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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3篇

保护文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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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下-保护文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3篇

【篇一】

为了促进全区文物保护工作,10月16日,区政协组织部分文化艺术界委员和民主党派委员组成调研组,对秦延德故居、下双大庙、明长城遗址、白塔寺、四十里堡西路红军纪念馆等主要文物古迹点进行了实地考察。

通过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文物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xx历史悠久,文物古迹遗存丰富。

目前全区共有文物保护单位(点)349处,其中国家级10处,省级34处,县级148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157处。

区政府及文物保护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我区的文物保护事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主要取得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一)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不断深入。

区文体局及有关职能部门、乡镇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结合“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下乡”等活动,印发与宣传保护文物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文体局编纂出版了《武威市文物志》、《凉州区文物菁华》、《走进长城》文物专著,编辑发行了《西路军史料汇编》、《西路军河西浴血》、《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选编》。

通过宣传,增进了全区人民对凉州区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内涵的了解,提高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的认识,文物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文物日常管理工作逐步加强。

一是区政府颁布了《凉州区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加强了长城遗址保护工作力度。

二是开展了文物调查和文物单位数据库建设,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资料分类、整理和充实完善工作,建立了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的规范档案,划定了2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展开,区文体局上报区政府公布了66处县级保护单位,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管理机构、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保护档案)工作持续推进。

三是实行文物保护责任制,文体局每年与相关单位签订《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有文物管护的乡镇成立了保护小组,落实保护责任。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区上坚持每年春冬两季文物安全大检查,文体局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强化了日常管理。

五是开展了国保、省保单位申报工作,通过健全机构、落实方案、积极申报,xx年全区新增秦氏民居、陆氏民居、贾坛故居、王城魁星阁、莲花山塔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今年新增磨咀子五坝山墓群、旱滩坡墓群、海藏寺、西宁王和高昌王家族墓4处国家级保护单位。

(三)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取得较大突破。

在先后完成省级文保单位西宁王碑、下双大庙,市级文保单位祖师宫、贾坛故居、莲花山、松涛寺等修复、维修工程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申报文物保护项目,加大力度争取国家投资,重点对国家级、省级文物进行了抢救与保护维修。

积极争取项目投资,实施了天梯山石窟陈列馆、白塔寺遗址文物陈列馆及两个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完成了天梯山部分石窟佛像、壁画修复和白塔寺萨班灵骨塔维修工程,《天梯山石窟文物保护规划》通过国家文物局的论证,并与xx金坤泰投资公司达成了开发天梯山石窟生态文化旅游景区的框架协议,《白塔寺保护规划》编制通过国家文物局立项批复;组织申报并实施了区境内明长城保护维修工程,长城围栏保护工程已实施完毕;《凉州区长城保护维修方案》一、二期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一期维修工程正在组织实施,二期维修经费已陆续到位;罗什寺塔保护维修和修复工作逐步展开;下双大庙和秦延德故居产权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四)文物保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日益显现。

文物的合理利用日益成为文物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文物保护法》,既保护了古迹遗址,也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

天梯山石窟、白塔寺不仅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也成为我区旅游景区,并和四十里堡西路红军纪念馆被命名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待游客日益增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文物资源已经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物保护欠账大,形势仍然严峻。

我区文物点多,地域分布广,大量地处偏远的中小石窟、古墓葬、古遗址得不到有效保护,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事件仍时有发生。

特别是一些基本建设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中,因工作衔接不到位,在文物保护单位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施工现象时有发生,文物安全工作仍然是困扰全区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文物保护合力不足。

区文物保护和管理委员会多年来没有调整完善领导机构和成员,没有召开联系会议,文管会及其成员单位职责不明确,综合协调和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没有专门的文物局,也没有专业的博物馆,缺乏对文物进行日常收缴和管护。

(三)文物保护专业人才缺乏。

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目前我区文物专业技术人员较少,而文物点多面广,特别是有些文物古迹点地处偏远,许多田野文保点管护人员少,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文物修复、古建修缮、文物保护工程等专业人员极为短缺,难以适应文物修复和科学保护任务。

同时,文博研究队伍出现断层,对文物的研究挖掘不够。

(四)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渠道狭窄。

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短缺,田野文物缺乏日常保护经费,古建筑维修经费投入不足。

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经费来源主要是靠政府财政预算投入,没有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一些急需维修的古建筑得不到及时修缮,存在安全隐患。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形成文物保护的良好环境。

文物不仅有经济价值,更有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

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我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活动,提高我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借助“法制宣传月”,“

三下乡”活动,印发与宣传保护文物的法律法规,在重要的文物古迹点张贴文保法规,普及文物知识,防止因无知导致的文物损坏、毁坏,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同时,要加强文博研究工作,充分挖掘文物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引起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的重视,提高人们对文物的爱惜和保护关注程度,使广大群众了解凉州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和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不断扩大凉州文化遗产的知名度。

