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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务处管理规定

**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总务处管理规定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总务处的工作,发挥总务处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学校办公物资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执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执行原则

保证公开、透明、高效、认真、负责态度。

四、相关责权

1、本规定由总务处负责具体执行。

2、对于违规现象,与相关责任人核实确认后报学校按规定处罚。

3、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五、总务处组织架构图

22-44-8

六、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责

总务处是在校长领导下,遵照教育方针和勤俭办学原则,协助校长具体管理学校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的生活服务,主要职责有:

1、学校建设管理

根据学校的规划,负责学校教学、实训、生活用房等基建项目的施工管理,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及时做好房屋修缮,校产设备维修及校园整修工作,搞好校园绿化、上下水道疏通、道路铺设。

2、卫生管理(详见《卫生保洁管理规定》)

管理好校园环境和楼内外卫生,搞好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教学楼、宿舍的厕所卫生工作。

3、食堂管理(详见《食堂管理规定》)

(1)负责食堂管理,办好食堂,搞好饮食卫生,教育食堂人员重视成本核算,提高饭菜质量,树立良好的服务作风。

(2)抓好饮食安全防范工作,增加安全意识。

4、设备维护

(1)定期对各种建筑物、用电、用水、用气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定期对学校校产进行维护,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的进行。

(3)大型维修一般在假期进行,小型维修随时进行。

5、后勤保障管理

(1)搞好师生的生活福利及后勤保障工作。

(2)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师生参加劳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3)认真抓好学校水电管理,切实做到节水节电。

(4)按时缴纳水费、电费、电话费等费用。

6、电脑及网络管理(详见《电脑及网络管理规定》)

7、消防安全:

负责学校各个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岗位职责

1、总务处处长

总务处处长是校长管理学校后勤的参谋和助手。

在校长的领导下,管理学校的后勤、安全、保卫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的生活服务,领导和组织总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总务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保洁、电工、维修工、食堂等后勤、保卫人员的管理工作。

①加强后勤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他们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全处人员的智慧和力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②合理组织人力,恰当安排、分配、协调总务处人员的工作。

③关心后勤人员的业务进修和技术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2)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尽量节约开支,使有限的经费发挥较大的效益,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3)管理维修好校舍设备,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产的添置和维修,并合理分配和使用。

督促师生执行校产的使用和保管制度,建设管理好学校各实训室。

(4)负责有计划提前组织好学校办公、维修、卫生、保卫等各种物品和设备的供应。

(5)建立和健全总务各部门工作的制度,明确总务各部门的职责,并检查督促执行。

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每日对校园至少两次巡查并填写《每日巡查情况表》。

(6)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经常深入食堂督查,按制度、规程办事。

(7)负责制定学年、学期、月份的工作计划,带领全处职工完成计划,做好常年、学期的总结工作,并定期向主管校级领导汇报工作。

(8)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争取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共同做好学校总务管理工作。

(9)负责规划、建设学校的树木、花草的绿化工作,美化、绿化和净化校园,为教学提供安静、舒适的环境。

(10)创造条件,办好师生集体福利,管理好食堂、教工宿舍和其他集体福利事业;加强饮食饮水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11)完成校长和主管领导布置的工作。

2、总务处副处长

(1)指导水、电线路的检查和维护,负责水费、电费的收取和门前三包工作及安全工作。

(2)负责学校卫生管理,做好学校卫生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工作。

(3)负责学校绿化管理,负责校园内花草树林的更新、补栽和养护等工作,办理学校绿化所需的各种手续。

(4)负责分管工作内的文字工作,草拟分管工作的计划、总结等专项资料。

(5)负责分管工作各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6)协助总务处处长安排、落实好每周工作。

(7)协助处长做好学校大型活动,集会的后勤组织保障工作。

(8)总务处处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维修工

(1)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及管理。

(2)树立服务育人的思想,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不怕脏、不怕累,全心全意的投入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

保证学校正常供水、供电、供暖等,并及时做好维修,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3)做好学校维修工作。

报修随叫随到,一般小修小补,当天解决,保证维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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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全校水电线路和水电用量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漏水、漏电、器材损坏,及时更换并主动维修保养。

(5)对全校教室、校舍的门、窗、玻璃、课桌椅等每周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与班处长和资产管理中心联系,按流程进行处理。

(6)经常检查校园内的用水用电情况,发现违反用水、用电有关规定者,要及时制止、纠正,对违反规定使用电器要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予以没收或拆除。

