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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灾害应急预案.docx

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XX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防旱抗旱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提高全县抗旱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利用率,及时应对突发用水短缺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干旱对生活、生产、生态造成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县的水工程状况,特制定本抗旱预案。

1.2工作原则

抗旱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化和规范政府抗旱救灾应急工作的管理,促进全县形成科学决策、统一领导、协调联动、保障有力、社会广泛参与的高效应急管理体系,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抗旱应急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3)部门配合,共同参与的原则;

(4)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5)坚持优化配置,科学调度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6)坚持依法抗旱,社会参与的原则;

(7)坚持科学、合理、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等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干旱灾害包括:

天气原因引起的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次生、衍生的供水短缺、水质污染导致生产生活用水紧张等状况。

2.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情况

我县位于云贵高原南缘、XX自治区西南部,东西横距90公里,南北纵距75公里,总面积2742平方公里。

区位优势明显,有316、213、325省道穿越县境。

XX县辖X个镇X个乡,分别为XXXX。

146个行政村(社区)、1356个自然屯,驻地为桃城镇。

地处南亚热带南沿,热量资源丰富,光照充足,气温较高,夏长冬短,雨量充沛,干湿季节分明,具有明显的南亚热带季风气候特点。

雨量分配不均,春干、秋旱、夏涝、冬少雨;历年(1971—2016年)平均降雨量1316.3毫米。

历年以来降雨量最多年份达1971.0毫米(1959年),最少年份为839.0毫米(2000年)。

历年平均气温为21.4℃,全年最热月份为7月,平均气温为27.7℃,最冷月份为1月,平均气温为13.0℃。

历年以来极端最高气温为39.8℃(出现在1958年5月10日),历年极端最低气温为-2.2℃(出现在1963年1月15日)。

历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530.2小时,7月最多为191.5小时,2月最少仅为55.1小时;历年平均雷暴日数为75.8天,平均雷暴开始日期为2月24日,结束日期为10月26日,4—9月为雷暴最多月份;历年平均相对湿度79%,最小相对湿度14%;无霜期长,历年平均无霜期343天;历年平均蒸发量1482.2毫米。

2013年,XX县气候特点是气温偏高,降雨量偏多,日照时数偏多。

主要气候事件有大风冰雹、台风、暴雨洪涝、低温寒害、寒露风和霜冻,气象灾害属中等偏重。

年平均气温22.4℃,比常年同期偏高0.9℃。

年极端最高气温37.7℃,出现在5月15日。

年极端最低气温3.9℃,出现在12月20日。

各月平均气温与常年同期比较,1月份偏低0.2℃,12月份偏低1.6℃,9月份持平,其它月份偏高0.2—4.1℃。

全年降雨量1473.2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多133.8毫米。

各月降雨量与常年同期比较,1—3月、5—6月、8月、10月份为偏少,其余月份为偏多。

年日照时数1606.6小时,比常年同期偏多62.7小时。

各月日照与常年同期比较,1—2月、7月、9—11月份为偏少,其余月份为偏多。

2.2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XX县河流众多,水系分属左江、右江流域。

地表水注入左江的有黑水河、怀阳河,注入右江的有平良河。

按河流交叉点划分,集雨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21条,集雨面积在5—10平方公里的有22条。

境内池塘、泉眼丰富,地下河主要有伏茗—下雷岜贺地下河、全茗地下河、桃城地下河等9条,出水口有556处。

境内河流年径流量1.90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6.283亿立方米,河床落差大,水能蕴藏量27.75万千瓦,可供开发利用的水能量5.98万千瓦。

至2016年底,全县水电装机容量7.46万千瓦,年发电量3.38亿千瓦时,全县行政村、自然屯通电率100%,。

2004年8月通过自治区政府组织的电气化建设验收,成为“十五”期间XX第一个达标的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

