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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科室工区安全责任书.docx

部科室工区安全责任书

安全生产技术部

 

山东隆源煤矿集团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

安全生产技术部

二、责任期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安全责任目标:

责任期内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轻伤不超过6人次,实现安全生产。

四、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安全生产技术部一次性向公司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其中:

安全生产技术部部长交纳5000元、副职每人交纳3000元、技术员交纳2000元、安全员每人交纳2200元、安全生产技术部调度员、信息员每人交纳1000元。

五、奖惩

1、年度内实现安全生产,安全指标在考核指标之内,返还单位人员所交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并对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按年度对安全生产技术部部长2.6倍奖励、安全生产技术部副部长2.2倍奖励、技术员2.0倍奖励、安全员2.0倍奖励、安全生产技术部调度、信息员1.4倍奖励。

2、年度内超发生1名轻伤或发生一名重伤,对安全生产技术部罚款1000元,对安全生产技术部按责任和比例承担予以罚款。

年度内每减少1名轻伤对安全生产技术部奖励500元,按责任比例兑现。

3、年度内超发生1名轻伤或发生1名重伤,取消安全生产技术部当季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年度内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2人以上重伤事故,取消安全生产技术部当季度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扣罚安全生产技术部人员所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80%,视其责任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行政处分,同时按事故责任追究制给予相应处罚。

5、年度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按上述处罚外,根据责任追究制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安全责任书经神木分公司经理与单位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

神木分公司经理(签字):

安全生产技术部部长(签字):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附:

单位人员签字表

副部长

技术员、安监员、调度信息员

人员变动情况

 

综采工区

山东隆源煤矿集团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

综采工区

二、责任期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安全责任:

责任期内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轻伤不超过3人次,实现安全生产。

四、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单位一次性向公司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其中工区正职每人交纳5000元,副职每人交纳3000元,技术员、队长每人交纳2000元,其他人员每人交纳1000元。

五、奖惩考核

1、年度内实现安全生产,返还单位所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将所交风险抵押金按年度对正职2.6倍奖励、副职2.2倍奖励;技术员、队长2.0倍奖励;职工1.6倍奖励。

2、年度内发生1名重伤或超发生1名轻伤(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取消当季度综采工区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和阶段性奖励,扣罚单位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20%,并给予单位罚款2000元。

年度内减少一名轻伤,给予单位奖励2000元。

3、年度内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2人以上重伤事故,视其责任轻重给予责任单位班子成员(含当班队长、班组长、技术员)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行政处分,扣罚单位全员所交的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并加罚单位10000元,同时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4、年度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对责任单位有关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安全责任书经神木分公司经理与单位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

神木分公司经理(签字):

区长(签字):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附:

单位人员签字表

副区长

队长(技术、员)副队长

职工

人员变动情况

综掘工区

 

山东隆源煤矿集团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

综掘工区

二、责任期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安全责任:

责任期内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轻伤不超过3人次,实现安全生产。

四、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次性向公司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其中工区正职每人交纳5000元,副职(含跟班区长)每人交纳3000元,技术员、班组长每人交纳2000元,其他人员每人交纳1000元。

五、奖惩考核

1、年度内实现安全生产,返还单位所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将所交风险抵押金按年度对正职2.6倍奖励、副职2.2倍奖励、技术员、队长2.0倍奖励;职工1.6倍奖励。

2、年度内发生1名重伤或超发生1名轻伤(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取消当季度单位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和阶段性奖励,扣罚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20%,并给予单位罚款2000元。

年度内减少一名轻伤,给予单位奖励2000元。

3、年度内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2人以上重伤事故,视其责任轻重给予班子成员(含跟班区长、班组长、技术员)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行政处分,扣罚全员所交的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并加罚责任单位10000元,同时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4、年度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对责任单位有关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安全责任书经神木分公司经理与单位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

神木分公司经理(签字):

区长(签字):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附:

单位人员签字表

副区长

跟班副长

班组长

职工

人员变动情况

机运工区

 

山东隆源煤矿集团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

机运工区

二、责任期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安全责任:

责任期内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四、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单位一次性向公司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其中工区正职每人交纳3000元,副职每人交纳2000元,队长、技术员每人交纳1600元,机运工区车辆司机每人交纳1000元,职工每人交纳800元。

五、奖惩考核

1、年度内实现安全生产,返还单位所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按年度对工区正职2.2倍奖励,副职2.0倍奖励,队长、技术员1.6倍奖励,车辆司机1.4倍奖励,其余人员1.2倍奖励。

2、年度内发生一名轻伤或发生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取消单位当季度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和阶段性奖励。

3、年度内发生发2名及以上轻伤(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或1名重伤,除取消当季度交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和阶段性奖励,另扣罚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20%,并给予单位责任人罚款2000元。

年度内实现无轻伤事故,给予单位奖励2000元。

4、年度内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2人以上重伤事故,按责任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含技术员、当班队长)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行政处分,扣罚单位全员所交的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并加罚责任单位10000元,同时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取消其他单位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当季度全部奖励。

5、年度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对责任单位有关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安全责任书经神木分公司经理与单位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

神木分公司经理(签字):

区长(签字):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附:

单位人员签字表

副区长

队长(技术员)、副队长

职工

人员变动情况

通风科

 

山东隆源煤矿集团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

通风科

二、责任期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安全责任:

责任期内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四、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单位一次性向公司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其中工区正职每人交纳3000元,副职每人交纳2000元,通风科瓦检员每人交纳1000元,技术员每人交纳1600元,职工每人交纳800元。

五、奖惩考核

1、年度内实现安全生产,返还单位所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将所交风险抵押金按年度对工区正职2.2倍奖励,副职2.0倍奖励,技术员1.6倍奖励,通风科瓦检员1.4倍奖励,职工1.2倍奖励。

2、发生一名轻伤或发生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取消当季度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和阶段性奖励。

3、年度内发生发生2名以上轻伤(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或1名重伤,除取消当季度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和阶段性奖励,另扣罚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20%,并给予单位责任人罚款2000元。

年度内无轻伤事故,给予单位奖励1000元。

4、年度内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2人以上重伤事故,按责任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含技术员、当班班长或安全负责人)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行政处分,扣罚单位全员所交的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并加罚责任单位10000元,同时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取消其他单位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当季度全部奖励。

5、年度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对责任单位有关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安全责任书经神木分公司经理与单位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

神木分公司经理(签字):

科长(签字):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附:

单位人员签字表

副科长

技术员、班长

职工

人员变动

情况

办公室

 

山东隆源煤矿集团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

综合办公室

二、责任期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安全责任:

责任期内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实现地面无轻伤、交通无事故)。

四、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单位一次性向公司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其中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每人交纳2000元,职工每人交纳600元。

五、奖惩考核

1、年度内实现安全生产,返还单位所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将所交风险抵押金按年度对主任、副主任2.0倍奖励,职工1.0倍奖励。

2、生产工作区域发生一名轻伤或发生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取消当季度办公室季度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和阶段性奖励。

3、年度内发生发生2名以上轻伤(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或1名重伤,除取消当季度办公室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和阶段性奖励,另扣罚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40%,并给予单位相关责任人罚款2000元。

4、年度内单位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2人以上重伤事故,按责任给予单位班组长以上干部降级、撤职直至开除行政处分,扣罚单位全员所交的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并加罚责任单位10000元,同时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5、年度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对责任单位有关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安全责任书经神木分公司经理与单位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

神木分公司经理(签字):

办公室主任(签字):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附:

单位人员签字表

副主任

班长

职工

人员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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