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学分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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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学分制方案
目录
1.“替代学分制”实施方案……………………………………2
2.理论知识学分评定方案………………………………………6
3.技能学分评定方案……………………………………………100
4.过程学分评定方案……………………………………………122
5.生产实习学分考核实施细则…………………………………14
6.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学分考核实施细则………………………15
7.选修课申报表及选课统计表…………………………………18
“替代学分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拟在我校推行“替代学分制”。
实行“替代学分制”有利于推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全面推进。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分制的形式及设置
学分分为必修课程学分、“替代学分”、思想道德素质学分三大类。
(一)必修课程学分
必修课程学分就是学生在完成必须修习的课程时所取得的学分。
1.必修课程的设置
各教研组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按“以市场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指导思想,以“理论知识实用、够用,突出技能训练”为原则,设置每学期的必修课程及课时。
包括文化基础课程和主干专业课程。
2.必修课程学分的设置
每周一课时的课程计算6个学分,即每学期开课16-18课时的课程计算6个学分。
根据开课课时,依据上述原则,确立各课程的学分。
(每周按36课时计算,学生在正常情况下,一学期能取得200个学分)。
文化课学分由理论知识学分和过程学分组成,其构成参考比例为60:
40或70:
30,也可以根据课程需要,增设技能学分。
专业课程的学分由理论知识学分、技能学分和过程学分三部分组成,其构成参考比例分别为:
专业基础课为70:
60:
20,专业技术课为50:
80:
20。
按照上述原则,由各教研组及科任教师制定各学科《学分设置方案》。
各教研组根据课程设置及学分设置情况,制订出新的必修课《实施性教学计划》,交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二)替代学分
所谓“替代学分”,就是根据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开设必修课,在学生不能取得某必修课规定的学分时,允许学生以其它学分来代替,只要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就可以毕业。
“替代学分”包括:
选修课学分、生产实习学分、附加学分。
1.选修课学分
(1)选修课程的设置
拟开设下列选修课,文化课类:
公关与礼仪、书法、篮球与毽球、乒乓球、田径、艺术欣赏、演讲与口才、企业应用文、应用数学、英语口语、文艺表演等;专业课类:
办公自动化、钳工制作与设计、车工制作与设计、数控制作与设计、电子装配与设计等。
各选修课教学内容要按学生易学、知识实用、培养技能为主的原则来安排,从培养企业需要能说、能写、会干的人才的角度选择教学内容,根据教学内容确定开课课时。
各科必须制定《选修课教学内容及课时安排表》交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2)选修课程学分的设置
根据开课课时,参照必修课学分设置原则,可适当提高技能学分比例来设置选修课学分,由各教研组及科任教师制定各学科学分设置方案。
各教研组根据选修课的设置及学分设置情况,制订出新的选修课《实施性教学计划》,交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2.生产实习学分
生产实习学分是学生通过生产实习所取得的学分。
按每生安排三个月生产实习来计算,按要求完成生产实习的每生可取得160个学分,由毕办制定的《实习学生学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附加学分
为了充分体现“个性发展原则”,鼓励学生在学习必修课及选修课的同时,积极参加技能训练,在各级各类的竞赛、比武及各种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的,给予一定的学分,这种学分叫做附加学分。
具体标准是:
(1)参加市(地)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的取得42个学分,获得三等奖的取得36个学分。
(2)参加县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取得30个学分,获得三等奖的取得24个学分。
(3)参加校级竞赛活动,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取得18个学分,获得三等奖的取得12个学分。
(4)取得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
初级的取得24个学分,中级的取得30个学分。
(5)普通话水平测试中,达到二级乙等水平的取得24个学分,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的取得30个学分。
