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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教办102号

 

渝教办〔2009〕10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综治委办公室、公安分局,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委直属中小学: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五个校园”的意见》(渝委办发〔2009〕50号)和《关于成立重庆市“五个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的通知》(渝委办〔2009〕159号)精神,从2009年起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现将《重庆市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公安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平安校园实施方案评价标准通知

抄送:

教育部,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平安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访办,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委,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武警重庆市消防总队,市文化执法总队,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团市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12月24日印

重庆市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保障和促进重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五个校园”的意见》(渝委办发〔2009〕50号)和《关于成立重庆市“五个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的通知》(渝委办〔2009〕159号)精神,现就“平安校园”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依法治校,按照“安全、稳定、健康、文明、和谐”的总体要求,坚持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扎实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安全文化建设,保护师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努力打造安全保障型教育城乡统筹示范区,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12年,“平安校园”达标率达到85%以上。

到2015年,“平安校园”建设主要指标达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水平,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成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师生安全、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平安校园”。

1.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实现全覆盖,课程设置率达到100%,师生的法制观念、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抵制西方敌对势力能力明显增强。

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形成道德风尚良好、师生关系和谐的环境,校园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2.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

学校安全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安全稳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安全稳定管理机构和人员按相关要求得到配备。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学校安全隐患得到全面的排查和整改,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

3.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

学校安全基础工作全面加强,校舍建设和教学设备设施等安全要求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学校及师生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更加优化,到2015年,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100%的学校按不同标准建成“平安校园”。

4.安全事故进一步减少。

积极防范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做到伤亡人数明显下降;积极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做到涉校涉生事件数明显下降;积极防范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做到涉校涉生案件数明显下降;积极防范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病发生,做到卫生安全事故数明显下降;积极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发生,做到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5.矛盾纠纷进一步化解。

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理性、有序、合法的良好信访秩序,健全教育系统舆情分析、源头维稳、群众利益保障机制,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6.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

学校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机制健全,校外敌对组织、敌对分子、恐怖势力、邪教组织对学校的渗透和影响得到有效遏制,社会闲散人员以及违法犯罪分子在学校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学生之间的涉暴事件得到有效防范,学校和师生的安全得到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师生政治思想教育

充分发挥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修养。

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文明习惯养成教育。

关注学校师生思想动态,全力维护政治稳定。

采取有效措施,严密防范和抵御有复杂国际背景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

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学生自觉抵御各种错误思潮、腐朽思想和防范邪教的能力。

加强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逐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心理健康咨询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强化对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理性对待学习、生活、情感和就业等方面的问题。

(二)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全面加强法制安全教育。

积极倡导“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的安全管理新理念,着力构建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教育新机制。

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安全教育资源开发,全面推进法制和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三进”工程,将安全、法制教育落到实处。

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置安全教育研究机构,中职学校开设职场法制安全教育必修课,中小学法制安全教育课每月不少于2课时,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进一步深化学校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

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

通过举办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应急演练、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等多种渠道,使广大师生受到系统的公共安全和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其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宣传和新闻部门要大力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大家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重视学校安全教育、个个维护校园稳定”的安全文化氛围。

加强互联网和校园网的管理。

对网上舆情和敏感信息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和打击利用网络进行组织宣传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活动和有害政治信息在校内传播。

加强对外学术交流的管理。

严格大型学术会议审批制度,加强对校内讲坛、论坛、校内媒体、社团、自办刊物的规范管理。

(三)加强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常规管理制度建设。

健全和完善网络信息建设、学校门卫、学生宿舍、食品卫生、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大型活动、外来流动人员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预警机制。

坚持以源头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和可能引发安全稳定事件因素的分析和研判,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相关工作流程,制订和完善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完善信息保障、物资保障、人员保障,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安全稳定的信息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建设,落实专人专管。

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形成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信息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影响安全稳定情况动态。

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

完善集指导、监督、检查于一体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责任追查和追究。

(四)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

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不断加大政府投入,严格按照以区县为主的“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五统一”管理模式,扎实推进中小学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学校安全防范硬件等建设得到全面改善。

大力推行校园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建设。

切实抓好校园报警点或警务室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报警系统,校园重要部位应安装监控与报警设施。

到2015年,全面完成对全市普通高校、寄宿制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一级示范幼儿园视频监控体系的安装。

不断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新建校舍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防火建设标准。

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进一步完善学生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障体系。

全面推行校方责任保险,积极参与社会医疗保险,鼓励和引导学生家庭为学生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增强师生的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加强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建设

建立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最大程度净化、优化校园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

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学校履行主体责任、社会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挂牌督办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减少各类矛盾纠纷,有效控制刑事治安案件,坚决防止严重危害影响学校稳定事件的发生。

不断创新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建立理性、有序、合法的信访秩序。

保障师生合法信访权利,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努力推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解决,做到小事不出学校、大事不出区县。

深入开展干部大下访、大走访活动,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做到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加强组织机构队伍建设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稳定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保安派驻制,推行警校共建工作,进一步抓好校园报警点或警务室建设。

高校应建立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相关业务指导。

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职工的教育与培训。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将法制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职工培训内容,分期分批进行系统培训,各级各类学校也要通过委托培训、校本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和教职工的教育培训。

(七)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和“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以组织领导、安全基础、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政治稳定和安全环境等为主要内容,分别针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特点,制定中小学校、高等院校、中职学校以及幼儿园等四个组别的平安校园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并严格按照该标准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按照2009年至2012年“平安校园”创建达标率逐年达到10%、40%、70%、85%,2015年全面达标的规划,由市和区县“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连续三年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学校,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区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建设“平安校园”是构建“平安重庆”、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学校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要从“平安重庆”建设大局出发,增强抓好“平安校园”建设,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平安重庆”建设的统一部署,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原则,把认识统一到落实市委、市政府“平安重庆”建设战略思想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平安校园”建设的奋斗目标上来,做到思想统一、认识清楚。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与工作职责,将“平安校园”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学校教育改革发展总体布局,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平安校园”建设的领导责任,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和“一岗双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把建设“平安校园”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发动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教育主阵地、主渠道的宣传引导作用。

文广宣传部门要在教育电视台、新闻广播、报刊、网站等各种宣传媒体上开辟“平安校园”专栏,广泛宣传建设“平安校园”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步骤和重大意义,宣传创建活动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要加大宣传力度,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师生的参与意识,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参与,营造“平安校园”建设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协调配合

市教委要切实加强对“平安校园”建设的统筹、指导和督促。

教育、综治、公安、信访、建设、交通、国土、规划、市政、文化、卫生、工商、安监、消防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整治项目台帐、限期治理承诺、执法联动、社会监督等制度,形成以“平安校园”的创建带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考核检查

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机制,把“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纳入对区县教育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区县、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

各区县“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所辖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和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检查。

市“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区县“平安校园”创建和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加强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应予以表彰奖励。

(六)加强经费保障

各区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应按照“平安校园”建设资金由中央、市级、区县、学校按比例共同分担的原则,把应由本级政府承担的“平安校园”各项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充分保障,并随着财力的增长而逐步增加投入。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保障“平安校园”建设经费的专款专用,确保“平安校园”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1.重庆市中小学校平安校园考核评价标准

2.重庆市高等院校平安校园考核评价标准

3.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平安校园考核评价标准

4.重庆市幼儿园平安校园考核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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