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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多塔吊作业措施调整解析

海峡传媒港A1地块

多台塔吊交叉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海峡传媒港A1地块工程位于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

项目建筑面积为19.3万平方米,拟建建筑为3幢地上40层剪力墙结构住宅楼,2幢4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住宅楼,1幢3层框架结构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及3幢1~3层框架结构商业楼。

工程概况如下表:

楼号

建筑面积(m2)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m)

抗震设防烈度

室内±0.000相当于罗零标高(m)

1#楼

186198.04

41

120

6度

19.30

2#楼

41

120

6度

19.30

3#楼

40

120

6度

19.30

5#楼

40

120

6度

19.30

6#楼

40

120

6度

19.30

1b#楼

3

9.5

6度

19.30

商业楼

1~3

9.5

6度

19.30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需要,拟在场地内的布置3台QTZ160型塔吊、2台QTZ125型塔吊,以满足施工要求,根据现场情况塔吊均位于地下室基坑内,具体位置详下图。

塔吊高度及其与各楼号关系如下表:

楼号

塔吊高度(m)

塔吊臂长(m)

1#楼

144.3

60

2#楼

147.3

60

3#楼

135.2

55

5#楼

140.8

55

6#楼

134.7

55

五台塔吊臂架回转作业过程中出现交叉重叠现象,交叉重叠情况及塔吊水平距离关系见下图。

为了保证多塔作业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布置方案

1、塔吊的平面布置、高度控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为:

①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即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m;高位塔钩(含吊物)与低位塔(含拉杆)垂直距离不小于2m。

因此,两塔作业,在水平面上相互交叉,为防止塔吊吊臂发生碰撞事故,塔吊的安装高度上应互相错开。

②现场实际情况,使塔吊吊运范围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面,不产生或少产生盲点,相邻塔吊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③垂直方向能穿越结构构件(如不要碰到主梁、柱钢筋外架等)。

要避开施工范围内性质重要的构筑物及高压电线等。

2、以上原则,本工程塔吊布置方案为:

①立面上塔吊位置布置:

在布置中能控制任何一高塔起重臂端部距低塔塔身均大于2m的安全距离。

②立面上塔吊高位塔钩(含吊物)与低位塔(含拉杆)垂直距离不小于2m的安全距离。

二、位置布置

根据以上原则,海峡传媒港A1地块多台塔吊交叉作业安全技术措方案为:

1、平面上吊位置布置:

详见上图:

2、立面上5台塔吊高度安排:

采取合理布置锚固装置和控制顶升

高度办法,保证相邻塔吊之间“错落有致”,并在顶升附着严格按以下要求(详见附图)。

 

 

①1#塔QTZ160塔吊首次安装高度为13节标准节,39m;2#塔QTZ160塔吊首次安装高度为15节标准节,45m;3#塔QTZ125塔吊首次安装高度为14节标准节,39.2m;5#塔QTZ125塔吊首次安装高度为12节标准节,33.6m;6#塔QTZ160塔吊首次安装高度为15节标准节,45m。

②根据方案,五台塔吊均顶升至附着前高度,即1#塔QTZ160塔吊13节标准节,33.3m;2#塔QTZ160塔吊15节标准节,39.3m;3#塔QTZ125塔吊14节标准节,31.6m;5#塔QTZ125塔吊12节标准节,26m;6#塔QTZ160塔吊15节标准节,38.7m。

③1#塔QTZ160塔吊共附着六次,第一道附着预埋在7F(17.7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6.6m,附后塔身高度为54.3m;第二道附着预埋在14F(38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7.3m,附后塔身高度为75.3m,第三道附着预埋在21F(58.3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8m,附后塔身高度为96.3m,第四道附着预埋在29F(81.5米)位置,附着后顶升6节,附后悬高32.8m,附后塔身高度为114.3m,第五道附着预埋在35F(98.9米)位置,附着后顶升6节,附后悬高33.4m,附后塔身高度为132.3m,第六道附着预埋在41F(116.3米)位置,附着后顶升5节,附后悬高31m,附后塔身高度为147.3m,塔机每道附着后应一次性升至附后悬高为止。

④2#塔QTZ160塔吊共附着六次,第一道附着预埋在9F(23.5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6.8m,附后塔身高度为60.3m;第二道附着预埋在16F(43.8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7.5m,附后塔身高度为81.3m,第三道附着预埋在23F(64.1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8.2m,附后塔身高度为102.3m,第四道附着预埋在31F(87.3米)位置,附着后顶升6节,附后悬高33m,附后塔身高度为120.3m,第五道附着预埋在37F(104.7米)位置,附着后顶升6节,附后悬高33.6m,附后塔身高度为138.3m,第六道附着预埋在屋面F(119.2米)位置,附着后顶升4节,附后悬高31.1m,附后塔身高度为150.3m,塔机每道附着后应一次性升至附后悬高为止。

