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设计成本质量管理制度》发文版.doc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346763 上传时间:2022-10-21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1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恒大地产集团设计成本质量管理制度》发文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恒大地产集团设计成本质量管理制度》发文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恒大地产集团设计成本质量管理制度》发文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恒大地产集团设计成本质量管理制度》发文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恒大地产集团设计成本质量管理制度》发文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恒大地产集团设计成本质量管理制度》发文版.doc

《《恒大地产集团设计成本质量管理制度》发文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恒大地产集团设计成本质量管理制度》发文版.doc(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恒大地产集团设计成本质量管理制度》发文版.doc

恒大地产集团设计成本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设计方案控制·······················1

第三章限额设计管理·······················5

第四章施工图质量管理·····················7

第五章重大技术问题处理··················11

第六章专项技术方案管理··················11

第七章岩土工程勘察管理··················12

第八章设计技术标准管理··················13

第九章其它······························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地产项目设计质量成本控制,保证设计安全、经济、合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是设计质量成本管理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对集团建设项目设计质量成本进行控制,负责对地区公司总工室、园林集团、集团设计院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第二章设计方案控制

【住宅、公建】

第三条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须对集团设计院研发的住宅新标准户型平面方案及下发的规划方案进行全面审查。

第四条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对集团设计院下发的设计条件进行抽查。

其中住宅设计条件按10%比例抽查,公建设计条件按30%比例抽查。

每月抽查比例不足的,扣罚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责任人300元,中心总经理100元。

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五条集团设计院须将社区商业平面方案及商业综合体平面方案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

未报审的,扣罚责任工程师1000元,研发部或项目部负责人500元,分管副院长200元。

未报审造成较大成本浪费及严重质量问题,给予责任人降薪、降职、免职、开除处分。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由专人在24小时内完成社区商业平面方案审核,在72小时内完成商业综合体平面方案审核。

超过审批时限的,每方案每延迟一小时扣罚专业负责人15元。

集团设计院考核。

第六条涉及重大成本质量的26项设计方案必须经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通过后实施。

26项设计方案为:

基础方案、主体结构方案、大跨度结构方案及用钢量控制指标、转换层结构方案、转换层平面方案、地下室结构方案、地下室平面方案、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小区10kV及以上供配电方案、小区采暖方案、小区永久用水方案、住宅集中热水方案、住宅小型中央空调方案、小区室外综合管网方案、小区排洪方案、公建空调方案、公建热水方案、公建供配电方案、桥梁设计方案、市政道路方案、新技术新产品方案、智能化方案、园林水处理方案、园林声光电方案、预估造价超过300万元(含300万)的场地地基处理设计方案、预估造价超过100万元(含100万)的结构加固设计方案。

地区公司总工室、园林集团负责报审。

第七条住宅集中热水方案采用太阳能形式时,须由集团设计院在24小时内会签意见。

会签每方案每延迟一小时扣罚专业负责人15元。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八条设计方案未报审的,扣罚责任工程师1000元,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园林集团研发设计院直管副院长500元,扣罚地区公司分管设计领导、园林集团分管领导200元。

未报审造成较大成本浪费及严重质量问题,给予责任人降薪、降职、免职、开除处分。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九条设计方案审批时限分为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及地下室平面方案4天、智能化设计方案7天、其它方案均为3天。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超过审批时限,每方案每延迟一天扣罚中心总经理30元,扣罚专业负责人100元。

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十条地区公司总工室、园林集团应按审批方案执行。

未执行的,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园林集团研发设计院直管副院长1000元,扣罚地区公司分管设计领导、园林集团分管领导500元。

造成较大成本浪费和严重质量问题,给予责任人降薪、降职、免职、开除处分。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十一条地区公司总工室、园林集团对审批通过的设计方案作较大调整,必须重新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未报审的,扣罚责任工程师1000元,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园林集团研发设计院直管副院长500元,扣罚地区公司分管设计领导、园林集团分管领导200元。

未报审造成较大成本浪费及严重质量问题,给予责任人降薪、降职、免职、开除处分。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十二条地区公司应按照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通过的供配电方案、永久用水方案、采暖方案进行报建,尽最大努力仍达不到的,须提出处理意见及解决方案,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事后发现没尽最大努力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给予分管开发领导降一级工资以上处分。

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十三条地区公司总工室报审竖向设计方案后,2天内组织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预决算审计中心、工程部、工程技术部及外委设计院相关专业负责人到现场踏勘。

未组织的,扣罚总工室主任500元,分管设计领导200元。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十四条地区公司总工室须将竖向施工图和土石方量测算结果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

未备案的,扣罚总工室主任500元,分管设计领导200元。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十五条技术难度大、造价高的设计方案,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安排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社会专家、外委设计院等相关部门到当地参加专家论证会。

【超高层综合体】

第十六条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须对集团设计院下发的规划方案及设计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第十七条超高层综合体重大设计方案采用动态过程控制管理,涉及重大成本质量的21项设计方案必须经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通过后实施。

21项设计方案为:

