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瓦斯防治方案编制指南.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4955568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9.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1煤矿瓦斯防治方案编制指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1煤矿瓦斯防治方案编制指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1煤矿瓦斯防治方案编制指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1煤矿瓦斯防治方案编制指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1煤矿瓦斯防治方案编制指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1煤矿瓦斯防治方案编制指南.docx

《1煤矿瓦斯防治方案编制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煤矿瓦斯防治方案编制指南.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煤矿瓦斯防治方案编制指南.docx

1煤矿瓦斯防治方案编制指南

贵州省煤矿瓦斯防治方案编制指南(初稿)

一、总体要求

二、矿井概况

三、煤矿瓦斯防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四、整改方案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六、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煤矿应结合《意见》及《实施意见》要求,提出适合本矿的瓦斯防治方案的指导思想,其指导思想应与《意见》及《实施意见》指导思想保持一致。

(二)工作目标

煤矿应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并依据《意见》与《实施意见》要求的工作目标,提出适合本矿井的专项行动方案目标。

具体应包括实施本次瓦斯防治专项行动后,煤矿瓦斯防治效果提高程度、安全生产基础牢固提高程度及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情况,效果描述应提出明确的数字目标。

(三)编制依据

煤矿应具体写明本次瓦斯防治方案编制依据的相关文件资料名称,包含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当地相关文件公告以及矿井相关技术资料文件等。

 

简要介绍煤矿企业性质、隶属关系、生产能力、剩余可采储量、服务年限、瓦斯等级等矿井基本信息。

1.矿井地理位置(煤矿交通位置图)。

2.井田范围(附矿井位置图、矿井范围拐点坐标表、矿区面积、许可开采标高)。

3.地形地貌。

4.地层概况:

介绍井田范围内出露的地层分布情况与岩性特征。

5.地质构造:

说明矿井的区域构造、井田构造及其他地质构造情况,主要地质构造性质参数表。

1.煤系地层、煤层特征:

煤系地层基本特征,各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的位置、厚度、倾角、稳定性、夹矸情况、顶底板岩性、层间距等,附矿井综合柱状图、煤层特征表。

2.煤质特征:

附煤质特征表。

1.矿井开拓方式(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筒数量(附井筒参数表)、水平及采区划分、主要巷道布置等。

2.矿井开采现状:

开采水平、开采采区、采掘工作面位置、数量及工艺(附矿井采掘工作面现状统计表)。

1.自燃倾向性鉴定情况。

2.煤尘爆炸性鉴定情况。

3.水文地质条件。

4.地温情况。

三、煤矿瓦斯防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本章重点对照《意见》与《实施意见》中关于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六个专项行动结合本矿实际情况描述矿井瓦斯防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矿井瓦斯防治基本情况

1.矿井瓦斯防治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1)瓦斯防治机构设置情况;

(2)瓦斯防治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数量、学历、职称、职务、工作经验、持职业资格证件证明情况等);

2.矿井瓦斯防治装备情况:

主要描述矿井抽采装备、钻孔装备、通风装备、检测检验装备、仪器仪表等的数量、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生产厂家、购买时间及新旧程度、运行、维修、维护、调校情况等(附相应的设备统计表);

3.矿井瓦斯防治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规程措施等的基本情况;

4.采掘接替计划:

不少于2年的采、掘工作面接替计划表。

5.瓦斯防治措施情况:

(1)矿井瓦斯防治措施选择论证资料情况及措施设计情况;

(2)矿井各煤层采、掘及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落实情况: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①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区域防突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①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工作面防突措施;

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安全防护措施等的具体落实情况。

(二)矿井瓦斯防治现状

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并严格对照《意见》与《实施意见》中关于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六个专项行动内容描述矿井瓦斯防治现状。

1.通风系统现状

(1)通风系统基本情况:

通风方式、通风方法、主要通风设备;

(2)通风设备设施情况:

主扇双回路供电情况、局扇“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及自动切换情况、井下密闭、风门等通风设施施工、验收程序和标准制定及落实情况,通风设施安设位置、构筑质量情况及定期检查情况;

(3)通风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煤矿通风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审批制度等。

2.瓦斯地质保障体系现状

(1)瓦斯地质勘查情况现状:

主要包含矿井已往开展的地质勘查工作、已经掌握的地质构造情况资料、已开展的地质勘查工作精度情况等;

