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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精选[1]

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一)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建标准、抓规范、破难题、促提升”为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几项主要工作为:

  一、围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

  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人民调解组织命名方式、设立程序、规范化调委会软硬件标准得到统一,全市50%以上调委会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

以人民调解员备案、持证上岗为抓手,大力推进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全市所有调解员进行备案。

全年制作下发调解员证4000余本,镇乡(街道)及行业性调委会调解员全部持证上岗。

组织调解员培训25批次,参训201X余人次。

此外,继续推进全市十大社会管理创新重点推广项目之一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项目建设,已推广地区基本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调处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平台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诉调衔接”、“检调衔接”、“治调衔接”、“访调衔接”等工作机制也进一步完善。

一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26447件,调解成功率为98.6%,涉及当事人302641人,协议涉及金额近17亿元,防止群体性上访361件、7395人次。

  二、围绕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平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在取得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今年以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提升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水平。

3月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经过近一年努力,通过建立领导包案制、律师值班制、人民调解员值班制等制度,窗口服务流程进一步得到规范。

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了社区矫正服务窗口,部分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引入了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成立了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办公室等,中心服务内容不断扩展。

一年来,全市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295件,解答法律咨询52639人次,接待涉法涉诉信访4556人次,引导有偿法律服务2056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1314件。

  三、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法律服务水平有力提升

  1、加快推进律师业发展。

6月,市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宁波律师工作,推动律师业健康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和部署。

今年以来,通过深化律师业“五个目标、十大平台”建设,努力增加律师人数、扩大律所规模、提升服务层次。

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28家,律师人数1560人,达到每万人2.72的指标,分别较去年同期新增7家、239人;引进北京大成、盈科知名事务所设立宁波分所;担任法律顾问5514家,承办诉讼案件24017件,非诉讼事务1536件,业务收入5.4亿,同比增长13%。

  2、专业法律服务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会同工商等部门成立了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指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进村入企一线解难创优”、“律师走进中小企业”、“律师助力涉外企业发展”、“护航侨资企业”等专项行动。

一年来,共走访企业6500余家,发放法律服务意见书、风险提示函等2100余份。

继续深化大型商务楼宇(商圈)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建立18个法律服务工作室;积极参与8718平台服务企业工作。

深化交通物流、海洋经济、外贸、工商民企等律师志愿团队建设。

与贸促会成立“涉外商事法律顾问委员会”,与侨办、侨商会组建“为侨服务律师顾问团”,与市法院建立完善破产管理人名录,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下基层进企业促和谐活动,150余律师志愿者与乡镇街道工会对接服务,与人民银行宁波中心合作开展金融法律服务活动,17名律师入选浙商律师服务团,通过讲座、咨询、代理等方式提供优质高效专业法律服务。

  3、充分发挥公证保障作用。

围绕产业结构加速调整、重点项目启动等,不断拓宽公证业务,积极开展承包合同、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公证,做好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和回迁安置的安置协议、证据保全等工作。

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的监督考核,继续完善公证质量监督体系,规范管理,提升公证公信力。

全市共办理公证60899件,其中涉农公证3000余件,涉及中小企业4500余件。

  4、加快推进司法鉴定业转型升级。

积极扶持鉴定机构增加司法鉴定项目,今年全市新增法医物证(DNA)鉴定项目,法医毒物(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项目已完成实验室建设向省司法厅申报。

加强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的合作,扶持宁波市天童司法鉴定所成为省内最大的民营司法鉴定机构之一。

积极推进认证认可,宁波市天童司法鉴定所、宁波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通过省级资质认定。

新成立宁波崇新司法鉴定所慈溪分所,该所成为内省规模最大的司法鉴定分支机构。

建立并运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

6月,全省司法鉴定转型升级现场会在宁波召开。

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11134件,业务收入1646万元,同比增长22.7%。

  5、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认真做好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了《宁波市国家司法考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规范工作规程,严格保密工作,确保考试万无一失。

及时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及备案登记工作。

今年,全市共2452人报名,435人达到合格分数线,合格率为17.7%。

  四、围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深化

  1、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紧扣民生需求,今年将医疗损害赔偿、有毒食品致人损害、物件致人损害、校园内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等多项民生热点问题列入了援助范围,对持有生活困难相关证件的老年人、残疾人的申请法律援助不受事项范围的限制。