(6)以上各项,属于同一种竞赛证书的,只计高一级,不重复计分。
(7)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可以设置其它附加学分,提出方案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三)思想道德素质学分
将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等表现进行量化,称作思想道德素质的学分。
表现好、做好事、参加活动多的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学分。
每学期基础分为100学分,四学期基础分为400学分。
由政教处制定《思想道德素质学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选修课的选课及申报
每学期初由教务处向学生公布本学期必修课、选修课的开课内容、课时及学分设置情况,以及生产实习、各级各类竞赛、考证的安排情况,每位学生根据自己必修课学分能否完成的情况,选择1-3门自己感兴趣,又能完成学分的选修课,用选修课的学分来替代必修课的学分。
其中本专业已开或应开课程限选。
生产实习、各类竞赛及考证以实际参加情况为准。
每生必须按要求填写《选修课选课申报表》,由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审核,报教务处存档。
三、必修课、选修课的教学组织
必修课按课程设置情况编制课表,组织教学。
选修课根据学生申报的课程门数及参加人数编班,根据编班情况编制课表,组织教学,每周二、周四下午及晚自习、周六上午时间作为选修课教学时间(如果安排合理,报3门选修课的学生,一学期至少可获100学分,可替代3门以上必修课的学分)。
四、学分的评定及登记
(一)必修课及选修课学分的评分及登记
1.理论知识学分的评定
每学期在期末组织理论知识考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成绩及格给予相应的学分,成绩好的多给学分。
根据学生成绩按下表给予相应的学分,不再补考,按照教务处制订的《理论学分评定方案》具体实施。
考试、考核成绩学分折算表
分数段
85分以上
75-85
60-75
30-59
30分以下
等级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差
学分比例
100%
80%
60%
40&
20%
2.技能学分的评定
每学期在期末组织技能考核来评定技能学分,技能考核统一采用课题任务或大作业形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按表一给予相应的学分,按照教务处制订的《技能学分评定方案》具体实施。
3.过程学分的评定
过程学分就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每完成一个具体的学习任务所取得的相应学分。
学生完成任务多,完成的任务好所得的学分就高。
过程学分分为:
课堂表现、课外表现两大块。
按照教务处制订的《麻城理工学校过程学分评定方案》具体实施。
4.必修课、选修课学分的登记
各科任教师按上述学分评定办法计算每位学生的学分,填写《必修课学分登记表》和《选修课学分登记表》,交教研组审核,再交班主任汇总,交教务处存档。
(二)生产实习学分的评定与登记
生产实习学分按照毕办制定的《实习学生学分实施细则》来评定。
由实习带队教师负责考核登记,交毕办审核,交教务处存档。
(三)附加学分的评定与登记
附加学分每学期由班主任按附加学分设置标准计分登记,报教务处存档。
(四)思想道德素质学分的评定与登记
思想道德素质学分按照政教处制定的《思想道德素质学分实施细则》来评定,由班主任及相关人员考核,班主任登记,政教处审核,报教务处存档。
五、学生毕业的标准
教务处将每一学期的必修课程学分、选修课程学分、生产实习学分、附加学分、思想道德学分输入电脑存档。
学生只要取得720个学分(正常情况下,四学期最少能得到800学分以上,加上思想素质分400分以上,合计1200分以上,1200*60%=720),即允许毕业。
毕业证由教务处核发。
若没有达到毕业所需的最低720学分的,则不予毕业,允许学生今后重修,再回校参加相应的考试考核,若成绩合格并达到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理论知识学分评定方案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局、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建立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更加灵活、开放的教育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培养学生的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职业教育一其他类型教育的沟通与衔接,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化社会的建立,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条件和现有专业特点,在09年秋季开始进行学分制改革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替代学分制”实施方案,特修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款目标、任务
第一条实施性教学计划理论知识的课程分两大类:
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
