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精准扶贫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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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财政局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篇一:
XX县精准扶贫贷款工程实施方案定稿
XX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
部署,全力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现建档立卡贫困
人口增收脱贫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20XX年起,利用2年时间,以20XX年底全县已建档
立卡的贫困户为主要对象,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
到
20XX年底使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对有劳动能力且有贷
(:
财政局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贫困户每户落实5万元以内贷款,从根
本上解决农户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慢的问题。
二、资金来源、承贷机构、贷款条件
(一)资金来源
本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资金由XX银行自行筹资。
贷款
额度批复后,资金由XX银行XX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专
户转入XX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联社账户,并按农村产
业发展资金合作社运行模式发放贷款,贷款利息由省财政全
额贴息。
(二)承贷机构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依托XX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
作联社,由县金融办协调指导,乡镇农村产业发展资金管理
中心(以下简称承贷机构)具体负责审查、审批、发放、管
理和回收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精准扶贫贷款的责
任主体,乡镇长既是放贷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收贷的第一责
任人。
(三)贷款条件1、对象。
本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扶持对象为20XX年
底全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对于无劳动能力、无偿还能力
的贫困户贷款资金,可以由农村合作社、致富能人及小微企
业等使用,但必须与贫困户、乡政府签订“脱贫增收三方带
动协议”。
2、条件。
一是在县域内居住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身体健康,且有发展项目和生产能力;二是借款人遵纪守法、
信誉良好,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三是符合金融机构
其它贷款条件。
(四)贷款额度及期限
针对贫困农户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
元(含),农村合作社、致富能人及小微企业等最高额度不
超高50万元(含),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
(五)贷款用途
本贷款用于支持借款人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
流通等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
项目的可行性先由各村委会
审查推荐,各乡(镇)政府复核,县金融办统一审定。
(六)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主要采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生产工具、农业设施、林权证、银行存款、房地产抵押、机
器设备抵押、存货抵押、林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方
式组合的担保机制。
(七)时间安排及放款额度
从20XX年8月份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已建档立卡的
贫困户中实施精准扶贫贷款工程。
三、业务流程
(一)贷款办理步骤
农户自愿申请→乡镇干部(双联干部)入户调查推荐→
村委会(合作社)受理初审(公示)→乡镇农村产业发展资
金管理中心审查(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联社备案)、审
批、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回收。
1、农户自愿申请。
满足“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条件的
农户,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到所在村
委会报名、提交申请,村委会安排专人将填制好的资料,分
批次提交乡(镇)政府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
府通知申请人完善贷前相关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
申请人说明原因。
2、乡镇入户调查。
乡(镇)政府要联合农村产业发展
资金管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工作,主要调查以下几个
方面,并对下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查看农户是否符
合贷款条件;
(2)了解家庭情况和贷款用途;(3)核对身
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惠农卡、营业执照、购销合同等相
关证件。
调查同意的,统一造册,填报《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调查推荐汇总表》,并在《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调查推荐表》
上签字盖章。
3、村委会(合作社)推荐。
村委会与双联干部作为推
荐人,经对申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农户的信用、生产经
营能力初步审查公示通过后,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填写《精
准扶贫专项贷款初荐表》,向乡(镇)政府进行推荐。
4、乡镇农村产业发展资金管理中心审查审批发放贷款。
乡镇农村产业发展资金管理中心将本乡镇拟发放贷款资料,
汇总上报XX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联社(县金融办)审
查备案后,由各乡镇农村产业发展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发放贷款。
5、贷后管理。
贷款发放后,乡(镇)政府会同农村产
业发展资金管理中心,每半年对贷款农户进行现场检查,并
于贷款到期前1个月,及时告知农户到期还款。
6、贷款回收。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贷款回收的第一
责任主体,该乡镇逾期率超过3%时,县财政将从乡镇经费中
扣除逾期贷款金额。
(二)贷款贴息流程
资金给付后,每年结息日(10月20日)后第一个工作
日,由XX银行庆阳分行将贴息报表送县财政局审核,财政
局审核后,报送省财政厅清算。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法院院长任副组长,县委办、政
府办、财政局、金融办、农村部、扶贫办、审计局、公安局
等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精准扶贫专项贷
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尽快掌握贷款流程,加快审批放贷节奏,为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宣传动员。
各乡镇要利用集日、会议、广播等形式集中开展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政策的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我县顺利开展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严格督查考核。
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不定期走访合作社、致富能人、小微企业及农户,调查了解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政策落实情况,研究解决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开展中的各种问题。
制定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考核办法,将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强化对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价,加快形成精准扶贫的合力,确保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篇二:
精准扶贫贷款细则
舟曲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舟曲县关于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力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及“1+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要求,以《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扶贫办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的通知》(甘财办明电?
20XX?
