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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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鉴定书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
验收主持单位:
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财政厅
项目法人: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监理单位:
陕西咸阳郑国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北京中水科工程总公司
施工单位:
Ⅰ标段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现更名:
陕西亿金建设有限公司)
II标段陕西亚玄建设有限公司(现更名亚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运行管理单位:
周至县四小河流管理站
质量监督单位:
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竣工验收日期:
2017年4月28日
竣工验收地点:
周至县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竣工验收鉴定书
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陕西省水利厅于2017年4月28日在周至县主持召开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并成立了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附后,参加竣工验收会议的单位有:
验收委员会组成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
验收委员会检查了工程现场,审查了竣工验收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了初步鉴定意见如下:
1、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位于沙河上游,距周至县城20km,工程起点位于西骆峪水库坝下约400m处干渠,终点位于垃圾填埋场桥下游约336m处,治理河道总长度为1.6㎞。
(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的任务是,通过对堤防加固和新建、护岸护坡等内容的综合性治理,提高周至县沙河上游防洪减灾能力,保护骆峪、红旗等7个行政村,0.566万人口及1.127万亩耕地的防洪安全及粮食安全。
(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2013年5月委托北京中水科工程总公司设计,于2013年9月完成《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2014年9月由西安市水务局组织专家对《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初步审查。
西安市水利(务)局于2013年以市水字[2013]257号文上报《周至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陕西省水利厅于2015年5月14日对《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陕水规计发[2015]177号)进行了批复。
2015年6月2日西安市水务局以市水发[2015]177号文件转发了省水利厅对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1549.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00万元,市级配套249.29万元。
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设计标准,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按沙河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相应洪峰流量174m3/s,主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
3、主要建设内容及工期
A、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主要内容为护岸工程、巡河路工程等:
(1)整治河道1.60km;
(2)护岸工程:
右岸护岸1579.59m,左岸护岸1598.38m。
(3)灌溉干渠护砌1处,支沟入口护砌1处左岸长度93m,右岸长度87m,设计变更增加左岸63m、右岸增加57m(原设计为60m)。
(4)新建排水管涵1处,水簸箕2处(原设计为3处),新建下河台阶4处。
(5)新建巡河路1.713km(原设计为1.345km,不含过水路面,由于过水路面宽度为3m),其中砼路面1.469km(原设计为1.154km,新增混凝土路面0.315km),泥结碎石路面0.244km(设计批复为0.197km,图纸为0.244km,才能与过水路面衔接上);
新建过水路面1处,长度为0.120km。
B、建设工程期
工程于2015年11月1日开工建设,2016年4月10日完工,总历时161天(超出合同工期71天)。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依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对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水规计发[2015]177号)批复,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549.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00万元,市县专项资金249.29万元;到位资金1540万元。
其中中央资金1290.71万元、市配套资金249.29万元。
截止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553.50万元,占工程概算总投资的100.27%。
(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2015年6月17日周至县水务局以周水发[2015]32号文件,成立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参加本工程建设的单位有
1、项目法人: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2、设计单位:
北京中水科工程总公司
3、施工单位:
Ⅰ标段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现更名:
陕西亿金建设有限公司)
II标段陕西亚玄建设有限公司(现更名亚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
陕西咸阳郑国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质量监督单位:
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6、运行管理单位:
周至县四小河流管理站
(五)工程施工过程
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2015年10月10日完成招投标,2015年11月1日开工,2016年4月10日完工。
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如下:
名称
标段
堤基清理
堤身填筑
堤基砌护
堤坡砌护
巡河路
附属工程
I标
2015.10.29
2015.11.26
2015.11.08
2016.01.28
2015.11.06
2016.01.17
2015.11.06
2016.01.27
2016.02.26
2016.03.18
2015.11.25
2016.01.25
II标
2015.11.01
2015.11.03
2015.11.24
2015.12.20
2015.11.24
2015.12.20
2015.11.26
2015.12.30
--
2015.12.20
2016.03.15
3、设计变更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支沟口进行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该段原设计砌护支沟河长30米,未与西骆峪水库泄洪槽连接,因水库无调蓄能力,汛期放水洞泄水冲刷该护岸对工程造成威胁,因此对该段进行砌护,左岸长度93m,右岸长度87m,设计变更左岸增加63m、右岸增加57m(原设计为左右岸各30m),能有效地与泄水槽形成封闭连接。
主要工程量为:
高镀锌钢丝石笼1431.01m³、砂砾料垫层61.54m³、土工无纺布1343.31m³、植生袋56.89m³。
该段已按设计内容完成支沟口施工。
4、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
无
(六)工程完成情况及主要完成工程量
1、工程完成情况
本工程2015年11月1日开工建设,至2016年4月10日完工,已按批复全面完成,完成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如下: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完成治理河段长度1.6km,两个标段共完成主要工程量: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完成治理河段长度1.6km,两个标段共完成主要工程量:
土方开挖5.93万m³,人工拣卵漂石0.38万m³,土方开挖弃运1km2.86万m³,土方开挖弃10km2.85万m³,机械回填1.28万m³,人工回填4.64万m³,河坡种植土0.059万m³,坡面草籽绿化2.63万㎡,植生袋:
0.081万m³,砂砾料垫层0.36万m³,无纺布(200g/㎡)2.93万㎡,泥结石路面0.073万㎡,路缘石(C30砼0.5*0.2)488m,M7.5浆砌石0.35万m³,C30混凝土帽石15.82m³,栏杆210.96m,dn50排水管333.45m,侵油沥青木板229.63㎡,C25钢筋混凝土12.86m³,C30混凝土路面0.56万㎡,护砌高镀锌钢丝石笼(1.5*1.0*1.0)1.24万m³,护砌高镀锌钢丝石(2.0*1.0*1.0)0.49万m³,护砌高镀锌钢丝石笼(2.0*1.0*0.5)0.38万m³,护砌高镀锌钢丝石笼(1.0*1.0*0.5)0.31万m³,泥结碎石路面732.00㎡,路缘石(C30砼0.5*0.2)488.00m,浆砌石拆除931.6m³。