⑤3#塔QTZ125塔吊共附着六次,第一道附着预埋在7F(14.8米)位置,附着后顶升8节,附后悬高39.2m,附后塔身高度为54m;第二道附着预埋在15F(38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5.6m,附后塔身高度为73.6m,第三道附着预埋在22F(58.3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4.9m,附后塔身高度为93.2m,第四道附着预埋在28F(75.7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7.1m,附后塔身高度为112.8m,第五道附着预埋在35F(96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6.4m,附后塔身高度为132.4m,第六道附着预埋在屋面F(113.4米)位置,附着后顶升1节,附后悬高21.8m,附后塔身高度为135.2m,塔机每道附着后应一次性升至附后悬高为止。

⑥5#塔QTZ125塔吊共附着六次,第一道附着预埋在4F(6.1米)位置,附着后顶升8节,附后悬高39.5m,附后塔身高度为45.6m;第二道附着预埋在12F(29.3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5.9m,附后塔身高度为65.2m,第三道附着预埋在19F(49.6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5.2m,附后塔身高度为84.8m,第四道附着预埋在26F(69.9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4.5m,附后塔身高度为104.4m,第五道附着预埋在32F(87.3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6.7m,附后塔身高度为124m,第六道附着预埋在39F(107.6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27.6m,附后塔身高度为143.6m,塔机每道附着后应一次性升至附后悬高为止。

⑦6#塔QTZ160塔吊共附着五次,第一道附着预埋在10F(23.5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6.2m,附后塔身高度为59.7m;第二道附着预埋在17F(43.8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6.9m,附后塔身高度为80.7m,第三道附着预埋在24F(64.1米)位置,附着后顶升7节,附后悬高37.6m,附后塔身高度为101.7m,第四道附着预埋在31F(84.4米)位置,附着后顶升6节,附后悬高35.3m,附后塔身高度为119.7m,第五道附着预埋在38F(104.7米)位置,附着后顶升5节,附后悬高30m,附后塔身高度为134.7m,塔机每道附着后应一次性升至附后悬高为止。

⑧在一台塔吊顶升附着时,其相邻塔机应停止工作,并有专人监护。

三、安全运行

多塔作业具有相互影响大、运行易碰撞等特点。

塔机既要能够持续、准确的作业,满足工期需要,又要防止碰撞事故发生。

因此,运行中遵循以下安全原则:

1、低塔让高塔。

低塔机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

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

在两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

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5、客塔让主塔。

以不同栋号划分塔机工作区域时,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6、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按以上排列顺序原则执行。

7、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方向停置。

8、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动频率,且要做到专机专用。

9、指挥人员应与塔机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10、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的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11、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

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12、夜间作业或视线不明时,应保证充足的照明,指挥人员与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

否则应停止运转。

13、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按“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机顶升高度和到位时间。

各塔机必须按确定的高度、时间如期完成顶升,不得提前或延时。

四、强化管理

1、现场的沟通管理。

机械管理中心租赁站与土建项目部、项目部与栋号长、栋号与栋号管理人员、相邻栋号塔机司机与司机、指挥与司机、相邻栋号指挥人员与指挥人员之间,应加强沟通、合理安排。

2、对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塔机操作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一定要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应符合《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52-85)的规定。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任何参与作业的人员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对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机械管理中心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机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整改。

维修班人员应遵守“巡检修”制度,加强塔机巡检修工作,将故障或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

4、对设备的保养,出现故障及时排除,严禁机械带病运转。

工程项目部应督促塔机司机做好日常检查和保养,落实每月一次的一级保养工作。

当塔机发生故障后,机械管理中心应及时派人维修,保证塔机机械、电气、安全限位的完好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5、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工程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对现场的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和绑扎人员、具体施工人员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和针对性安全交底。

教育司索工要认真检查每次被吊物件是否绑扎牢靠,确认安全情况下才能起吊。

 

海峡传媒港A1地块

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0日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

名称

海峡传媒港A1地块

施工

单位

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

单位

现上报海峡传媒港A1地块多台塔吊作业安全施工方案,请予以审查。

主编

编制人

工程项目部/专业分包施工单位(盖章)

技术负责人

审核

单位

总承包单位审核意见:

 

年月日

总承包单位(盖章)

审核人

审批人

审查

单位

监理审查意见:

 

监理审查结论:

□同意实施□修改后报□重新编制

监理单位(盖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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