(7)对教室、办公室、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等每天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8)负责学校内部广播线路的通畅和维护、修理。

(9)管好水电器材设备,购买、领用器材手续要完备。

(10)要尽力承担力所能及的水电线路和公用设施的维修安装,必须请人施工的要事先提出报告,得到批准后组织施工。

施工中要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施工质量。

(11)确保安全,做到防漏水、漏电,防水淹、着火、防盗窃等工作。

(12)合理利用原材料,节约用料,不浪费,废旧原料及更换材料要回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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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严禁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学校,严禁无故迟到早退,严禁做有损学校形象有损学校荣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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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凡因违反学校规定,工作失职或有悖工作职责的,学校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直至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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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完成总务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4、干事

负责协助总务处负责人做好总务处各方面的工作。

(1)协助处长完成学校基建、改造、项目审批、招标及预决算的审核工作。

(2)负责学校各部门维修单的收集、检查、安排维修单位及时安全的维修工作。

(3)负责与学校建设施工各单位保持联系,按质保要求定时安排检修工作。

(4)协调各部门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严密的安全措施和制度,检查坚持每天一次的校内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监督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负责全校防火、地震等安全逃生演练活动,负责每学期安排至少一次全校安全学习。

(6)负责全校水电暖的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保证学校水电暖的正常供应。

负责降温、采暖季空调的检修及定时供断电。

按时进行水电表的统计,做好水、电、暖费的计算、缴纳工作。

(7)做好学生食堂伙食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力争为师生提供满意、安全、卫生、放心的食品。

定期参加食堂例会,加强食堂安全教育。

深入食堂用餐,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教师的意见,督促食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学校各种牌证、宣传制作。

(9)配合学校办公室进行各项迎检、会议、节日的布置工作和做好重大活动及日常接待工作。

(10)按总务值班要求巡视校舍,认真填写《巡查情况表》,做好常规性的总务工作。

(11)负责与交警、派出所、街道办、消防队等单位的外联工作。

(12)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其他人员岗位职责详见各管理规定。

七、总务处工作例会

1、总务处干事负责具体组织和人员召集,总务处例会参加人员:

总务处全体职工。

2、每周一下午15:

00点举行,会议由总务处负责人主持。

也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临时安排。

3、会议内容:

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会议要求、领导意见,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周工作任务,研究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会前有关负责人员要做好准备,会后要积极制订计划,采取措施,落实任务。

5、总务处干事负责填写会议记录,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内容等。

要求记录内容详细、准确,语言表达清晰。

6、总务处例会必须按时召开。

7、不参加例会或迟到、早退,第一次将给予口头警告,本学期内出现第二次及以上,将给予50元/次的罚款。

8、《会议记录》由总务处按月进行归档管理。

校长办公室每月抽查会议记录不少于2次。

如发现无会议记录或会议记录不详细、表述不准确等情况,第一次将给予总务处全员口头警告,本学期内出现第2次及以上,将给予总务处全员50元/次的罚款,部门负责人占50%的责任。

八、更衣室管理

1、更衣室负责人为总务处干事,负责更衣室所有的全面全程管理。

2、使用者应自觉维护更衣室和储物柜的环境卫生,爱护公物。

严禁在储物柜上私自粘钩;乱贴乱画,必须保持衣柜清洁与整齐。

3、更衣室内除清扫用具及更衣用凳外,一律不准摆放其他物品、物件、工具等。

4、更衣室内要注意安全防火,总务处干事负责。

5、更衣室由卫生保洁人员负责整理清扫和保持清洁卫生,总务处干事负责检查监督。

6、更衣室内严禁吸烟、喧哗、打闹,严禁赌博及一切违法行为。

7、属负责人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脏、乱现象,给予警告、并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8、属各部门负责人教育不严,在接到总务处多次反映的情况下未作改进及整改措施,将对该部门负责人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

九、储物柜管理

储物柜是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的服务设施,希望全体教职工爱护学校的财产。

每位教职工都要自觉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

为保护学校财产物质的安全,保护教职工福利设施合理使用,现就教职工储物柜管理规定如下:

1、储物柜的管理

学校为保障教职工职业形象,保护教职工个人财产物资的安全,统一配备了教职工储物柜,由教职工使用。

储物柜的管理、调配和日常维修、维护,由学校总务处全面负责。

2、储物柜的发放

经学校录用的教职工,新教职工五天试岗期结束后,由校长办公室签发“服务确认单”。

教职工到财务室交纳10元押金后,持“押金收据”到总务处办理储物柜钥匙领用手续。

总务处负责人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并陪同教职工到现场对储物柜状况进行确认,确认无误,配发钥匙。

