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硐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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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硐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docx

焦硐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

焦硐煤矿

防灭火专项设计

 

矿长:

张青雄

编制:

胡大红

 

编制时间:

2013年2月

 

纳雍县焦硐煤矿防灭火方案设计

火灾是煤矿主要自然灾害之一,直接威胁着职工的生命安全。

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焦硐煤矿防灭火方案设计。

第一节井下内因火害防治方法

一、煤的自燃倾向性

焦硐煤矿可采煤层有M5、M6、M30煤层,3层煤的平均倾角为8°,煤层为缓倾斜煤层。

根据2011年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交的焦硐煤矿检测报告M5、M6、M30煤层自燃倾向分类为Ⅲ级,属不易自燃煤层。

其自燃倾向参数详见煤层自燃倾向性试验成果表。

自燃倾向参数详见煤层自燃倾向性试验成果表。

化验编号

煤层

名称

工业分析(%)

全硫

(St,d%)

真相对密度

TRDd

煤吸氧量cm3/g干煤

自燃倾向分类

灰分

Ad

挥发分

Vdaf

水分

Mad

2011—M365

M5

13.2

6.78

4.44

0.43

1.6

1.07

Ⅲ级

2011—M367

M6

25.24

10.12

3.79

0.43

1.74

0.95

Ⅲ级

2011—M366

M30

21.80

7.15

1.11

0.32

1.89

1.12

Ⅲ级

备注

Ⅰ级:

容易自燃;Ⅲ级:

自燃;Ⅲ级:

不易自燃。

根据以上条件:

M5、M6、M30煤层的自燃倾向等级为Ⅲ级(即不易自燃),所以将我矿自燃发火等级定为Ⅲ级。

但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洒水防尘及通风工作,确保生产人员的身体健康。

在生产的过程中加强通风管理,防止采空区、老巷长期漏风,防止巷道长期处于微风状态,是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重要措施。

另外还要及时收集相邻矿井煤层自燃发火的特点和规律、煤层的发火期等资料。

矿井生产过程中注意收集煤层自燃发火资料,做好自燃发火期的统计。

二、开采条件

1、开拓方式

我矿采用平硐开拓,主、副平硐沿1598水平布置,回风斜井均布置在1621水平斜井与主、副井底车场贯通。

2、采煤方法

我矿采用炮采落煤,走向长壁后退式回采;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

3)矿井通风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三、煤层的自燃预防措施

1、开拓开采方面的措施

矿井主、副平硐井布置在1598水平,行人斜井及回风斜井布置在1621水平的岩石中。

施工中的准备巷道、回采巷道均用工字钢支护,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

(1)采区间的开采顺序

采区开采顺序为先开采一采区、二采区。

现按开采设计要求,用1个回采工作面(20501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10502运输巷和平共处10502回风巷)达产。

(2)采区内区段间的开采顺序

采区内区段间的开采顺序采用区段下行式开采。

2、采煤工艺、回采率、回采进度等方面的措施

开采方式为走向长壁后退式回采,一采区为单翼布置。

采煤工作面采用炮采工艺。

煤电钻(ZMS-1.2型)打眼,放炮落煤,人工攉煤,刮板输送机运煤。

在井上、井下设置消防材料库,为便于运输方便,在井底车场内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

我矿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回采率高,巷道布置简单。

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装煤方式为放炮自装和人工攉煤相结合,清扫浮煤,尽量使工作面回采率提高,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合理的采煤方法能够提高矿井的抗自燃发火能力,实践表明,降低煤层自燃发火的可能性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少丢煤;

(2)控制矿山压力,减少煤柱破裂;

(3)合理布置采区;

(4)回采时应尽量避免过分破碎煤体;

(5)加快工作面的回采速度,使采空区热源难于形成;

(6)及时密闭已采区和废弃的旧巷;

(7)注意选择回采方向,不使采区回风巷过分受压或长时间维护在煤柱里。

2、通风方面的措施

通风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采空区、煤柱和煤壁裂隙漏风,漏风就是向这些地点供氧,促进煤的氧化自燃。

采空区面积大,漏风量相当大,但风速低,散热作用差,在工作面的两巷(回采工作面的运输巷和回风巷)一线(停采线),过断层地带,煤层变薄跳面的地方有大量的浮煤堆积,最易发生自燃。