2011年4月,国家水利部授予XX县“十一五”期间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

2.3旱灾概况

据现有地质资料记载,XX县属岩溶地区,地形陡峭,集流历时短暂,水位涨落急剧,经常出现“三日大雨成涝,七日无雨则旱”的现象。

据XX县气象局提供的资料显示,1990年至2005年的15年中,年平均降雨量400毫米,旱灾有以下年份:

1990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全县连续22天无透雨,总降雨量只有4.8毫米。

8月上旬至9月中旬,连续50天无透雨,降雨量仅86.5毫米。

中晚糙受旱面积10.32万亩:

其中玉米3.73万亩、黄豆7.87万亩,甘蔗9万亩,1.7万人、0.6头耕牛饮水困难。

1991年2月上旬至3月上旬,全县无透雨,总降雨量只有14.9毫米,有4万亩玉米种植时间推迟,0.59亩冬植蔗芽烂种。

4月上旬至5月上旬,连续40天无透雨,雨量仅37.2毫米,全县29条大小溪河断流,14座中小型水库、191座山塘干涸,14.04万亩玉米、4.09万亩早稻受旱,其他经济植物受旱4.4万亩。

52个行政村、165自然屯、3.08人饮水困难。

8月上旬至10月上旬,又遭天旱,降雨量仅28.7毫米,全县中晚稻12.55万亩受旱,其中枯死3.82万亩。

晚玉米受旱4.82万亩,其中枯死3.77万亩。

1992年3月上旬至中旬,降雨量只有84.3毫米,比常年偏少67%,是继1963年以来第二个严重干旱年,全县大小溪河43条(段)有39条(段)断流,191处山塘全部干涸,14座中小型水库基本处于“死库”。

那岸水电站无水发电,207处3378千瓦电灌站全部停止运转。

农作物受害面积29.6458万亩,失收6.7396万亩。

全县有237个自然屯,10173户,4.67万人和3.2万头牲畜饮水困难。

8月至10月总降雨量110.3毫米,比正常年份偏少75.4%,加上连续高温天气,全县又出现严重干旱。

农作物受旱面积24.1088万亩受旱,绝收面积8.4196万亩,有55个自然屯、4018户、1.973万人和3.2048万头牲畜饮水困难。

1998年,全年总降雨量为1040.8毫米,其中1月至3月降雨量只有73.6毫米,4月至9月汛期间降雨量仅937毫米,10至12月降雨量90.2毫米;造成春秋旱灾。

据统计,种植的18.3万亩农作物中,春秋旱灾造成4.4万亩粮食作物受减产1231万公斤。

2000年,全县总降雨量仅为839.9毫米,全年除汛期水量充足外,其余全部干旱。

农作物受旱面积45.8亩,9.3万人、6.3万头牲畜饮水困难。

2003年,1至4月降雨量为187.4毫米,5月至9月汛期降雨量891毫米,10月至12月降雨量仅29.9毫米,造成严重春秋旱灾。

农作物受旱面积25.4万亩,1.8万亩农作物颗粒无收,2.56万人、牲畜1.27万头饮水困难。

2004年—2005年全县降雨量平稳,旱灾轻微。

农业生产、人畜饮水情况正常。

2.4抗旱能力

2.4.1主要抗旱工程

(1)全县水利设施共726处,有效灌溉面积21.7万亩。

蓄水工程206处,有效灌溉面积7.89万亩,有效库容2061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2.4万亩,灌溉渠系长达169公里。

中型水库1座,小

(一)型水库7座,小

(二)型水库6座,总库容476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3301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6.58万亩,影响人口9.1万人。

引水工程520处,有效灌溉面积13.8万亩。

其中万亩以上的工程有跃进水渠和那岸水利。

跃进水渠干渠全长26公里,过水流量为2.0—8立方米/秒,是灌溉发电的综合性利用工程。

工程有效灌溉面积4.2万亩。

能有效解决硕龙、堪圩、宝圩、雷平等4个乡(镇)工农业用水和5万多人的生活用水;那岸水利总干渠长为35.5公里,隧洞3座,渡糟5座,引水流量5.5—3.5立方米/秒,设计灌溉面积3.19万亩,能有效解决恩城、雷平两个乡镇近2万人的生活用水。

