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课后习题答案.docx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课后习题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课后习题答案.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课后习题答案
绪论
一、名词解释
1、课程——
(1)《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对课程的定义是:
“课业及其进程。
”广义指所有学科的总和,狭义指一门学科。
(2)一般说来课程至少有两层含义:
在广义上,课程指的是一切有规定数量和内容的工作或学习进程;而在狭义上课程则专指学校课程,其基本含义是学校教学的科目及其进程.
【常见的课程定义有六种类型:
教学科目、教学活动、预期学习结果、社会文化再生产、社会改造、学习经验】
2、教学-—教学是一种动态的活动过程;教学是以课程为中介,教师与学生相互作用或交往的过程;教学将促进教师、学生的共同发展.
3、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课程与教学论,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任务。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是一门以研究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的学科.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是指反映到语文教育工作者大脑中的、需要探明和解决的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实际矛盾和理论疑难。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任务是:
认识语文课程与教学现象,揭示语文课程与教学规律,指导语文课程与教学实践.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研究在完成认识对象、揭示规律和指导实践的任务过程中,实现改进课程质量、促进有效教学和提升学习结果,使学生获得幸福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发展的目标。
二、试论述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是一门研究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的学科.它的发展,始于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终于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它以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具体阐述如下:
1.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是指反映到语文教育工作者大脑中的、需要探明和解决的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实际矛盾和理论疑难.
2。
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根据问题的归属分类:
(1)有语文课程方面的问题,如:
语文课程标准、语文课程内容、语文课程资源,等等;
(2)有语文教学方面的问题,如:
识字写字教学、阅读教学、写作教学、口语交际教学,等等;
(3)有侧重理论方面的问题,如:
语文课程的性质、语文课程的目标、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等等;
(4)有侧重实践方面的问题,如:
语文教学设计的优化、语文教学方法的选择、语文学习方法的指导,等等。
3。
语文课程与教学方面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来源分类:
(1)有语文课程与教学实践的问题,如:
语文课程与教学设计、语文课程与教学实施、语文课程与教学评价,等等;
(2)有语文课程与教学实践同理论对立的问题,如:
语文知识与语文能力之间的关系、语文智育与德育的关系、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之间的关系、传统教学方式方法与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之间的关系,等等;
(3)有产生于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内部对立的问题,如:
语文的工具性与人文性、文本的整体把握与分析认识、教读与自读,等等;
(4)有产生于两种或几种课程与教学理论之间对立的问题,如:
语文综合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方面的问题,等等。
4.此外,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还可根据问题有无价值,分为常识问题和未知问题;根据问题探讨程度深浅,分为表象问题和实质问题;根据问题涉及范围宽窄,分为大问题和小问题;根据问题发现先后,分为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老问题和课程与教学改革中产生的新问题,等等。
三、试论述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形成发展过程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分为七个阶段,包括:
“教授法”阶段,“教学法”阶段,“教材教法"阶段,“教学法”和“教材教法”并存阶段,“教学论"阶段,“教育学”阶段,“课程与教学论"阶段。
1、“教授法"阶段(重在对“学”的重视)
(1)1897年4月8日南洋公学师范院正式开学上课,这一举措,开中国师范教育之先河。
(2)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
1902年创办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所开课程中已包括“教育学"的内容。
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实施分科教学,各科教授法应运而生。
(3)现在我们可以查找到最早的语文学科教授法著作,是1903年两广初级师范简易科馆编写的《教授法》所附《国语科教授法》。
可见,“教授法"最初是作为“教育学"的组成部分在师范类院校开设的。
在这个阶段有不少语文学科教授法的著作,其意义在于使语文教学研究逐步从教育学中脱胎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
2、“教学法”阶段
(1)1919年陶行知提出以“教学法"取代“教授法”,以便把研究教师的教,拓展为同时研究学生的学.他主张“教学合一”。
理由是:
“一、先生的责任在教学生学;二、先生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生学的法子;三、先生须一面教一面学”。
采用“教学法”的名称扩大了学科研究的范围,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进入了教育研究的视野.
