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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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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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12页编号:
QB/GDXC2017-2013
版次:
C/0制定部门:
管理部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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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2发布2013-01-02实施
佛山市*******有限公司发布
佛山市*******有限公司
制订日期
2013-01-02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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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3-01-02
版次
C/0
制订部门
管理部
编号
QB/GDXC2017-2013
1目的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星超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以达到高效运用人力、提高公司经营绩效、不断提升员工满意度之目的。
2适用范围
人力资源制度体系适用于全公司各项人力资源事务。
3定义
3.1人力资源制度体系:
人力资源制度体系主要由以下内容组成: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招聘、培训、考勤、工资、绩效、职位等专项管理制度;前述制度的实施细则或解释说明公司各类与人力资源相关的通知规定;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情况拟定的实施办法、细则等。
3.2各部门:
指公司为经营管理需要而设立的各直属部门、生产车间。
3.3人力资源部门:
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在各部门设立的履行人力资源职能的机构。
4组织与职位
4.1组织设计的标准。
公司各部门的组织架构与管理框架设计原则上应当遵循以下标准:
4.1.1适应企业战略关注的方向:
内部挖潜与外部扩张;
4.1.2适宜的管理跨度:
合理的管理幅度,尽可能少的管理层次即扁平化管理;
4.1.3清晰的角色定位:
基于清晰合理的流程基础上的每个人员的角色明确。
4.2组织变革。
公司组织变革分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种形式。
自上而下的变革由公司根据战略需要发文实施。
自下而上的变革由单位提出变革要求,依据《组织变更申请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或人员评估讨论通过后实施,必要时由公司发文。
4.3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结合企业文化,组织编制公司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并分解实施。
中期战略与规划一般为期3~5年,长期战略与规划5年以上,每个自然年度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检讨并随时修正。
4.4职位设计与职位管理。
公司职位设置与管理严格按照《职位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5招聘与任用
5.1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工作需要等必须增加人员时,应按规定流程完成审批后,方可办理招聘事宜。
招聘相关规定见《招聘管理制度》。
5.2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各单位不得雇佣:
5.2.1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尚未届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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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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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
编号
QB/GDXC2017-2013
5.2.2受刑事责任追究,尚未结案者;
5.2.3吸食、贩卖毒品者;
5.2.4患有精神病未治愈者;
5.2.5经公司面试审核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5.2.6未满十六周岁者;
5.2.7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曾被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
5.2.8公司内自动离职的办公室以上职员,自动离职未满三个月的一线职员(一线职员:
指参与生产活动及与生产相关的班组长/段线长级别以下的生产工人、检验人员、仓储物流人员;为生产活动提供行政后勤支持的班组长级别以下的安全保卫人员、环卫人员、膳食人员、物业维修人员、司机、临时人员等后勤支持人员;基建施工人员。
)
5.2.9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
5.3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5.4公司各级人员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职员服务年限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5.5各级人员任免层次如下:
5.5.1公司主管包括经理、副经理、课长、副课长、科长、副科长等干部由(副)总经理签署文件任免。
主管干部任免按流程审批执行。
(《领导干部任免申请表》)
5.5.2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制,各相关部门可制定详细细则,经管理部审核、(副)总经理批准执行。
5.5.3其它人员的任免由主管经理提议,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副)总经理核准。
5.5.4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以正式任用。
5.5.5公司所有职位都应有详细的任职资格说明。
有关规定见《职位管理制度》。
5.6本公司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需调迁职员的职位或服务地点的,在知会并取得该职员同意的情况下,由人力资源部门签发调令或公司任命文件完成职员调任和调动。
部门内部工作调整,须按内部调职相关流程执行。
职员参加内聘(本部门以外、本公司内部的职位竞聘活动),须得到部门负责人的书面批准,内聘成功申请调动,按《招聘管理制度》相关流程执行。
职员调任和调动的同时,需办清工作交接事宜。
(《职员调动申请表》)
5.7调任人员应按规定办理交接与报到手续。
副科长级以上人员在2周内交接报到完毕,其他人员3日内交接报到完毕。
如副科长级以上人员逾期五日,其他人员逾期三日未办理交接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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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到手续,即视同自动离职(特殊情况应提前1个工作日向上级主管申请延期)。
5.8公司内部调动时以调动日期为基准划分工资等相关费用,未履行流程或未到照规定时间即到调入部门工作的,其工资等相关费用仍在原部门计算;若系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而未履行流程的,由双方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因公司组织调整或职能优化而发生内部调动的,相关部门签字审批的文件或公司文件即视同调令,除特殊说明外以文件注明或下发日期为基准划分各项费用,相关人员履行交接手续交管理部备案。
5.9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负责事项由其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5.10调任人员的工资自到任新职之日起计,按《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5.11符合下列情形者,除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安排的职位变动外,申请跨职能部门的调动应不予批准:
5.11.1入职未满半年,或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未满半年;
5.11.2公司录用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入职未满一年;
5.11.3距上次调动到新岗位工作未满一年。
5.12职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5.12.1存在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之嫌疑,情节严重,但尚在调查核实之中者;
5.12.2涉嫌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尚未结案者。
5.13在停职期间,薪资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
前条各款,如经查实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如经查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
如准予复职,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予以补发其停职期间的基本工资。
5.14职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的,其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需对其进行面谈、培训或换岗,经过培训或换岗后,确实不能胜任岗位的,由部门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申请经审批后执行。
(《终止劳动关系申请书》)
6入职与离职
6.1应聘人员经初步考核、审查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入职试用手续。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定级。
.1.1职员在公司服务的工龄以入职日期起连续计算,在各单位间的工作调动不影响工龄。
除法律规定情形外,职员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满六个月的申请重新入职不被批准,职员在重新入职时工龄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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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公司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经与职员协商一致,调动工作至本公司其它部门岗位任职,职员需履行正常离职入职手续,但工龄可合并计算。
6.2试用期内的人员如被发现不符录用条件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公司可依法终止试用。
终止试用由用人部门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申请经审批通过执行。
6.3试用人员报到入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收取下列真实合法资料:
.3.1本人亲笔如实填写的公司统一格式的《求职申请表》;
.3.2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3.3近期小一寸彩色(蓝底)照片四张;
.3.4其他相关的专业技术等级、职称文件(如有提供);
.3.5最后服务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6县、区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疗机构提供的体检表或健康证明;
以上由人力资源部门在通知录用及报到时知会。
6.4职员退休与死亡
.4.1公司退休年龄按法定年龄:
男性60岁;女性50岁。
公司职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职员手续按正常辞职办理。
.4.2退休返聘:
除因工作必需公司不从外部雇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允许返聘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的职位是指:
专业技术类职位;其他公司高层指定的职位。
如因工作需要而聘任公司内退休人员的,可在职员办理清离职手续后由聘用部门启动申请审批流程,并另行确定返聘待遇;若需要从外部雇佣的,由聘用部门启动申请审批流程。
.4.36.4.3死亡补偿。
公司职员在雇佣期间因工死亡的,其抚恤补偿参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所在地相关规定执行;非因公死亡的,根据地方规定给予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相关事宜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副)总经理批准执行。
6.5职员离职分为三类:
一类为自动离职(见《考勤管理制度》规定);一类为职员提出解除合同离职;一类为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而离职。
6.6职员提出离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职员辞职申请表》。
职员未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职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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