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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docx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九标段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审批:

审核:

编制: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宝安九标项目经理部

2016年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持塔式起重机的良好技术状态,明确相关岗位人员的职责,确保安全运转,顺利完成工程项目得施工任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适用于塔机管理,塔机管理应遵照国家规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及生产厂说明书规定执行,并按劳动部门要求,办理有关安装、使用、修理安全认可证。

第三条塔机由项目部材料设备和塔吊使用单位共同管理,塔机装拆、运输、使用、检修和有关管理工作应由有关专业人员惊醒,塔机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项目部各级领导及施工和设备管理部门应坚持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计划修理、确保塔机安全运行。

第五条每台塔机应激励相对稳定的机组人员。

第六条任何个人均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

第二章塔机管理

第七条塔机购置前应做好技术认证,择优选购。

第八条项目部材料设备科对新塔机的所有技术文件、质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建立技术档案,妥善保管。

第九条塔机在装拆前必须编制装拆方案,并报项目部施工审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

新塔机的首次安装调试应由厂家负责指导,企业协助配合安装和验收。

第十条装拆过程中的技术控制应严格遵照塔机说明和国家上级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塔机的装拆必须按审定的方案执行,遵循装拆程序,若按方案执行有困难时,应使用单位及时提出新方案报请原审批人或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新方案。

第十二条塔机安装好后,必须按JGJ34-86进行技术试验,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做好路基的铺设、基础的制作工作,提供良好的进出场地和装拆作业场地,保证塔机正常装拆。

第十四条未经彻底保养或修理的塔机不得投入新工地。

第十五条塔机装拆作业必须由装拆人员与本机组人员共同实施。

第十六条塔机装拆人员应遵守现场安全规则,明确分工,坚守职责。

听从指挥信号。

第十七条塔机装拆作业前,现场指挥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及口头安全交底。

第十八条塔机装拆中应有安全员在场监督,塔机装拆区域应设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在装拆区内行走和逗留。

第十九条塔机每完成一个装拆项目时,必须由塔机长检查验收、签证,每完成一道装拆工序时,作业人员的都应该进行自检,并经装拆班组负责人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和装拆工作。

塔机装拆项目分类如下:

上旋式:

路基、轨道、门架、塔身拼装、地锚、竖塔、前后臂;

下旋工搭机:

路基、轨道、地盘、塔身组装、竖塔板臂;

第二十条安装过程中各种连接螺栓应齐全完整、紧固,开销不缺不漏,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十一条塔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塔机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人员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

第二十二条塔机必须按规定配齐安全保护装置,安全保护装置缺损和失效的塔机,不得使用。

第二十三条有关人员交代使用搭机任务时,应向机组人员交代所吊重物的准确重量。

第二十四条塔机内部调拔和租赁必须坚持人随机走的原则。

搭机变更机组人员时,应保证搭机新老操作人员有一定的交接衔接时间,待新操作人员完全熟悉本机技术性能和熟练操作后,原操作人员方可离开本机。

第二十五条机组人员应严格遵守塔机使用说明书,JGJ33-86、JBJ80012-89、GB5082-85等有关规程规定,做到安全操作,正确使用塔机,预防塔机事故。

第二十六条塔机人员应坚持做好塔机的清洁、润滑、调试、紧固、防腐及班前、班后的维护保养与整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塔机应配备随机润滑工具及塔机检修工具,贮备适当的易损坏小零配件,定期润滑与适时补充或更换损坏零件。

第二十八条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建立定期检测制度,检查与审验在用塔机,监督塔机正常作业安全生产。

第二十九条塔机应坚持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原则,转场塔机必须实行强制维护保养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修理计划不能按规定执行时,必须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必要时对该机进行技术状误解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机况恶化。

第三十条塔机大修理应送经有关部六资质审查合格的修理单位承修,并按规定签定有关合同。

第三十一条塔机是修理、维护保养必须根据建筑机械技术保养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进行,确保修理质量。

第三十二条塔机修复出厂时,不论送修时的装备(附件)状况如何,均应按照规定配备齐全,保证塔吊使用功能的完整性及安全可靠性。

第三十三条塔机修理竣出厂后,送修单位应及时组织安装验收,确属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及时返修。

第三十四条塔机的技术改造必须拟定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五条塔机经长期使用,机型老旧,性论低劣、维修费用过高或修理后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塔机应予报废。

塔机报废应按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报废的塔机不得继续使用。

第三章塔机技术检验

第三十六条塔机应坚持技术验收制度,使塔机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十七条技术检验类别与组织

1.日常检查:

由机组人员每一工作日对塔机进行班前、班中和班后检查及必要的试车检验,做好塔机的状态监测和日常保养、排除突发性故障。

2.每周检查:

由机组人员在每周末,除进行日常保养和全部内容外,还应做好塔机的周期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搭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和整理工作,排除常见故障。

3.每月检查:

由塔机专业队(组)组织机修,电工和机组人员对塔式起重机进行检查,并做好塔机一级保养工作,排除一般故障。

4.季度检查:

由项目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每季度对塔式起重机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塔机一级保养或二级保养。

5.年审:

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塔机的全面检查与审验,并审验机操作证。

6.不定期检查:

项目部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和质安部门根据情况组织检查活动和不定期的塔机抽查与复验工作。

第三十八条塔机经各种检验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时,应及进签发机械设备事故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

