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导论第三次作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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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导论第三次作业

第1题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您的答案:

B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第2题甲将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将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

对此,()

您的答案:

B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此处的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

 

第3题甲与乙为邻居,甲越界建房侵入乙宅基地,甲行为侵犯乙的()

您的答案: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0

批注: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基层组织所有,所以谈不上侵犯宅基地所有权。

 

第4题甲向乙借款5万元,以钢琴做质押。

质押成立时间为()

您的答案:

B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换句话说,质权应该订立书面合同,而且要移交质物方可成立质权。

 

第5题甲经乙许可,将乙的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丙获该剧本手稿后,未征得甲和乙的同意,将该电影剧本改编为电视剧本并予以发表,下列对丙的行为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您的答案:

D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见《著作权法》第11条,第12条,第45条第(五)项。

 

第6题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取得制度,下列哪一选项的内容符合我国公民著作权产生的情况?

您的答案:

B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

该条规定:

"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保护。

"

 

第7题某酒厂生产的"天下景"牌葡萄酒,其包装正面和两侧的图形、字体、色彩均与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万宝路"牌卷烟的包装盒相似,其封口上印的标识也与"万宝路"卷烟封口相近似。

该厂所在地的工商局发现后,责令该厂停止销售这种葡萄酒,收缴其全部外包装,并处以罚款。

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正确的是哪项?

您的答案:

C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见《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二)商标:

驰名商标。

 

第8题李某在某特区订工时被机器轧断手臂,就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

根据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李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企法规,他可以得到25个月的赔偿额。

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您的答案:

B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立法法》第81条规定: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9题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汇作疏忽末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

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您的答案:

A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违法或不当但已生效的行政行为依法使其失去法律效力,恢复行政行为作出前的状态;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对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秩序的企业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不是行政处罚措施,只是消灭企业法人资格的一个正常程序,行政机关可以依申请进行。

本题中企业并没有违法行为,不能吊销企业执照,行政机关的错误变更登记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所致,消除这一错误的行政行为只需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即可,因此选A.

 

第10题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您的答案:

A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所以,市公安局在复议中改变了具体行政行为,应以其为被告,A正确。

 

第11题张某因不服税务局查封财产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查封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

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查封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

对于查封决定造成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您的答案:

A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规定: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据此,张某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应当在撤销查封决定的同时,责令税务局赔偿因查封决定给张某造成的财产损失。

答案选A.

 

第12题某公安派出所对张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

张某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同时申请行政复议、但两机关超过复议期限后均未做出任何决定。

张某遂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派出所的处罚决定。

本案的适格被告应当是谁?

您的答案:

A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公安局派出所是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

“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可见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公安派出所享有5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

又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0条第3款规定: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本案公安派出所对张某罚款200元,已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张某起诉依法应以派出所为被告,因此选A.

 

第13题高某因不服市国土局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国土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高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

两天以后,市国土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高某应当如何处理?

您的答案:

A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本案中,国土局本已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法院也因此准予高某撤诉,原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已终结。

但此后,国土局又做出了一个新的与原来相同(包括事实、理由与结果)的行政处罚,因此,高某就这一新的具体的行为可重新起诉,即选A.BD项错误,在于申请再审和上诉都是针对原裁判错误的情况而发生的,而本案中,准予撤诉裁定并无错误。

C项错误在于撤诉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准许,也就不可能再被撤回。

 

第14题某地方性法规规定,企业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必须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某企业认为该规定与劳动法相抵触,有权作下列何种处理?

您的答案:

B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依立法法第90条规定: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故选B.

 

第15题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

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下列哪一个?

您的答案:

C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依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故选C.

 

第16题某大学对教师甲的工资和职称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甲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

3年后,某大学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对甲反映的问题再次调查研究,形成材料后报市教委。

市教委拟写了《关于甲反映问题及处理情况》的报告,呈报省教委,并抄送甲。

该报告载明:

“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甲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

甲不服,就

您的答案:

B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一项的规定,只有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才能申请行政复议。

题干中的报告载明:

“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甲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很明显该报告并没有发生效力,需要省教委的“阅示”(即阅后作出指示)。

据此,B选项正确。

 

第17题李某自1997年4月起开始非法制造、贩卖匕首,至次年1月停止。

199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您的答案:

B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故选B.