(2)192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发的《学校系统改革令》,正式将“教授法”改名为“教学法”。
(3)五四以后以“教学法”命名的著作主要有:
梁启超《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阮真《中学国文教学法》等,这些著作的出版,标志着语文教育研究有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
3、“教材教法阶段"(在“教材教法阶段”,对教材的重视是其显著特点)
在20世纪30年代末,鉴于对分科教学法比较重视教法的研究而忽视了与教法直接相关的教材的探索,一些师范院校开始尝试增加教材研究的内容,同时改学科名称为“教材教法研究.”其实在1946年颁布的《修正师范学院规程》中,又进一步规定分科教材及教法研究属于专业训练科目之一至此,语文教材研究与语文教法研究并列为师范院校中文系科的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内容,教师、学生、教材、教法诸多要素都列入了学科理论研究的范围,并形成了特定的教学研究方法。
4、“教学法”和“教材教法"并存阶段
(1)在“教学法”和“教材教法”并存阶段,两个名称名存,突出了语文教材研究。
(2)其“法"的内涵已逐步由属于操作技能的教学方法向原理、原则、法则过渡,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新的拓展,教学原理、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都是其研究的主要内容。
(3)代表性著作:
张隆华主编《中学语文教学法》,袁微子主编《小学语文教材教法》。
5、“教学论”阶段
(1)在改革开放后,1986年北京师范学院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建议将“教材教法研究”更名为“学科教育学”。
第二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将教育学科的二级学科“教材教法研究"更名为“学科教学论”,于是,本学科也相应改称为“语文教学论”或“语文学科教学论”。
这一名称的变更,反映了人们对学科教学法、教材教法知识体系的不满.其研究视角更为开阔,开辟了学科教学的目的、内容、方法、评价等多个学科教学的研究路向。
(2)代表性著作:
顾黄初等主编的《语文教学论》,韩雪屏主编《中学语文教材教法教程》
6、“教育学阶段"(强调的是语文教育的终极目标——培养个性完美发展的人)
(1)它的研究对象由侧重具体知识和能力的“教学”,转变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研究的内容由侧重具体理论和方法的“法”和“论",转变为具有系统理论和完整结构的“学”。
这种转变是学科教育研究的深入和发展,也是普通教育学的丰富和发展。
(2)“语文教育学”以普通教育学为指导,用系统论的观点研究语文现象,反映的是一种“大语文”的教育观。
它通过对语文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分析研究,探索符合语文学科规律的语文教育之路,这是语文学科教育研究的新发展。
(3)代表性著作:
张隆华《语文教育学》,阎立钦《语文教育学引论》
7、“课程与教学论"阶段
(1)“课程与教学论”的诞生,是与教育学的发展特别是与一般课程与教学理论的发展像适应的。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强调的是学校语文教育的实践过程--语文课程与教学.
(2)以此命名的教材有:
倪文锦,谢锡金主编的《新编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对其评价:
近百年来,从语文“教授法"“教学法”“教材教法”,到“教学论”“教育学”,再到“课程与教学论”,学科与课程名称的变化,既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又是学科与课程自身研究逐步深化的结果,反映了语文教育学科与课程内容性质的变化和理论本身的发展。
语文课程论的发展全过程,对教材教法育人等的反思中,不断总结改革,由于语文学科的特点,加上我国的特殊政治因素,使人们在很长时间内对语文学科的认识存在局限性,在过去语文课程教学论的形成过程中,反映了时代风貌,符合形势的需要.但是其变化,从学生个体诧异等角度考虑的不多,怎么样能让语文课程能更满足每一位同学的需要是我们需要考虑的。
总结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对以后的语文教学的研究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语文课程性质
一、名词解释
1、语文—-“语文”是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学科中的一个最基本的概念.语文,是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合称,指通过听说读写等言语活动去养成听说读写的能力,以适应社会生活中听说读写的需要.语文不是语言文学,也不是语言文章,而是语言的运用.
2、工具性-—工具性是构成语文课程本体属性的基本特点之一。
语文学科的工具性内涵是:
教学生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能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提高学生读写听说的能力,提高进行思维、交际、从事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3、人文性——人文性是构成语文课程本体属性的基本特点之一。
(1)语文课程的人文性是在20世纪90年代重建人文精神的大讨论中提出的.
(2)语文学科的人文性,有以下几层含义:
一是指在语文学习中,理解汉语汉字中所包含的民族的思想意识、历史文化和民族情感,学习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二是指引导学生理解组着独特的语文感受与审美发现,培养学生独特的语文感悟能力及审美创新能力;三是尊重和发展个性,陶冶学生高雅的情操,培养及健全的人格.