严重威胁塔机安全生产时,检查组与检查员有权停机整改。

第四章塔机的操作要求

塔式起重机使用灵活,可作水平、垂直运输,作业范围大,吊运对象多样化,所以广泛用于建筑施工中。

为充分发挥其生产能力,加快施工速度,保证生产中人身和设备安全,特作一下规定:

第三十九条作业条件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安全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场监护。

2.塔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4.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3/1000。

5.现场设置的临时配电箱,电源开关,电缆漏电保护器应合乎规定要求安全可靠。

6.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第四十条作业前的检查与启动

1.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齿轮箱、液压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钢丝绳磨损及滑轮穿绕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2.塔机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3.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伏,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正负20伏,配电箱在送电前,检查活动控制器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4.空车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第四十一条作业中操作技术和安全注意事项:

1.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转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指针转到零位,带电动机停止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更变方向,操纵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2.吊钩上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终点应降速缓行运载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

3.吊起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4.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5.起重机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起重机的性能。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是事故,由指挥人员负责。

6.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物的物件。

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起重臂杆回转半径内物障碍物。

7.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料、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版,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栈放或悬挂零星物品,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地面20-3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帮助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升起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还必须栓拉绳。

11.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严格按随机说明书规定。

如钢丝绳结构或零星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隐或损伤。

应及时更换,不得在继续进行操作。

12.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第四十二条作业后停机注意事项

1.作业完毕后,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

2.将每个控制器拔回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总开关。

打开高空指示灯。

3.机修人员上塔身、臂杆、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填写运转记录上下班应交代的事项。

第五章塔机管理岗位职责

第四十三条各级塔机职能部门管理岗位职责,配备有关人员,形成塔机使用管理体系。

(一)主管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1.主持新塔机得技术试验验收工作;

2.塔机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及设备部门(或人)编写和校核工业塔机装拆方案,由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并报项目部施工科审查总工程师审批;

3.主持解决塔机使用,维修和配件制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4.参与塔机年审及塔机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二)生产副经理的职责

1.贯彻执行塔机使用管理的各项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

2.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负责编制(审批)塔机保养、检修计划报备案,并组织实施;

3.主办搭机年审工作,并负责审批搭机的报废申请;

4.监督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搭机正确使用和定期检查工作;

5.组织塔机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三)施工、材料设备、安全部门职责

1.施工、材料设备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塔机使用管理的各项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质安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2.施工、材料设备管理部门编写塔机装拆技术方案,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审批;指导现场装拆、技术试验和安装试验工作,塔机使用前由质安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3.做好现场塔机正确使用的技术指导工作和定期检查工作;

4.组织解决塔机使用、维修和配件制作中的技术问题,以及塔机大修理的验收工作;

5.编写塔机维修和维护保养计划;

6.组织塔机得年审工作和参与塔机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

7.参与塔机报废的技术鉴定工作和提出塔机报废申请;

8.组织实施塔机隐患整改和故障排除工作;

9.定期组织塔机人员学习专业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并组织塔机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校核工作;

10.做好塔机的单机核算和经济管理工作。

(四)塔机专业队(组)的职责.

负责塔机得安装、拆卸运输工作;

负责塔机轨道的铺设,负责轨道路基和固定基础的验收工作;

负责塔机使用过程中轨道、固定基础及附着装置的维护及调校工作;

严格执行塔机维护保养规程,做好塔机得维护保养及小修工作;

及时排除塔机运行中发生的机械故障,保证塔机尽快恢复生产运行;负责再用塔机得检修工作来指导塔机调整、紧固、润滑防腐工作,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做好塔机队组的经济管理及日常工作。

(五)塔机机长的职责

塔机机长由企业任命

带领机组人员坚持学习任务。

不断提高操作水平,认真完成生产任务。

带领机组人员共同做好本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塔机的完好与整洁;

带领机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在工作完毕后及时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

认真贯彻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检查机械技术状况及时消除故障,清点随机工具。

(六)塔机司机的职责

严格遵守ZBJ80012-89、JGJ34-86及有关塔机操作规程规定,认真做好塔机作业的班前检查,试塔机操作规程规定,认真做好塔机作业的班前检查,试运转;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及时做好班后处理工作;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及时反映和处理塔机得故障及安全隐患,做好塔机安全维护保养工作;

及时填写好当班运转记录及各种原始记录;

坚守岗位,严禁违章使用或违章操作塔机,保证塔机安全运行;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七)塔机指挥的职责

严格遵守ZBJ80012、JGJ34-86及有关安全使用规定,认真做好塔机安全运行的指挥工作;

每班作业必须做好起重工具、器具及索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保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负责指导和检查起重辅助人员正确捆绑、吊、挂、装、卸重物,严格控制塔机负荷,做到不超载运行;

负责监视重物吊运移动轨迹和塔机运行状态,做到全面观察、信号和规范、正确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与机组人员共同做好塔机得维护保养工作。

(八)塔机再施工作业中应根据施工限产工作需要,增减塔机辅助作业人员,并保持相对固定。

其主要职责是在塔机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技术指导下,做好吊物的捆绑、吊挂和装卸工作。

保证塔机每班作业不得少于3人,即司机1人,指挥2人。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如与国建有关安全法规(标准、规范、规定)有抵触处,应以国家有关法规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宝安九标项目经理部。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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