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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才工作考核办法.docx

县人才工作考核办法

 

XX县人才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党管人才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人才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乡镇、各部门抓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保证人才强县战略深入实施,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XX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张掖市人才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工作考核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大局,促进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努力提高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坚持客观准确、科学合理,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坚持简便易行、务求实效,切实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乡镇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的考核,其它承担重点人才工作任务的部门单位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四条 人才工作考核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内容及方式

第五条人才工作考核主要包括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营造环境、履行职责、改革创新和重点人才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也可实施专项考核。

第六条人才工作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 定量考核分为平时考核、目标考核和积分考核。

(一)平时考核。

根据阶段性重点人才工作督查情况,对成员单位进行量化评分;

(二)目标考核。

根据年度人才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法,对人才工作进行量化评分;

(三)积分考核。

根据各单位重点人才指标完成情况,对照上年增减量对基础分值进行加分或减分,评定人才工作年度积分。

第八条 定性评价采取360度考核评价办法,每年底从上级评价、单位互评和服务对象测评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一)上级评价。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对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才工作进行评价;

(二)单位互评。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互进行评价,并对各乡镇人才工作进行评价;各乡镇对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评价;

(三)服务对象测评。

人才工作服务对象对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才工作进行评价。

第九条 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情况,计算综合得分。

乡镇人才工作考核综合得分=(目标考核*50%+积分考核*50%)*60%+(上级评价*30%+单位互评*30%+服务对象测评*40%)*40%

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考核综合得分=(平时考核*40%+目标考核*60%)*60%+(上级评价*30%+单位互评*30%+服务对象测评*40%)*40%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条每年年底,被考核乡镇和成员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对本年度人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报县人才工作办公室。

第十一条县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建考核组,赴乡镇和重点部门单位现场考核。

被考核单位提供考核资料,有关领导和各乡镇、成员单位填写《XX县人才工作上级评价表》和《XX县人才工作相互评价表》,并随机向服务对象发放《XX县人才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表》进行测评。

第十二条县人才工作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综合平时考核等各方面得分,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提出初步评价意见,提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其中综合评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80-89分为“良好”等次,70-79分为“一般”等次,70分以下为“较差”等次。

第十三条对人才工作政策制度上有重大突破、人才创业创新典型突出、人才工作创新案例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乡镇和成员单位,当年人才工作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向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反馈,提出工作建议和整改方向,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第十五条 对连续三年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乡镇和单位,授予“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一般”、“较差”等次的乡镇和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对主要领导和责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作为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经费补助、评选先进典型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县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县人才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乡镇)

项目

考核内容及要求

分值

组织

领导(10分)

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人才工作领导机制;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顺畅;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到位。

3

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抓好工作落实。

2

加大人才工作资金投入,将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3

人才

队伍

建设

(30分)

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特色鲜明的重点人才工程。

4

培养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和青年后备人才。

4

加强以企业家为重点的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技能人才。

8

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土专家”、“田秀才”,评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能工巧匠、民间艺人。

4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队伍、提高素质、改善结构。

6

通过全职引进、柔性使用等方式引进重点产业发展急需高层次人才。

4

人才

创新

创业

(15分)

加大人才创业典型扶持力度,引领带动各类优秀人才创业创新。

5

支持高层次专业人才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5

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县合作交流、科研攻关、创业发展。

5

制度

机制

建设

(15分)

组织实施各类人才培训工作计划。

5

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落实各类人才认定评价办法。

5

积极对接科技人员在乡镇、村和企业建立专家工作室和科研工作站,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

5

人才

发展

环境(20分)

营造人才发挥作用制度环境,抓好人才政策落实。

3

加强人才平台载体建设,建成一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

3

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有效整治服务人才中存在的问题。

5

定期开展人力资源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3

认真落实优秀人才相关待遇,积极宣传人才先进事迹和人才工作先进经验。

6

改革

创新(10分)

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独创经验和突出成效。

10

XX县人才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成员单位)

项目

考核内容及要求

分值

组织

领导

(30分)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履行“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工作职责;明确分管领导,有科室负责人才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党组(党委)有计划专题研究、集中讨论人才工作。

8

按照全县人才工作年度安排和工作要点,制定本部门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8

积极争取人才经费,加大人才工作投入,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和重点项目实施。

4

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0

履行

职责(30分)

认真落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运行规则,严格执行报告、审核、审批和备案等制度。

4

履行重点人才工作责任单位或配合单位职责,及时解决部门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热点难点问题,协调有序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8

加强与县人才办沟通联系,定期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人才工作,及时参加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

6

加强人才政策落实。

6

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向县人才办报送人才工作信息稿件,加大向上级部门报送或媒体发布信息力度。

6

人才

队伍

建设

(30分)

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行业人才培训计划,抓好部门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训轮训工作。

8

组织实施具有行业特色的人才发展项目,工作成效明显。

5

积极开展优秀杰出人才推荐选拔工作,鼓励支持本部门行业干部人才科研成果转化、创业创新和服务企业。

7

认真做好本部门行业技术技能人才职称评聘工作,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

5

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本行业系统优秀人才、走访慰问等制度,帮助人才解决实际问题。

5

建成行业人才资源信息台账并及时更新,并在每年3月前向县人才办报送上年度人才资源统计情况。

5

改革

创新(10分)

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有新思路、新做法,在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政策环境、发挥人才作用等方面创造性开展工作,效果明显。

10

XX县人才工作积分考核指标内容(乡镇、园区)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责任部门

分值

上年

度数

本年

度数

增减率

(±%)

人才

规模

企业人才

工信局

专业技术人才

人社局

农村实用人才

人社局

社会工作人才

民政局

县域外XX籍人才

县委组织部

旅游行业人才

旅游局

优秀

人才

培养

引进

副高级及相当层级人才数

人社局

市级以上优秀人才数

人社局

县级优秀人才数

人社局

本级优秀人才数

各乡镇

全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数

县委组织部

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数

县委组织部

人才

平台

建设

企业技术服务中心

工信局

科研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

人社局

专家科研工作站

科技局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客空间

科技局

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双创办

人才

创新

创业

高新技术企业

工信局

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

统计局

县级以上科技项目

科技局

县级以上科技成果和创新创业奖获得者

科技局

发明专利授权

科技局

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转化

科技局

优秀创新科研团队

县委组织部部

人才投入

本级财政投入人才工作资金

财政局

争取上级人才工作资金

财政局

人才工作积分

/

/

/

/

注:

人才工作积分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按每项指标增加或减少的百分数加减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XX县人才工作上级评价表

评价领导:

评价单位

总体评价

较好

一般

注:

好、较好、一般、差分别按1、0.8、0.5、0计算分值。

XX县人才工作相互评价表

填表单位:

            

单位名称

总体评价

评价内容

较好

一般

(1)贯彻落实县委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完成年度人才工作任务情况;

(2)组织实施人才工作重点工程,各类人才培养、教育、选拔、激励及作用发挥情况;

(3)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相互配合落实人才工作任务情况;

(4)落实人才政策、培树人才典型、服务人才创新环境营造情况;

(5)人才项目争取、资金投入情况;

(6)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政策环境、发挥人才作用等方面的创新情况。

注:

请各乡镇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测评内容进行评价;好、较好、一般、差分别按1、0.8、0.5、0计算分值。

XX县人才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表

单位名称

总体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您对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

注:

请服务对象从组织领导、政策落实、服务能力、环境营造、舆论宣传等方面,对测评单位进行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分别按1、0.6、0计算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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