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协议存款合同模版资产管理计划.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4898864 上传时间:2022-12-1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协议存款合同模版资产管理计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银行协议存款合同模版资产管理计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银行协议存款合同模版资产管理计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银行协议存款合同模版资产管理计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银行协议存款合同模版资产管理计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银行协议存款合同模版资产管理计划.docx

《银行协议存款合同模版资产管理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协议存款合同模版资产管理计划.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银行协议存款合同模版资产管理计划.docx

银行协议存款合同模版资产管理计划

协议存款合同

编号:

x

甲方: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x

通讯地址:

x

邮编:

x

法定代表人:

x

乙方: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x

通讯地址:

x

邮编:

x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x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存款协议,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特别承诺

(一)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若与甲方及其分支机构或者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任何企业、组织、个人发生任何纠纷,乙方及分支机构不得采取任何包括冻结、扣划、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等损害本协议项下甲方协议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措施和行为。

(二)乙方是经批准合法成立并存续的银行金融机构,乙方对甲方按本合同存入的款项将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国家规定运用。

(三)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协议存款资金不会用于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相违背的项目;在办理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的授信业务时不会用于以下用途:

1.国家禁止的产品或项目;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授信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

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项目。

(四)甲方承诺本合同下的存款本金是该方合法管理的“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银行上海分行-1号资产管理计划”下的委托资金,仅用作本合同下的协议存款,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资金委托人意愿。

第二条协议存款金额及存款期限

(一)甲方存入乙方人民币大写:

玖亿整(小写:

¥900,000,000元)。

(二)协议存款的期限为61个月,自甲方存款到账日起算。

(三)协议存款起讫日期详见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存款凭证(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第三条协议存款地点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以乙方指定的如下分支行作为本合同项下协议存款的存放地: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地点开户并存款。

为避免歧义,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下文提及的“乙方”包括乙方指定的经办分支行,该经办分支行已获得乙方授权履行本合同相应条款,负责本合同项下的存款存取、出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等具体业务。

第四条协议存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协议存款利率采取以下第

(1)种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协议存款按固定利率计息,年利率为4.60%,在协议期间内保持不变,不随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调整而调整。

(2)本合同项下的协议存款按浮动利率计息,浮动利率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壹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利差为/,当前年利率为/,自存款起息日开始执行。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对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进行调整,本合同项下的协议存款利率随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利率调整之日起同幅度调整并分段计息。

乙方应在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壹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并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计息规则做好利息分段计算。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取消金融机构人民币壹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自取消当日起,按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的协议存款利率计息。

第五条存款凭证

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账户,用于存放本笔协议存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xxx

账号:

开户行:

xxx

支付系统行号:

x

如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尚未在乙方处成功开立人民币定期存款账户,则甲方将存款资金一次性划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含乙方中间账户)之日起,视为甲方已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协议存款资金存放义务,该笔资金自划转至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起息,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xxx

开户行:

xxx

支付系统行号:

x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项下资金自甲方所管理产品的托管账户汇入甲方在乙方以该管理产品名义开立的存款账户当日内,为甲方开具本合同项下协议存款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壹份,金额、存期、利率等要素以本合同为准。

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须特别注明“本凭证对应资产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委托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受托资产,独立于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自有资产或其他受托资产。

”字样。

甲方为“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银行上海分行-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也是存款专用账户的开户人。

甲方及甲方分支机构若与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发生任何纠纷,甲方及甲方分支机构不得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就本合同项下存款主张行使抵销权。

第六条利息支付

(一)自甲方存款资金到达甲方存款专用账户之日起开始计息。

(二)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协议存款利息时,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定期存款计息的规定,采用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协议存款的日利率计算公式为:

日利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利率/360

(三)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利息:

  本协议存款为一次性还本付息,甲方款项存款到期日或提前支取日一次性结息,利随本清。

乙方于付息日将利息款项自动划付至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付息账户内,遇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

到期支取本金时利随本清,若本金归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

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本金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

  

第七条本金归还

  甲方执行本合同项下取款时,应依法出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预留印鉴和乙方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单位授权经办人经办业务的授权书)。

甲方应对上述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依法对上述文件依照银行结算制度要求进行核验,如核验无误,将甲方所取款项依法于当日划付至本合同第九条第

(一)款约定的账户。

  协议存款到期后甲方未支取或未全部支取存款款项的,逾期未支取部分按实际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第八条提前支取

  

(一)本合同生效后,如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本合同项下的协议存款。

依据本款提前支取时,乙方保证支付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1.政府监管机构书面文件确认乙方发生严重的经营情况恶化、偿付能力明显降低,而影响甲方的资金安全;

  2.政府监管机构书面文件确认甲方发生严重的流动性风险;

  3.其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

  4、存款起息日期已满365天(含);

(二)上述情况下甲方要求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本合同项下的协议存款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自乙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支取。

对于提前支付的部分,提前支取的存款利息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利率和实际存款天数计算;未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在计算提前支取款项的应付利息时,乙方已付的多计利息从该期提前支取应付本金和未付的利息中由乙方扣回。

  (三)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同项下存款的提前支取,以及相关的利率、利息计算等问题另行协商,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在本合同项下,提前支取后的剩余存款金额,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

  

第九条资金安全特别条款

(一)为确保资金安全,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包括每年支付利息和到期本息、提前支取的款项)必须划至以下账户内,不得划入其他账户。

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xxx

  开户行:

x

账号:

x

支付系统行号:

x

账户信息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二)任何情况下,本笔存款项下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或其置换的存单不得被转让或以任何方式被质押、抵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及挂失处理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甲方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遗失或单位印鉴遗失、毁损,必须持单位公函,依据乙方相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确需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特别承诺”的条款;

  2.乙方被主管部门接管、托管、解散、撤销、被宣告破产或出现严重的经营情况恶化、偿付能力明显降低等影响甲方资金安全的情况;

  3.乙方拖欠偿还到期利息超过五日的;

  4.乙方的关联方在乙方的不良资产余额达到乙方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

  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除需及时偿还本金外,仍需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利率水平支付截至解除日的利息,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于付款日将应付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则乙方应按照延期到账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余额,按日利率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保密责任

  

(一)除非法律、法规、政府或法庭要求披露的信息,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或泄漏与对方业务有关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关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等)披露本合同相关内容除外。

但该方应要求上述专业人士履行同等保密义务。

  

(二)如任何一方根据法律、法规、政府或法庭要求须披露与对方相关资料和信息的,该方应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在披露前告知对方。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由于出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遇有前述情况的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证明文件应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

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情况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均需遵守此合同之约定,任何一方不得以违反本合同条款的其他理由终止本合同。

如果因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不可抗力等非双方过错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存款仍应依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计息方法计息,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当日将存款本金和当期应付利息支付至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账户,此外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解决不了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友好协商解决,所签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为凭。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签字:

日期:

2017年1月19日

 

乙方: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签字:

日期:

2017年1月19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