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质量检验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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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质量检验制度
卫生与质量检验制度
1.卫生检验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一个检验工作的管理工作规程,使之规范化。
应用范围:
QC对物料的检验全过程。
责任人:
分样人、检验员、QC负责人
内容:
1检验工作程序
检验指令
1.1.1分样工作由QC分样员担任,负责样品分发和检测记录收回等工作。
1.1.2检验指令发布
1.1.2.1取样人收到请验单按照“取样标准工作程序”取好样品交分样人,分样人核对样品、请验单,填写分样记录。
编制检验单号,分别填写在分样记录和请验单上。
1.1.2.2准备检验规程、空白原始记录、空白检验报告单。
1.1.2.3分样人将样品,检验规程、空白原始记录、空白检验报告单、请验单发给检验员。
检验
1.2.1检验员收到样品和文件后依据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填写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单。
1.2.2检验依据
1.2.2.1原辅料、包装材料(卫生学检查)、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及本企业内控质量标准。
1.2.2.2检验操作的工作标准:
本企业自订与检验操作有关的管理工作程序,包括:
玻璃仪器、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等的正确操作使用和校正。
1.2.3检验完毕后,检验员将剩余样品、检验规程、原始记录、请验单交回给分样人.
剩余样品和原始检验记录处理
1.3.1分样人将剩余样品交留样管理员放在样品柜中保存并记录。
1.3.2复核人核对原始记录完整(含请验单、检验原始记录、报告单)无误后,将原始记录交分样人。
将原始记录和一份检验报告单装订在一起,存档。
2检验原始记录的管理
原始数据的处理、保存和标记。
2.1.1化验员应在检验原始记录上记录所有原始数据。
2.1.2检验原始记录应附有水分测定,紫外吸收度测定,紫外吸收光谱、HPLC等的打印结果和图谱,并在打印纸上标记产品名称、批号、检验项目及检验人和日期。
2.1.3检验原始记录中的项目应填写完整,如产品名称、批号、规格、检验人、日期。
2.1.4TLC检测结果应填写在《薄层色谱检查记录》上,归入检验原始记录。
2.1.5HPLC的原始数据记录要求:
2.1.5.1确保每个HPLC色谱标记了试样名称和号码。
2.1.5.2HPLC检验应当记录的内容有:
产品名称、批号、检验项目、所用仪器型号、系统适用性参数、分析人及日期、标准品纯度、进样浓度。
2.1.5.3如果多批样品采用同一对照品测定,则将图谱附于其中一批样品上,应在其他批次的原始记录上注明标准品图谱所在的批次,以便查找。
2.1.5.4HPLC检验时将数据处理程序的文件名记录在图谱上方。
。
2.1.6HPLC结果的计算。
2.1.6.1对照品应至少进样两次,以求出平均校正因子。
2.1.6.2系统适应性实验符合要求。
报告结果。
2.2.1确保购进原料要有供应商的检验报告书,并且对方分析报告书应由分析主管检查。
2.2.2计算过程中有效数字的取舍,应比最终结果多保留一位,其后的数字只舍不入。
最终保留结果按四舍六入五成双的办法取舍。
2.2.3同一批号多个样品的,可将样品等量混合并研磨均匀后进行测定,开具一份检验报告单。
2.2.5检验报告单的发放:
2.2.5.1原辅料检验报告单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交仓储部QA检查员用于物料放行并保存,一份交生产部用于开具《批生产指令》,并附入《批生产指令》。
2.2.5.2半成品检验报告单一式二份,一份与原始记录存档,一份报告单交QA检查员用于放行。
2.2.5.3成品检验报告单一式四份,经质量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一份交仓储部,两份交QA部,其中一份与原始记录一起附入批记录,一份由仓储部QA检查员用于成品放行(可以复印后交销售人员)。
2.2.6合格证的发放:
按照原辅料的件数填写合格证,连同报告单转仓储部QA人员。
(合格证项目应包括品名、批号、编号、检验单号、日期)。
检验记录的贮存期限为有效期后一年。
3台帐的管理
台帐分为原辅料检验台帐、成品检验台帐.