(2)2014年—2016年实施抗旱规划项目61处,其中引调提水工程4处,即乔苗、那礼、龙潭、派林等4座水库抗旱应急供水工程,项目总投资3098万元,有效解决121772人旱季饮用水问题;抗旱应急备用井63处,总投资790万元,有效解决19457人生活饮用水问题。

(3)县城应急供水工程1处,项目总投资406万元。

该项目于2010年4月26日成功投入试运行,投入运行后可将现状自来水厂日取水量1.3万m3/d,应急情况下可通过水泵并联供水,提高至2.0万m3/d。

该工程在距县城中心上游3.0km处的向水河那活屯河段建应急取水泵房一座,并敷设长5.6km、管径为D377mm的输水管路,从向水河取水引至现水厂经常规工艺处理后供到县城配水管网中,该工程的建成投产,结束了XX县城单一水源供水的历史,打造了两河(龙门河、向水河)并举,多源互补(地表水、地下水、水库水)的水源供水格局,可作为XX县城的应急供水水源。

(4)2014年实施的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1处,即万礼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治理长度为7.6km,其中护岸总长为4.5km,项目涉及恩城乡维新村新胜屯、新屯、维新街、伏大、伏内、陆屯等6个屯。

项目建成后能保护人口2496人,保护耕地2239亩。

2.4.2抗旱非工程体系

目前,我县现有县级抗旱服务队1个,抗旱服务从业人员5人,抗旱设备固定资产40万元。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设立县抗旱指挥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其办事机构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设在县水利局。

乡(镇)人民政府相应设立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抗旱工作。

有关单位特别是有灌溉任务的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抗旱工作机构。

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3.1.1组成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主要领导任总指挥长,其他部门及各乡(镇)为成员的小组,XX华侨经济管理区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3.1.2职责

县防指在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的抗旱工作。

组织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抗旱工作会议或抗旱工作应急会议,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审核、发布干旱灾情信息。

成员单位在县防指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抗旱工作。

3.1.3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

负责抗旱救灾总协调工作;组织协调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工作。

文体部:

负责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对抗旱救灾工作的宣传报导,及时向公众发布旱情及抗旱工作信息,向社会宣传防旱抗旱知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水利部: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水毁或病险水利工程的修复工作;做好水利工程水量的统一管理、计划调度和有效保护,开辟新的应急水源;做好受旱城镇水源和居民供水管理工作。

公共安全:

负责维护抗旱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查处水事纠纷,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实施的犯罪行为。

民政部:

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查灾、报灾和救灾工作,负责灾民的生活安排、救济,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发放。

财政部门:

负责筹措和安排抗旱救灾经费,确保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监督抗旱资金使用。

国土资源部: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灾区寻找地下水源提供技术指导。

水利:

负责城区的供水管理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供水原则,做好居民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的限量供应工作。

农业部:

负责指导受灾地区农、牧、渔业救灾,并组织恢复生产;研究制定灾区灾后农业生产的各种优惠政策;负责提供受灾农作物播种面积、种植结构、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做好农业生产用水污染的预防工作。

石油:

负责做好抗旱用油的供应协调,为抗旱用油提供保障。

中心水文:

负责及时提供雨情、水情。

卫计部:

负责水质情况报告。

环保:

负责重大水污染事件污染发展预测。

气象:

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并向县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天气监测和预报信息。

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积极开发空中水资源。

水利电业公司:

负责做好受旱区域抗旱用电保障工作,当供电发生紧张情况时应优先保证抗旱用电需要。

XX发电公司:

服从防洪大局,兼顾上下游和左右岸抗旱工作,服从有调度指挥权限的防汛指挥机构调度,按照经批准的调度方案和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做好水电站(水库)用水调度和救灾工作。