(七)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
设计批复本工程共占地36.4亩,其中永久占地8.3亩,施工临时占地28.1亩。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与土地所属村民协商并达成协议,一次性补偿费用35.88万元。
(八)水土保持设施
项目法人非常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采取种草等措施将水土流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九)环境保护工程
施工过程中,项目法人制定了环保方案和水土保持治理措施,严格监管机械产生的噪音、粉尘、废气和废油,集中堆放工程废料,施工过程未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
1、单位工程验收
2016年5月10日,项目法人组织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单位,成立了验收工作组,西安市水务局、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周至县水务局、周至县财政局列席会议。
验收工作组讨论并通过了该项目2个单位工程的验收,质量等级合格。
2、专项验收
2016年07月11日,县档案局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对工程的档案进行了验收。
结论为: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档案资料能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的要求进行了分类组卷,确定了保管期限,符合档案的组卷、分类保管的要求,档案通过验收,共22卷,65册。
2016年07月28日,项目法人组织竣工验收自查,自查工作由项目法入主持,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单位参加。
经与会代表检查,确认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建设内容己按初设批复完成,历次验收遗留问题和工程初期运行所发现问题己得到处理,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经与会代表讨论,通过了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并对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工作做出安排。
竣工验收的各类资料全部归档并通过专项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己通过审计,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3、竣工技术预验收鉴定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按设计批复完成了设计任务,消除了该段防汛安全隐患,初步发挥出应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工程建设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质量等级经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质量等级为合格。
经过11个多月的试运行表明工程初期运行正常,工程资料收集基本齐全、工程建设管理较规范,同意通过竣工技术预验收。
建议竣工验收为合格工程,同时交付运行管理单位正式投入运行。
3、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的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
无
4、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监督
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督,项目法人办理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2)项目划分、质量评定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划分为2单位工程,11个分部工程,323单元工程。
经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为:
2个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中11个分部工程合格。
本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合格。
5、概算执行情况
(1)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
依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对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水规计发[2015]177号)批复,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549.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00万元,市县专项资金249.29万元;到位资金15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90.71万元、市配套资金249.29万元。
已累计完成投资1553.50万元,占工程概算总投资的100.27%。
(2)投资完成及交付资产
截止竣工验收日,该工程实际完成投资1553.50万元(不含保险费1.67万元)。
其中建筑工程完成投资1359.80万元,待摊投资193.69万元。
(3)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
本工程完成占地补偿35.88万元,由市、县自筹解决,不涉及移民安置。
(4)结余资金
截至竣工验收之日,工程审定决算投资与实际到位资金相比,缺口15.17万元,其中保险费1.67万元,因票据问题不再支付,实际缺口13.5万元。
(5)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
2016年8月2日周至县审计局周审固二报(2016)13号文件,审定该项目预留费用总计17万元,其中工程验收费91500元、审计费58500元、资料整编20000元,审计费用已支付,该工程无未完工程。
(6)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2016年9月,依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编制完成了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7)审计
2016年8月2日周至县审计局对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进行了审计,并以周审固二报(2016)13号文出具了审计报告,审定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1555.17万元(含土地树木补偿、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等193.69万元)。
6、工程尾工安排
无
7、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1)管理机构、人员和管理经费情况
周至县四小河流管理站是经县政府2000年8月31日常务会议决定成立,县编制[2002]9号文批复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8人,管理人员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2)工程移交
2016年5月10日,暂时移交周至县四小河流管理站试运行,已初步发挥出应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8、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
(1)初期运行管理
2016年5月10日,暂时移交周至县四小河流管理站试运行,在运行期间经观测未经历洪水,运行正常,试运行以来,无异常现象出现,工程运行安全稳定。
(2)初期运行效益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实施后,提高周至县沙河上游防洪减灾能力,保护骆峪、红旗等7个行政村,0.566万人口及1.127万亩耕地的防洪安全及粮食安全。
(3)初期运行监测资料分析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在汛期度汛运行中,我们观测检查未发现异常现象,达到设计要求。
9、竣工技术预验收
2016年8月10日至11日,进行了技术预验收,并通过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
10、意见和建议
建议加强工程后期管理,落实养护经费。
11、结论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按批复的设计内容完成,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工程设计合理,施工质量合格,提高了防洪能力,工程运行状况较好,建设资金使用合理,竣工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验收委员会同意竣工验收,正式移交管理单位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后,希望管理单位加强管理,落实养护经费,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运行安全。
12、验收委员会签字表和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表
13、附件:
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验收委员会成员签字表
2017年4月28日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签字
主任
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周至县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表
2017年4月28日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