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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刑诉证据法单选汇总

 

2008-2014年刑诉证据法单选

2008-2014年刑诉证据法司考真题及解析(单选)

2014年

27.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

C.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大小

D.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

关联性也称为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对证明刑事案件事实具有某种实际意义;反之,与本案无关的事实或材料,都不能成为刑事证据。

(1)关联性是证据的一种客观属性,不是办案人员的主观想象或者强加的联系,而是根源于证据事实同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

(2)证据与案件事实相关联的形式是多种多样,十分复杂的。

其中最常见的是因果联系,即证据事实是犯罪的原因或结果的事实;其次是与犯罪相关的空间、时间、条件、方法、手段的事实。

它们或者反映犯罪的动机,或者反映犯罪的手段,或者反映犯罪过程和实施犯罪的环境、条件,或者反映犯罪后果,还有反映犯罪事实不存在或犯罪并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等。

(3)证据的关联性是证据证明力的原因。

所谓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也就是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的价值。

证据对案件事实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取决于证据本身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以及联系的紧密、强弱程度。

一般来说,如果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紧密,则该证据的证明力较强,在诉讼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大。

选项A"仅指"表述绝对。

选项B错误。

证据是否具有可采性,仅仅具备关联性是不够的,还需要具备合法性和客观性。

选项D错误。

类似行为是否具有关联性应当先判断该行为与待证事实之间是否具有联系。

英美证据法一般认为,被告人在其他场合的某一行为与他在当前场合的类似行为通常没有关联性。

【提示】关联性是指,有这个证据比没有这个证据更加能够说明某个待证事项的存在或者不存在。

28.下列哪一选项所列举的证据属于补强证据?

()

A.证明讯问过程合法的同步录像材料

B.证明获取被告人口供过程合法,经侦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

C.根据被告人供述提取到的隐蔽性极强、并能与被告人供述和其他证据相印证的物证

D.对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的真实性进行佐证的书证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补强证据,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

一开始收集到的对证实案件有重要意义的证据,称为"主证据。

"而用以印证该证据真实性的其他证据,就称之为"补强证据。

"补强证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

(2)补强证据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3)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补强证据与补强对象之间不能重叠。

选项A错误。

同步录像是讯问过程的影像记载,和讯问过程属于同一来源,无法担保补强对象的真实性。

选项B错误。

侦查人员出具的说明材料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法定证据之列,故不具有证据能力。

选项C错误。

该项表述中所获取的证据源自于被告人的供述,并不存在独立的来源。

选项D正确。

该书证的目的是为了增强与被害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做的不利于被告人的证言的真实性,其具有独立的来源,是法定证据种类中的一种,具有证据能力。

29.关于鉴定人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由院长签发强制令强制其出庭

B.鉴定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法院可中止审理,另行聘请鉴定人重新鉴定

C.经辩护人申请而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向鉴定人发问

D.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和认定,受到意见证据规则的规制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

《刑诉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鉴定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延期审理或者重新鉴定。

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人,人民法院应当通报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

选项C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向鉴定人发问是有专门知识的人就鉴定意见提出意见的重要方式,所以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选项D错误。

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作证只能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的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意见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

我国将证人和鉴定人予以区分,鉴定意见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作为某一方面专家的鉴定人的意见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

所以鉴定意见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因其具有的特殊性,在审查和认定时,不受意见证据规则的规制。

(2013年)

9、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

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

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

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122条第1款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据此可知,让证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的方式用的是“通知”,而不是“传唤”。

因此,选项B说法错误,应选。

(2012年)

27.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答案」C

「考点」辨认

「解析」《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少于二人的;

(二)没有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的;(三)对辨认经过和结果没有制作专门的规范的辨认笔录,或者辨认笔录没有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四)辨认记录过于简单,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五)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40.关于补强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应当具有证据能力B.可以和被补强证据来源相同

C.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

D.应当是物证或者书证

「答案」A

「考点」补强证据规则

「解析」补强证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

(2)补强证据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

设立补强证据的重要目的就在于确保特定证据的真实性,从而降低误认风险,如果补强证据没有证明价值,即不可能支持补强证据的证明力。

当然,补强证据的作用仅仅在于担保特定补强对象的真实性,而非对整个待证事实或案件事实具有补强作用。

(3)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

即补强证据与补强对象之间不能重叠,而必须独立于补强对象,具有独立的来源,否则就无法担保补强对象的真实性。

例如,被告人在审前程序中所作的供述就不能作为其当庭供述的补强证据。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防止误认事实或发生其他危险性,而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认定案情时,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才能被法庭采信为定案根据。

一般来说,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补强的不仅包括被追诉人的供述,而且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特定证据。

42.关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存在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询问证人时没有个别进行的

B.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

C.询问聋哑人时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

D.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

「答案」B

「考点」证人证言

「解析」《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而取得的证言;

(二)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书面证言;(三)询问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人员、外国人,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讯问笔录有下列瑕疵,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

(一)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

(二)讯问人没有签名的;(三)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诉讼权利内容的。

据此可知,选项B属于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可以补正解释。

“讯问人没有签名的”可补正解释,故选项D错误。

(2011年)

25.张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的下列哪一证据既属于言词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