指为保证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包括文化课程、专业课程等一些必修教学环节,必修课内容见各专业课程设置。
2.选修课:
指学生可以有选择地修习的课程,选修课应根据社会需求和专业学科发展方向所开设的反映人才知识结构要求的课程,也是扩展学生知识领域,体现不同学科交叉和渗透所开设的课程。
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文化选修课,选修课内容见选修课登记表所规定的内容。
(1)专业选修课:
指学生在校提供的可替代必修课范围内,按规定要选修一定学分,以替代某些较难必修专业课的学分。
(2)文化选修课:
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可替代必修文化课范围内,按规定要选修一定学分,以替代某些较难的必修文化课学分。
第二条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文化选修课的学分比例指定为5:
3:
2。
第三条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按课程的内在关系在各学期进行科学、均衡设置。
选修课统一安排第周二、周四下午及晚自习、周六上午时间进行。
第二款考试与命题
第四条所有必修课、选修课的理论部分知识的考核统一采用笔试考试形式进行。
第五条考试分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每次考试成绩单独统计成绩,折算成相应学分。
第六条命题由各专业组、文化课教研组组织命题,采用100分制,易中难比例为7:
2:
1。
第七条每次考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采取单人单桌形式,封闭考试,阅卷由各教研组组织进行,采用流水阅卷,统一登分,登分由教研组统一交到班主任处,班主任汇总后交教务处。
第三款学分评定、折算
第八条每学期期中、期末理论知识考试,成绩统计出来后,根据成绩评定等次,由等次折算成学分,两次考试折算的学分总和取平均值,作为本期理论知识考试学分。
第九条每期理论考试学分分必修课学分和选修课学分,需填写《必修课学分登记表》和《选修课学风登记表》(见附表二、表三),交教研组审核,班主任汇总,交教务处存档。
第十条理论知识学分折算方法见下表。
理论考试成绩的折算必须按下表进行。
学分值计算最小单元为0.5分,小数点后一位按“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方法取舍。
表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折算表
分数段
85分以上
75—85
60—75
30—59
30分以下
等级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差
学分比例
100%
80%
60%
40%
20%
附:
表二必修课学分登记表
期学期考试必修课折算学分统计表
科目班级班主任
姓名
成绩
等级
学分
表三选修课学分登记表
期学期考试选修课折算学分统计表
科目班级班主任
姓名
成绩
等级
学分
技能学分评定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建立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的更加灵活、开放的教育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因材施教,结合学校“替代学分制”实施方案,特制定《麻城理工学校技能学分评定方案》。
第一款目的
第一条学生的技能考核、达标是为了体现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推进中专部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
开展专业技能考核达标,达到规定学分,可促进各专业学生加强技能训练,形成人人学技能、个人有特长的风气,通过技能考核及学分评定,能使学生切实掌握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增强毕业后的竞争力。
第二款学分评定要求
第二条学生技能学分评定必须选经过技能考核,依据《麻城理工学校技能考核方案》进行打岔,然后再折算为学分,技能考核学分全部达标方可毕业。
第三款技能考核学分评定组织、实施
第三条学生技能考核分期中、期末两次进行,考核内容为当学期教务处规定的各专业课所对应的相应技能考核且参照《麻城理工学校技能考核方案》规定内容进行考核。
第四条期中、期末技能考核由教务处全面负责,各专业教研组具体组织实施。
技能考核前,各教研组要提前半个月作好准备,制定考核方案,考核前发到每个学生、监考老师手中。
考核前一周,各教研组组长要组织相关教师检查车间设备、仪器,保证技能考核能顺利进行。
第五条技能考核内容难易程度,可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层次,设置不同考核级别,考核试卷要求交叉命题,采用100分制。
第六条考核期间,学生必须单人单机或单人单桌,公平竞争,并且监考老师根据完成任务情况,参照相关标准,现场评定分数,并按统一《技能考核成绩表》登分、统分。
第四款技能学分评定
第七条各专业教研组根据技能考核现场评定分数,会同教研组成员将学生考核分数进行等级评定,然后折算成学分,按统一《技能学分评定表》登分、统分。
第八条麻城理工学校技能考核学分评定、折算分见下表:
分数段
85分以上
75—85
60—75
30—59
30分以下
等级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差
学分比例
100%
80%
60%
40%
20%