竖向方案、地下室平面方案、塔楼核心筒方案、风洞试验方案、安评中间报告、楼盖体系方案、结构体系方案、基础型式、建筑消防方案、幕墙方案、给排水方案、空调方案、供配电方案、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方案、智能化方案、影音系统方案、室外综合管网方案、消防性能化分析方案、主体结构方案、地下室结构方案、基础方案。

集团设计院负责报审。

第十八条设计方案未报审的,扣罚责任工程师1000元,超高层设计管理部负责人500元,分管副院长200元。

未报审造成较大成本浪费及严重质量问题,给予责任人降薪、降职、免职、开除处分。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十九条设计方案审批时限分为竖向设计方案4天、风洞实验方案及楼盖体系方案5天、安评中间报告及结构体系10天、其它方案均为7天。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超过审批时限,每方案每延迟一天扣罚中心总经理30元,扣罚专业负责人100元。

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二十条集团设计院应按审批方案执行。

未执行的,扣罚超高层设计管理部负责人1000元,分管副院长500元。

造成较大成本浪费和严重质量问题,给予责任人降薪、降职、免职、开除处分。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二十一条集团设计院对审批通过的设计方案作较大调整,必须重新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未报审的,扣罚责任工程师1000元,超高层设计管理部负责人500元,分管副院长200元。

未报审造成较大成本浪费及严重质量问题,给予责任人降薪、降职、免职、开除处分。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二十二条集团设计院应将设计咨询公司的咨询意见提交给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

第二十三条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应参加由政府部门组织的结构超限审查会议和消防性能化审查会议。

第二十四条集团设计院报审竖向设计方案后,2天内组织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预决算审计中心、地区公司总工室、工程部、工程技术部及外委设计院相关专业负责人到现场踏勘。

未组织的,扣罚集团设计院项目负责人500元,分管副院长200元。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其它】

第二十五条对特别复杂或本制度未涉及的重大设计方案,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可委托社会专家、科研机构、顾问咨询公司等进行论证。

第二十六条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每月将规划方案、设计条件的审查意见总结报告报集团直管副总裁,每两月组织由直管副总裁主持、集团设计院参加的会议,对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指导后续设计工作。

第二十七条地区公司总工室、园林集团、集团设计院对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的方案审批意见有重大异议时,应在收到正式意见5日内向集团直管副总裁请求裁决。

第三章限额设计管理

第二十八条保证结构安全和用电安全前提下,对住宅、公建的钢筋含量及用电负荷实行限额设计,实现目标成本控制。

【钢筋含量控制管理】

第二十九条地区公司总工室在设计合同签订前,应将主体结构及地下室的钢筋含量控制指标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未报审的,扣罚责任工程师1000元,总工室主任500元,分管设计领导200元。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三十条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应将钢筋含量控制指标纳入设计合同,设计合同应设置超标扣罚设计费条款。

未将钢筋含量控制指标纳入设计合同的,扣罚合同管理部负责人1000元,分管合同领导500元。

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三十一条施工图下发前,地区公司总工室应组织地区公司预决算部对钢筋含量进行测算,预决算部应在总工室提供电子版图纸2天内提供钢筋含量测算指标,钢筋含量测算结果在控制指标以内,施工图可下发,测算结果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

未进行钢筋含量测算或延迟提交测算数据的,扣罚预决算部经理500元,分管预决算领导200元。

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未进行钢筋含量备案的,扣罚责任工程师1000元,总工室主任500元,分管设计领导200元。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三十二条钢筋含量测算结果超出控制指标,地区公司总工室应组织外委设计院进行原因分析和设计优化,优化后仍超出控制指标,应重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未重新报审的,扣罚责任工程师1000元,总工室主任500元,分管设计领导200元。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三十三条单体施工图设计费结算时,地区公司总工室应取得预决算部提供的钢筋含量、用钢量指标,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设计费。

如钢筋含量、用钢量指标超出合同指标,应按合同条款扣罚设计单位设计费。

钢筋含量、用钢量超标未按合同扣罚设计单位设计费的,扣罚总工室主任1000元,分管设计领导500元。

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三十四条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每月对钢筋含量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及考核。

钢筋含量备案数据虚假的,扣罚地区公司责任工程师1000元,总工室主任500元,分管设计领导200元。

对钢筋含量超过审批指标10%的项目,给予责任人扣罚、降薪、降职、免职处分。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用电负荷控制管理】

第三十五条地区公司总工室须将变压器总安装容量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第三十六条地区公司开发部应按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的容量报政府部门。

尽最大努力仍达不到的,应将开发工作情况、当地供电部门负荷指标规定、周边楼盘负荷指标情况等形成呈批报告,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地区公司开发部未按此执行的,扣罚开发部负责人1000元,分管开发领导500元。

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三十七条供电部门用电负荷批复后7天内须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

未按时备案的,扣罚地区公司责任工程师1000元,总工室主任500元,分管设计领导200元。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四章施工图质量管理

第三十八条地区公司总工室、集团设计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负责施工图质量管理。

第三十九条以国家规范、地方规定、政府批文、集团设计要求及标准、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方案审批意见为施工图审查依据。

【住宅、公建】

第四十条住宅、公建施工图(含主体、地下室、综合管网等)实行地区公司总工室审核、集团设计院审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抽查三级管理。

第四十一条地区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