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品注册监管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4551924 上传时间:2022-12-0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7.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药品注册监管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中国药品注册监管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中国药品注册监管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中国药品注册监管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中国药品注册监管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国药品注册监管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docx

《中国药品注册监管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药品注册监管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药品注册监管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docx

中国药品注册监管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中国药品注册监管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

2013年11月4日

涉及内容

涉及法规

可能存在的问题

建议

药品注册监管制度及药品审批制度、资源配置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药品审评管理规范》

①从行业角度来看,对政策法规的解释及执行缺乏连续性、一致性和不可预测性;

②药品注册监管体系复杂,清晰度与透明度不足,导致部分规定存在较多的解释空间;不同机构甚至是不同工作人员对法规要求的把握尺度不一;

③各机构之间、各机构和申请之间尚未建立积极、有效、反馈及时的沟通渠道;

④审评、注册检验进度不够透明,未能得到申请人的完全信服;

科学、严谨、逻辑的规划上层法规;

通过执行GRP,协调各部门职责和分工,优化各级监管部门的沟通和交流;

接受QbD的审评理念并在审评中体现;

建立和申请之间积极,有效且连续的回馈机制;

建立有效的针对注册管理人员,以及技术审评人员的培训体系,让申请人和审评人员能够在同一认知基础上进行交流和联系;

进一步公开、透明审评程序和进度,公开审评结论和建议,给申请人提供参考和申诉机会;

⑤部分流程设置不够科学,比如仿制药的“一报两批”,进口新药在临床阶段就需要CPP等;

⑥CDE的审评相对与目前国内情况,以及欧美监管审评机构来说,资源配置相对较少,且不合理;

⑦法规中虽有规定,但缺乏实质的审评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多学科的“专业咨询会议”,听取不同专业不同专家的声音,同时给申请人的早期申报提出建议;

重新定义部分审评流程,增加CDE可使用的人力、无力资源,使之与目前实际情况相适应。

药品及新药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①《药品管理法》中新药定义已与目前实际情况不符;

②《药品管理法》中药品的定义与药物定义想同,没有体现出药品的“商品”属性。

修改《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新药和药品的定义。

药品注册分类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CDE指导原则,工作动态,电子刊物等

①目前,CDE采用的是类似FDA的IND、NDA、ANDA以及验证性临床的注册分类,而现行申报采用的是《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的分类形式,造成申请人申请时,在申报资料和技术要求上产生疑惑,且CDE的分类也没有进行定义和有法规支持。

②进口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已经逐步和国内注册接轨,但申报分类还停留在“非一即三”,对技术要求没有明确规定,而偏重于程序和文件管理

统一药品注册分类,定义IND/NDA/ANDA/NCE等名词;

优化进口药品注册分类,明确进口药品注册技术要求;

建立以QbD和风险控制为为基础的药品注册分类。

临床试验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①对于临床试验的审评审批理念与药品实际的研发流程不符;

遵循药物研发规律,建立与上市许可审批不同程序和要求的临床许可制度;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简化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要求,从关注CMC部分转移到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及风险管理上,适当缩短CTA的审评时限;

认可创新药物的全球同步上市,在临床阶段不要求CPP;

认可在临床试验审评和实施阶段CMC以及临床试验方案的变更,允许数据的“滚动”管理和提交,并建立有效的沟通和执行机制;

强化临床试验的动态监管,切实发挥伦理委员会的作用;

完善与临床试验相关的指导原则,提高公众对临床试验合理、合法性的认知。

②临床试验在申报流程和审批时间,甚至是申报资料内与上市许可申请基本相同,造成资源的浪费和审评时限的大大增加;

③对于全球研发新药在申请临床试验阶段就需要提交CPP,导致新药上市滞后于其他国家和地区;

④在临床试验审批阶段和实施阶段中,涉及CMC部分以及临床方案的修改与调整无法与CDE进行沟通,导致后续工作的缺乏合法性;

⑤缺乏连续、有效并且是强有力的对临床试验数据和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详细的指导原则较少;

⑥缺乏高质量的临床试验基地资源,公众对于临床试验的认知性不高。

药品审评时限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药品审评管理规范》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章149条规定的审评时限,新药临床试验审评90日;新药生产150日;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和仿制药的申请160日;需要进行技术审评的补充申请:

40日。

但是进几年以来,CDE未按照此规定执行,审评时限大大推迟,排队2~3年才开始审评是很常见情况,不仅给申请人带来损失,也影响到CDE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声誉

按照药物研发特点阶段性的进行审评,而非根据人为分类进行固化的技术要求;

优化申请分类,减少程序流程,于各级部门见建立有效沟通;

合理配置资源;

建立“专业审评委员会”制度,提高审评效率。

DMF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①由于历史原因辅料、包材管理较为混乱,存在各级批准文号,有些辅料按照食品管理;

尽快建立辅料和包材,甚至是API的DMF制度;

完善相关的法规,对非药用级别的原辅包等作出明确规定;

②辅料包材持证商与制剂生产商权责不明,制剂生产厂商甚至承担了部分辅料包材持证商的责任;

③申报资料中对辅料及包材的要求,许多厂家不愿提供或者配合,造成研发或者申报方面的困难

建立并完善相关的指导原则,明确技术要求,并与国际接轨;

对原辅包厂家进行监管。

药品再注册和变更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①再注册的时限管理没有考虑到具体情况,比如6个月完成不了的再注册,申请人需要通过一次性进口或者备货解决,给申请人带来风险和负担;

②对补充申请再审评和审批中如何执行存在疑问;

③对于代理和销售来说,再注册和补充申请与药品批件的关联性不明,如进口

在法规中给予明确或在CFDA网站中给予明确的解释说明

注册证的取证时限,新老证的使用等。

尚无有效治疗手段孤儿药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

①国内还没有对“无对尚无有效治疗手段孤儿药”的完整定义;

②对尚无有效治疗手段孤儿药没有特定的指导原则和技术要求,尤其是临床试验方面。

尽快定义尚无有效治疗手段孤儿药;

完善“特药特批”制度;

对临床试验做出规定;

与国际沟通和交流,使其尽快上市;

给予持证商一定的政策优惠。

FDA/EMA/ICH指导原则的趋同化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各级指导原则

目前,国内注册环境需要大量借鉴国外药典、指导原则,但:

建议建立相关法规基础,根据需要,逐步采纳更多ICH指导原则和国际普遍认可的监管做法

①缺乏借鉴的法规基础;

②缺乏借鉴的标准和一致性;

药品说明书管理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①同一药品说明书不一致,造成混乱;

②药品注册商标的使用既没有限制使用数量,也没有限制商标内容;

③尚未对说明书进行“黑框警告/警示语”要求;

④说明书修订的积极性和及时性不强

规范说明书内容,成册最好;

限制了上商品名后,与工商管理总局合作,限制注册商标的使用;

加强对黑框警告/警示语等有关不良反应和禁忌的内容;

制定有实效限制的说明书更新制度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高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