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考试行政法律知识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30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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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考试行政法律知识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30题
2021年行政执法考试行政法律知识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30题)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
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处理每个行政处罚案件的必经程序。
(√)
3、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4、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
5、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都可以自己强制执行。
(×)
6、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
7、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两次罚款的行政处罚。
(√)
8、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
9、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10、执法人员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11、对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
1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
(×)
1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
14、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15、举行行政处罚听证,当事人可以自己参加,也可以委托一至三人代理。
(×)
16、行政处罚由被处罚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
17、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18、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委托联防队员依照法律生效的裁决,收缴罚款。
(×)
1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20、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
21、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2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
23、各级行政机关要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
(√)
24、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
25、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尽量要出庭应诉。
(×)
2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关机制,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
27、各级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基本相同处理。
(×)
28、各级行政机关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
(√)
29、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依据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
30、某市工商局在行政执法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相对人钱某提供证据,钱某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进入诉讼程序后,钱某才提供该证据,对此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
3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行为取得的正当权益受法律保护。
(√)
32、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
33、行政决定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必须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
3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定期限或者承诺期限,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
35、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应当以其隶属的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决定,并由该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36、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7、因行政协助发生争议的,由请求机关与协助机关共同决定。
(×)
38、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提出行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行政机关应提供必要条件,采纳其合理意见和建议。
(√)
39、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违法干预行政执法。
(√)
40、联合执法中的行政执法决定,由参加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41、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42、行政执法程序只能由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
(×)
4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其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不予受理,并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44、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受理申请,应当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但不需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
(×)
4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不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组织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
46、当事人有权提出调查证据的申请。
行政机关不受理的,应当口头说明理由,无需记录在卷。
(×)
47、行政机关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只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旁听。
(×)
48、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符合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内组织听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
49、听证主持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经政府法制机构统一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
50、法律、法规、规章对对行政执法程序没有规定办理期限的,应当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
51、行政执法程序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启动,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办结;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上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52、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或者承诺期限内,非因法定理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未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的,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
(√)
5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接受、听从、配合行政指导;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实施行政指导。
(×)
54、行政机关审理行政裁决案件,应当由1名以上工作人员办理。
(×)
5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给付的,行政机关应当撤销,予以追回。
(√)
56、行政机关收到行政调解申请后,应当告知被申请人,并组织调解。
(×)
57、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责任的形式有行政处理和处分,两者可以合并适用。
(√)
58、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由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决定。
(×)
59、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规则等行政公文。
(×)
60、规范性文件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
61、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存在涉外事项时,应当事先请示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
6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提议制定规范性文件。
(√)
63、未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
(√)
64、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经登记、编制登记号后,不再另行报送备案。
(√)
65、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
66、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口头审查申请。
(×)
67、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
68、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
69、政府行政首长代表本级政府对重大行政事项行使决策权。
(√)
70、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应当记录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的讨论情况及决定,对不同意见应当载明。
(√)
71、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县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相关行政机关联合执法。
(√)
72、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应当由行政执法人员填写审批表,报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
7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只能采取书面形式。
(×)
74、行政机关不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申请,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
75、因调查事实、收集证据确需勘查现场的,行政机关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场。
(√)
76、应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应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说明调查事项和依据,否则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和提供证据。
(×)
77、调查取证应当制作笔录,由行政执法人员、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见证人签字;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见证人不签字的,不具有证据效力。
(×)
78、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应当选择最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方式。
(√)
79、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将受委托的行政职权再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
(×)
80、议事协调机构、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和部门内设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
81、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但可适当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
82、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依法设立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
83、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因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理。
(√)
84、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合法手段,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可以仅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
85、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种类有责令期限整改、责令道歉、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黄牌警告等。
(×)
8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
87、行政机关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
88、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
89、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90、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
91、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
92、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不得进行调解,但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
93、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
94、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