 

第18题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某公安分局在他不在家的情况下,撬锁对其租住的房屋进行治安检查,之后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即离开,致使其丢失现金5000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甲向法院提供了其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家中存有现金的同乡证言和房东听到其丢失现金的证言。

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您的答案:

B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故A错误。

依《行政证据规定》第10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故B正确。

依《行政证据规定》第13条规定,房东的证言必须有房东的签名,但不需租房协议原件。

故C错误。

依《行政证据规定》第7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

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

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故D错误。

 

第19题某市政府依王某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市国土房管局对王某房屋的错误登记,并责令市国土房管局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登记。

市国土房管局拒不执行该行政复议决定,王某有权采取下列哪一种措施?

您的答案:

A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依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据此,王某有权要求该案的复议机关——市政府责令市国土房管局限期履行。

故选A.

 

第20题两刑警在追击某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租了一辆出租车。

出租车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炸毁,司机被炸伤,犯罪嫌疑人被刑警击毙。

该司机正确的救济途径是下列哪一项?

您的答案:

C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

而国家补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

故选C.

 

第21题张某被县公安局处以15日行政拘留,3个月后张某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张某遂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对于张某提起的诉讼,县法院的哪一种做法是正确的?

您的答案:

A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规定,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为典型的复议前置。

依《行政诉讼解释》第44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故选A.

 

第22题根据《联合国宪章》,对于秘书长的选举程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您的答案:

C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其产生办法是:

由安理会推荐,并经联合国大会简单多数票通过。

另外,根据宪章规定,安理会在向大会推荐新会员国或秘书长人选、建议中止会员国权利和开除会员国等问题上,适用非程序性(即实质性)事项表决程序。

故正确答案为C.

 

第23题风光秀丽的纳列温河是甲国和乙国的界河。

两国的边界线确定为该河流的主航道中心线。

甲乙两国间没有其他涉及界河制度的条约。

现甲国提议开发纳列温河的旅游资源,相关旅行社也设计了一系列界河水上旅游项目。

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项活动不需要经过乙国的同意,甲国即可以合法从事?

您的答案:

D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纳列温河是两国的界水,界水的利用和保护通常由边界文件加以规定。

一般地,沿岸国对界水有共同的使用权,一国在使用界水时,不得损害邻国的利益。

法#律教^育&网渔民只能在界水本国的一侧捕鱼;除遇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外,一方船舶未经允许不得在对方靠岸停泊;一方欲在界水上建造工程设施的,应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因此,A、B、C三种行为都须经乙国同意。

而界水的沿岸国都具有平等的在界水主航道上的航行权,不需要征得其它国家同意,故D选项正确。

 

第24题甲、乙两国为陆地邻国。

由于边界资源的开采问题,两国产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战火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

甲、乙均为联合国成员国。

针对此事态,如果拟通过联合国安理会采取相关措施以实现

您的答案:

C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依据《联合国宪章》,安理会是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负主要责任的机关,也是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机关,它可以在任何时候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以实现停火和维护和平。

故A项错误。

安理会的表决事项分为程序性事项和非程序性事项,表决时采取每一理事国一票的方法,对于程序性事项决议的表决采取9个同意票即可通过;对于非程序性事项或称实质性事项的表决,要求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同意票,即“大国一致原则”,故B项错误。

同时,在联合国实践所形成的习惯法规则表明,在“大国一致”原则中,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不被视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执行,故C项正确。

依照《联合国宪章》规定,安理会为制止和平的破坏、和平的威胁和侵略行为而做出的决定,以及依宪章规定在其他职能上做出的决定,对于当事国和所有的成员国都具有拘束力,而无需得到当事国的特别同意,故D项错误。

因此本题答案选C项。

 

第25题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

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

布某因拒捕被击毙。

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

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您的答案:

D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构成国际不当行为的首要要件就是可归因于国家。

在国际法上,下列行为被认为是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

(1)国家机关的行为;

(2)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3)实际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4)别国或国际组织交与乙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视为该支配国的国家行为;(5)已经和正在组成新国家的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被视为已经或正在形成的新国家的行为。

总结各类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的共同特征,可以发现,他们都是代表了国家意志的行为。

因为国家本身不是类似于人的生命体,而是一个机构,一个组织,国家的意志需要通过它的机关或执行国家职能的人去表达和实现,这些机关或人既然是代表国家的意志行事,他们的行为即可被视为国家的行为。