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有关工作。

3.2县防汛办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旱情、旱灾情况和水利工程运行状况,组织制订主要水库、江河水量的调配方案。

(3)及时向指挥部提出抗旱决策参谋意见和具体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江河、水库水量调配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实施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旱工作。

(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

(5)指导各乡(镇)开展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

(6)处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4.监测预防

4.1旱情监测及报告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天气形势、雨情、水情、墒情、水利工程蓄水情况、旱情、灾情、抗旱工作情况等。

气象部门加强对气象的监测,并及时将监测、预报的气象状况报送各级抗旱指挥机构。

发生持续干旱时,要加密做好对气象的跟踪监测和预报工作。

水文部门加强对江河水情、水质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并及时将结果报送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发生持续干旱时,要加密跟踪监测和预报工作。

水利部门和供水单位要随时掌握城乡供水水源状况,做好干旱期间供水、用水的预测,并及时向各级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干旱预防

4.2.1加强领导,树立抗大旱、长期抗旱的思想。

4.2.2编制干旱风险图、抗旱应急预案、灌区灌溉应急预案、城镇供水应急预案等。

4.2.3加强旱区地下水源的勘查工作,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及灌溉设施建设,搞好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管理,不断增强抗旱能力。

4.2.4加强水资源的调度管理,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多蓄水,为抗旱储备尽可能多的水源;采取各种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的措施和技术,最大限度地降低用水指标,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

4.2.5做好灌溉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对灌溉渠道实施清淤、补漏,加强渠系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做好抗旱机具的购置储备及维修保养,保证其在抗旱救灾中随时能充分发挥作用。

4.2.6指导群众开展适应性种植,加强田间管理,大力推广农业节水、保墒技术。

4.2.7做好实施人工增雨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最大限度地开发空中水资源。

4.2.8加强抗旱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干旱规律,做好干旱预测预报。

5.干旱灾害分级

按干旱灾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大小将干旱灾害分为4级,分别为:

5.1轻度干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10%以下;或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农村人口比例在5%以下;或全县蓄水设施蓄水量在60%以下。

5.2中度干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10%至20%之间;或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在5%至10%之间;或全县蓄水设施蓄水量在50%以下。

5.3严重干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20%至30%之间;或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在10%至15%之间;或全县蓄水设施蓄水量在40%以下。

5.4特大干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大于30%;或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农村人口比例高于15%;或全县蓄水设施蓄水量在30%以下。

6.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等级、启动条件、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响应,依次为Ⅱ级、Ⅲ级、Ⅳ级。

根据干旱灾害等级,确定应急响应的级别:

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分别由县防指启动Ⅳ、Ⅲ、Ⅱ、Ⅰ级响应。

6.2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6.2.1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加强对旱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时掌握旱情及抗旱工作动态,并据此提出应对措施建议,组织实施抗旱减灾工作。

6.2.2旱区所在地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加强与县农业、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分析、掌握旱情发展动态,按照有关旱情汇报制度做好统计汇报工作,为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2.3县防指派出的工作组要积极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抗旱工作,帮助解决在抗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特别要做好跨乡镇的用水纠纷和调水抗旱的协调工作;要及时向县防指反馈检查情况。

6.2.4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和供水单位要适时启动调水方案、备用水源方案和节水方案。

跨行政区域的调水方案,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同一行政区域跨行业的调水方案,由县级抗旱指挥机构启动;动用备用水源方案和节水方案,由供水单位启动,启动影响较大的节水方案应事先经县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6.2.5旱灾发生后,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客观、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旱情、灾情,对旱情和抗旱多作客观宣传,宣传抗旱中的先进事迹,动员、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努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和民政部门要做好灾害损失报道的审核工作,新闻媒体要配合政府和抗旱指挥机构,把握抗灾中各阶段宣传重点。

6.3应急响应

6.3.1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①有1—3个乡(镇)出现旱灾情,且旱区农作物(含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下同)受旱面积占当地农作物播种面积达20%—25%、成灾面积占受旱面积达20%—30%。

