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业产品CAD赛项规程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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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业产品CAD赛项规程解读

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业产品CAD)”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

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业产品CAD)

赛项组别:

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

信息技术

二、竞赛目的

以全省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业产品CAD)比赛为平台,促进中等职业工业产品设计、计算机应用和机械设计等专业的教育教学创新,促进实践教学的内容、手段和方法的改革,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赛项设计原则如下:

1.技能比赛与行业用人岗位要求相结合

本竞赛主要针对制造业企业对工业产品设计、产品数字模型建立等岗位的要求而设计,竞赛标的为该类岗位的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测评对象为岗位对应的工作内容。

体现了行业需求引导评价模式的职教改革理念。

2.专业知识与软件技能相结合

本竞赛针对行业资质要求,要求选手掌握基本的行业和专业知识,并通过指定软件的操作,实现具体产品的模型建立、表达和创新设计,在实际的建模和创新设计过程中促进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3.强化基本技能,引导创新意识

本竞赛要求选手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业产品数字模型及设计表达文档,针对中职学生特点,强调造型准确性和规范性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适当引导创新能力的发挥。

通过竞赛体验真实的业务环境,实现“做中学、学中做”的意图。

4.技能比赛与教学改革相结合

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应用水平进行试题设计,通过技能竞赛,引导学校在教学中、在传统基础知识的教学基础上,加强软件技能的训练,加深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并在实际的操作中引导创新尝试。

三、竞赛内容

本赛项分为基础设计和设计创新两个模块。

两个模块均为现场比赛,合并计时4小时。

各模块的详细内容与要求如下。

竞赛模块

内容要求

时间

形式

基础

设计

参赛选手需在比赛现场根据给出的设计图完成现有产品模型建立与设计表达。

需提交的文件包括产品的零件、部件、工程图及效果图等。

部件包括装配模型、表达视图模型;工程图包括产品的六视图、爆炸图、零件图。

240分钟

现场操作

设计

创新

参赛选手需在比赛现场根据给定的设计要求,完成产品的设计创新、模型建立与设计表达。

设计要求包括产品的尺寸、功能等方面的要求;设计表达包括产品的工程图(六视图、爆炸图等)及说明文档。

四、竞赛方式

比赛采取个人赛方式进行,以市、州为单位组队参赛。

市、州选拔4名学生参加,每名学生配指导教师1名,各市、州配领队1名。

报名办法及报名资格详细要求等见《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报名办法》。

五、竞赛流程

时间

内容

第一天

9:

00-14:

00

选手报到及赛前作品提交

15:

00-16:

00

领队会议及选手参赛号抽取

第二天

8:

00-9:

00

选手检录、座位号抽取,入场及赛前准备

9:

00-13:

00

现场比赛

13:

00-22:

00

成绩评判

第三天

8:

00-12:

00

成绩核对与录入,证书制作及颁奖准备

15:

00-16:

00

颁奖,比赛结束

六、竞赛规则

1.各参赛队必须参加本赛项所有规定的比赛。

2.参赛队竞赛时的座位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3.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确认现场条件,根据统一指令开始比赛。

4.比赛题目以纸面及电子形式发放,参赛队根据题目要求完成竞赛任务,现场比赛时长240分钟。

5.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裁判长有权中止比赛;因非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6.参赛队须按照题目要求及程序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文档,禁止在竞赛结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

7.选手提交竞赛结果后,须等待现场裁判对竞赛用品及设备进行清点验收方可离开赛场。

七、竞赛环境

竞赛场地包括:

竞赛区与其他区域。

(一)竞赛区

竞赛区包括竞赛机房、裁判机房及相关区域。

竞赛机房可容纳全部参赛选手同时比赛。

(二)其他区域

其他区域包括休息区、服务保障区、申诉区等,均为开放区域,领队及指导教师均可进入,并遵守相关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休息区与展示区设在同一区域,供领队及指导教师使用。

服务保障区用于为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及领队等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申诉区用于受理各参赛队的申诉。

八、技术规范

赛项涉及技术规范如下。

类别

内容

要求

产品

设计

功能分析

能根据用户信息分析得到产品应有的功能。

结构设计

能分析得出满足产品功能要求的相应结构。

使用方便

产品应满足用于便捷性要求。

使用安全

产品应满足使用安全性要求。

结构合理

产品结构合理,零部件之间连接关系恰当。

造型美观

产品应运用合理的造型与色彩,具有一定的美感。

软件

操作

零件建模

熟练掌握Inventor建模工具,包括拉伸、旋转、扫掠、放样、抽壳、加强筋、拔模、凸雕等基本工具;工作点、工作轴、工作面等辅助工具;嵌片、缝合、灌注、修剪等曲面工具;止口、凸柱、支撑台等塑料件工具。