(2)地质测量机构现状:

地测机构设置情况、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数量、学历、职称、职务、工作经验、持证情况等);

(3)瓦斯地质补充勘查情况:

已开展地勘工作内容及其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以下简称“《防突细则》”)第十五条的对应情况;

(4)地质预测预报预警制度等的现状:

掘进工作面“逢掘必探、先探后掘”落实情况,地质预测预报预警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3.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现状

(1)所有0.3m以上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和参数测定情况:

突出危险鉴定和瓦斯参数测定单位、时间、鉴定结论和瓦斯基本参数测试结果、鉴定范围和瓦斯参数测定范围、鉴定和测定测点布置情况;

(2)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瓦斯参数测定过程:

鉴定或测定机构的资质和能力情况;鉴定或测定时的条件情况;样品实行“双签字”和煤矿见证情况;鉴定机构是否科学标定突出危险区域范围并划定警戒线情况;鉴定和测定结果报备情况;

(3)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瓦斯参数测定结果:

鉴定和参数测定结果抽查符合情况。

4.防突防爆炸措施现状

(1)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情况。

(2)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①防突机构设置情况;②防突队伍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数量、学历、职称、职务、工作经验、持证情况等);③防突工程资料专项管理制度建立情况;④防突关键节点过程管理情况及资料档案管理情况。

(3)非突出煤层的管理情况:

①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瓦斯防治情况;②矿井升级未突出矿井后的防突专项设计编制情况、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配备情况。

(4)突出矿井区域防突措施选择论证情况:

①区域防突措施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及落实情况;②保护层开采情况及掘进工作面现有区域防突措施选择论证情况;③现有掘进面可以实施防突措施的条件(即是否具备保护层开采、穿层钻孔预抽或定向长钻孔预抽的条件)。

(5)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效果检验过程规范情况:

现有预测和校检过程情况及其与《防突细则》新的管理及技术要求的符合程度(如测点布置、视频监控、轨迹测定、定点取样及全过程管理等要求)。

(6)瓦斯超限和瓦斯爆炸情况:

①近3年来瓦斯超限、瓦斯爆炸及突出等事故或涉险情况;②瓦斯超限追查制度及落实情况;③瓦斯巡查检查制度和落实情况;④其他防止爆炸和超限的措施情况(预防自然发火措施、采空区管理情况、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情况及动火作业报批制度情况等)。

5.瓦斯抽采及计量现状

(1)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情况

①煤矿瓦斯涌出现状与抽采现状:

煤矿瓦斯抽采区队建设,人员配置、科室设置资料,相关制度,培训记录,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矿井瓦斯抽放站建设情况;高、低抽采系统建设情况;高、低抽放系统真空泵型号,瓦斯抽放泵参数(最低吸入绝压,最大抽气量,电机功率,转速);抽采管理介绍(地面-掘进头采用管路材质、管径、管路长度等);矿井实际瓦斯抽采情况,瓦斯抽采系统及监控系统介绍;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开展情况、抽采达标体系情况等;抽采工艺情况(包括钻孔施工、煤层增透、封孔、护孔等设备、技术应用情况);抽采瓦斯利用情况。

②瓦斯抽采计量系统情况等的现状:

计量装置规格型号、性能参数、数量、安设位置、运行、维护及调校情况;矿井现有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单元独立、准确计量情况、抽采系统图,地面、井下瓦斯电子计量装置分布情况;计量装置定期巡查、校检情况。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现状

(1)检查监控系统基本建设情况:

包括系统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生产厂家、运行、维护及调校现状和智能化升级改造进度情况;

(2)监测监控机构和管理制度:

监测监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规章制度现状;

(3)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

升级改造完成情况;显示和控制终端设置位置;数据上传情况;上传和外挂软件情况;主机及上传软件双机热备份情况。

(4)传感器设置和管理:

传感器位置、数量、种类及报警值、断电值设置情况;设备调校情况(调校时间、地点、人员、过程管理)。

(5)瓦斯浓度异常波动预警制度:

瓦斯浓度异常波动预警制度建设情况。

(6)监测监控系统四级联网现状。

煤矿与县、市、省四级联网监控情况,与上级公司联网监控情况。

(三)矿井瓦斯防治存在的问题分析

煤矿应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严格对照《意见》与《实施意见》中关于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六个专项行动内容及目标要求分析本矿瓦斯防治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问题来源一是煤矿自纠自查到的问题,二是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会诊、检查过程中提出的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三是本次专项行动提出的新问题。

