果通知书、废标公告均在此发布),并在获取更正文件后,立即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更正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投标的语言和构成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如有多个标段的情况下),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标段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招标文件规定要签名的地方除外),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3.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报价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并按“报价部分”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3.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4.同一标的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要求提供。
3.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要求”中“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提供。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数量
1.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注明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在该页面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已注明要求签名的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用不褪色墨水签字。
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3.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
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以及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采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的方式提交。
3.未按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并确定中标人后现场退回;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投标的截止期
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投标有效期
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
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不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
2.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和补充。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开标、评标和定标
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和唱标。
投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3.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将检查投标文件的装订及数量情况。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4.招标代理机构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评审时间安排,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标方法
1.此次评标方式采用:
合理低价法。
不组建评标委员会。
2.本次评标采用的评分方法及具体程序见本部分“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投标文件的初审
1.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在唱标之前,招标代理机构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