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模板八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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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模板八篇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模板八篇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模板八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书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为大家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8篇,欢送大家分享。

  甲方:

  乙方:

,性别,毕业学校:

,专业:

  一、乙方因未落实就业单位,将人事档案委托甲方保管。

乙方从毕业离校时至就业前两年免缴档案保管费,超过两年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毕业生档案保管费元。

  二、乙方如落实了就业单位,应凭市人事局签章的“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申报表》、户口迁移证的复印件、接收单位调档函及时到甲方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三、甲方可为乙方出具人事档案中的有关证明,办理因私出guo(境)探亲、旅游、自费留学等政审。

根据省、市物价部门规定,出具各种证明材料每次元;办理出guo政审每次元。

  四、上述收费工程与收费标准皆依据省、市物价部门现行规定。

在本协议期间,如遇上述部门重新核定收费工程与收费标准,那么从变更之月起执行新的规定。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家庭地址:

  地址:

  :

  :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单位)乙方(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终止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安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制定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安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那么,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元。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平安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保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立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安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并按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方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局部无效的`;

  2、甲方成心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成心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存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

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

年月日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培养单位:

  第一条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老实信用的原那么。

  第三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

例如:

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

单位性质:

  档案:

  接收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毕业生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院:

专业:

  政治面貌:

学位类别:

  学历:

培养方式:

  生源地:

婚姻状况:

  联系方式:

  第一条毕业生工作的地点:

  第二条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

  第三条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地址: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效劳的期限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

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当违约责任的方式。

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20xx元。

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前方可解除协议。

  其他约定:

  毕业生意见:

用人单位意见:

  签字: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甲方:

大学学生处

  乙方(用人单位):

  丙方(学生):

  为保证就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学校、用人单位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那么,经慎重协商,甲乙丙三方成认《大学大学生就业实习管理规定》对三方均有的约束力,并达成如下就业实习协议:

  一、乙方要求甲方为其介绍丙方从事就业实习工作,其中

  1.工作内容:

  2.工作时间:

  3.就业实习报酬和福利待遇:

  二、在办理实习信息登记时,乙方在就业实习报酬外应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元(即按实际聘用人数,每人管理费元或按学生酬金的%计)。

管理费用于为丙方购置人身保险等。

  三、乙方在丙方实习期间,不得无故克扣丙方的劳动报酬。

无论乙方辞退或丙方辞职,乙方均需付足学生自劳动开始之日至离开之日的全部报酬。

乙方有权根据其用工需要而终止与丙方实习用工关系,乙方终止用工关系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

如丙方因无故离职,或因表现不佳被辞退,学校将按考勤等校规处理。

  四、乙方在日以前,将丙方的报酬付给甲方,统一由甲方发放,乙方不直接与丙方发生经济关系。

  五、丙方就业实习依法享受劳动保护,乙方不得安排丙方从事易对人体造成伤害或危险的特殊行业或专业的劳动及违法活动;乙方应对丙方的人身平安提供保障,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害丙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

否那么,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但是,甲方应为丙方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乙方对丙方的医疗不承当责任。

在工作期间,乙方对丙方的成心行为造成的自身人身伤害事故不负责任。

有关劳动保护的其他内容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甲方是具体负责指导大学生就业实习的组织管理机构。

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纪守法,执行用人单位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就业实习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如乙方与丙方发生纠纷,甲方主持调解双方的争议。

在调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请仲裁和诉讼。

  七、乙方有权与丙方签定有关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等协议。

甲方催促丙方执行上述协议。

  八、本协议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

  班级:

  学号: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

;

  乙方:

,性别,毕业学校:

,专业:

  1.乙方因未落实就业单位,户籍挂靠甲方集体户(属管辖)。

  2.乙方如落实了就业单位,应及时将户口迁出甲方;乙方因私出guo、留学、定居、移民、劳务,必须在甲方注销户口。

如确实有困难,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并提出迁出期限,经甲方领导批准后,方可继续挂靠。

  3.自乙方户口迁入甲方集体户之月起,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每月元(不满1个月按1个月收取),每半年缴交一次,缴费时间:

每年7月份缴交1月份-6月份的费用;12月份缴交7月份-12月份的费用。

  4.甲方协助乙方将户口迁入、迁出甲方集体户,申领补办居民身份证,可为乙方开具户籍相关证明。

  5.上述收费工程与收费标准皆依据省、市物价部门现行规定。

在本协议期间,如遇上述部门重新核定收费工程与收费标准,那么从变更之月起执行新的规定。

  6.乙方应按协议要求按期缴费,逾期三个月不缴,甲方不承当本协议所负的责任。

户口迁出甲方集体户时,应交清有关管理费。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家庭地址:

  地址:

  :

  :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性别,毕业学校:

,专业:

  一、乙方因未落实就业单位,将人事档案委托甲方保管。

乙方从毕业离校时至就业前两年免缴档案保管费,超过两年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毕业生档案保管费元。

  二、乙方如落实了就业单位,应凭市人事局签章的“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申报表》、户口迁移证的复印件、接收单位调档函及时到甲方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三、甲方可为乙方出具人事档案中的有关证明,办理因私出guo(境)探亲、旅游、自费留学等政审。

根据省、市物价部门规定,出具各种证明材料每次元;办理出guo政审每次元。

  四、上述收费工程与收费标准皆依据省、市物价部门现行规定。

在本协议期间,如遇上述部门重新核定收费工程与收费标准,那么从变更之月起执行新的规定。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表人(签字):

家庭地址:

  地址:

  :

  :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

  为维护学院声誉和广阔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维护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标准我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工作,标准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本方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三条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效劳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效劳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丧失。

协议书原那么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协议书的程序如下:

  1、如学生本人丧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协议书丧失的书面情况说明,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附件1),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效劳中心;就业指导效劳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告挂失,公示期三个月;公示期满学生到学院就业指导效劳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2、如用人单位丧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丧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效劳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效劳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协议书丧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丧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丧失者承当全部责任。

  第三章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根底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局部。

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成认。

  第十条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

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当。

  第十二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就业指导效劳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效劳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方案。

  第十三条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违约协议的处理

  第十五条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

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学院监视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七条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

违约率作为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毕业生一旦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所在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向学院就业指导效劳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那么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原那么上将不予审批:

  1、学生要求与来我院参加校园招聘会的用人单位解约;

  2、学生要求与作为我院教学实践基地的用人单位解约;

  3、无新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

  4、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十条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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