(3)语文学科的人文性,指语文教学中的文化特质——文化知识和文化精神,它与语文学科的思想性融为一体,构成一种精神力量,渗透在语文教学的方方面面。
二、语言和言语有何区别
1.概念不同:
(1)语言:
从一代人传到另一代人的语言系统,包括语法,句法,词汇。
(2)言语:
指说话者可能说或理解的全部内容。
(3)语言是代码,言语是信息.
2。
语言和言语的明显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语言系统是社会共有的交际工具,它比较稳固,具有相对的静止状态;言语是个体应用语言规则进行交际的过程和结果,是语言系统中各种成分的自由组合,处于不断运动的状态之中。
第二、语言是社会约定俗成的规则系统,是社会性语言的本质;言语是个人行为,在符合语言规则的同时,具有个人体验的特征.
三、如何正确理解语文课程的性质?
1.语文是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本体属性,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它揭示了语文最本质的特点。
忽视工具性,就不能反映出语文作为基础学科的本体特点;忽视人文性,就等于抽掉了工具性的内容与灵魂。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语文课程工具性与人文性的内涵】【语文课程工具性与人文性的关系】【认识语文课程性质的三个层面】
2.语文学科工具性和人文性的内涵。
【工具性的内涵:
教学生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能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提高学生读写听说的能力,提高进行思维、交际、从事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
【人文性的内涵:
一是指在语文学习中,理解汉语汉字中所包含的民族的思想认识、历史文化和民族情感,学习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二是指引学生理解作者独特的语文感受与审美发现,培养学生独特的语文感悟能力及审美创新能力;三是尊重和发展个性,陶冶学生高雅的情操,培养健全人格。
】
3.认识语文课程性质的几个层面:
(1)形式与内容:
语文学科不仅要求学生学习课文的内容,而且要求他们学习它的形式,这是语文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不同之处。
(2)应用与审美:
培养学生语文应用能力是语文独立设科的目的,它形成了语文课程区别于其他课程的独特的能力结构;语文的审美教育是以培养受教育者得审美心理结构和审美创造能力为直接目的,以塑造全面发展的完美个性为最终指向的形象化的情感教育.二者的内在统一,共同构成语文课程重要的教育理论基础.
(3)语言与文化:
通过语言这一载体,学习文化,理解文化,传承文化,正体现了语文工具性与人文性相统一的又一个重要层面。
四、联系生活实际,谈谈语文课程对人的发展的价值
语文是人的生命活动,语文课程是生命的课程.语文教育对促进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受教育者真正脱离动物的本质,脱离低级趣味,更好地适应和改造自然和社会,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语言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主要标志。
人只有依赖语言才能成为有意识的生命.理解“生活”是语文课程的主要内容,学会“生存”是语文课程的能力目标,认识“生命”是语文课程的最大价值所在。
人正是在这些实践活动中得到自由的、全面的发展,而这一切实践活动都离不开语言。
语文学习过程就是借助言语作品进行言语行为从而实现个体生命价值的过程。
语文教育伴随着每个人走过漫长的人生道路,影响着人的发展.因此可以说,语文教育既是一个国家全民的基础教育,又是一个民族成员的素质教育,同时还应该是每一个人的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语文课程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为学好其他课程打下基础;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个性和健全人格打下基础;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打下基础。
】(语文课标前言的表述)
第二章语文课程目标
一、名词解释
1、课程目标:
(1)课程本身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和意图,规定了某一教育阶段的学生通过课程学习以后,在发展得、智、体等方面期望实现的程度,是确定课程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的基础.