第九条学分值计算的最小单元为0.5分,小数点后一位按“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方法取舍。
第十条技能考核成绩及技能学分评定表
麻城理工学校技能考核成绩及技能学分评定表
科目班级班主任
姓名
成绩
等级
学分
第十一条所有考核成绩登记表、考核技能学分评定表由各教研组汇总,交班主任处,取期中、期末学分平均值,再统一交到教务处存档。
过程学分评定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使中职学生更加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基于中职学生学习基础差特点,突出教育教学重点落在育人方面,结合我校制定的“替代学分制方案”,特制定《麻城理工学校过程学分评定方案》。
第一款目的、目标
第一条中职学生学习基础差,未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因此,为突出教书育人的教育教学重点,鼓励学生多参与学习,完成学习任务,我校采用过程学分评定办法,促使学生主动、积极投入到学习任务中来。
第二条过程学分就是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每完成一个具体的学习任务所取得的相应学分。
学生完成任务多,完成任务好,所得学分就高。
第二款过程学分评定的项目
第三条过程学分主要是从学生的学习态度、参与学习程度进行考核评定。
主要评定项目为:
上课纪律,;学习态度,;课前预习,学生作业。
第三款过程学分评定
第四条过程学分评定主要是上课期间当堂科任老师课前课后完成;学生干部协助评定完成。
第五条过程学分的评定参考“替代学分制”评定方案执行,具体方法见下表:
表一:
过程学分评定表
项目
评分标准
评定方法
上课纪律(基础分为40℅分)
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无故旷课每次扣0.2分;
上课睡觉,随便讲话、嬉笑、做小动作每次扣0.2分;
严重扰乱课堂纪律,不尊重教师者扣0.3分。
教师当场评分或学生记载打分
认真思考,积极发言,根据回答准确度加0.1-0.2`;
一学期从未发言扣0.2分;
学习态度(基础分为30℅分)
回答教师提问时一问三不知、态度差的扣0.1-0.2`;
上课认真作课堂笔记一学期下来加0.3-0.5`,未做笔记者扣0.1-0.2`。
教师当场评分或学生记载打分
课前预习
根据课前布置的预习复习任务:
较好完成任务的每次加0.1`;
未完成任务的每次扣0.1`。
教师当场评分或学生记载打分
学生作业(基础分为30℅分)
作业质量:
作业清楚、认真、准确率高每次加0.1`;
作业100℅上交的加1.8`;
80℅-90℅(90℅除外)上交则加1.4`;
70℅-80℅(80℅除外)上交则加1.2`;
60℅-70℅(70℅除外)上交则加1.0`;
50℅-60℅(60℅除外)上交则加0.8`;
教师评分
表二:
过程学分原始记录表
班级:
学科:
记录人:
姓名
奖励学分
扣除学分
时间
教师
签名
积极回答问题加分
主动提出问题加分
其它
上课睡觉
上课说话
上课开小差
其它
周次/
节次
表三:
各学科一学期过程学分汇总表
学科:
班级:
公布时间:
姓名
奖励学分
扣除学分
基础分
总得分
备注
第六条过程学分各科任老师先要根据过程学分原始记录表,一学期一汇总后,填写过程学分汇总表,计算出每个学生的学分,一学期一公布,上交教务处存档。
生产实习学分考核实施细则
校外生产实习是学校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对所学专业建立感性认识,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生产实习学生的考核和成绩的评定,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按每生安排三个月生产实习来计算,按要求完成生产实习的每生可取得160个实习学分。
二、考核的评分构成
本环节的考核分别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分、校内指导教师评分与学生顶岗实习资料情况三部分构成,期中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分占60%、校内指导教师评分占70%、学生顶岗实习资料填写情况占30%。
三、考核依据
1.实习单位辅导员评分直接引用学生顶岗手册中“顶岗实习生实习鉴定表”中的“综合得分”
2.校内指导教师评分由校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整体表现进行评分。
3.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填写情况是在实习结束后,由相关教研室组织教师根据学生做填写的实习手册进行评分,在评分的过程中要特别突出实习日志、月工作总结与实习报告的填写的撰写情况。
四、考核成绩的计算
实习成绩评定按5级分制,分单项给予评定:
优秀、良好、一般、合格、不合格。
优秀、良好、一般、合格和不合格的,对应的学分数分别为90以上、80—89、70—79、60—69以上,60以下。
然后分单项乘以相应的权重,计算出总得分上报学校教务处。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学分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麻城理工学校“替代学分制”实施方案》,学生在校思想道德素质考核总学分为400分,每学期100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考核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学分考核评定领导小组。