所以每一煤层回采完毕必须立即进行封闭,以减少浮煤堆积地点的漏风量,防止自燃。

为防止煤层自燃,矿在通风方面采取如下措施:

(1)矿井在开采过程中,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一进一回。

新风和泛风均不通过采空区,漏风少;

(2)调节风门、风门应设置在围岩坚固、地压稳定的地点,还应避免引起采空区或煤柱裂隙漏风量的增大;

(3)采取措施,降低采区进回风巷之间两端的负压差,以减少漏风;

(4)风门、调节风门之间的距离留有较大的余地;

(5)设置双向风门,矿井可实现反风,以防火灾事故扩大;

(6)实现风门闭锁,使一组风门不能同时敞开,确保风流稳定。

(7)在掘进工作面进风侧设置防突风门,每个掘进工作面实现单独进风和单独回风,并与回采工作面分开。

(8)局部通风机必须构成“三专两闭锁”供电,掘进工作面要达到“双风机双电源”供风。

3、火灾监测措施

1)人的感官可以察觉的自燃征兆

(1)巷道中出现雾汽或巷壁汗“挂汗”;

(2)风流中出现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3)从煤炭自燃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

(4)当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加时,人们有不舒服的感觉,如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

2)仪表检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自燃发火:

①煤炭自燃出现明火、火灾烟雾、煤油味等;

②煤炭自燃使环境空气、煤层围岩及其它介质温度升高并超过70℃;

③采空区或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CO),其浓度已超过矿井实际统计的临界指标,并有上升趋势。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自燃发火隐患:

①采空区或井巷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但尚未达到矿井实际统计的临界指标;

②风流中出现二氧化碳(CO2),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但尚未达到矿井实际统计的临界指标;

③煤炭、围岩及空气和水的温度升高,并超过正常温度,但尚未达到70℃;风流中氧(O2)浓度降低,其消耗量呈上升趋势。

4、煤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1)定期分析矿井一氧化碳、温度及二氧化碳的浓度变化情况,如发生异常必须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煤层是否有自燃发火趋势;

(2)建立煤层自燃发火预测台帐,定期填报观测台帐。

四、防灭火方法

矿井在开采煤层时主要采用喷雾洒水防灭火方法,在井下各掘进头、采煤工作面、各原煤装、转载点、落煤点等处均设置有防尘喷雾洒水管路及装置;在采煤工作面运输巷距工作面20m的地方、掘进巷道距工作面20m的地方,设置有风流净化水幕装置。

在行人斜井、回风斜井等岩石巷道防尘洒水管路中,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及消火栓;运输巷、主斜井、以及回风巷、工作面等防尘洒水管路中,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每隔100m设一个消火栓。

在各阀门处设置有管径为25mm的支管和阀门供设置水幕、自动喷雾、冲洗巷道等各种设备接用水使用。

地面设有250m³生产消防用水水池,消防水池必须保持不少于200m³的水量。

第一节井下外因火灾防治方法

一、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

我矿在井下设有水泵房等机电硐室,则应注意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1)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妨碍运输,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并采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2)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3)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并要求井下工作人员熟悉本职工作区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硐室内配备CO2灭火器2个,8Kg干粉灭火器2个。

另外根据情况可分别设置砂箱1个,砂箱用1.5~3.0毫米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0.2m3。

4)硐室不应有滴水,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5)硐室入口处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并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6)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7)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煤油,擦拭机械用的棉纱、布头等,要存放在铁桶内封闭,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二、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中性点严禁直接接地。

3)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

4)低压负荷开关选用BKD型并配合JY82—3型检漏继电器,以保证安全用电。

5)向井下配电的GG—1A(FII)Z07型高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6)井下掘进工作面采用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与掘进设备实现风、瓦斯电闭锁。

7)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8)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9)本矿井下布置有胶带输送机运输,胶带须采取防灭火措施,在胶带输送机巷洒水管路每隔50m设洒水支管和阀门,输送机机头及机尾硐室内设CO2灭火器2个,8kg干粉灭火器1个。