针对本次专项行动的六个方面逐一详细阐述,所提出问题应包含单不仅限于本次专项行动内容。

1.通风系统存在的问题

(1)通风系统管理问题。

(2)通风设备设施管理问题。

(3)通风制度管理问题。

2.瓦斯地质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1)地质测量机构存在的问题。

(2)瓦斯地质(补充)勘查存在的问题。

(3)地质预测预报预警制度存在的问题。

3.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存在的问题

(1)突出危险性鉴定和参数测定存在的问题。

(2)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瓦斯参数测定过程存在的问题。

(3)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瓦斯参数测定结果管理存在的问题。

4.防突防爆炸措施存在的问题

(1)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2)升非突出煤层的管理等级方面的问题。

(3)矿井区域防突措施选择存在的问题。

(4)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效果检验过程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5)防止煤矿瓦斯超限和瓦斯爆炸方面存在的问题。

5.瓦斯抽采及计量存在的问题

(1)煤矿瓦斯抽采工艺存在的问题。

(2)煤矿抽采瓦斯利用存在的问题。

(3)瓦斯抽采计量系统存在的问题。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

(1)监测监控机构和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2)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3)传感器设置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4)瓦斯浓度异常波动预警制度存在的不足。

(5)监测监控系统四级联网方面的问题。

四、整改方案

本章主要是煤矿结合本矿瓦斯防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严格对照《意见》与《实施意见》中关于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六个专项行动内容及目标要求,针对性的提出整改内容、整改目标及具体实施方案。

由于各个煤矿企业存在的问题不一样,其整改内容及具体实施方案也因矿而异。

企业在编制瓦斯防治方案过程中应针对本次专项行动的六个方面的实施方案逐一详细阐述。

(一)通风系统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通风机构制度方案:

矿方应说明本次整改中建立健全通风机构的具体框架结构(附组织机构图),通过何种手段(如社会招聘、学校招聘或本矿人员学习培训等)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写明人员具体数量、学历、职称、职务、工作经验、持证情况等)。

2.完善通风系统方案:

矿方应明确如何解决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存在一段进风一段回风,采掘工作面违规串联通风、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的问题;如何解决采区没有独立回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准备采区突出煤层掘进巷道回风经过有人作业的其他采区回风巷,突出煤层揭煤前系统未独立,掘进工作面进风侧未安设至少两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等问题。

3.完善设备设施方案:

明确采购的设施设备数量、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等关键信息(列表说明);明确如何按照相关规定和专项行动要求整改通风设施设置位置及质量问题等的措施;如何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满足规定的措施和方法。

4.完善通风管理方案;明确如何开展通风机性能测试、通风阻力测定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措施和方法,采用何种措施解决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不能满足要求的问题,及未按规定检查主要通风机、防爆门和反风设施,未按规定检验仪器仪表的措施。

5.完善技术资料管理方案。

明确如何补全完善相关技术资料、通风系统图,明确资料管理方案,按规定制定计划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和调风安全技术措施等措施。

6.加强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管理。

按规定制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管理制度,并加强落实。

(二)瓦斯地质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地质测量机构:

矿方应说明本次整改中建立健全地质测量机构的具体框架结构(附组织机构图),通过何种手段(如社会招聘、学校招聘或本矿人员学习培训等)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写明人员具体数量、学历、职称、职务、工作经验、持证情况等)。

2.开展瓦斯地质补充勘查:

制定补充勘查实施方案,明确瓦斯地质补充勘查达到的技术指标应符合《防突细则》第十五条要求;与科研院所合作制定瓦斯赋存规律研究实施方案,掌握本矿井各煤层瓦斯赋存规律及动态变化趋势,编制矿井、采区、采面瓦斯地质图并定期更新。

3.健全地质预测预报预警制度:

编制设备引进实施规划,如引进煤矿多级瓦斯地质分析系统,实现多因素分析瓦斯赋存规律及瓦斯等级划分;引进大功率钻机、坑投仪、瞬变电磁仪等相关地测设备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针对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制定分级管理的地质预测预报预警制度及应对措施。

(三)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整改方案

1.明确突出危险性鉴定和参数测定范围;