民事法律援助范围从最初的6类案件扩充到24类案件,刑事指定案件从3种案件扩大到14种案件。

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服务保障民生职能优势更加凸显。

  2、规范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

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纵向深入到村(社区),横向覆盖工会、妇联、仲裁院、交警等多个维权部门,定期派员值班,基本构建成“半小时援助服务圈”。

与财政局联合下文,提高案件办案补贴,民事案件提高至201X-2200元/件,刑事案件提高至1600-1800元/件,补贴标准接近社会律师收费指导价,极大调动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

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法官质量反馈制度、“1211”动态质量跟踪制度、案件承办合同制等,及时开展法律援助“情暖农民工工程”、“巾帼工程”、“夕阳红工程”、“春苗工程”等专项行动,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成效显著。

一年来,全市各级援助机构共接待来访12301人次,“12348”法律援助热线接听来电14546个,提供法律援助11295件,同比增长16.8%。

  五、围绕“法治宁波”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1、全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7月,由市两办在省内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新阶段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今年以来,以进法治文化景观设施建设为抓手,积极打造“一地一品”法治文化阵地。

江北区建成了全长300余米的老外滩法治文化长廊;北仑区小港街道建设建成了法治文化游步道;鄞州区在联盛广场创建法治广场;余姚市在该市图书馆挂牌建立了法治文化基地;奉化市在方桥工业园区打造了千米法治文化一条街;海曙区在段塘街道华兴社区、江厦街道车轿街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慈溪市建立虞波法治文化广场。

  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二)

  XX年,我市司法局学践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中心,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以服务“两个率先”为总任务,以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总目标,以实现“八大争先目标”为总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工作,奋发有为,团结拼搏,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全市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3397件,调处成功3288件,成功率97%;预防民转刑案件34起319人;调处各类非正常死亡69起;劝阻群体性上访46起840人。

全市共接收矫正对象189人,解除矫正158人,执行收监2人,社区矫正对象在册人数306人;刑满释放人员204人、解除劳教人员18人、安置人员221人、帮教人员222人。

  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2294件,业务创收3523万元。

市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5068件,业务创收288万元。

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640件,业务创收305万元。

市法律援助中心批准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16件,“12348”接待来电来访1970人次。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重点、求实效,扎实推进法宣教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1、抓好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完善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原则,把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治安管理、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将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落实到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应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中,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确定每年6月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月”,通过一系列活动提高外来人口学法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三是利用媒体专题宣传,开展与外来人员生产、生活文秘杂烩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宣传,提高外来人口的法律素质。

四是现场法律咨询。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于6月1日上午在全市城乡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五是“法律五进”集中行动。

在全市各镇(场)、部门重点选择十个社区(居委会)、十个建筑工地、十个专业市场、十个农民工集宿区、十所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以法制讲座、法制展览、法律咨询、板报联展、法制实践等形式为主的“法律五进”集中行动。

六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

在全市成立七个代表队,以《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通过笔答、抢答、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现场法律知识竞赛。

七是评选十佳新市民学法标兵,树立外来人员学法用法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养成外来人口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八是标语横幅宣传。

在全市城镇各主要路口、街道等设立宣传横幅,营造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2、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开展第三届青少年“暑期学法欢乐营”系列活动。

开展法制实践半日活动,举办“法治与和谐”市少儿书法比赛,组织“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制作比赛,举办“小小公民来学法”有奖电视竞答活动。

二是召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暨法制副校长培训。

全市96所中小学和14所新市民子弟学校的分管德育教育的副校长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五五”普法以来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邀请苏州大学法学院张鹏副教授作题为“纠正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安全、法律助我成长”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辅导。

参观了义庄小学科普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和第三届“暑期学法欢乐营”获奖作品展。

三是对全市XX年度新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授牌。

义庄小学、阳光学校分别建成以科普法律知识、交通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实践基地,通过形象直观、互动性强、参与性强的实践基地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创新理念,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1、加强媒体宣传。

3月10日,在市电视台方塔演播厅举行“与法同行”——《法在身边》电视栏目开播五周年文艺专场,以电视媒体宣传的形式,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服务。

XX年,市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播出52期,市电台《18空中普法广场》栏目播出10期,两大法制栏目深受群众欢迎,为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

一是举行法制文艺精品展演暨“法治文化宣传月”开幕式。

由全市法制文艺调演产生的优秀节目公开展演,并对本年度法制文艺调演节目进行颁奖,着力传播法治文化,倡导法治文明,扩大“五五”普法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二是开展“法治·文明·和谐”美术、书法、摄影系列活动。