②干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人口总数达10%—20%,且供送水人口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③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紧张等必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2)响应行动

①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召开分析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受旱乡(镇)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当地抗旱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认真组织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督促指导旱区乡(镇)抗旱服务组织积极主动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②指挥部启动抗旱应急值班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对各大型水库抗旱水源的水量调度监管;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抗旱工作部署,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到重点旱区开展督察检查和指导;加强旱灾情监测及趋势分析预测,提出应对意见和建议;及时将旱灾情动态、趋势分析及抗旱行动等情况报告上级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抗旱指挥决策的参谋服务。

③气象、水文部门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水质的监测,水利部门加强对抗旱水源工程的水量调度,督促指导旱灾区抓紧开辟抗旱应急水源;农业部门协调做好大宗农作物种子的调剂、管理工作,加强对农情的监测分析并及时向抗旱指挥机构报告;电力、汽(柴)油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做好抗旱用油用电的保障工作,确保抗旱救灾工作需要。

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抗旱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④旱灾区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做好因旱需要供水群众的饮用水保障工作,保证灾民用水需求。

6.3.2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①有3—5个乡(镇)出现旱灾情,且旱区农作物受旱面积占当地农作物播种面积达25%—30%、成灾面积占受旱面积达30%—40%。

②干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人口总数达20%—25%,且供送水人口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

③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紧张等必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2)响应行动

在Ⅳ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

①指挥部副指挥长或以上级别的领导主持召开有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分析会商会,对抗旱救灾工作进行再部署,强化应对措施。

根据会商结果,由指挥部发出进一步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动员灾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②指挥部加强抗旱应急值班,必要时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以上级别的领导指挥。

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旱区督促指导和协调帮助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③气象、水文、农业等相关部门加密对天气、雨情、水情、墒情、农情的监测和分析预测预报,至少每5天报送一次最新分析预测结果;民政部门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住建、水利等相关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旱区供水安全的监管,督促所辖各供水单位根据缺水状况启动相应应急调水方案和供水调控方案,做好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生产用水的供应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灾区应急寻采地下水源工作的技术指导,协调帮助解决有关问题;财政、水利、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筹措并及时安排经费支持灾区抗旱救灾。

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抗旱职责分工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④必要时,指挥部对各级抗旱服务机具设备进行统筹调度使用。

6.3.3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①有5—8个乡(镇)出现旱灾情,且旱区农作物(含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下同)受旱面积占当地农作物播种面积30%—35%、成灾面积占受旱面积达40%—50%。

②干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人口总数达25%—30%,且需供水人口达2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③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紧张等必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2)响应行动

在Ⅳ级和Ⅲ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

①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有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的分析会商会,对抗旱救灾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强化应对措施。

根据会商结果,由指挥部就进一步加强抗旱救灾工作进行紧急部署,必要时报请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听取工作汇报,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视情况由县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慰问和指挥抗旱救灾;视情况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泛动员灾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力量全面开展抗旱救灾工作;派出由县领导带队的工作组,深入灾区检查指导抗旱救灾,协调帮助灾区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②指挥部加强抗旱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必要时由指挥长指挥,相关成员单位派人在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加强组织协调和强化信息采集、报送工作。

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视情况分别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到重灾区实行分片分类指导,科学有效抗旱。

③气象、水文、农业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密对天气、雨情、水情、墒情、农情的监测和分析预测预报,至少每3天报送一次最新分析预测结果;水利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抗旱水源的统筹调配,督促指导旱灾区合理安排供水计划;农业部门加强组织指导受旱地区根据实际及时、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加强农作物抗旱技术方法指导。

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抗旱职责分工和指挥部的部署全面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④必要时,指挥部向上级抗旱指挥机构请求调用中央、自治区、市级抗旱储备物资;按程序申请调用部队参与抗旱救灾。

6.3.4Ⅰ级应急响应

(1)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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