(1)核实矿井开采范围内厚度达0.3m及以上的煤层情况。

矿井应根据地勘、资源储量核实及其他地质资料核实本矿井开采范围内厚度达0.3m及以上的煤层情况,据实呈报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及鉴定情况。

(2)补充完善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定及突出危险性评估。

对未开展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及鉴定的煤层,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开展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定工作,测定内容包括:

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煤的破坏类型、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透气性系数、工业分析指标(水分、灰分、挥发分)、真(视)密度、孔隙率吸附常数(a、b值)、煤尘爆炸性及煤层自燃倾向性;依据上述实测参数,对煤层开展突出危险性评估和鉴定。

根据矿井采掘接续情况,明确新建矿井及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第一次揭穿(开)0.3m及以上煤层的瓦斯地质信息,实测待揭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等突出参数。

(3)瓦斯基本参数测点布置要求。

瓦斯基本参数测点应满足走向方向不少于2个测点、倾斜方向上不少于3个测点,且在现有开拓开采最低标高及最大埋深处应布置有测点。

(4)突出危险性鉴定若干要求及建议。

突出危险鉴定测点布置应满足走向方向不少于2个、倾斜方向上不少于3个的要求,并满足在埋深最大及标高最低的开拓工程部位布置有测点的要求。

瓦斯压力测定钻孔应尽可能布置在岩巷或者底板钻场当中,优先采用上向穿层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

埋深最大及标高最低的开拓工程部位测点应布置上向穿层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提高关键数据的测定准确性。

当开展原鉴定范围以外区域的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时,建议在原鉴定为非突的区域增加测点,补充验证煤层的突出危险性情况。

当采掘工程进入鉴定范围以外的,应当经常性测点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掌握瓦斯动态,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或采深增加不超过50m或者尚不具备突出危险性鉴定条件时,建议针对鉴定范围以外的已开拓区域,开展突出危险性评价工作,进一步掌握煤层突出危险性情况。

2.强化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瓦斯参数测定过程管理。

(1)资质要求。

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必须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鉴定机构承担;瓦斯基本参数测定应由具备相应能力(具有整套实验室测定装备,并配置有相应的实验室操作人员)的矿井或具有煤矿安全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承担。

(2)建立健全过程监督机制。

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及瓦斯基本参数测定项目组人员应不少于3人,其中参与现场取样、对样品实行“双签字”和煤矿见证制度,测试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矿方参与人员不得少于2人。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及瓦斯基本参数测定全过程监督机制,确保测试结果真实反映煤层瓦斯赋存情况,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四)防突防爆炸措施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

按照《防突细则》要求,明确本次整改中建立健全防突机构的具体框架结构(附组织机构图),通过何种手段(如社会招聘、学校招聘或本矿人员学习培训等)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写明人员具体数量、学历、职称、职务、工作经验、持证情况等)。

完善防突管理制度及综合防突措施落实全过程管理制度。

(2)全面提升非突出煤层的管理等级: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参照《防突细则》规定,实施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并根据预测结果编制并落实符合规定的防突措施。

经预测具有突出危险性的,必须立即停止采掘作业,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或认定,经鉴定或认定为突出煤层的煤矿必须立即升级为突出矿井,编制矿井防突专项设计,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配备安全装备,消除突出危险性后方可恢复采掘作业。

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3)严格选择突出矿井区域防突措施:

①对已编制的区域防突措施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优化,确保可行;②根据矿井补充勘查的瓦斯地质、煤层、瓦斯赋存情况按照《防突细则》要求开展区域防突措施论证,选择符合规定和矿井实际的区域防突措施,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煤矿必须优先开采保护层并同时抽采卸压瓦斯;经论证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优先采用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将定向长钻孔顺层预抽煤层瓦斯、具有钻孔轨迹测量功能的大功率钻机预抽区段煤层瓦斯作为主要区域防突措施的,必须经专家论证并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严禁采用非定向长钻孔顺层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作为主要的区域防突措施;③不具备上述区域防突措施实施条件的突出煤层,要划定禁采区和限采区。

④规范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效果检验:

根据《防突细则》规定及专项行动要求优化整改现有防突措施方案,规范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效果检验(如测点布置、视频监控、轨迹测定、定点取样及全过程管理等要求);根据《防突细则》规定及专项行动要求制定防突措施施工方案,瓦斯抽采、效果检验钻孔开孔前应由技术人员现场标定钻孔位置、方位、角度等参数等。

