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及解析共23篇 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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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及解析共23篇14

法考《中国法律史》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1911年公布的《十九信条》的特点是:

(  )

A、扩大了皇族内阁的权力

B、扩大了百姓的权利

C、缩小了国会的权力

D、扩大了国会和内阁总理的权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的法律思想与“预备立宪”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预备立宪”的有关知识。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廷统治者推行君主立宪最后破产的记录。

迫于压力,它在形式上缩小了皇帝的权力,扩大了国会和内阁总理的职权,而对人民的权利只字不提。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

2.国民政府于1928年开始起草民法典。

1930年12月26日公布第4编《亲属》和第5编《继承》。

有关此两编,说法错误的是:

(  )

A、规定继承权受侵犯,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恢复原状

B、仍未确认妻子对丈夫财产的继承权利

C、废除了旧法中长期沿用的宗祧继承制度

D、其相关判例、解释例还规定了直系血亲卑亲属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民法典的相关内容。

国民政府的民法典,在继承方面,废止了旧法中的宗祧继承制度,明定配偶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因此,B项错误。

3.周代统治者尊重和善于利用传统习俗的规范作用,强调“礼从宜,使从俗”(《礼记》);《左传》中告诫后人:

(  )

A、“人弃常则乱兴”

B、“人弃君则妖兴”

C、“人弃常则妖兴”

D、“人弃常则贼兴”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西周以降的法律思想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西周时期的礼的特点和作用。

统治者尊重和善于利用传统习俗的规范作用,强调“礼从宜,使从俗”(《礼记》);告诫后人“人弃常则妖兴”(《左传》)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4.按照周代的礼制,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

该七种离婚的条件包括:

(  )

A、前贫贱后富贵

B、不顺父母

C、服三年丧

D、有所娶无所归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西周以降的主要法制内容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

按照周代的礼制,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

所谓“七出”,又称“七去”。

其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的,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淫是乱族,妒是乱家,有恶疾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

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

“有所娶而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被休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

若此时休妻则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地,故不能休妻,属“三不去”

5.民国期间,被人们戏称为“贿选宪法”的是:

(  )

A、1913年“天坛宪草”

B、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

C、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

D、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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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3节>北京政府的立法概况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贿选宪法”。

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是直系军阀控制政权后,企图利用“法统”作工具以达政治目的而制定的。

曹琨急于当选总统,和国会议员间进行了一场交易,以每票5000元贿赂国会议员当选总统,国人蔑称此届国会是“猪仔国会”,曹氏是“贿选总统”,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被称为“贿选宪法”。

因此,C项正确。

6.国民政府仿效资产阶级国家诉讼程序的法律原则。

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有“一告九不理”——对九种提起的诉讼不予立案处理。

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

A、管辖不合规定不受理

B、当事人未成年不受理

C、未经合法代理不受理

D、起诉不合程式不受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司法制度

【答案】:

B

【解析】:

“一告九不理”——对九种提起的诉讼不予立案处理。

一是管辖不合规定不受理。

二是当事人不适格不受理。

三是未经合法代理不受理。

四是起诉不合程式不受理。

五是不缴纳诉讼费不受理。

六是一事不再理。

七是不告不理。

八是已经成立和解者不受理。

九是非以违背法令为理由,第三审不受理。

因此,B项正确。

7.西周商品经济发展促进了民事契约关系的发展。

《周礼》载:

“听买卖以质剂。

”汉代学者郑玄解读西周买卖契约形式:

“大市谓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券;小市为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一15题,单选)

A、长券为“质”,短券为“剂”

B、“质”由买卖双方自制,“剂”由官府制作

C、契约达成后,交“质人”专门管理

D、买卖契约也可采用“傅别”形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西周以降的主要法制内容

【答案】:

A

【解析】:

“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故A项正确。

“质”、“剂”均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故B项错误。

买卖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而非交由“质人”。

故C项错误。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借贷契约称为“傅别”。

故D项错误。

8.秦律明确规定了司法官渎职犯罪的内容。

关于秦朝司法官渎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4年卷一16题,单选)

A、故意使罪犯未受到惩罚,属于“纵囚”

B、对已经发生的犯罪,由于过失未能揭发、检举,属于“见知不举”