各种台帐均由QC分样员负责登记保存。
台帐随产品原始记录一起销毁并记录。
4报告单编号方法
原辅料检验报告单:
YL+2位年号+4位流水号,如:
YL050003
4..2成品检验报告单:
C+2位年号+4位流水号,如:
C050032
包装材料检验报告单:
B+2位年号+4位流水号,如:
B050024
水的检验报告单:
W+2位年号+4位流水号,如:
W050004
原料药中间产品检验报告单:
Z+2位年号+4位流水号,如:
Z050002
2.档案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产品质量档案的管理规程,为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提供服务
应用范围:
经药品监督机构批准的,有正式批准文号的全部产品
责任人:
档案管理员,QA负责人、留样观察和稳定性试验人员
内容:
1收集档案
档案管理员由QA授权人担任,负责档案管理的全部工作。
凡有正式批文的产品均要建立产品质量档案。
档案管理员负责建立,整理,编集产品质量档案,每年汇总归档。
每一份档案要编目成册存放保存。
内容:
1.5.1产品简介:
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批准日期,简要工艺流程,工艺处方等。
1.5.2产品规格标准及其沿革,原料,辅料,半成品(中间体、中间产品),成品,包装材料,标签等规格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沿革及修改执行情况。
1.5.3留样观察及产品稳定性试验资料,每年均要有数据或书面总结。
1.5.4重大质量事故与质量事故报告全套资料。
1.5.5用户投诉,产品召回等情况每年汇总归档。
1.5.6检验方法变更:
变更申请报告,药品监督机构的批复等资料,对比试验资料。
1.5.7提高产品质量工作总结,质量月报、数据资料,质量改进文字资料。
1.5.8包装规格要求,标签,说明书,箱头文字,尺寸,材质标准,变更文字说明,变更后资料。
2档案保管与使用
档案应存放在加锁的柜中保存,注意防潮,防虫蛀,防火,保管得当,不得遗失。
借阅档案要办理借阅手续,凡需要复印的需经QA负责人签字同意,不得将档案带出厂。
任何人不得将工作中应归档的文字资料毁坏或据为已有。
3.检验仪器定期校准制度
目的:
建立检验仪器定期校准制度
应用范围:
检验仪器、仪表
责任人:
QC负责人QA负责人工程部计量管理负责人
内容:
检验仪器每年去天津市计量鉴定所校正一次,由工程部与质量部共同负责。
未经校正的检验仪器不准使用。
经检验的仪器须贴上合格证,并登记档案。
4.产品留样制度
目的:
建立一个检验后剩余检品、出厂成品留样管理规程,使操作规范化、合理化。
应用范围:
检验后剩余检品、成品留样
责任人:
留样管理员、分样人、取样人、化验员、QC负责人
内容:
1留样管理员由QC授权人担任,负责留样样品的接收、储存、观察、分析和报告工作。
2留样范围
原则:
对产品质量考察具有一定意义、能贮存一段时间的检验样品均在留样范围内,且每批均须留样。
进厂原料、辅料。
中间体(半成品)。
成品。
3.留样数量:
原辅料、半成品为检验剩余量
成品至少为一次全检量的三倍。
4留样样品的要求:
留样样品封口严密,完好。
5留样室环境
留样室应阴凉、干燥、通风。
室内有温湿度仪与排风设施。
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在常温状态下保存。
6留样工作程序
样品的接收
6.1.1分样人或取样人(成品留样)将样品交给留样管理员。
6.1.2留样员填写《留样接收记录》,双方签字。
样品的保存
6.2.1样品应分类,码放整齐。
6.2.2留样样品的贮存期限规定如下:
成品──有效期后一年
半成品──成品检验合格后三个月
原料──检验合格后一个月
辅料──检验合格后一个月
6.2.3留样人每日记录温湿度数据,上午10:
00,下午4:
00各记录一次。
6.2.4留样不得外借或转送他人。
如确实需要取用时须有质量部负责人的批准签字。
留样观察
6.3.1品种等级的分类
6.3.1.1根据对长期留样观察的数据,将留样的品种分为三个等级,在观察频率方面以便于区别对待,1、一般属于公司长年生产的,生产工艺一直比较稳定,并且通过对以往的留样数据分析,各方面的技术参数都比较稳定,这样的品种被划分为A级。
2、有些产品虽然生产时间较长,但由于原料本身的理化性质不同,产品的质量有变化的情况,这样的品种被划分为B级。
3、一些新投产的品种或对原来的工艺进行改进的,这样的品种被划分为C级。
留样品等级划分见下表。
6.3.1.2 C级品种考察三批后,如果质量比较稳定,再将级别降至B级。
如果规定的观察时间超过有效期的,观察到此品种规定的有效期后1年。
留样考察的具体要求
6.3.2.1成品重点留样观察的批次
每个品种选择年初和年中两批作为重点观察的批次,新产品或改变新工艺的产品,其前三批做为重点观察的批次。
