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早教中心员工劳动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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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早教中心员工劳动合同

编号:

 

用人单位(甲方):

上海xx宝宝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xx银行大厦xx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使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

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上海xx宝宝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姓名:

法定代表人:

钟玲性别:

地址: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或受到竞业禁止、商业秘密保护或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债务纠纷之限制、拘束。

一、合同类型与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a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

从xx年08月07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其中,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xx年08月07日起至xx年11月06日止。

b、无固定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2、甲方出资培训、乙方从事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工作的,甲乙双方应另签署培训协议、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3、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未满18周岁的;

●被查实不符合招聘时公示的招聘条件的;

●在向公司求职过程中提供虚假个人履历或信息的;

●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骗、隐瞒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的;

●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无法提供公司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所需要的文件证明的;

●不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任务;

●患有精神病或患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和乙方传染病的;

●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的;

●通缉在案的。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企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北艾园(园区/部门)担任课程顾问岗位工作内容。

2、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与乙方书面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但发生下列事由之一,甲方有权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1)乙方因考核不达标或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工作任务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选择对乙方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和对应的工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甲方有权另行为乙方安排工作。

3、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详见《岗位职责说明书》

4、乙方岗位的考核标准具体如下,若未达到下述任何一项,即视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在试用期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详见《园区考评表》;

(2);

(3)。

5、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6、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a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a、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五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甲方将给予正常调休。

b、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

年(/)、半年(/)、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4、乙方确因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而需加班的,应当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明确加班内容、客户名称、预计加班时间等内容,经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加班。

否则,乙方的加班行为将不被认可,甲方也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税前3500元/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为税前3500元/月)。

2、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3、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

每月15日左右(或周/)。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到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4、甲方与乙方终止或依法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在3日内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如手续未完成或移交不清者,甲方有权保留薪资至移交手续办妥始予发放。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具体发放情况按照法律规定。

3、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4、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2、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4、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2、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在试用期内行使解除权);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甲方之外的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形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因下列欺诈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合同签订时,明知自己正患有未治愈之传染病或有精神异常病史隐匿不报的;或向甲方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其他虚假资料或隐瞒与其他任何单位的劳动关系、竞业禁止协议的;

8)乙方连续旷工2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

4、乙方如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需提前3日)。

5、《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合同终止。

八、工作交接

1、无论因何原因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程序办理工作和资产交接手续:

1)归还所有代表甲方身份的证明文件,如工作证、介绍信函、员工信息卡等;

2)归还所有甲方的文件、教案资料、记录、设备、文具、通讯设备等;

3)向继任者书面交接所有工作,或其他甲方认可的交接方式和结果;

4)就所有相关应付款项、应收款项等与甲方结清或确定结算办法;

5)其他根据甲方指示,必须移交的物品及资料。

2、乙方完成本条第1款所列各项内容的交接,视为办结工作交接。

3、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因这些情形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乙方给甲方或相关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2)乙方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国家或地方政府有特别规定的。

4、如乙方符合法定情形,甲方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所有离职交接手续时支付。

乙方如未按照规定或双方约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甲方可以暂不发放经济补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可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九、保守秘密

1、乙方明确下列各项甲方的信息或文件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营销、策略、计划、财务报表、人事档案、教案资料、课程、薪资及聘用记录、会计数据、客户名单、员工训练及公司规则、手册,各类技术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各种技术信息、技术数据或技术知识;经营管理方法及与管理方法密切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包括推销计划、客户名单、收费等;组织研发、经营管理的模式等秘密。

上述商业秘密包括依约定或法律法规对第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人之商业秘密。

以上商业秘密不论以书面、图表、影像或计算器磁盘等形式均属之。

2、乙方履行并承担如下保密义务:

1)不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以保密资料为自己或其它第三人为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授权、或其它任何相关商业活动的用途。

3)不向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出租、赠与、出借等任何方式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4)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5)妥善保管商业秘密。

除甲方为本身的业务、策略、计划而明示授权外,不得拷贝或复制任何秘密资料。

并应依甲方之要求及指示立刻返还所有秘密资料予甲方;或于甲方请求时,或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永久性地销毁或拭去所持之秘密资料并包括其复制备份。

同时乙方在本合同期间或本合同终止及解除后,不能向其他任何个人或公司泄露与甲方经营或产品有关的秘密。

6)乙方在本合同期间所获得的、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乙方在本合同期满或离职前必须将上述资料及文件交还甲方,结清与甲方的债权债务并办理有关工作的交接手续,否则甲方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在本合同期间或离职后,若泄露甲方的秘密并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十、知识产权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期间,因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物质条件(包括研究设备、场地、资金以及其他相关条件)而完成的科研资料和科研成果,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权利)归属甲方所有。

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移交相关科研资料和科研成果,并配合甲方为取得前述知识产权而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甲方在取得前述相关知识产权后,可以决定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愿意遵守法律及对他人知识产权之尊重,决不私自使用未经合法授权之无形资产或商业秘密于职务上。

若因私自使用,致使他人或甲方权益受损失时,乙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十一、清廉条款

乙方在与甲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要求或收受客户或其它关系人之贿赂、佣金、抽成费、中介费、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或对其他关系人有任何不当之馈赠行为;上述行为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因此致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竞业禁止

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不得在其他公司从事兼职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直至解除本合同;因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相应损失的,甲方在对乙方采取前述惩戒措施的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规章制度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2、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业务信息、教案资料、课程及有关文件的秘密。

3、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给予乙方相应的惩戒,直至解除本合同。

十四、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邮箱、手机短信等方式履行送达义务。

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五、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寻求解决。

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规定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依法制定且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样具有合同约束力,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在日后签订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在乙方入职前,已由甲方相关部门向乙方充分告之了甲方所有的规章制度,对于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对于上述情况予以确认无异。

十八、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

1、员工保密协议;

2、《规章制度》收阅确认书。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另一份由甲方任命专人保管,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xx年08月07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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