理解和灵活运用“自下而上”及“自上而下”两种建模方法,熟练掌握“多实体”建模技术。

能为零件模型选择正确的材质与合理的色彩。

部件装配

熟练掌握零部件装入与零部件约束操作,熟练应用零部件装入、约束、联接等工具。

工程图

能根据国家标准与赛题要求设置工程图样式,熟练掌握工程图视图与标注工具,包括基础视图、投影视图、斜视图、剖视、局部视图、断裂画法、局部剖视图等视图工具;尺寸、连续尺寸、明细栏、引出序号等标注工具。

表达视图

能使用表达视图制作部件装拆过程动画,熟练掌握创建视图、调整零部件位置、动画制作、照相机设置等工具。

可视化

能使用InventorStudio制作产品效果图与展示动画,熟练掌握渲染相关工具,包括光源设计、场景设置、照相机设置、动画时间轴、约束动画、参数动画等工具。

表达文档

能使用Inventor制作的渲染图,配以简单的文字,在MicrosoftWord或MicrosoftPowerPoint中制作产品设计表达文档;设计表达文档应图文并茂,简洁而清晰地介绍产品的功能与创新点。

相关参考教材:

1.《工业产品设计(Inventor2012进阶教程)》,同济大学出版社,2012年。

2.《AutoCAD2010基础教程与上机实验指导》,同济大学出版社,2010年。

九、技术平台

(一)硬件平台

计算机,配置要求如下:

CPU——不低于IntelPentium4或AMDAthlon64,3GHz或Intel或AMD双核2GHz;内存——不小于4G;显卡——独立显卡,显存不小于512M;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280×1024。

(二)软件平台

1.Windows764位(中文版)

2.AutodeskInventor2012(中文版,用于产品设计)

3.MicrosoftOfficeWord2010及MicrosoftOfficePowerPoint2010(中文版,用于编写设计说明文档)

 十、成绩评定

赛项各模块评分方法、细则及评分原则如下。

竞赛模块

模块内容

判分内容

分值

模块分

权比

基础

设计

根据给出的设计图完成现有产品模型建立与设计表达。

零件

60

100

65%

部件

(含装配体、三维爆炸图)

10

工程图

(含零件图、六视图、爆炸图)

20

效果图、动画

5

规范性

5

设计

创新

根据设计要求,完成产品的创新设计、模型建立与设计表达。

基本功能

30

100

35%

使用安全

10

使用方便

10

结构合理

10

造型美观

10

功能创新

10

设计表达

(含六视图、爆炸图、效果图、

动画及说明文档)

20

采用结果评判的方式评定选手成绩。

根据工作需要,裁判分为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三类。

加密裁判——负责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并对参赛队伍(选手)的信息、数据进行加密与解密。

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加密裁判协助选手于报到时抽取参赛号,并于比赛前按参赛号抽取座位号;比赛结束后,加密裁判对选手数据进行再次编码加密后交评分裁判评定成绩;评分结束后,加密裁判对上述过程进行解密并制作选手成绩单。

加密裁判不参与评分过程。

现场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

评分裁判——负责选手成绩评定。

十一、奖项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按参赛选手人数的10%设置,二等奖按参赛选手人数的20%设置,三等奖按参赛选手人数的30%设置。

十二、赛项安全

(一)赛题保密措施

1.命题专家、审核专家、印刷人员和保管人员对赛题保密负全部责任。

所有涉及竞赛赛题的人员必须签署保密协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赛题内容。

2.赛题必须存放在双锁保密室的保密铁柜内,由赛项执委会指定专人和保密室负责人共同负责保管。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程序,认真做好赛题的保密、保管以及接收、发放工作。

4.赛题领取人必须由专人在赛项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于考前30分钟内到保密室领取试卷,并核对好数量,查验试卷的密封是否完整,做好移交记录。

5.赛题领取人领取试卷后必须直接到达赛场,中途不得在任何场所停留。

(二)交通与食宿

1.选手比赛期间住宿由赛项承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比赛期间,选手往返承办单位指定住宿地点与比赛地点之间的交通原则上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