⑤严防煤矿瓦斯超限和瓦斯爆炸:

健全瓦斯超限追查制度,煤矿瓦斯超限、异常情况纳入隐患排查日报告重要内容。

严格盲巷管理,对不符合通风管理要求的盲巷严格按规定及时处置。

严防邻近煤层瓦斯大量涌入,加强瓦斯巡查检查,严防瓦斯积聚和瓦斯超限。

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必须采取综合预防自然发火措施。

提升矿井“双回路”供电可靠性,杜绝计划外停电停风。

加强煤矿采空区管理,采空区按规定及时密闭。

煤矿要加强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并严格执行井下动火作业报批制度。

(五)瓦斯抽采及计量整改方案

1.明确整治责任部门和人员:

明确分管领导、部门及责任人员,落实有关人员责任。

2.强化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1)优化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方案内容;

(2)优化矿井抽采工艺方案,明确松软煤层的瓦斯抽采钻孔必须采用“两堵一注+带压封孔+全程套管”抽采工艺。

推广使用定向钻机、煤层瓦斯增透技术等,制定设备采购及技术引进计划方案。

(3)制定并完善矿井瓦斯利用设施、提高瓦斯利用率计划方案

3.完善瓦斯抽采计量系统:

(1)制定设备采购计划,优化矿井瓦斯抽采计量装置安设方案。

(2)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的主管、支管及抽采钻孔汇集器处必须安设多功能参数计量装置。

(3)瓦斯抽采单元必须独立、准确计量瓦斯抽采量,非自动计量的不能作为矿井瓦斯治理效果评价主要依据。

(3)计量装置执行国家强制检定的标准和要求,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煤矿定期对计量装置进行巡查和校检,并绘制完整、准确的瓦斯抽采和利用系统图。

(六)监测监控系统提升专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监测监控机构和管理制度:

按照《防突细则》要求,明确本次整改中建立健全监测监控机构的具体框架结构(附组织机构图),通过何种手段(如社会招聘、学校招聘或本矿人员学习培训等)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写明人员具体数量、学历、职称、职务、工作经验、持证情况等)。

完善监测监控机构管理制度。

2.严格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

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并落实到位;规范显示和控制终端设置位置及数据上传要求。

3.规范传感器设置和管理:

制定设备引进实施规划,明确传感器位置、数量、种类及报警值、断电值设置要求;及设备调校要求(调校时间、地点、人员、过程管理)。

4.建立瓦斯浓度异常波动预警制度:

制定加强科研院所及第三方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瓦斯浓度异常波动预警技术及管理制度的方案。

5.实现监测监控系统四级联网。

制定煤矿与县、市、省四级联网监控,与上级公司联网监控的具体方案。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估算

1、投资估算原则

原则上按照现行煤炭工程建设造价标准,现行设备、材料价格,采用现行煤炭工程建设指标和取费标准进行估算。

2、投资估算依据

(1)估算指标:

主要参照国家煤炭工业局颁发的现行概算指标,不足部分参照类似工程进行估算;

(2)设备及材料价格:

主要采用市场价格及询价;

(3)取费标准:

原则上执行中煤建协字〔2011〕第72号文及原煤规字〔2000〕第48号的有关规定;

(4)涉及其他专业部门的工程,执行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现行定额或指标。

3、投资估算结果

根据本瓦斯防治方案实施内容,并依据上述原则与依据,针对专项行动六个方面的实施内容逐一列出其投资估算结果。

附投资估算结果表。

(二)资金筹措方案

根据本瓦斯防治方案实施内容,及贵州省相关政策,说明其资金筹措方案,主要为各种筹措方式的比例和金额,包括企业自购资金和政府财政支持资金。

六、保障措施

本章重点说明为确保本瓦斯防治方案中专项行动的落实到位,煤矿应提供的保障措施,煤矿企业应重点从

1、人才技术保障;

2、资金装备保障;

3、管理保障;

4、安全保障方面做到全面支撑,如为瓦斯防治措施实施提供防突、抽采等技术保障;为防突工程实施及参数检测方面提供装备支撑;在机构、人员、队伍、制度、措施、工程进度、实施模式、成果应用、资金、综合管理平台等方面提供管理支撑等。

只有各项支撑工作相互协调、配合,才能真正实现矿井的瓦斯防治目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