其他批次仅观察外观变化情况,并作为备查资料保存。
6.3.2.2 考察的项目和频率
(1)鉴别、水分、含量及有关物质的考察频率
A级品种:
到有效期时考察一次。
B级品种:
第12、24、36月各考察一次。
C级品种:
第3、6、9、12、18、24、36月进行考察。
如果质量比较稳定,再将级别降至B级。
(2)崩解、溶出度的考察频率
A级、B级品种:
第6、12、24、36月各考察一次。
C级品种:
第3、6、9、12、18、24、36月进行观察。
(3)外观的观察频率
外观性状每季度观察一次。
6.3.3留样观察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告
6.3.3.1按规定时间对样品进行检查并做检查记录。
外观检查由留样管理员完成,理化指标的检查由留样管理员于观察期到达前一周填写《请验单》QC分样员进行请验。
检验结果转回留样管理员记入《留样观察记录》
6.3.3.2样品在留样期间发现有质量变化情况应及时填写《留样品质量变化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报告QC负责人,一份由留样管理员存档。
6.3.3.3留样管理员每年对已达到留样期限的样品进行一次留样观察结果的分析和报告工作。
填写《留样观察分析报告》上报QC负责人及质量部负责人,为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考察提高提供依据。
6.3.3.4《留样观察分析报告》最终归入产品质量档案,永久保存。
样品的销毁
6.4.1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应每年销毁一次。
6.4.2销毁按《销毁工作程序》(QMS-QA-03ZZZ031)执行。
5.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一个不合格品的管理规程。
使不合格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杜绝差错。
应用范围:
不合格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
责任人:
仓库保管员、QA检查员、QA负责人、QC负责人、供应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生产车间主任
内容:
1不合格品的类别
进厂原辅料检验不合格的;
进厂包装材料检验不合格的;
生产中产生的不合格中间体、中间产品、半成品、成品;
生产中的正常剔除品;
退货经检验不合格的。
2不合格品管理的基本原则:
不合格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不合格半成品不得流入下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得出厂。
3不合格品管理的基本程序
处理单
不合格
重新加工
↑
↑
↗
不合格品
→
发现
→
标记
→
报审
→
退货
↓
↘
记录台帐
销毁
原辅料、包装材料经QC或QA化验确定为不合格品的,由QA、QC部依据不合格品件数发放不合格证。
仓库保管员将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区,每件挂不合格证。
登记入不合格品台帐。
大宗辅料、包装材料可以在原货位上挂不合格证。
半成品、成品经生产现场QA检查员检查或QC化验确定为不合格品的,由QA或QC部依数发放不合格证,由QA检查员负责将不合格周转卡挂在物料容器上,中转站管理员将不合格品用红色标示牌标示,以示隔离。
登记入《不合格品台帐》。
以上不合格品均由QA检查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报QA负责人审核批准。
由《不合格品处理单》上指定的部门按照指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录。
经QA检查员确定不能使用的生产剔除品,由QA检查员在盛装剔除品的容器上挂上不合格周转卡,以防被误用。
该类不合格品直接由操作人员和QA检查员共同销毁,填写《销毁记录》,纳入批记录。
退货产品的处理执行《退货管理规程》(QMS-QA-03ZZZ032)。
处理办法
3.6.1需要重新加工的不合格品执行《产品重新加工工作程序》(SCS-SC-03ZZZ010)。
3.6.2需要退货的不合格原辅料由仓库保管员在台帐备注中注明“退货”,开具退货单连同检验报告单送往供应部,由供应部联系退货。
3.6.3需要销毁的不合格品执行《销毁工作程序》(QMS-QA-03ZZZ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