3、储物柜的使用

(1)学校为教职工配备储物柜,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

(2)储物柜主要是用来存放使用者简单个人物品,如服装、鞋帽等物品;严禁存放违禁品、易燃易爆品;禁止在柜内存放个人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如存折、手机、照相机等,如有丢失,学校不负责赔偿;不允许存放任何食物或饮料。

使用者所有物品需放入储物柜内,不得摆放在外。

(3)储物柜一人一格,钥匙由使用人负责使用保管,并负责储物柜内外卫生的清扫,教职工更衣时要保持更衣处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吐痰,乱丢纸屑杂物。

(4)使用后应锁好储物柜,妥善保管钥匙。

不得私配储物柜钥匙,不得私自换锁,不得私自调换储物柜。

(5)学校相关部门因工作有权要求使用者打开储物柜检查,使用者要积极予以配合。

4、储物柜的交回

教职工办理离职时,经校长办公室同意,填写离职申请单后,必须到总务处办理储物柜交回手续。

总务处负责人要会同离职教职工共同检查储物柜状况。

属于使用状况完好的,签署同意离职意见,教职工可凭“押金收据”到财务室退回押金。

属于有一定损坏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赔偿。

5、储物柜的报修

教职工在储物柜日常使用时,如发现螺丝松动、把手脱落、锁头无法开启等故障,应当日向总务处申报,申请维修。

修理费用如自然损坏由学校负责;如果是使用人自己损坏则自己承担。

6、责任费用收取标准

如果教职工不慎将钥匙丢失,要立即上报。

并申请锁具更换或修配钥匙,更换、修配费用要由教职工自己负责。

教职工在离职交接时,如果不能交齐钥匙的,其教职工要负责赔偿购买锁具费用,故财务押金不再退回。

如果本人不能缴付现金的,则在本人结算工资中扣除。

十、学校办公钥匙管理

1、钥匙的存放和保管

(1)学校所有钥匙(门钥匙、办公桌钥匙、文件柜钥匙)由总务处(及使用人员)统一管理,钥匙及备份钥匙统一存放于学校仓库内,由专柜保存,柜钥匙由总务处负责人和校长保存。

(2)总务处干事承担学校所有钥匙的管理、安全使用、监督使用之责任。

2、钥匙的管理和监督

(1)总务处对所有钥匙进行备份,并定时清点,做好登记工作(校长办公室、财务室、校办办公室、秘书组钥匙由该部门负责人备份并保管,总务处不做备份,但是需要定时进行核查登记)。

(2)钥匙的发放、收回、借用都必须登记,不得有误。

钥匙管理者必须恪尽职守,如有失误将承担相应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3)钥匙交接簿需每日由总务处干事负责检查,每半月由总务处负责人批阅,核实钥匙情况,如发现意外,及时上报校长,调查情况。

所有钥匙应每月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补配。

(4)总务处须全程监督学校教职工的钥匙使用,如发现意外,应该及时纠正。

3、钥匙的使用

(1)学校校门、宿舍楼门、校内各楼门、楼内各办公室门钥匙,责成专人负责使用,专人承担门户安全的责任,钥匙持有人须在总务处登记,妥善保管,谨慎使用,不得外借他人。

(2)学校各部门办公桌、文件柜钥匙持有者须在获得钥匙的同时在相应表格签字确认,持有者全权负责该钥匙的管理、使用和保管,不得随意外借他人。

4、钥匙的调换

(1)由于调换桌柜造成的原钥匙不可用者,需将原钥匙交还总务处,领取新钥匙,并在交接簿上签字确认。

(2)钥匙持有者如遇离职,则须在离职前与总务处人员进行钥匙交接,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离职。

5、钥匙的借用

(1)凡临时性借用钥匙者,可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由总务处人员陪同前往;借用则填写钥匙借用申请,拿到钥匙并确认无误后,在钥匙交接簿签字确认。

在使用过程中,须谨慎小心,以免发生遗失。

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总务处,并由总务处相关人员检查并签字确认。

(2)如未按照规定程序借用钥匙,则总务处借出钥匙人员和借用钥匙人员都将受到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3)如未经允许,擅自将借用的钥匙转借他人,将受到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外借钥匙期间出现物品丢失,则两人都将受到200元罚款,并对丢失物品进行原价赔偿。

情节严重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4)如遇周末需使用钥匙,须在双方部门负责人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在周五前到总务处完成相关手续后领取,并于下周周一上班时交回。