A.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工具

B.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C.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D.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言词证据是指表现为人的陈述的证据。

而凡是表现为物品、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都是言词证据。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选项A错误。

用于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和工具属于物证,即实物证据;且该设备不能独立证明张某实施了犯罪行为,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事实,故属于间接证据。

选项B错误。

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也是实物证据,间接证据。

选项C错误。

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属于言词证据。

但张某的供述可以直接证明其是否实施了该犯罪行为,因此,该证据属于直接证据,而非间接证据。

选项D正确。

鉴定意见是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这方面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后所作的书面结论,属于言词证据。

又因为该鉴定意见不能直接证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伪造行为,故属于间接证据。

26.“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

()

A.传闻证据规则

B.意见证据规则

C.补强证据规则

D.最佳证据规则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证据规则。

选项A错误。

传闻规则是指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

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属于传闻。

选项B正确。

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结论。

选项C错误。

补强规则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

选项D错误。

最佳证据规则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时,其原件才是最佳证据。

27.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B.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C.公安机关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

D.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证据的审查判断。

选项A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据此可知,虽然被害人有生理缺陷,但如果其所认知和表达的事实是其具有认知和辨别能力的,则其陈述就可以采信。

选项B错误。

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而非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选项C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据此可知,见证人可以签名也可以盖章,而不是必须签名。

选项D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该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据此可知,搜查必须制作搜查笔录,仅有凶器而没有搜查笔录,也不能证明凶器的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2010年)

23.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

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

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B.视听资料

C.书证

D.物证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证据种类。

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统称为“视听资料”。

本题中,检察机关播放的录音录像是以音响、图像等动态的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视听资料。

24.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

A.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

B.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

C.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

D.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证据分类。

选项A错误。

“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是原始证据、直接证据,不是间接证据。

选项B正确。

“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选项C错误。

“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是传来证据、直接证据。

选项D错误。

“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是传来证据,而不是原始证据。

25.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

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

()

A.甲的身份状况

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

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证明对象、免证事实。

选项A、B、C错误。

《刑诉解释》第五十二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被告人的身份;(选项A)

(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五)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选项B)(六)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选项C)(八)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选项D正确。

《检察院规则》第三百三十四条第

(二)项规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

(2009年)

24.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

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证人证言的认定。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选项A、B、C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选项D中,张某陈述的内容是举报他人犯罪情况,属于证人证言。

25.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

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

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

C.法庭审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直接言词原则。

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

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选项B体现了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选项A仅体现直接原则中的直接采证原则,不符合题意。

选项C体现的是集中审理原则。

选项D体现的是审判公开原则。

(2008年)

30.某银行被盗,侦查机关将沈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在进行警犬辨认时,一“功勋警犬”在发案银行四处闻了闻后,猛地扑向沈某。

随后,侦查人员又对沈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论显示,只要犯罪嫌疑人说没偷,测谎仪就显示其撒谎。

关于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可以

B.警犬辨认可以,心理测试结论不可以

C.警犬辨认不可以,心理测试结论可以

D.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不可以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证据的种类。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诉解释》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据此可知,首先,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都不是法律规定的证据的种类,其次,该证据没有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35.甲致乙重伤,收集到下列证据,其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哪一项?

()

A.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

B.证人看到甲身上有血迹,从现场走出的证言

C.匕首上留下的指印与甲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

D.乙对甲伤害自己过程的陈述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直接证据、原始证据。

原始证据,是指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根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选项A只能证明伤害被害人的工具是匕首,是间接证据;选项B和选项C只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到过现场,并且接触过凶器,但是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所以也不是直接证据;只有选项D证明了甲实施了伤害行为,即证明了是否发生了犯罪事实、谁实施的以及犯罪性质,属于直接证据。

四个选项中的证据都直接来源于案件,都是原始证据。

(2008年延考)

22.公安机关在一盗窃案现场收集到犯罪嫌疑人张某书写的一张字条,收缴了被盗电视剧录像带、DVD光盘、书籍等,被盗超市提供了被盗物品清单。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字条是书证

B.电视剧录像带和DVD光盘是物证

C.收缴的被盗书籍是书证

D.被盗物品清单属于证人证言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证据的种类。

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其他物质材料。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选项A错误。

本题中,关于字条,因为没有明确说明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因此不能笼统的认为是书证,如果是以字条上的笔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话,则该字条就是物证,而不是书证。

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

被盗的电视剧录像带、DVD光盘、书籍是以其外在特征来证明盗窃事实的,是物证。

选项D错误。

被盗的物品清单是以其记载的内容(盗窃了多少东西)来证明盗窃事实的,是书证,而不是证人证言。

30.秦某带着8岁的儿子买肉时,与摊主发生争执,继而互殴。

秦某被摊主用刀背打击造成面部骨折,脑体受损。

如该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秦某的儿子属于哪类诉讼参与人?

()

A.被害人

B.证人

C.见证人

D.既是被害人,又是证人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证人。

选项A、D错误。

被害人是指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本题中秦某儿子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益都没有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不是被害人。

选项B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本题中,秦某的儿子目睹了案件的全部过程,其已经8岁,虽然年幼,但不是无法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因此可以作为证人。

选项C错误。

见证人不是诉讼参与人。

见证人,是指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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