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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电缆敷设工艺汇总

 

电缆敷设工艺

 

船舶电缆敷设工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工艺规定了船舶电缆敷设要求和敷设方法。

本工艺适用于一般钢质船舶。

2.引用标准

CB*321桥形板

CB*322电缆紧钩

CB*323电缆管,电缆框和电缆筒

CB*389电缆衬套

3.敷设电缆的要求

3.1电缆敷设应按“电缆托盘布置图”,“电气设备系统图”,“电缆手册”等有关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电缆拉敷时,应按计划将直径大的电缆放在底层,直径小的电缆放在上层。

拉敷时不应损伤电缆表面。

电缆拉敷前应对电缆端头进行密封处理。

3.2电缆拉敷的线路,应尽可能平直和易于检修。

分支电缆的敷设如图1;主干电缆的敷设如图2。

主干电缆暗式敷设时,敷设路径上的封闭板必须便于开启。

所有电路的分支接线盒若为暗式安装时,则封闭板必须便于开启,同时接线盒应有清晰的标记。

3.3电缆敷设应防止潮气凝结和油水的影响。

应尽量避免在有潮气凝结,滴水和有油,水浸入的场所敷设电缆。

若在舱底花铁板下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敷设在金属管子或金属软管、管道内。

其管子或金属软管、管道应贴近花铁板安装并避开阀门、手轮、人孔等部位。

管口两端应高出花铁板300-400毫米并用填料封堵管口。

3.4电缆应避免在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气体等影响的场所敷设(如氨制冷装置室,蓄电池室,灯间,油漆间,气焊瓶间,储存危险物品的舱室以及60℃与60℃以下闪点的油管隧道均属此类场所)。

对于上述舱室本身所必不可少的电缆,应敷设在金属管子或管道内。

当金属管子或管道穿过舱壁时,应保持原有的密封性能,以防止上述有害气体进入其它舱室。

3.5电缆严禁穿越油舱。

电缆一般不应穿越水舱,如无法避免时,可用单根无缝钢管穿管敷设。

管子与舱壁的焊接应保证水密。

并应有防蚀措施。

3.6电缆应尽量绕过锅炉,热管道,电热器等热源敷设。

若不可避免时,电缆应远离热源100mm以外处敷设,必要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3.7电缆敷设不应横过船体伸缩接头。

如确实不能避免时,应将电缆弯成一个环形伸缩弯头,该弯头的长度应正比于船体伸缩长度。

伸缩弯头的最小内径应为电缆外径的12倍。

3.8电缆不应直接埋敷在用可燃材料制成的隔热或隔音绝缘层内。

若采用不可燃材料包覆后,将绝缘层分开时,可允许敷设在绝缘层内,但这些电缆载流量应相应降低。

3.9在甲板上部表面位置,舱底花铁板下,货舱及储藏室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敷设电缆时,需安装电缆托盘盖板或设置可拆的电缆护罩或设置电缆管加以保护。

甲板上的电缆护罩厚度应不小于3mm。

3.10电缆与船体壳板、舱壁、防水隔堵及甲板的敷设间距,应不小于20mm;与双层底及滑油、燃油柜的敷设间距,应不小于50mm。

3.11应尽量避免在可动或可拆的处所敷设电缆,以免活动件移动或拆装时损伤电缆。

舱室的木质封闭板上,允许明线敷设和紧固电缆。

3.12电缆的敷设通常不应有接头。

但由于维修或分段造船需要进行电缆对接时,应按Q/XG86013-86“整体组装电气安装工艺”的有关要示进行。

3.13电缆成束敷设后分束紧固应考虑电缆的散热,以免影响载流量。

电缆束的横截面应为矩形,避免敷设成圆形。

电缆的层数一般为两层,对于小截面电缆可以超过两层,但最终电缆束的厚度不应大于50mm,紧固后的电缆束宽度不宜超过200mm。

如图3,图4所示。

3.14用于重要设备或应急电源、照明、船内通讯或信号的电缆和导线线路,应尽量远离厨房、洗衣间、机器处所及机舱棚以及其它有高度失火危险的处所。

但对这些处所供电的设备可例外。

3.15下列电缆应避免在一起敷设。

3.15.1具有不同允许工作温度的电缆不应成束敷设。

否则所有电缆的允许工作温度应以该电缆中允许工作温度最低的一根为准。

3.15.2主用和应急用干线馈电线、主用和备用馈电线、机舱以外的重要辅机的主用和备用机组的馈电线、要求两路供电的重要设备的供电及其控制用的两路电缆,均应尽量远离分开敷设。