(5)借用过程中,如果发生遗失,借用者将受到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6、钥匙的补配

(1)如不慎将个人办公桌钥匙遗失,须向总务处提交补配申请,并经由总务处负责人同意后,由总务处补配,由钥匙持有者承担补配费用。

(2)如不慎将文件柜钥匙遗失,将罚款100元,并申请补配,补配须向总务处提交补配申请,并经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由总务处补配,由钥匙持有者承担补配费用。

(3)如不慎将学校校门、宿舍楼门、校内各楼门、楼内各办公室门钥匙遗失,将罚款200元,并申请补配,补配须向总务处提交补配申请,并经由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补配,由钥匙持有者承担补配费用。

(4)除总务处人员外,其他教职工不得私自偷配所保管的及他人使用的钥匙,如发现私配学校钥匙者,记过处分一次,并进行处罚。

十一、校园绿化管理

1、总务处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2、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雕塑、走廊等建筑小品的布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3、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4、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草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5、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6、花草配植要合理,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7、广植盆景树。

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盆景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宿舍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使室内充满盎然的生机,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8、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

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浇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

10、总务处要指定专人负责学校绿化的管理,相关人员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11、对毁损花草树木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

包括以下行为:

(1)乱折树枝、树叶、爬树、摇树,砍枝剔芽,攀花摘果。

(2)在树上钉钉、刻划涂写。

(3)在绿化树木下及花池内堆放各种废物(倒垃圾、污水)、点火、挖坑。

(4)车辆等碰损轧坏树木、绿篱、绿地及园林绿化设施。

(5)擅自砍伐修剪破坏树型,擅自移栽换栽绿化苗木,摘花等。

(6)其他破坏绿化的行为。

十二、学校电话管理规定

1、总务处每月月底根据话费详单,统计各部门所拨打电话的记录,单个电话时长过长、多次重复出现的号码,核查后上报学校,也可找当事人进行质询。

2、对于单机话费过高的号码,核查后上报学校。

3、每月5日前(含当日)针对上月各部门电话产生的费用,按照部门分类进行汇总统计。

4、如经核实确有违反学校电话使用管理规定的,总务处应将质询或根据情况调查的结果上报学校。

5、经过核对,发现教职工使用学校电话,拨打非工作性质电话的,处罚如下:

(1)市话按每分钟一元,长途按照实际费用的三倍,进行补缴话费,交到总务处。

(2)按本规定进行其他处罚。

十三、相关奖惩

1、奖励

(1)学校对工作成绩突出或者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或)表彰。

(2)其他日常奖励参照《教职工奖惩管理规定》执行。

2、教职工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处罚办法如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对于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按工作流程操作等失职行为及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情节轻微,学校没有明显损失的,或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元以下(含),对责任人处以通报批评处分,按其月标准工资的5%进行处罚;部门负责人承担管理不到位责任,处罚20元。

(2)一般情节,给学校造成一定有形或无形损失或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元以上200元以下(含),对责任人处以警告处分,按其月标准工资的10%进行处罚;部门负责人承担管理不到位责任,处罚50元。

(3)情节较严重,给学校造成较重有形或无形损失或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500元(含)以下,除赔偿损失外,对责任人处以记过处分,按其月标准工资的15%进行处罚;部门负责人承担管理不到位责任,处罚100元。

(4)情节严重,给学校造成严重有形或无形损失或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1000元(含)以下,除赔偿损失外,对责任人处以记大过处分,按其月标准工资的20%进行处罚;部门负责人承担管理不到位责任,处罚200元。

(5)情节特别严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要求责任人赔偿相应损失和罚款后,予以开除;违反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学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管理不到位责任,处罚300元。

(6)其他情况,按照《教职工奖惩管理规定》进行。

3、凡是更改记录或隐瞒包庇者,处罚200-500元,处分、直至开除。

4、校长办公室和上级主管要随时或定期检查,如有管理不到位行为,每次对部门负责人和上级主管分别处罚200元。

5、学校欢迎广大教职工互相监督,对举报人据实举报的,每次奖励200元。

十四、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不尽之处,将予以补充、修改;补充、修改内容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规定自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的《总务处管理规定》(XGW2016038)同时废止。

附:

《教职工签字页》

**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二○一七年一月一日

附:

2017年**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制度确认书

本人对**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总务处管理规定》(XGH2017042)已阅,能够完全充分理解,并保证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守并予以履行。

如有违反学校制度行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现确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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