(二)完善机制,落实文物保护的各项措施。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一是区上要及时调整完善区文物保护和管理委员会领导机构,明确文管会及其成员单位的职能,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由“政府统一领导、文管会综合协调、文化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促进我区文物保护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区文体局要充分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把文物保护“五纳入”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全区野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和社会流散文物的管理工作。

文物部门与相关部门在编制规划、项目建设中要相互衔接,密切合作,做好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二是要结合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的总体规划,制订和完善凉州区文物保护规划,对于一些不可搬动而又有可能被损坏破坏的文物,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如永丰镇陈家烧房、金羊镇秦家大院、大柳乡王城的关帝庙、洪祥镇陈春村的文昌宫、松树乡莲花山的庙宇等文物遗址,要进行抢救性修缮保护;对于容易搬动有被盗可能性又无人直接管理的野外文物、无主文物,建议集中保护。

三是充实和完善区、乡、村三级文物保护机构,制订相应的制度和措施。

区文化执法队要会同公安、住建、国土、工商、宗教、环保等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全区文物安全执法检查,明确职责,各负其责,落实安全措施,完善管护办法。

(三)引进专业人才,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

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我区在撤市设区时将博物馆等一些文物机构和专业文博人员上划市上,现有文物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相对薄弱,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专业人才缺乏,随着当前高科技时代的到来,要充实文物管理干部队伍,特别是专业人才,要通过引进、培训等多种手段,尽快建立起一支既有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又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高素质文物工作专业队伍。

要加强全区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聘请业余文保员和协管员,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素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四)拓宽渠道,加大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

近年来由于受财力影响,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投入严重不足,致使许多急需维修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因资金短缺而难以实施抢救维修保护。

特别是一些不可移动文物,点多面广,受损情况严重,抢救清理、保护维修任务更为突出,需要投入的资金更大。

因此,建议区政府应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区文物保护规划,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濒临损毁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点逐步得到抢救性维修和保护。

在加大财政扶持的同时,出台保护文物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协会、宗教团体和个人等参与、捐助、开发文物保护事业。

同时,要创新体制,通过上面争取、政府出资、社会募捐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文物保护基金,促进文物保护工作。

(五)抢抓机遇,争取项目,促进文物保护工作。

我区地处丝路古道,区内文物古迹繁多,又有详实的文献资料记载,旅游文化产业大有可为、潜力巨大。

要认真实施好已报批的文物保护项目,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编制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规划,编制一批古遗址保护展示、古建筑维修、博物馆陈列展览、可移动文物修复、技防消防防雷等规划,“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发展项目储备库,抢抓机遇申报项目,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支持。

同时借当前全国大文化建设与我省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机遇,争取文物保护项目和丝绸之路旅游文化建设项目。

把相关的文物古迹点建成旅

游观光点,以文化项目建设促进文物保护,进而提升凉州的历史文化品位。

如境内的几处有保护价值的“古宅大院”,可借助农民文化大院建设项目,将其建设成为农村民俗文化博物馆与村民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中心,在开发使用中使这一类建筑文物得到保护。

要继续做好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整体规划和论证工作,使之与全区城乡规划建设相融合;以项目带动文化产业发展,努力促使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使文物这一珍贵资源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中发挥其独特作用,并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要将全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相关文物景区相结合,赋予景区丰富深厚的文化内涵,打造好文物旅游景区,从而发挥文物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篇二【小雅文库】】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我州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把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作为“文化名州”的重要举措,在普查摸底、申报、管理、修缮保护、法制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州文物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重视普查,文物家底基本摸清。

我州境内有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化遗存409处。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隆务寺及其附属寺院吾屯上下寺、郭麻日、年都乎寺,保安古屯田寨堡古建筑群,和日寺石经墙及和日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7处。

可移动文物2075件、认定425件、登录传输425条。

州博物馆馆藏文物8346件,其中:

一级文物

11

件,二级文物123

件。

全州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3位、省级非遗传承人22位,州级非遗传承人58位。

申报并获批热贡艺术传习中心、点15家。

二是依法保护文物工作有序推进。

州政府将依法开展文物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制定完善了《黄南州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古籍保护工作意见》、《同仁县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办法》等。

草拟了《黄南藏族自治州文物保护管理办法》、《黄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及管理办法》等5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三是积极争取文物保护和修缮项目。