本题中有两个陷阱。

首先,警察具备执行国家职能的特殊身份,似乎暗示其行为可归因于国家;其次,受伤的人员包括享有国际法上特权与豁免的外交人员,也似乎暗示行为违反了国家承担的保护外交代表人身安全的国际义务。

但该警察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没有国家的积极教唆或指使,也没有国家消极的默认或纵容,所以没有满足可归因于国家的构成要件,因此甲国无需承担国际法律责任。

D项正确。

 

第26题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

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

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您的答案:

B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通常,国家责任是国家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引起的。

但是,二战后,科技迅猛发展,各国在工业生产、核能利用、外层空间探索以及国际海底开发等领域活动日益频繁,给别国带来的威胁或损害也越来越多,这些活动被称为“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

国际上为了解决这些行为给别国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问题制定了一些公约,如《外空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本题题干中的两个公约。

根据这些公约,“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导致的国家责任是一种新的国际责任,其“新”表现在实行严格责任,只要行为带来损害,行为国就要承担责任,不以国际不法行为为责任的构成前提,承担责任的主要形式是赔偿、恢复原状,没有限制主权这一项。

责任主体分为三种情况:

(1)国家承担责任。

(2)国家与营运人(具体致害人)共同承担责任。

如本题,国家应保证营运人赔偿,营运人无力赔偿部分由国家负责赔偿。

(3)营运人自己承担有限赔偿责任,无论营运人是国家或私人企业。

所以B项正确。

 

第27题甲国发生的叛乱运动已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叛乱团体。

该叛乱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

根据国际法,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您的答案:

D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在一国领土或其管辖下的任何其他领土内成立的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不应视为该国现存政府的行为,即不能因其发生在境内而被视为该国的行为。

当叛乱运动已导致在现存国家的一部分领土上组成一个新政权时,其所作所为应视为将来新政府的行为。

当叛乱团体已掌握了政权时,而由新政府承担责任,甲国政府对其作为不承担责任。

D项正确。

 

第28题月球主人公司是甲国人汤姆在甲国注册的公司,专门从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

该公司把月球分为若干部分供购买者选购,并称通过与该公司订立“月球契约”,买方就拥有了其购买的月球特定部分的所有权。

对此,根据外层空间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您的答案:

C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首先大家应当明晰,国际法上通过一系列条约或习惯法确立了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那就是:

外层空间的探索和利用自由,外层空间不得据为己有,外层空间应用于和平目的,天体及其资源属于人类共同财产。

针对月球,国际上签订的《月球协定》也规定了类似的原则。

上述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原则是通过国际法施加于国家之上的国际法律义务,国家根据条约信守原则应当遵守,同时应当保证本国国民的遵守,不能通过国内法而改变上述国际法的效力。

 

第29题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

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您的答案:

C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除非一方当事人死亡,取得离婚证明的法律文书,始得解除夫妻关系。

 

第30题下列各项财产中,哪项财产在夫妻共同生活较长时间后仍是个人财产?

您的答案:

A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这涉及共有财产的转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财产分割意见,复员时所得的医疗费不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医疗费仍是个人财产。

 

第31题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应如何处理?

您的答案:

A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的离婚,由有过错的一方提出离婚的,如原来夫妻感情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对方谅解,应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离婚无效,应判决离婚,但要分清责任和做好有关工作。

无过错的一方提出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时,应准予离婚。

 

第32题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送给胡某作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

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1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

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谁继承?

您的答案:

A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机,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第33题村民甲与妻子感情较好,但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而欲离婚,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您的答案:

D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

 

第34题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

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

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

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您的答案:

A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在本题中,被继承人甲生前与村委会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

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甲死后其财产属于村委会,而根据遗嘱的内容,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

这属于遗赠抚养协议和医嘱相抵触的情形,根据《继承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处理,与遗赠抚养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本题中,遗嘱与遗赠抚养协议全部抵触,因此,遗嘱全部无效。

甲的遗产应当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处理。

即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对于B选项,甲的遗嘱不是应予撤销,而是因为其与遗赠抚养协议内容相抵触而无效。

  甲的遗产应当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处理,即全部归属于村委会。

因此,C、D是错误的。

 

第35题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

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您的答案:

D

题目分数:

0.5

此题得分:

0.5

批注:

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而非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该赠与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标的物自交付时起转移。

因此,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标的物藏书的所有权。

因此,ABC项错误,D项说法正确。

另外,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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