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美书摄作品,以宣传xx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主,围绕一个法律观点、法律事件、法制人物进行创作,共收到196件作品,并邀请专家,进行评比,获奖作品进行展出。

三是抓好一个“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

古里镇小康村作为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以“十有十无”为创建标准,精心培育,并将通过召开“法治文化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场会在全市各镇推开。

四是开展法制文艺调演活动。

五是举办“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展。

获奖作品在法制长廊中展出,反映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实践,增强青少年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建设载体,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品牌。

我们探索新思路,拓宽新领域,在沙家浜风景区纪念馆老馆筹建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中心面积XX平方米,投入200万元,设有序厅、法治进程厅、法在身边、交通生命线、法制博览、碧水琴川、法治文化、尾厅、影视报告厅等,主要采用声、光、电、自动感应等现代艺术表现手法,并辅助以实物、展版等,中心以崭新的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得到省、苏州市中期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夯基础,强基层,维护稳定作贡献

  1、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专业、行业调委会建设取得新成绩。

市、镇、村、组四级网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全市有50个专业市场调委会。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调处医患纠纷,维护了医院正常秩序,促进了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

各镇、场依托调处服务中心建立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工资福利、土地流转等五个应急调解小组,专门调处社会热点和难点纠纷。

依托江苏苏州少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全省首家专门调处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的市少平调解事务所。

  2、规范调解,依法调解,人民调解公信力得到新提高。

在巩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我们主要抓好了规范调解,依法调解,着重强调了调解程序,调解范围、原则、效力及工作制度、工作纪律。

年初制定了庭式调解的考核要求及达标比例,制作了500张人民调解员上岗工作证,要求调解员在调解时亮明身份,公开调解。

在调解协议的制作上力求四准确,一是协议格式准确,一律采用司法部规定的统一格式;二是当事人主体准确,防止出现缺漏当事人或当事人出错现象;三是协议规定的内容准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清楚明白,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四是体现自愿接受,盖章准确。

通过抓庭式调解,抓人民调解案卷规范、抓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调解、依法调解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市432件人民调解卷宗出错率控制在3以内。

  3、大调解机制日益完善,对接渠道拓展,在平安创建中取得新成效。

建立了市、镇两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市镇两级调处服务中心,出台了两级调处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充实了调处服务中心的成员单位,两级调处服务中心聘用了23名专职调解员,调处服务中心正常运作。

9月份,政法委牵头进行了大调解工作检查,受到肯定。

在下半年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中,调处服务中心为每名领导干部指派1-2名律师,全程参与接访活动,为领导干部提供法律上的参谋,据统计,自大接访活动开始以来,共有50多名律师参与接访活动43人次。

在检调、诉调对接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开展了访调、公调对接,并根据上级要求在人民法院附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进展顺利。

  4、排查分析形成制度,预防预警工作到位,人民调解取得新成果。

各镇场每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组织辖区内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对纠纷苗子和重点对象、有群体性矛盾倾向的纠纷进行有目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归类,形成a、b、c模式,并将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上报。

局每月编写社会矛盾纠纷分析报告,提供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使他们掌握社情民意,正确决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纠纷性质、轻重缓急进行分级分类后,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纠纷扩大。

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纠纷、疑难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预案,明确相关的责任人进行包案,保证纠纷得到有效掌控和化解,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后交给相关分管领导办理,各镇的应急处理调处小组在调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等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5、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司法所建设取得新成绩。

在实现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满堂红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借大调解建设的东风,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又上了一个台阶。

支塘、梅李司法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办公场所、办公面积有了极大改善。

同时,大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开展了“十佳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和“争当排头兵能力大比拼”活动,从调处能力、业务实务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力等多个方面检阅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

通过系列活动极大提高了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

我们通过深入基层,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等多种渠道,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

一年来,有一个司法所被评为苏州市优秀司法所,2名所长受到上级嘉奖,尚湖镇司法所被推荐为市“双十佳单位”。

  三、抓监管,创特色,矫正安帮上台阶

  

(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

今年正值奥运年,我们一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排查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教育,确保奥运期间矫正对象的思想稳定。

各镇将开展法制教育作为稳定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提高他们法纪观念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效果良好。