C、对犯罪行为由于过失而轻判者,属于“失刑”

D、对犯罪行为故意重判者,属于“不直”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1节>秦代的法律

【答案】:

B

【解析】:

“纵囚”是指应当论罪而故意不论罪,以及设法减轻案情,故意使案犯达不到定罪标准,从而判其无罪。

故A项正确。

“见知不举”,是故意犯罪,而非过失犯罪,故B项错误。

“失刑”是指因过失而量刑不当,故C项正确。

“不直”,是指罪应重而故意轻判,应轻而故意重判,故D项正确。

9.秦代“不直”罪和“纵囚”罪在《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载律文中指:

(  )

A、罪应重而故意轻判为“纵囚”

B、罪应轻而故意重判为“不直”

C、应当论罪而故意不论罪为“不直”

D、不应当论罪而故意论罪为“纵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1节>秦代的法律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秦律的“不直”罪和“纵囚”罪。

在《睡虎地秦墓竹筒》所载律文中,“不直”罪指罪应重而故意轻判,应轻而故意重判;“纵囚”罪指应当论罪而故意不论罪,以及设法减轻案情,故意使案犯达不到定罪标准,从而判其无罪。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10.对明代都察院司法执掌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职官犯罪案件

B、复核或审理京师职官犯罪案件

C、不复核或审理京师斩、绞监候案件

D、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斩、绞监候案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1节>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明代的司法机构。

明代都察院掌纠察,主要是纠察百司,会审及审理官吏犯罪案件。

其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都察院司法执掌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一是复核或审理直隶、各省及京师职官犯罪案件:

二是复核或审理直隶、各省及京师斩、绞监候案件:

三是奉旨监察御史巡按直隶、各省地方,对职官犯罪奏闻皇帝裁决,人命案件或亲审或交两司审理,“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11.据史书载,以下均为秦朝刑事罪名。

下列哪一选项最不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2011年卷一16题,单选)

A、“偶语诗书”

B、“以古非今”

C、“非所宜言”

D、“失刑”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1节>秦代的法律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秦代危害皇权罪包括:

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等。

《焚书令》规定: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另外,秦二世曾下令御史,以“非所宜言”罪逮捕发表言论的诸生。

故选项A、B、C体现了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色彩。

“失刑”罪,是指因过失而量刑不当;若系故意,则构成“不直”罪。

选项D是关于法官裁判不公的犯罪,不具有专制色彩,故应选。

12.下列有关清末司法机构调整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法部专掌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不再承担审判职能

B、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专掌审判

C、实行审检分署,检察厅负责对刑事案件实行审判监督

D、建立新式监狱。

改良狱政管理制度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司法机构改革的相关知识。

清末司法机构变革在地方分别设立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初级审判厅等审判机构,在各级审判厅内设置相应的检察厅,实行审检合署制度。

因此,C项错误。

13.清末修律中首次引入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典是:

(  )

A、《大清律例》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新刑律》

D、《暂行新刑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大清新刑律》的相关知识。

《大清新刑律》引入了西方的罪行法定刑法原则,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引入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典。

因此,C项正确。

14.下列有关《钦定宪法大纲》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钦定宪法大纲》分为正文“君上大权”与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个部分

B、《钦定宪法大纲》在结构与内容上都体现了“大权统于朝廷”的精神

C、《钦定宪法大纲》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

D、《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的法律思想与“预备立宪”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钦定宪法大纲》的相关知识。

《钦定宪法大纲》的制定与颁布,反映出清朝统治集团以仿行西方君主立宪制,维护专制极权统治的本质,并未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

因此,C项错误。

15.有关国民政府“六法全书”体系之一的《中华民国民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法典采用民商分立的原则

B、法典主要效仿德、日等国民事立法原则和法律条文

C、法典由《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等部分组成

D、法典各部分为分期编订而成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民法典的相关知识。

国民政府于1928年开始起草民法典。

法典继承了清末及北京政府民律草案的立法精神,抄袭了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德、日等国民事立法原则和法律条文,本着民商合一原则,结合传统习惯,分期编订而成。

分别于1929年5月23目公布民法第1编《总则》,11月22曰公布第2编《债》,1930年11月30日公布第3编《物权》,12月26日公布第4编《亲属》和第5编《继承》。