(2)课程目标是指导课程编制最为关键的准则。
它的确定不仅有助于明确课程与教育目的的衔接关系,从而明确课程编制工作的方向,而且还有助于课程内容的选择和组织,并可作为课程实施的依据和课程评价的准则。
2、语文课程目标:
(1)语文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决定语文课程与教学的方向,指引和制约语文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过程的实施,也是检查语文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
(2)它是课程目标的分科目标,规定语文课程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要求,是语文课程编制、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的基本准则。
3、语文素养:
(1)是指通过学习与实践,“学生在语文方面表现出的比较稳定的最基本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学识、能力、技艺和情感、态度、价值观”。
(2)语文素养的具体内容表现在语文课程目标的叙述之中。
它不是一种纯粹的知识或能力,而是一种综合性的涵养。
二、简述确定语文课程目标的依据
(一)确定课程目标的依据有三:
一是对学生的研究,二是对社会的研究,三是对学科的研究。
(二)语文学科课程目标的制定建立在对上述三方面内容深入分析的基础上
首先,必须充分考虑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学生不同的身心发展特点及语文学习的能力与基础。
从而制定出不同学段的语文课程目标。
其次,必须考虑当代社会生活的需要及其对语文公民素养的基本要求,从而制定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语文课程目标。
第三,必须正确把握语文学科的基本性质,从而制定出充分发挥学科教育功能的课程目标。
三、论述义务教学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语文课程目标的主要内容
(一)义务教育阶段:
1.语文课程的总目标:
个性与人格发展的关注、文化积累与文化态度的关注、智力与学习能力发展的关注、语文知识与语言能力发展的关注。
【前五条从宏观层面制定语文课程目标,侧重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两个维度;后五条从微观层面制定语文课程目标,侧重知识与能力维度,突出语文学习各个领域的课程目标】
2.语文课程的阶段目标:
(1)“识字与写字":
第一学段,是教学重点,对其量和基本能力做出具体要求;第二学段,在量上稳步推进,能力要求上进一步提高;第三学段,不再作为教学重点;第四学段,识字量达到总要求,并具备独立识字的能力。
(2)“阅读”:
第一学段,感受其乐趣,培养语感,积累语言;第二学段,整体感知和理解方面都进一步提高,增加了略读的要求;第三学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新增浏览的要求;第四学段,达到阅读的基本能力,并能熟练运用阅读方法,在理解的基础上有自己的看法和疑问。
(3)“写作”:
第一学段,定位为“写话”;第二学段,定位为“习作”;第三学段,仍定位为“写作",对量和速度提出了具体要求;第四学段,进入到“写作”阶段
(4)“口语交际”:
第一学段,未引起足够重视;第二学段,提出转述能力;第三学段,对短暂准备后的独立发言开始提出要求;第四学段,与人交际沟通和社会交往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阶段目标的制定:
以语文学习的五个领域(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为明线,以语文课程的三维目标(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为暗线,规定了四个学段的最低学习标准。
】
(二)普通高中阶段:
1。
总目标
通过高中语文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学生在以下五方面获得发展,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发现、创新;
2.阶段目标:
(1)语文必修课程目标:
分两个方面,即“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
①阅读与鉴赏的总目标:
第一,促进人的整体协调发展;第二,发展学生独立阅读的能力;第三,注重个性化阅读的培养;第四,能根据不同目的运用不同方法阅读不同类型文本.(文学作品的阅读鉴赏,文言文的阅读,课外阅读)②表达与交流的总目标:
第一,能在多角度观察生活、丰富自身的基础上,对自然、社会和人生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思考;第二,能从不同的目的和对象出发,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情感。
(书面表达与交流,口头表达与交流)
(2)语文选修课程目标
①诗歌与散文:
培养学生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是其核心追求
②小说与戏剧:
在文学与审美修养上有所提高,能够打开视野,在一定高度上对多元的人类文化做出评价。
③新闻与传记:
关注社会生活的变化并能进行理性思考和判断,培养捕捉、处理信息的能力。
④语言文字应用:
提高其应用能力,包括口头交际和书面语交际两个方面。
⑤文化论著研读:
拓宽学生文化视野,提高思考问题的深度,培养文化探究意识。
第三章语文课程标准
一、名词解释
1。
语文教学大纲:
指学校每门学科的教学纲要。
其中包括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以及讲授和实习、实验、作业的时数分配等。
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形式规定一门课程教学内容的文件.包括这门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教学内容的范围、深度和结构、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法上的基本要求等。
有的教学大纲还包括参考书目、教学仪器、直观教具等方面的提示。
列入教学大纲的教材的广度和深度,一般应是学生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
教学大纲是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和评定学生学业成绩和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它是根据课程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语文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语文教学的指导性文件,体现了国家对语文教材和教学的基本要求,是教材编写之纲、执教之纲,也是考核、评估之纲.】
2、语文课程标准:
是国家对基础教育阶段语文课程进行基本规范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写语文教材、组织语文教学、进行语文课程与教学评估及考试命题的依据。
二、谈谈你对语文新课程基本概念的理解
我国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
1.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以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总的目标追求,从三个维度来构建语文课程目标体系。
新课程标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
2.根据语文课程特点,注重丰富的人文内涵,既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又要尊重理解多元文化,以适应文化发展的需要.工具性和人文性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在课表理念的表述中,似乎更突出人文性.