10)井下局部通风机在实现“三专两闭锁”的基础之上,还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能自动切换。

1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等级为dI。

三、井下电缆

1)电缆选择

(1)下井电缆均引自各自的地面变电所,均由主斜井向井下负荷供电。

(2)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移动橡套软电缆。

(3)井下各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矿用橡套铜芯电缆。

(4)照明设备采用矿用防爆型,照明电源均引自地面配电所,采用阻燃的矿用橡套电缆(MZ);电钻采用矿用电钻电缆。

2)电缆敷设

(1)在水平巷道或斜井内的电缆用吊钩悬挂。

(2)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弛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

(3)悬挂点间距为3米;电缆要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4)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

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5)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3)电缆连接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线芯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四、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

井下电气设备有接地、短路、过流、过负荷、断相、漏电等保护。

1)矿用一般型高低压开关柜具有过载反时限保护、短路速断保护、选择性漏电保护、绝缘监视保护、欠电压保护和操作过电压保护等功能;

2)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磁力起动器具有过流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绝缘监视保护、失压保护、和过压保护等功能;

3)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具有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绝缘监视保护、和欠压脱扣保护等功能;

4)矿用隔爆型低压真空馈电装置具有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断相保护和选择性漏电保护等功能;

5)低压磁力起动器具有过载保护、短路保护、低电压保护和失压保护等功能;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具有漏电保护、漏电闭锁、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欠电压保护等功能;

6)矿用隔爆型煤电钻综合控制装置具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远距离停送电等功能;

7)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均设有保护接地;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并且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8)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在主、副水仓里埋设主接地极,埋设接地极的水沟要比其它位置的水沟挖深200mm,保证水淹过主接地极,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9)在下列地点装设局部接地极:

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

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

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10)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

11)40KW以上的电动机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井下的馈电线上,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要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保护装置和远程控制装置;要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每天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12)127伏煤电钻和信号应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660V和380V的电气网络中,必须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

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低压检漏装置每天进行1次跳闸试验。

发现检漏装置有故障或网路绝缘降低,应立即停电处理。

检漏装置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13)防地面雷电波及井下措施

(1)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2)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处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3)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进行检查试验。

五、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

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责的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计划和施工措施。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矿机电部门必须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管理、电缆管理等专业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必须由有业务能力并经过专业训练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担任,还应按规定数量配齐。

3)矿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实施各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工作。

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井下火灾隐患严重地点灭火器材配备种类及数量

井下灭火器配备表

序号

配备地点

灭火器种类

数量

备注

1

回采工作面配电点

10L泡沫灭火器

2台

2

2个掘进面配电点

10L泡沫灭火器

2×2台

分别配备0.5m3砂箱1个

3

井下监测分站

卤代烷1211灭火器

4台

分别配备

4

采区区段车场

10L泡沫灭火器

2台

5

主斜井

8Kg干粉灭火器

6台

每隔100m布置2台

6

行人斜井

8Kg干粉灭火器

6台

每隔100m布置2台

7

20501运、回巷

8Kg干粉灭火器

2台

每隔100m布置2台

8

20502运、回巷

8Kg干粉灭火器

2台

每隔100m布置1台

9

水仓

8Kg干粉灭火器

2台

井下共配备8Kg干粉灭火器20台、1211灭火器4台、10L泡沫灭火器12台、0.5m3砂箱2个。

矿井下的消防材料库在井底车场设置。

消防材料库设置要求:

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应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设置应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材箱内,其顶端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井下消防材料库备用品量表

序号

备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Ф52mm消火水龙带

m

400

2

Ф52mm普通消火水枪

2

3

Ф52mm喷雾消火水枪

2

4

Ф50/38mm变径管节

4

5

Ф50mm喷嘴

10

6

Ф50mm钢管

m

100

7

Ф38mm钢管

m

200

8

分流管

6

9

集流管

2

10

消火三通

6

11

阀门

6

12

Ф38mm、Ф50mm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

10

×2

13

管钳子

2

14

救生绳

5

15

撬棍

2

16

平板锹

3

17

木锯

2

18

10L泡沫灭火器

25

19

CO2灭火器

10

20

8kg干粉灭火器

10

21

1211灭火器(2L)