因此,A项错误。

16.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一17题,单选)

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

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

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1节>明清时期的立法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鉴于元末法制败坏的教训,朱元璋曾说:

“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故选项A说法正确,不选。

对于贼盗及有关钱粮等事,明律较唐律处刑为重。

唐律一般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不同处理,牵连范围相对较狭;而明律则不分情节,一律处以重刑,且扩大株连范围,此即“重其所重”原则。

对于“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一般性犯罪,明律处罚轻于唐律,此即“轻其所轻”的原则。

“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刑罚原则于明律确立。

故选项B说法正确,不选。

《大明会典》于明英宗时开始编修,孝宗弘治十五年初步编成,但未及颁行。

武宗、世宗、神宗

17.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

(2012年卷一16题,单选)

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

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2节>宋代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D项是关于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与离婚或改嫁无关,故应选D。

18.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常会召开172次会议,制定并通过《训政纲领》六条,作为“训政时期”政纲,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

A、确立国民党为最高“训政”者

B、蒋介石以党总裁身份直接控制政治会议,集党、政、军权于一身

C、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D、规定“政权”和“治权”的划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训政纲领》的相关知识。

1928年国民党中常会召开172次会议,制定并通过《训政纲领》六条,作为“训政时期”政纲,基本内容是:

确立国民党为最高“训政”者;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行国民大会职权,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蒋介石以党总裁身份直接控制政治会议,集党、政、军权于一身。

《训政纲领》还规定了“政权”和“治权”的划分。

因此,C项错误。

19.对国民政府1935年刑法典表述错误的是:

(  )

A、是国民政府颁布的第一部刑法典

B、实行从新兼从轻原则

C、采取罪刑法定主义原则

D、依据社会防卫主义,实行保安处分制度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刑法典的相关内容。

国民政府共制定有两部主要的刑法典。

1928年3月10日颁布的刑法典为第一部刑法典。

因此,A项错误。

20.《唐律·名例律》规定: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一17题,单选)

A、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

B、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

C、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

D、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唐律与中华法系

【答案】:

D

【解析】:

根据唐律,类推只能在“断罪无正条”时进行,故A项错误。

根据唐律,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同于同类案件,故B、C项错误。

故本题应选D项。

21.对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制定的《暂行新刑律》,说法错误的是:

(  )

A、该律在《大清新刑律》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B、该律仍包含许多带有明显帝制性质的名词概念以及与“民国国体”相抵触的条文

C、该律与《大清新刑律》少有实质区别

D、该律从1912年施行,直至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刑法典颁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3节>北京政府法律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暂行新刑律》的相关知识。

民国北京政府成立后,袁世凯令法部对《大清新刑律》进行删修。

将该律中与“民国国体”抵触各条,如“侵犯皇室罪”“伪造制书罪”“伪造御玺国宝罪”等加以删除。

将律文中带有明显帝制性质的名词概念加以修改。

取消了附加《暂行章程》5条,更名为《暂行新刑律》,实与《大清新刑律》少有实质区别。

该律从1912年施行,直到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刑法典颁布。

因此,B项错误。

22.清末修律过程中颁布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司法审判实行:

(  )

A、四级四审制

B、四级三审制

C、四级二审制

D、三级三审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修律确立的审级制度。

1910年颁布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实行四级三审制。

因此,B项正确。

23.《折狱龟鉴》载一案例:

张泳尚书镇蜀日,因出过委巷,闻人哭,惧而不哀,遂使讯之。

云:

“夫暴卒。

”乃付吏穷治。

吏往熟视,略不见其要害。

而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

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

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泳。

泳使呼出,厚加赏方,问所知之由,并令鞫其事,盖尝害夫,亦用此谋。

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

关于本案,张泳运用了下列哪一断案方法?