尚湖镇、梅李镇、辛庄镇司法所利用集中教育,组织辖区内矫正对象进行《刑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的学习教育;古里镇组织以“形势、政策”为主要内容的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沙家浜镇、尚湖镇司法所对重点对象,以组织观看警示录像片的形式,对本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董浜镇司法所向该镇的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发出了《遵纪守法维护形象为奥运增辉》的倡议书,要求他们以主人翁的身份,努力维护社会文明、和谐与稳定,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贡献力量。

三是完善监管措施,加大对重点矫正对象监控力度。

奥运期间,市、镇两级矫正机构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强了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社区矫正联络员手机等通信工具保持开机状态,随呼随到,在奥运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现象。

  

(二)建立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

在去年底投资50多万元建成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制订下发了《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使用规则》,对移动平台管理系统定位机的领取、使用、费用、保管等方面做出的具体管理规定,规范了各镇司法所对定位机的使用。

在3月中旬组织举办了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移动平台操作培训,对各镇司法所所长、内勤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辅导,与会人员还观摩了虞山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该系统的操作演示。

平时我们加强对各镇使用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管理系统情况检查和指导,督促各镇及时输入人员基本信息,规范操作管理系统,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在区域监管的作用。

通过近一年的运作,信息平台为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在人员信息、监管力度等方面提升了一个档次。

目前我们共下发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187台,开通使用定位机171台,人员信息输入287人。

  (三)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方法。

一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筹建心理矫正服务站。

今年8月我局筹措资金20余万,筹建我市首家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服务站,把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正结合起来,创出一条多措并举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二是在梅李、古里、海虞等镇试行了矫正对象公益劳动保证金制度,确保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全市大部分矫正对象经过矫正能痛改前非,积极工作,思想觉悟也有很大提高,无重新犯罪。

在今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广大矫正对象慷慨解囊,纷纷献出他们的爱心。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矫正对象共捐款现金151090元、230件衣服。

虞山镇兴福管理区矫正对象黄华以公司名义捐了78900元,范建平个人捐了23000元,梅李矫正对象吴金岳个人向民政捐款XX0元。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排查的通知》(苏安帮XX2号)精神,市镇两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密组织,分步实施,逐个排查,及时组织各镇司法所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的一次全面排查工作。

各镇落实专人负责排查,新港镇安置帮教工作站积极做好排查工作,强化帮教措施,坚持“一帮一”、“一带一”的管理模式,实行重点对象、重点帮教,耐心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有效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五)开展延伸帮教工作,以亲情感化在押犯人。

中秋前夕,我们组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各镇司法所长一行23人,赴丁山、溧阳监狱对正在服刑的85名籍犯人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

帮教团领导向在押犯介绍了市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同时向他们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在帮教之前,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将85名在押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由我们十个镇司法所普遍走访了一次,其中我们将情况比较特殊的六个家庭,以记实的手法拍摄了下来,帮教时我们播放了所拍摄的专题片《亲人的祈盼》,感动了在场的服刑人员,许多人掉下了悔罪的眼泪。

  四、抓教育,重规范,法律服务树形象

  

(一)强化教育,提高职业素质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职责,严格执行“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讨论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律师参与“大接访”等维护稳定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把“维稳”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首要任务。

  2、加强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关系,今年,我们又会同市法院刑庭召开了“法官心目中的辩护律师”座谈会;与市法院纪检部门联合召开了执行“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暂行规定”回头看座谈会,会上交流了各自执行“规定”5个月以来的情况,并对今后双方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形成了共识。

  3、加强“律师法”学习贯彻,要求各所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律师学习。

华元民信所、少平所、世纪天合所等单位专门制订新“律师法”学习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展开讨论和知识测试。

华元民信所党支部还向全市党员律师发出倡议:

党员律师带头认真学习《律师法》、坚决贯彻执行《律师法》,以自己恪守《律师法》的实际行动为全体律师起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律师素质,树立我市律师良好执业形象。

在各所组织学习讨论的基础上,7月份,市律协专门组织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进行了律师法知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

  我们还专门邀请了市政法委和公、检、法等相关业务部门的领导,召开了贯彻执行“律师法”座谈会,各所主任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提出了新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难题,公、检、法等部门结合自身业务职能和要求同律师们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衔接。

  4、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我们在抓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同时,还抓好了专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交流。

一是对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业务测试,考核他们从首次接待当事人至案件代理结束各环节的实务操作及结案归档的相关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流程管理,促进了办案的规范化;二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参加“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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