与机舱无关的应急配电板的电缆不应通过机舱。

为防止电磁干扰,信号、仪器电缆应尽量远离动力电缆敷设。

最小间距为300mm。

3.15.3具有不同的护套或覆盖层时,则不应成束敷设在一起。

3.15.4主用和应急馈电线通过任一防火区时,在上下和水平方向应尽可能远离分开敷设。

3.15.5电力推进系统的主电路电源电缆,应与励磁电缆和其它用途的低压电缆分开敷设。

3.16交流电力系统应尽量采用双芯或多芯电缆,如必须采用单芯电缆而线路电流又超过20A者,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3.16.1交流电路的单芯电缆应选用无金属护套的电缆,否则其金属护套应为非磁性材料。

3.16.2同一交流电路不同相的单芯电缆,应相互贴紧敷设。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两相邻电缆外护套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单芯电缆的直径。

3.16.3交流单芯电缆穿过金属管子或进行管道敷设时,同一电路不同相的电缆应穿在同一管子或管道内。

3.16.4交流单芯电缆穿过钢质舱壁或构件时,同一电路不同相的电缆必须穿在同一电缆框或填料函内,且在电缆之间不应有任何磁性材料存在。

电缆与电缆框或电缆填料函内壁的距离不小于75mm。

但不同相的单芯电缆按品字形敷设时,可例外。

3.16.5交流单芯电缆应尽量远离钢质舱壁或构件,当电缆的额定电流大于250A时,其与钢质舱壁或构件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但不同相的单芯电缆按品字形敷设时,可例外。

3.16.6交流三相电路的单芯电缆如截面积等于或大于185mm2,而敷设长度又大于30m时,应每隔15m相线之间进行一次换位,或将本根不同相的单芯电缆按品字形敷设。

3.16.7同一交流电路的每一相,或直流电路的每一极,如由多根单芯电缆并联使用时,则每根电缆的截面积和敷设路径都应相同。

特别是交流电路,属于同一相的电缆应尽量同其它电缆交错排列。

单芯电缆正确的排列次序如表1所示。

3.16.8单芯电缆的金属护套或金属外护层,只能在一点接地。

3.17电缆在冷藏处所中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17.1与冷藏处所无关的电缆,不应穿过冷藏处所敷设。

敷设在冷藏处所中的电缆,均应有耐寒和不透性的护套,而且必须有防止遭受机械损伤的防护。

若采用铠装电缆,则铠装(除非是镀过锌的)应进一步采用耐潮覆盖层来防止腐蚀。

Table1

每相并联根数

一层排列次序

二层排列次序

2

ABCCBA

ABC

CBA

3

ABCA

BCABC

4

ABCABC

CBACBA

5

ABCABCA

BCABCABC

6

ABCABCABC

CBACBACBA

3.17.2冷藏处所中的电缆全部明线敷设。

3.17.3如电缆必须穿过冷藏处所的绝缘层时,则电缆应敷设在金属管子里垂直穿过.管子的两端应设置水密填料函。

3.17.4固定电缆的金属紧固件均应镀锌或采用其它防腐蚀措施,紧固螺钉不应用铜制的。

3.18邻近无线电设备的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18.1敷设在露天甲板和非金属上层建筑内的电缆,应有金属护套或敷设在金属管子或管道内。

3.18.2所有进入无线电室的电缆和无线电助航系统的电缆,应有连续的金属护套并可靠接地。

3.18.3与无线电室无关的电缆,不应经过无线电室。

如必须经过则电缆金属护套及穿有电缆的金属管,至少应在进出两端可靠接地。

3.18.4在使用单芯电缆的场合,则回路导线应尽量相互紧靠在一起固定。

并应避免敷设成环形或局部环形。

3.19油船电缆敷设的附加要求:

3.19.1钢质海船规范中规定油轮危险区域或处所内应尽量避免敷设电缆。

如不可避免时,必须穿气密的,坚固的管子敷设。

3.19.2电缆穿越舱壁或甲板时,应保持原有的密封性能,以防可燃气体进入其它舱室。

3.19.3沿步桥敷设的电缆,应安装防止电缆损伤的可拆保护罩。

且应考虑因船体变形而需留有伸缩弯头。

3.19.4电缆敷设时应与甲板、舱壁、油柜及各种管道离开足够的距离。

电缆穿越舱壁时,与蒸汽管道法兰的距离应满足:

管径>75mm时,不小于450mm。

管径≤75mm时,不小于300mm。

3.19.5每个本质安全电路应具有各自的专用电缆,并应与非本质安全电路的电缆分开敷设(如:

不应束在一起,不应在同一罩壳或管道内,也不应用同一紧固件紧固)。

3.20电缆敷设时最小弯曲半径,一般为电缆总外径的6倍,但对于总外径小于25mm的电缆,其弯曲半径可允许为4倍。

3.21穿过电缆管的电缆,其电缆外径截面积的总和不得超过电缆管内截面积的40%。

3.22电缆紧固件及其附件,不应直接焊接在上层连续甲板以下的船壳板上。

在水密的舱室,甲板及甲板室的外围壁上,不得钻孔以螺钉固定电缆紧固件。

3.23电缆管或电缆筒,填料盒等水密安装件,应采用沿焊接件四周双面连续焊接以保证水密。

所有焊好的安装件经清除残渣后再涂以油漆。

4.电缆敷设

4.1主干电缆敷设

4.1.1水平敷设的主干电缆(如图5,图6所示)(欠内容)

4.1.2垂直敷设的主干电缆(如图7所示)

4.1.3主干电缆转弯(如图8所示)

4.1.4主干电路和电缆较集中的分支电路,可根据电缆路径的需要采用焊接固定式电缆托架,如图9所示。

桥形电缆托架,如图10所示。

电缆尽可能敷设成直线,如图11所示。

电缆转弯如图11,12,13,14,15所示。

 

 

 

4.1.5主干电路或电缆较集中电路间的连接当高,低落差大于100mm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在落差处加装单体型托线架,使电路高低落差在100mm左右,如图16所示。

b.

当电路的高低落差间距L在1200mm以上时,可按图17调整电路。

c.电路安装用接脚,可采用扁钢或角钢。

其高度视安装要求而定。

接脚位置如图18,19所示。

4.2小型分支线路的敷设

4.2.1在甲板下,钢舱壁及一般舱室处所敷设分支电路时,可采用电缆导板或桥形板敷设电路,如图20,21,22,23所示。

其中电缆导板按“QJ/XG04.029-93”选用;桥形板按“CB*321-86”选用。

 

4.2.2在复合岩棉板或硅酸钙板上敷设分支电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当复合岩棉板和硅酸钙板靠近隔舱钢板结构时,可在钢板结构上用电缆导板进行暗式电缆敷设。

当电缆横穿板材时,应在开孔处设置电缆衬套。

b.当复合岩棉板或硅酸钙板直接作为两个房间的隔舱板,板材的厚度在50mm左右时,电缆通常采用暗线敷设,敷设在两板拼接处的空槽内,或穿过板材夹层中的预制孔内。

c.当复合岩棉板或硅酸钙板直接作为两个房间的隔舱板,板材的厚度在22mm左右时,电缆通常采用明线敷设在走线槽板之中,电缆敷设在走线槽板内的结构型式见图4.2.2c图。

4.3电缆穿过甲板、舱壁和船体构件

4.3.1电缆穿过如图24和图25中所示B-3、D-3等非水密、非防火要求的舱壁、横梁、纵桁、甲板时应分别设置电缆衬套、电缆框、电缆筒和电缆管。

4.3.1.1电缆穿过钢构件或非水密金属舱壁时,一般应加装电缆框或电缆管。

其安装情况及其与电路的相对位置应符合图26,图27所示。

若电缆穿过的横梁、纵桁或非水密金属舱壁的钢材厚度等于或大于6mm时,可适当倒圆孔口即不必再加装电缆框或电缆管。

其中电缆框按QJ/XG04*026-93和CB*323-86选用。

4.3.1.2电缆穿过甲板时,应用电缆管保护。

其高度为:

室内用不得低于200mm;室外用不得低于400mm。

电缆管与托线架间距L为300mm左右。

电缆管与接线盒填料函间距A为:

当电缆外径大于30mm时,为250-300mm;当电缆外径等于或小于30mm时为200-250mm。

见图4.3.1.2.