(2012年卷一17题,单选)

A、《春秋》决狱

B、“听讼”、“断狱”

C、“据状断之”

D、九卿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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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隋唐时期的司法制度

【答案】:

C

【解析】:

“发棺视尸,其钉尚在”表明张泳运用了“据状断之”的断案方法。

故C项应选。

24.下列有关《大清新刑律》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

B、《大清新刑律》确立了新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主刑、从刑

C、《大清新刑律》于1911年1月25日由清政府公布并正式施行

D、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但仍保持旧律中维护专制制度和伦理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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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大清新刑律》的相关知识。

《大清新刑律》由于引发了礼教派的攻击和争议,至1911年1月才正式公布,但并未真正施行。

因此,C项错误。

25.元代人在《唐律疏议序》中说:

“乘之(指唐律)则过,除之则不及,过与不及,其失均矣。

”表达了对唐律的敬畏之心。

下列关于唐律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2016年卷一17题,单选)

A、促使法律统治“一准乎礼”,实现了礼律统一

B、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立法技术高超,结构严谨

C、是我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D、对古代亚洲及欧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其立法渊源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唐律与中华法系

【答案】:

D

【解析】:

唐朝承袭和发展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使得法律统治“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

故A项正确。

唐朝立法以科条简要,宽简适中为特点;在立法技术上表现出高超的水平;唐律结构严谨,为举世所公认。

故B项正确。

唐律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故C项正确。

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唐律超越国界,对亚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对欧洲诸国未产生重大影响,故D项错误。

26.唐代诉讼制度不断完善,并具有承前启后的特点。

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唐律据证定罪的原则?

(2017年卷一17题,单选)

A、唐律规定,审判时“必先以情,审察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拷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违者杖六十”

B、《断狱律》说:

“若赃状露验,理不可疑,虽不成引,即据状断之”

C、唐律规定,对应议、请、减和老幼残疾之人“不合拷讯”

D、《断狱律》说:

“(断狱)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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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隋唐时期的司法制度

【答案】:

B

【解析】:

A项规定的是刑讯的条件;B项是关于据证定罪的规定;C项是关于特权人不得刑讯的规定;D项是关于依法断狱的规定。

27.《法经》六篇相当于后世《名例律》渊源的是:

(  )

A、《囚法》

B、《盗法》

C、《杂法》

D、《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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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2节>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经》的内容。

《法经》共六篇:

《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人身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

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此两篇列为法典之首。

《囚法》又称《网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

《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囚法》《捕法》两篇多属于诉讼法的范围。

第五篇《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

第六篇《具法》是关于定罪

28.明代九卿会审的九卿没有:

(  )

A、通政使

B、锦衣卫

C、大理寺卿

D、都察院左都御使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1节>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

明代九卿会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29.关于秦代刑罚制度,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A、允许被判刑的人缴纳一定金钱或服一定劳役来赎免刑罚

B、年满15岁即需承担刑事责任,不能减轻刑事处罚

C、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加重处罚

D、重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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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1节>秦代的法律

【答案】:

B

【解析】:

秦代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能力,而不是以年龄确定,故B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30.清末变法前,作为中央司法机构之一的刑部是:

(  )

A、中央审判机关

B、死刑复核机关

C、中央监察机关

D、中央复核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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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1节>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代的中央司法机构。

清代刑部是中央的主审机关,为六部之一,执掌全国“法律刑名”事务。

下设十七清吏司分掌京师和各省审判事务,还设有追捕逃人的督捕司、办理秋审的秋审处、专掌律例修订的修订法律馆。

刑部是清朝最重要的司法机构,在处理全国法律事务方面一直起主导作用。

其主要负责:

一是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二是审核地方上报的重案(死刑应交大理寺复核);三是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以上案件:

四是处理地方上诉案及秋审事宜;五是主持司法行政与律例修订事宜。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31.下列有关《大清民律草案》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等外国法律专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B、在制定过程中,曾派员赴全国各省进行民事习惯的调查

C、总则、债权、物权三编主要仿照德、日民法典体例内容草拟而成,吸收大量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

D、亲属、继承两编因关涉礼教,由礼学馆起草完成,保留了许多传统法律的精神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大清民律草案》的相关知识。

《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继承两编因关涉礼教,是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共同起草的。

因此,D项错误。

32.春秋时期,针对以往传统法律体制的不合理性,出现了诸如晋国赵鞅“铸刑鼎”,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等变革活动。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一16题,单选)

A、晋国赵鞅“铸刑鼎”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

B、奴隶主贵族对公布法律并不反对,认为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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