13号)文件为指导,以破解扶贫资金瓶颈制约、激发贫困户自我发展内生动力为抓手,按照“发得出、收得回、用得好、见成效”的目标,通过推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为群众增收脱贫提供坚强的助力。
二、目标任务
从20XX年开始,以全县5971户2.1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大力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
通过优化工作措施,加快贷款发放进度,争取三年计划两年完成,到20XX年年底使所有贫困户都能够享受到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利益,为贫困户脱贫增收提供资金支持。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成立舟曲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郭子文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马诚明县委副书记
杨尤荣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孙其恒县政府副县长
徐亚升县政府副县长
张定军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候选人
成员:
赵江波县扶贫办主任
赵锦帆
尹永政
孙学明
李芳
王晓宏
白梅花
刘世俊
曲瓦乡
巴藏乡
大峪乡
立节乡
憨班乡
峰迭镇
坪定乡
东山乡
城关镇
江盘乡
南峪乡
大川镇
果耶乡县财政局局长县农牧局局长县经信局局长县政府金融办主任县农行行长县扶贫办副主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书记苗文彬乡长奂安兴书记仇文林乡长刘明义书记肖永智乡长刘洋萍书记康为民乡长王忠辉书记刘鹏武副书记杨亚春书记杨润平镇长高健平书记张宏鹏乡长陈舟芳书记王海平乡长杨旦巴书记陈永权镇长肖平书记王宏林乡长李承平书记虎学明副书记宋明辉书记罗杰镇长许雪梅书记郭晓云乡长赵海满
八楞乡书记房维平乡长闵吉祥
武坪乡书记王临强乡长高永海
插岗乡书记杨世军乡长谢江波
拱坝乡书记高永新乡长杨海军
曲告纳乡书记肖军乡长薛兴和
博峪乡书记杨曙光乡长金银莲
领导小组主要协调解决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有序、高效推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尤荣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赵江波、赵锦帆、尹永政、孙学明、白梅花、刘世俊为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相关工作,协调处理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交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做好与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及农行甘肃分行之间的工作对接,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贷款要素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由各乡镇根据当地情况指导村两委确定借款人、贷款需求和期限,并由乡镇政府逐村逐户进行审核汇总,向县扶贫办报贫困户贷款需求花名册。
扶贫办依据建档立卡数据库信息,对贷款对象真实性进行审核。
农户按县农行的要求提供必需的资料和信息,经县农行审核通过后,借款户和县农行面签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一)贷款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出的87个贫困村和121个非贫困村共5971户贫困户,2.17万贫困人口。
建档立卡范围内有致富能力、有劳动力、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建档立卡范
围内确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在双方自愿签定帮带协议的前提下,其应享受的贷款指标由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使用。
(二)贷款用途。
贷款主要用于家庭增收致富项目发展,支持借款人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及流通等创收项目,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生产加工等特色产业。
(三)贷款条件
1.建档立卡范围内有贷款意愿、有劳动力、有致富能力的贫困户贷款条件如下:
①借款人属于建挡立卡贫困户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年龄和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0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②拟发展的项目符合舟曲县“159”现代农业发展计划和地域发展实际;
③个人贷款等级评级结果在一般以上;
④具有劳动能力,有一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⑤每户只能有一名成员代表家庭申请贷款,且贷款不得用于偿还借贷旧账,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
⑥借款人及其配偶(亲属)征信良好,申请贷款时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
⑦借款人不存在犯罪、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记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贷款条件如下:
①借款人属于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帮带关系的农民专业合
作社或龙头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
代表组织申请贷款的借款人为组织法人,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相关营业手续齐全;
②只能有一名成员代表组织申请贷款,且贷款不得用于偿还借贷旧账,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方面,不得闲臵资金;
③拟发展的项目符合舟曲县“159”现代农业发展计划和乡镇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项目必须经县发改局审核批复;
④借款人征信良好,申请贷款时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⑤借款人不存在犯罪、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记录,借款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⑥借款人有产业实体,有偿还资金的能力和意愿,有较好的带动作用,且能够根据贷款金额提供足值、有效、合规的担保措施;
⑦借款人与被带动贫困户签定帮带协议,能够带动被帮带贫困户增收,规模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可跨村跨乡带动贫困户增收。
(四)贷款额度、期限。
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可以贷到5万元(含)以下的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
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实体产业规模评估在30-50万元,注册资金在50—100万元之间,可带动贫困户10-50户,贷款金额为30-250万元;实体产业规模评估在50—100万元,注册资金在100—200万元之间,可带动贫困户50-100户,贷款金额为150-500万元;实体产业规模评估在1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可带动贫困户100户以上,贷款金额为300万元以上。
贷款期限均为3年。
篇三:
电商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说明,此文档是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使用)
为深入推进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结合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国家实施“互联网+”战略为契机,通过财政资金引领,培育农村电商环境,设立电商扶贫试点,建立村级电商服务体系,整合农村优势特色产品、对接市场。
到20XX年,全市具备条件的村全部完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交易额逐年递增。
20XX年:
完成建立组织机构、摸清底子、制订方案计划、营造氛围等电商精准扶贫基础工作;全市在运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80家。
20XX年:
各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全市在运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达到120家,基本实现物流快递到乡镇,功能覆盖到村,配送能力大幅提高,物流成本显著下降,流通效率极大改善。
农民群众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电子商务在镇、村的普及应用程度有明显提升。
二、工作措施与责任分工
(一)壮大电商经营主体。
健全完善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运营和管理,推进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充分利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农村超市等现有资源,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村工程”,积极推广“一村一店”模式。
依托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和电商产业园为贫困户开设网店提供策划、培训、客服、代运营等专业服务。
对不具备开办网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