1.强调语文课程的基础性、实践性和学生的自主选择性、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的发展.在义务教育阶段增设了“语文综合性学习”这一块,以加强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以及与生活的联系。
2。
突出教师和学生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建构作用,力求实现建设有序、开放而又活力的语文课程的课程理想。
教师和学生—--这些过去课程被动接受者变成了课程主动建设者,可以认为这是课程观的重要变革.
3.着眼创新精神,倡导学习方式的转变,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品质和自主探究能力.“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作为新课程理念写进语文课程标准,这意味着我国语文教学方法论的一次重要突破。
4。
强调评价应以课程目标位基准,发挥多种评价功能,采用多种评价方式,提倡评价主体多元化.新课程标准提出了许多课程评价建议,如,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几方面评价,提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
三、论述我国现行《全日制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与《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的内容结构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与《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有着相同的内容结构,都由四个部分组成,即:
“前言"“课程目标”“实施建议”以及“附录”。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版在教学内容和要求上对高中生阅读培养作了明确的规定:
阅读优秀作品品味语言,感受其思想、艺术魅力,发展想象力和审美力。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版对阅读能力的要求是亘古未有,也是高瞻远瞩的,适应于当今高度信息化的时代发展趋势,充分体现了对阅读的重视.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在内容结构上:
(1)系统地提出了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的课程目标,并使之具体地综合地体现在各个阶段目标之中;
(2)大力推进新型的学习方式;(3)突出跨领域的综合性学习;(4)强调课程的现代性和创新性。
第四章语文课程内容
一、名词解释
1。
语文课程内容
它是指语文学科关于听说读写的知识、技能、方法、态度与价值观等教学内容要素的总和,这些内容要素在以言语作品为载体的言语实践中得以整合。
2。
语文知识
语文知识,实际上是正确反映了听说读写活动规律的言语经验,是人类在言语实践中积累下来的宝贵财富。
就广义的知识分类来说,语文技能与狭义的语文知识都可看作语文知识,它们是语文课程的重要内容之一。
狭义上是指关于听说读写的事实、概念、原理、法则之类的陈述性知识,即一种“是什么”和“为什么”的知识。
它是构成语文课程内容的基本要素之一。
3。
语文能力
它是运用有关听说读写的概念、规则、原理执行某项任务的复杂的言语操作系统,具体表现在识字与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信息能力等方面。
语文能力的培养与提升,是语文课程教学的核心任务.
二、为什么说语文课程内容具有文化的内涵?
(一)就内涵来讲,语文课程内容具有浓郁的文化品格与文化特质,它是一种意义和价值体系.它蕴含了民族精神、价值观念与思维方式。
(二)听说读写的言语活动是语文课程内容的重要载体与呈现方式,它表现为汉语言世界里的文化呼吸运动.
1。
学生的听与读,从总体上看是一种文化的输入过程,也就是讲民族的、传统的、他人的文化内化为自己的精神世界。
是言语主体在文化的反思中重组和改造了旧有的、他人的文化。
2.说与写,是一种言语表达行为,从总体上看是一种文化的输出过程。
即将自己的内在的精神展示给世界并试图改变他居于其中的世界。
(三)选文,既是课程内容的载体,也是言语活动的凭借,它包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学习选文的过程实际就是学生汲取文化的营养、建构精神世界的过程。
1。
从关注选文“写了什么”开始,直指其内在的精神价值层面,从而让选文起到对学生精神陶冶与文化涵养的作用。
2。
选文所呈现的民族智慧、文化观念、科学精神与思维方式等精神价值层面的东西所起到的对学生终身的文化影响。
(四)事实、原理、概念等语文知识,是语文课程的内容要素之一。
它们呈现出汉语文所特有的文化现象与文化特征,汉语的所有特点都是它浓郁的人文性的体现。
(五)从语文课程内容的文化内涵来看,学生是要感悟、体验和理解它内在的精神意蕴和它所包含的文化精神。
在听说读写的言语实践中进行情感的陶冶、心灵的建构和文化精神的涵养,是语文课程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