4

22

灭火岩粉

kg

200

23

水泥

t

0.5

24

石灰

t

0.5

25

Ф38胶管

m

100

26

Ф50mm伸缩风筒

m

150

27

接管工具

2

28

喷雾喷嘴

2

29

安全带

4

30

绳梯

m

30

31

担架

3

32

麻袋

50

33

潜水泵

1

34

m3

3

35

方木

m3

1

36

木板

m3

2

37

铁钉(2”、3”、4”)

kg

5

38

消防列车

2

第二节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

一、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

1)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在瓦斯抽放期间经常检查主要通风机出风口以及瓦斯放空管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

2)通风机房周围20m以内不得布置有烟火作业的建筑物和设施,并应考虑噪声和排风对周围的影响。

3)木料场、矸石山、距离主斜井和行人斜井的距离均超过80米,木料场距矸石山的距离远远大于50米,矸石山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4)地面矸石山的灭火采用防尘管路洒水灭火,如火源在矸石山内部,则采用钻孔注水灭火。

5)以井口为中心的建筑物均采用不燃材料建筑,并设有消防设施。

6)地面设消防材料库,并设在井口附近。

地面消防材料库备用品量表

序号

备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Ф52mm消火水龙带

m

200

2

Ф52mm普通消火水枪

3

3

分流管

6

4

集流管

2

5

消火三通

6

6

阀门

6

7

Ф38mm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

10

8

管钳子

3

9

救生绳

5

10

撬棍

2

11

平板锹

2

12

10L泡沫灭火器

25

13

CO2灭火器

10

14

8kg干粉灭火器

14

15

1211灭火器(2L)

14

16

灭火岩粉

kg

200

17

水泥

t

1

18

石灰

t

1

19

Ф38胶管

m

100

20

接管工具

2

21

探照灯

2

22

安全带

4

23

钢绳梯

m

30

24

担架

3

25

麻袋

50

26

潜水泵

1

27

m3

5

28

料石

m3

5

29

方木

m3

3

30

木板

m3

5

31

铁钉(2”、3”、4”)

kg

10

7)地面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8)进风井口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9)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井下(非煤层中)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禁在煤层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井下严禁吸烟;建立严格的下井搜身和人员清点制度,并作好记录,保证下井人员没有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着化纤衣服下井。

10)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井下电缆、风筒等均选用不延燃、阻燃材料;

11)井下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

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

12)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取暖和使用电炉;

13)我矿的灭火器材选择10L泡沫灭火器、CO2灭火器和8Kg(50Kg)干粉灭火器。

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地面灭火器配备表

序号

配备地点

灭火器种类

数量

备注

1

地面变电所

8Kg干粉灭火器

2台

0.5m3砂箱1个

2

主要通风机配电房

8Kg干粉灭火器

2台

0.5m3砂箱1个

3

监测主机房

卤代烷1211灭火器

1台

4

地面监测分站

卤代烷1211灭火器

1台

分别配备

5

爆破材料库房

10L泡沫灭火器

3台

泡沫灭火器1台配发放室,2台配储存室

50Kg干粉灭火器

1台

6

机械维修室

10L泡沫灭火器

1台

CO2灭火器

1台

7

油类储存室

10L泡沫灭火器

2台

0.5m3砂箱1个

8Kg干粉灭火器

2台

8

矿灯房

8Kg干粉灭火器

2台

9

地面瓦斯抽放泵房

10L泡沫灭火器

4台

0.5m3砂箱1个

地面共配备8Kg干粉灭火器8台、1211灭火器2台、50Kg干粉灭火器1台、10L泡沫灭火器10台、CO2灭火器1台,0.5m3砂箱4个。

14)矿灯房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有单独的间隔和出口;通风要良好,严禁烟火;充电装置要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15)加强消防洒水管网的维护,确保井下消防栓、三通阀的有效使用。

对于不能直接扑灭的火灾,应迅速采取砌密闭墙,打钻灌注泥浆、均压法等联合灭火法,并执行火区管理措施。

16)矿灯的管理和使用要遵守下列规定

(1)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2)矿灯集中统一管理。

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3)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

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llh。

(4)当井下矿灯熄灭时,不能随便处理,严禁用灯人员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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