《同仁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

近两年,争取投资4000多万元,对文物保护单位同仁隆务寺及其属寺、尖扎昂拉千户庄园主体建筑、河南县曲格亲王府等进行了修缮或复原。

同仁县年都乎乡郭么日村、年都乎村、保安镇城内村、隆务寺及属寺和保安古屯田寨堡古建筑群等保护利用工程总体方案已报国家文物局待批复立项。

四是非遗保护传承力度得到加大。

先后申报并获批热贡艺术传习中心、点15家;“热贡艺术”、“热贡六月会”、“黄南藏戏”、“土族於菟”、“和日石刻技艺”、“同仁刻板印刷”先后被列入国家非遗保护项目名录,成为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热贡艺术”和“藏戏”先后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填补了青海无世界级非遗项目的空白。

五是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不断加强。

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文物盗窃犯罪。

在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大力支持下,对全州部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考古调查、勘探和清理发掘。

加大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工作。

对全州文物保护单位均建立了档案,在划定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未形成社会共识。

从全省来看,我州是文化及文物资源富集区,但各级政府未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各县、相关部门重视程度参差不齐,未形成整体合力。

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基本是文化部门单打独斗,建设、交通、旅游、公安、宗教等部门缺乏“一盘棋”的思想,通力协作,互相沟通不够。

(二)文物保护的现状十分严峻。

对《文物保护法》和青海省实施办法宣传、落实力度不够,部分国家级、省级文物单位未划定明确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用地,未设置保护标志。

群众缺乏保护意识,对文物随意损毁、改变布局、添加现代物质结构等现象突出。

如,同仁县保安兵营损坏严重,

急需保护和抢救。

(三)经费投入不足,机构不健全。

根据《文物保护法》和青海省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但是我州及各县文物保护经费均未纳入财政预算。

机构设置方面目前只有州文体局下设有科级文物保护局,同仁、河南县设文物管理所,而且均和其他机构合署办公,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尖扎、泽库只有文物管理领导小组。

(四)对文物的挖掘、整理、展示、开发利用力度不够。

除河南县在曲格亲王府和县博物馆建设及馆藏文物上狠下功夫,文物收集、展示工作做的比较好外,其他各县没有博物馆及文物点的展示厅,无法宣传展示文物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意义。

如:

尖扎县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昂拉千户庄园在历史渊源、文物、文献资料、图片等的挖掘、收集、整理、展示不够,没有充分反映出它的藏汉文化融合、民族团结方面的重大历史政治意义。

同仁县郭么日古堡、泽库县的和日寺石经墙虽然基本保护完好,但只能感受文物的外观面貌,深层次的民族文化内涵的挖掘、展示不够。

(五)依法保护文物工作滞后。

我州是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热贡文化是我们的“金名片”。

充分利用这一资源,对于实现富民强州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文物保护法》已出台13年,省上于2011年出台了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但是我州实施办法还在修改完善中,尚未提上立法程序。

其他各县制定的办法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不能有效地对文物起到依法保护、法规支撑作用。

(六)文物保护规划、设计、项目施工与周边环境的融合不够。

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与文物保护修缮仿古复原不相一致和统一,未对文物的保护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

文物点在防火、防盗,电源线布置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文物修缮项目质量不高。

如,同仁县郭么日古堡修缮工作中,因与群众沟通不够,因质量等问题群众意见大。

(七)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对民间艺人的关怀不够。

缺乏管理人员。

有的文物无人守护。

缺乏对考古、历史、当地民俗略有研究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能及时鉴定和收集、研究文物。

同时,对民间获得国家级、省级称号的艺人、大师在创业和生活上关心支持不够,没有充分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未能充分发挥他们在文物保护工作当中的重要作用。

(八)州热贡艺术博物馆展列项目较少。

州热贡艺术博物馆是全面展示我州文化、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民族繁衍、生息、成长过程的重要平台,但是目前博物馆建设进度慢,馆藏文物、陈列品较少,离干部群众的期望值还有差距,还需进一步加大馆藏物品的挖掘、收集和整理工作。

三、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文物是一个地区民族文化历史发展的见证,是带动和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财富,对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具有重要意义。

要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当中,要与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要与传承民族文化与群众增收结合起来。

层层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

建立由文化、建设、交通、旅游、公安、宗教、乡镇等部门组成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文物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提高群众的保护意识。

依法保护文物,加大《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寺院僧侣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和文物属于国家意识,努力在全州范围内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对文物保护点,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点设立明确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标志,防止群众肆意破坏、损毁文物。

(三)加强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要加强文物保护机构设置力度,提高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各县挂牌成立文物保护管理所。

建立由专业技术人员、民间艺人、退休老同志组成的文物保护工作队伍,发动群众担当信息员,进一步充实文物保护工作力量。

(四)加大文物保护、修缮、申报工作。

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地方为主”的文物经费原则,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证。

积极向上级政府争取文物保护项目和经费,积极探索“国家+个人+团体+基金”的融资新渠道,发挥文物与旅游相互支持的作用,真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工作局面。

积极申报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

加强对尖扎昂拉千户庄园、河南县曲格亲王府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力度。

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中心建设。

(五)加强文物保护的立法工作。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州进程中,以立法的措施,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也显得非常重要。