(1)4.3.1.2

(2)

 

注:

图24和25中所示:

B-3为穿过非水密、非防火要求的舱壁、横梁

D-3为穿过非水密、非防火要求的甲板

B-2为穿过有防火要求的舱壁或隔堵

D-2为穿过有防火要求的甲板

B-1为穿过有水密和防火要求的舱壁或隔堵

D-1为穿过有水密和防火要求的甲板

4.3.1.3电缆穿过甲板,如成束电缆必须用电缆筒,电缆筒高度H室内用不得低于200mm,室外用不得低于400mm。

电缆筒横截面积的大小,应以全部电缆通过其2/3截面为宜。

电缆筒按“CB*323-83”和“QJ/XG04*026-93”选用。

其安装情况如图所示。

4.3.2电缆穿过如图24、25所示的B-2、D2等处有防火要求的舱壁和甲板时,以及穿过B-1、D-2等处有水密和防火要求的舱壁和甲板时,应按“QJ/XG04*011-93船用电缆贯穿水密和防火舱壁、甲板工艺”要求进行处理和安装。

4.4电路与舾装件及船体构件的间距

4.4.1主电路的一侧应留有一定的操作空间,如图28所示。

4.4.2电路的正上方不得有与电路成水平走向的管子通过。

线路的正下方如果有水平或交叉的管子通过时在管壁与线路之间留有一定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主电路和电缆较集中的电路与蒸汽管,排汽管的间距如图29所示。

b.主电路和电缆较集中的电路与油、水、空气管、风道之间的距离如图30所示。

 

 

4.4.3主电路和电缆较集中的电路的侧面有构件时,应确保图31中所示的间距。

4.4.4在横梁、纵桁处安装电缆导板时应符合图32的要求。

4.5电缆穿过甲板、构件时的开孔

4.5.1开孔位置必须严格按“QJ/XG03*013-92船体结构开孔要求”中允许开孔处进行开孔。

4.5.2开孔形状一般为圆形或带圆角的长方形。

其开孔的长轴应尽量沿艏艉线方向布置。

4.5.3在强力甲板允许开孔处开孔,应符合“QJ/XG03*013-92”中的相应规定,对用于补强的电缆筒的剖面积应按下述公式进行校核:

A≥0.5tmm2

式中:

A---补强电缆筒剖面积mm2;t

r---开孔半径mm;

t---甲板厚度mm;r

4.5.4在甲板纵桁、强横梁上的开孔高度不得超过腹板高度的25%;开孔宽度不得超过次要构件间距的60%和纵桁腹板的高度(取其大者)。

开孔的端部应尽量做到与横梁穿孔处的切口边缘等距离;开孔边缘至纵桁面板的距离应不小于纵桁腹板高度的40%。

开孔应有光滑的边缘和良好的圆角,且不应同时密集地布置在相邻的肋位内,离肘板趾端200m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开孔。

对构件孔间距离的要求见表2.

对构件开孔区域的分类见表3.

 

注:

A区域指按规定开孔,不能补偿.

B区域指按规定开孔,必须补偿.

C区域禁止开孔子

4.5.5开孔公差及开孔要求按“Q/XG86011-83”中的规定进行。

4.6限制火焰沿成束电缆传播

电缆敷设以后,所有成束敷设的电缆(除单根电缆和穿管敷设的电缆外)其外表面应涂以船验局认可的耐火涂料:

即在水平敷设的电缆上每隔14m至少连续涂刷1m;垂直方向敷设的电缆上,应连续涂刷,护层干燥后的厚度应符合其耐火涂料的相关要求。

5.电缆标识

在电缆的起点,终点,MCT两侧需安装标明电缆编号的电缆标牌。

电缆标牌的材料为PVC(聚氯乙烯)。

颜色为黄底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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