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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精选】承包合同模板汇编9篇

承包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方在于田县吉音矿石料有限公司石料加工、生产的质量及安全生产,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鉴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和朋友合伙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总则

  一、甲方根据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要求规格及用量制定生产计划,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生产计划按规格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加工任务。

  二、乙方应具备石料加工生产的资质并按生产需求配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乙方人员组成应包括必需的安全员、质检员、爆破工程师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三、乙方应根据生产计划需要配备相应的机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爆破、碎石、分料等全套石料生产、加工设备)。

所配备设备在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置。

  承揽工程概况

  四、工程项目:

碎石料石料开采加工

  五、工程总量及规格:

拟定碎石料470万立方(具体以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需求量为准);规格根据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需求情况由甲方制定生产计划确定。

  六、承揽费用及支付方式:

  加工承揽碎石料单价为元/立方。

  支付方式:

根据用料单位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向甲方付款方式结算,在甲方收取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支付的料款后日内,按乙结算的方数结合单价计算支付给乙方。

  七、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用料期满。

  八、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

为确保合同的顺利履,乙方需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万元。

保证金在乙方根据生产需要配备全套机械设备并组织加工生产且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开始用料次月月底前返还。

  双方的权利义务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根据互惠互利原则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石料需求情况及时制定加工生产计划以供乙方执行。

  二)根据约定支付乙方加工承揽费用。

  三)乙方在承揽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石料加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严重后果,或虽未发生严重问题,但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未按甲方书面通知执行加工承揽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损失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按不低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支付。

  四)除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计划完成加工任务,甲方不得与第三人再行签订加工承揽合同。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根据承揽碎石、爆破工程需要,享有设备采购、配置的权利、义务,同时享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的聘用选任权、所任人员的奖金利润分配权。

乙方行使权利不得与国家及地方劳动用工制度相抵触。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及规格要求组织石料加工,如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加工任务,乙方应双倍支付甲方因此向用料方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石料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费用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三)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以甲方、于田县吉音矿石料有限公司、

  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部等名义对外出具欠据,其间因乙方承揽工程所发生的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所聘用人员应根据需要与签订劳动或劳务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费用。

所聘人员并应具相应具备所从事工种所需的作业资格证、照。

  五)乙方如因无故拖欠工资或社会保险费用而发生劳动争议,甲方有权封存相当于争议金额的承揽费,以争议解决的裁定、判决、或调解协议为依据监督乙方发放。

  六)在乙方承揽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玉石,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根据甲方要求变更开采施工方案。

所开采玉石甲方按玉石的0.5%向乙方支付开采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制定的生产计划有误造成加工承揽工程积料无法继续生产的,所造成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生产计划完成碎石开采及质量要求对甲方供料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向甲方赔偿相当于拟定总石料量价款5%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支付了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期满、或因发生不可预见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或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变动提前终止用料、或于田县吉音矿石料有限公司被政策性关停等情况,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司法机关处理。

  发包方:

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_____

  2.工程地点:

_____

  3.工程编号:

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

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

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元,其中:

人工费___元____(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

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

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合同范本《和朋友合伙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

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

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

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

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

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

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

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

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

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

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

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

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

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

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甲方(发包方):

____(盖章)乙方(承包方):

___(盖章)

  工程负责人:

______(盖章)工程负责人:

_____(盖章)

  单位地址:

_________单位地址:

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帐号: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第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

(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图预算。

(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5.有关协议: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6.有关补充合同:

  

(1)_______

  

(2)_______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

_____乙方:

________

  代理人:

____代理人:

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承包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二、包干承包费用:

人民币整(小写13800元)。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仟圆整(小写¥元);

  2、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进度款人民币仟圆整(小写¥元);

  3、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天内,甲方支付余款人民币整(小写¥元)。

  四、工期:

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

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时间:

承包合同篇3

  发包人:

(简称甲方)承包人:

(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本户座落石榴园发包给乙方管理收益,经甲方家庭成员同意,特与乙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果园土地四至范围:

  二、承包期限年,止。

  三、年承包金额:

,年共计人民币(¥:

元)。

  四、付款方式:

  甲方开收据给乙方收执。

  五、约定条款:

  1、合同期内甲方集体按果园土地面积所收费用由乙方经营所需需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2、合同期内若因承包产生纠纷,由甲方承担排除责任,确保乙方经营。

  3、承包期内,乙方经营自主,管理收益。

但合同期最后一年,乙方收果后不得修砍果树,将果树无条件交还甲方,果树自然死亡,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合同期内若甲方或乙方不测亡故则由法定继承人履行本合同。

  5、合同期内若国家依法征用本果园土地,土地补偿费归;补偿费归。

若临时占地所给复耕费归乙方所有,乙方已交甲方需尚未到期的承包款甲乙双方重新核计由甲方退还乙方。

固定设施补偿费谁投资归谁所有。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自觉履行,若违约,违约金元整(¥元),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及代书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书单位:

  经办人:

  年月日

承包合同篇4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签约时间和地点

  1.1本合同当事人

  1.1.1发包人:

以下简称:

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1.2承包人:

以下简称:

乙方

  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2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1.3本合同签订地点:

.

  第二条标的房屋

  2.1标的房屋为位于市路号的由发包人持有的“”项目地上第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发包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甲方同时将房产附属通道、楼梯、设施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位置等提供给乙方及其顾客使用。

  2.2标的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及其各部分租赁建筑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平面图范围内的实测建筑面积(不含该平面图范围以外的任何面积)为准。

  第三条承包人有权使用的公共条件

  3.1共用条件及构成

  3.1.1共用道路:

标的房屋四周发包人、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管理职责的通道由发包人负责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车辆、人员及顾客有无障碍通行权。

  3.1.2地下停车场:

位于标的房屋所在建设项目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发包人承诺地下停车场向承包人所属车辆免费提供个室内停车位,对顾客停车费给予免费提供(详见物业管理合同)室内停车场由发包人负责管理。

  第四条租赁用途和承包人经营使用权

  4.1承包人承包标的房屋设立影视中心(以下简称商业项目)

  4.2发包人发包标的房屋,可作为影城放映中心,且该项目的消防申批手续应经消防部门批准立项。

  4.3租赁期内,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有以自营、联营、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商业经营形式使用的权利。

承包人以影视为核心,可以经营咖啡店(含快餐服务)茶座、酒吧、网吧、电子游戏以及其他与电影相关的商业配套项目。

但原则上不得经营F~F有冲突的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明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4.4发包人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别处发包人所有的房屋用于与承包人业务相竞争的品牌经营。

  4.5因承包人以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使用标的房屋导致的第三人对标的房屋和辅助场地、公共条件及承包人使用范围内广告位的使用,视为承包人使用,该第三人不与发包人、产权人、物业管理企业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因上述第三人过错,给发包人和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租赁期限和计租日

  5.1发包人于年月日前向承包人交付该房屋。

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年月日为起租日。

  5.2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应日期为计租对应日。

计租日至该日周年对应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以后计租年度依此类推。

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计租年度。

  第六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6.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五年后

  6.2承包人应于内向发包人支付该的租金,.

  6.3除不可抗力应外。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违反本条约逾期60日不支付租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日内缴清应付之租金,同时按当年应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6.4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使用费和其他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据出票日为准,在承包人付款前,发包人应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或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定金和代收费用可开一般收据)如甲方未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顺延。

  第七条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7.1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书面确认标的房屋设计更改方案后10天内发包人需完成具备承包人进场装修条件。

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标准(见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7.2发包人在具备房屋交付条件后,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派人现场办理交接。

  7.3非因可以归责于承包人的事或不可抗力,发包人违反本条约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发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7.4标的房屋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非因可以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或不可抗力,承包人没有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发包人办理标的房屋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不办理移交手续,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属

  8.1合同期内,承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承包人;由发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发包人。

  8.2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可移动的装修设备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其余可移动的资产归承包人。

  第九条物业管理(包括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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