要及早开展《黄南藏族自治州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或《热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草拟工作,推进文物保护的法制化进程。

(六)加大文物的展示、开发力度。

文物保护是发展旅游事业的文化内涵,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

我州境内许多不可移动文物都具有其历史政治意义,是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重要资源。

要加强州热贡艺术博物馆建设,在建设各县博物馆上下功夫,要在重点文物点设立陈列室或展览厅,充分挖掘整理其历史、文化内涵,通过实物、文献资料、图片展示以及讲解等方式对外展示我州各民族的历史、文化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重大意义,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园。

【篇三】

文物是文化的传承、历史的见证,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对弘扬历史文化,建设城市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文物保护工作,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邹川宁副主任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实地察看了xx市博物馆和金石博物馆、xx冯氏钢琴博物馆等民办博物馆,并听取了市文物局关于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众多

xx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从七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一直到波澜壮阔的近现代历史,人类文明的足迹遍布xx各地,不同时期的人们创造并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物古迹。

这些历史文物遗址,既有记录原始社会的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遗址,如平度天柱山魏碑、齐长城、即墨故城、琅琊台、田横岛等,又有见证近现代历史的文化史迹,如xx八大关近代优秀建筑群、德国总督府等。

到目前为止,xx市共有1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处xx省文物保护单位,九批10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48处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xx年——xx年开展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我市新发现文物点1246处。

这些文化古迹不仅是xx历史的精华和文明的结晶,更是xx这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根脉和生命力所系。

(二)博物馆建设迅速发展

近年来我市不断创新资源保护利用模式,博物馆事业发展迅猛,目前,xx市已基本形成了以国有博物馆为主、行业博物馆为骨干、民办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发展格局,全市博物馆数量共计30余处,其中一级博物馆1处,即xx市博物馆,二级博物馆2处,包括xx市啤酒博物馆和xx海产博物馆(xx水族馆),三级博物馆三处,拥有三级以上博物馆的数量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已注册登记的民办博物馆5处,包括莱西胶东民俗博物馆、xx金石文化博物馆、xx韩家渔盐民俗博物馆、xx冯氏钢琴文化博物馆、胶州九兴博物馆等。

一批能体现区域特征、行业优势和馆藏特色的专题博物馆应运而生,奥帆博物馆、纺织博物馆、骆驼祥子博物馆等,极大地丰富了我市博物馆文化类型。

(三)馆藏文物丰富多彩

xx市各博物馆馆藏资源十分丰富,历史文物类、工业遗产类、革命文物类、军事军舰设施、民俗藏品等藏品为数众多,其中馆藏一级文物的总数达到263件(套),二级文物xx44件(套),三级文物9072件(套)。

如,xx市博物馆共有馆藏文物16万余件,包括书法、绘画、陶瓷器、青铜器、玉器等30余个门类,其中一级文物藏品总数188件。

同时,作为被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唯一地市级试点城市,xx全面开展了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得到了国家、省的充分肯定。

(四)文物保护有序推进

我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始终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政府在文物保护中的主导作用。

xx年即成立了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市文物局增设博物馆处,组建了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建立了文物保护专家库和文物保护专家论证制度,建立文物等部门的文物保护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文物安全检查。

近年来,相继研究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文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日益完善。

积极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xx省文物保护单位,会同各区(市)政府公布市级、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将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法》的框架内依法保护。

(五)文物利用惠及民生

自xx年xx在全国率先以政府年度实事形式推行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以来,至今全市已有19处博物馆、纪念馆实行了免费开放,每年免费接待观众110余万人次,市博物馆、市民俗博物馆推出的“国韵学堂”、“民俗文化讲堂”等品牌活动深受市民好评。

据统计,全市博物馆每年举办各类专题展览近百项,为传承文博知识起到了促进作用。

坚持“保护为发展,发展促保护”的工作理念,促进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互利双赢、和谐共进。

组织编制的《中山路历史城区保护利用暨文化旅游策划方案》得到市政府的肯定,并纳入中山路改造整体方案;推进即墨故城遗址及六曲山墓群大遗址保护规划和考古计划,考古工作计划已获国家文物局批复,年内组织实施首次专业考古工作;组织实施八大关近代建筑、xx德国建筑群等一大批文物建筑的维修保护工作;与市发改委、市南区政府合作编制xx市文化名人故居保护利用规划,不断扩大xx文化名人资源的知名度。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创新,但与国家、省的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文物保护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

文物保护是传承历史文化,惠及当代和后世的重要工作,保护好文物不仅是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和每个公民的责任。

但遗憾的是,当前对文物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还有一些错误观念。

一是对文物保护重视程度不够,从眼前的政绩和经济利益出发衡量文物保护的价值,对文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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