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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标准监制版

合同编号CZ__________________

 

常州市室内装饰施工合同

 

常州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制定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度,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2、本合同文本适用于住宅建筑的室内装饰。

3、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合同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合同文本所提供的各项条款。

4、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

5、凡由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双方都应如实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等;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和地点。

 

                    合同编号_____

常州市室内装饰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室内装饰的室内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装饰,如发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室内装饰施工资质等级: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2、装饰施工地址_______区(县)室。

3、住宅建筑结构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_厅_____厨_____卫_____阳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平方米。

4、公共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

¥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元。

其中费用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_3_%。

施工期间如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和材料的,工程款按实结算。

7、工期:

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总工期为_____个日历天。

第2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达现场。

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验收、交接手续;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3_天通知甲方验收。

凡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中要求的材料,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3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本工程由___甲方__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5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其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正式生效,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并共同开展现场验收。

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的,可先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再由甲、乙双方共同复验。

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若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____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一、二《工程分项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

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

保修期按甲、乙双方确定。

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

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10、凡阶段性项目结束和工程全部竣工,甲、乙双方都需进行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竣工总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方能交付使用。

11、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

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12、局部室内装饰翻新工程,甲、乙双方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

13、甲、乙双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经济来往的,均需开具甲、乙双方认可的“收据凭证”,以作该工程竣工决算时的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付清竣工款以及最后尾款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若甲方有需求)须向甲方开具税务统一的发票(并支付相应税金)。

第4条安全生产和消防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的安全,防止相邻住宅或公共空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室内装饰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与拆改共用管道、设施。

3、禁止损坏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设施。

第5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室内装饰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开工前3日

%

基础设施施工过程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

工期过半

涂饰工程进场前

%

工程竣工验收

验收通过15日内

%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如甲方有需求,乙方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涉及的费用双方另行约定。

3、工程结算:

见“附件三”《工程结算单》。

第6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分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

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对此承担责任。

(5)甲方如需工程质量检测检验的,可委托常州市室内装饰质量监督检测检验站监督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应文明施工,遵守物业管理条例。

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制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________为乙方进驻工地代表(现场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如中间更换人员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6)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7条委托授权

本工程涉及的全施工周期,甲方委托作为代理人,

全权办理下列事项:

1、对本装饰工程进行质量、投资、进度、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施工现场的监督权。

2、审批乙方提供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3、代理人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4、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检验批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5、对未经代理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代理人有权拒绝签认,并可以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道工序。

6、在代理人认可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工程竣工时将不予以认可计量和结算。

 

第8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____________元

5、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____________元。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_____________元,工期顺延。

7、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9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0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常州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

(2)___中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1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5%支付违约金,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解除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___5__%赔偿。

第12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13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

《室内装饰工程分项验收记录表》

附件二:

《室内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三:

《工程结算单》

附件四:

《工程预算书》

附件五: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__

 

附件一:

室内装饰工程分项验收记录表

合同号:

          

分项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验收

日期

现场验

收结果

施工方

签 字

代理方

签 字

业主方

签 字

1

合 格□

不合格□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说明:

1.本表一式叁份,业主方、代理方、施工方各执一份。

2.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现场验收详细记录另附。

 

附件二:

室内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单

合同号: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验收结果

备 注

合格

不合格

补检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施工方签名:

    代理签名:

    业主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叁份,业主方、代理方、施工方各执一份。

附件三:

常州市室内装饰施工合同

工程结算单(决算)

甲方:

________

乙方:

________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

工程合同造价

     元

2、

变更增加项目

     元

3、

变更减少项目

     元

4、

工程结算总额

     元

5、

甲方已付金额

     元

6、

甲方应付乙方金额

     元

7、

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元

施工方签名:

    

代理签名:

 

   

业主方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七: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吊顶、抹灰、地面工程、水电改造、乳胶漆涂刷,墙纸粘贴、灯具电气和卫生洁具安装,以及其他装饰所涉及的项目和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室内吊顶项目为2年;

2、地坪地砖地板2年;(甲供材料及施工的除外)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4、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阳台等,防渗漏为5年;

4、灯具及卫生洁具为2年;

5、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在非人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项目保修二年。

(以上条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除外)

三、保修说明

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不可抗力除外)。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非因室内装饰改造引起的质量问题,承包人不承担维修责任。

四、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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