班级成立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考核评定小组。
2.学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学分考核评定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略)。
考核小组下设学生思想教育部,负责日常工作
3.班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学分考核评定小组。
组 长:
团支部书记、班长
副组长:
团支部宣传委员、团支部组织委员
成 员:
班级干部、党员、计划发展对象、寝室长
4.日常工作由班主任、团支部、学生会统筹办理。
二、分配原则
班主任评定为40分、 班干部评定为20分,团委会、学生会、宿舍管理委员会评定为20分,社团评定为10分,学生互评为10分。
三、操作办法
1.班干部评定由班级团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根据学期内班级每位同学在班级综合表现情况核定,要备有相关活动人员参加情况及表现记录。
每月25号之前评定结果报班主任。
2.团委会、学生会、宿舍管理委员会评定。
由团委、学生会、宿舍管理委员会各部将学期内所负责工作范围内学生参与情况、表现情况统计,然后根据细则评分。
3.社团评定由社团联合会各部将学期内所负责工作范围内学生参与情况、表现情况统计,然后根据细则评分。
4.学生互评分数为班级召开班会,每位同学均给同班其他同学打分后,取平均分所得。
评定时间每学期末。
评定要有原始记录。
5.班主任评定由班主任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根据学生学期内综合表现情况给出。
评定时间每学期末。
评定要有依据。
6.思想教育部统计好每月评定数据,学期末汇总数据,并向全校公示。
有异议的在公示期核实处理。
逾期不补。
7.各班级每月必须向班级公布评定情况。
8.各班级每月报表于每月月底报思想教育部,加分减分必须有依据,由思想教育部负责审核。
四、加分细则
1.早操出全勤者学期末每人加5分。
具体实施:
由体育部在每学期末统计汇总,报思想教育部;
具体要求:
要有原始记录,保证统计准确,已备学生复查。
2.上课出全勤者学期末每人加5分;晚自习出全勤者期末每人加5分。
具体实施:
由学习部组织各班学习委员在每月末统计汇总,学期末汇总后报思想教育部;
具体要求:
要有原始记录,保证统计准确,已备学生复查。
3.寝室评比中,甲级寝室者每人每次加3分;寝室长每次加5分。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者每人加5分;(包括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各种勤工助学活动,鼓励参与与专业学习和就业相关的实践活动)。
5.积极参加学校、社团并积极参与活动的每人每次加5分。
6.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每人每次加5分。
7.积极参加班级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班级活动每人每次加2分。
8.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参加者每人每次加3分,毕业班级每人每次加5分。
9.参加学校组织的市级以上竞赛获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5分,参加者加10分。
10.参加学校各类竞赛获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以下加3分。
11.学生干部学期末每人加3分,兼职者(寝室长以上)加5分(学期总分中加)。
12.献血及参加市大学生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的学生加5分,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学生,加10分(学期总分中加)。
13.获得学校通报表扬的每人每次加5分,集体加3分。
五、扣分细则
1.旷课每一学时扣1分,事假每学时扣0.5分,迟到或早退扣0.5分(由班级学委每周汇总,学习部每周汇总)。
2.缺席集体组织的公益活动和学术报告会等每人每次扣5分。
3,缺席年级大会每人每次扣5分,事假或迟到扣0.5分。
4,缺席班级,团委,学生会组织会议旷勤扣2分,事假或迟到扣0.5分。
5,缺席各级学生干部会议每人每次扣5分。
事假或迟到扣0.5分。
其中:
(1)每45分钟为一学时。
(2)军训,劳动,实习,设计,实践,形势政策教育等环节,每天按8学时计。
(3)学生请假必须依照《麻城理工学校学生考勤请假办法》履行相关手续,否则均被视为旷勤,不予补假。
6.寝室检查中获得丁级寝室同学,每人每次扣5分。
7.受年级通报批评,个人扣3分,集体每人扣2分;校级通报批评,个人扣5分,集体每人扣3分。
8.受警告处分的扣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15分;受记过处分的扣2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的扣30分。
学年内受多次处分的则累计扣分,成绩不合格者,给与退学警告。
六、本细则由麻城理工学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学分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选修课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