3.选手比赛期间饮食由选手所在市、州领队及指导教师负责;现场比赛期间饮水由赛项承办单位负责。

(三)现场安全措施

1.场地及消防设施:

现场为教学机房,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疏散通道与紧急出口:

疏散通道宽度应符合相关要求,通道交汇处需布置引导人员,现场需设置紧急疏散门并设置指引设备。

3.采光与通风:

竞赛现场需保证空气清新、照明需符合教室采光规范。

4.参赛人员安全与保健:

竞赛期间参赛人员(含指导教师和领队)集中住宿、饮食;竞赛现场需布置休息室、医务室、医生2名并急救药品;如遇高温天气需具备降温设施。

5.赛场区域隔离与标识设置:

竞赛场地设置隔离带,非裁判员、非参赛选手、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标明消防器材、安全通道、洗手间等位置。

(四)其他

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十三、申诉与仲裁

根据《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管理办法》,申诉与仲裁的程序如下:

1.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竞赛成绩,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组提出申诉。

2.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3.申诉启动时,参赛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4.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

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5.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区)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

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四、竞赛观摩

竞赛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供各参赛队观摩、交流。

1.现场视频直播:

赛场设直播设备,领队及指导教师可在休息室观看比赛现场画面。

2.比赛作品展示:

闭幕式展示优秀选手作品。

领队及指导教师可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观摩、参观,但不得损坏、复制选手作品。

十五、竞赛视频

比赛全程录像,包括赛题抽取、选手抽签、选手检录、选手座位号抽取、现场比赛、数据上传、成绩评定等全部过程。

为促进各参赛队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竞赛现场设直播设备。

直播设备的设置不得影响选手比赛。

十六、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各参赛队应严格遵守比赛纪律。

2.各市、州在组织参赛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各参赛队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4.各参赛队须加强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并与赛场安全管理对接。

5.参赛队应对比赛详细时间做好安排,保证参赛选手按时参加比赛全部环节。

6.各参赛队于比赛前一天,由领队带领选手抽取参赛号(选手本人抽取),参赛号将作为参加正式比赛的检录顺序号。

7.比赛正式开始前一小时,选手凭参赛号及相关证件(参赛证、身份证及学生证),按参赛号顺序检录并抽取座位号,对号入座参加比赛。

8.各参赛队成员比赛期间应统一穿着大赛提供的服装,并佩戴吊牌。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根据大赛的安排,配合领队安排选手比赛期间的交通、住宿与餐饮,保证选手比赛期间的安全。

2.熟知比赛详细时间安排,配合领队保证选手按时参加比赛全部环节。

3.熟知选手须知等相关规定,并于现场比赛前一天为参赛选手讲解选手须知,保证参赛选手知晓全部比赛规则。

4.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

5.不得进入赛场,比赛期间禁止使用通讯工具和参赛队员联系。

(三)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按指定时间进入赛场,比赛正式开始15分钟后,未进场选手按弃权处理,不得进入赛场。

2.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除参赛证件外的任何物品进入赛场,包括移动电话、存储设备、鼠标、键盘、食品、饮料等。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座位号标签放置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验。

4.比赛正式开始至比赛结束期间,选手不得离开赛场;如因身体原因需离开赛场,需报告现场裁判同意后离开。

5.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后,应及时查验比赛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比赛资料是否齐全,并在设备、物品确认单签字确认设备正常、物品齐全。

6.比赛正式开始前,不得揭开赛题封条。

7.选手不得破坏赛题装订钉将其拆散。

8.比赛过程中,选手应严格按照赛题规定的路径及名称及时、随时保存数据。

9.若设备发生突发性故障,选手应报告现场裁判处理,并由裁判长决定是否允许延长比赛时间。

10.比赛结束时,参赛选手须立即停止操作,按照现场裁判指令离开赛场,不得以包括继续渲染、保存文件等任何理由拖延;选手离场时,不得带走除参赛证件外的任何资料及数据,不得关闭设备。

11.赛场内禁止吸烟,赛场外禁止喧哗。

(四)工作人员须知

1.专家应按照《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和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工作手册》的要求开展工作。

2.裁判应按照《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和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工作手册》的要求开展工作。

3.赛项监督人员应按照《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工作手册》的要求开展工作。

4.赛项仲裁人员应按照《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5.其他工作人员应按照比赛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6.所有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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