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3.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4459889 上传时间:2022-12-01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33.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3.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3.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3.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3.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3.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3.docx

《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3.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3.docx

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3

第七讲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和战斗司令部,承担着领导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旧世界,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新世界的光荣而艰巨的历史重担,不仅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制定正确的路线和政策,而且还必须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作保证。

一、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1、民主集中制是工人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工人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中国共产党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正确处理党内矛盾,调动党员积极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组织保证。

共产党员都应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同违背民主集中制的言行做斗争。

党要实现组织工作的高度统一,就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制度,把上自党的首脑机关、各级党的组织,下至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连结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战斗力的整体。

民主集中制是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设党,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一个重要原理。

什么是民主集中制呢?

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指出: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概念,但已有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思想。

最先提出民主集中制概念的是列宁,并在建设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实践中加以贯彻。

列宁认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细胞,各级机关应成为选举产生可以撤换的。

同时,为了保证党的工作的集中化,需要有组织上的统一,有少数服从多数和部分服从整体的原则。

根据列宁的提议,1906年4月,在俄国社会民主党第四次代表大会上,首次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载入党章。

1920年共产国际制定的〈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中规定,凡是申请参加共产国际的党,都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从而把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推向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

从“一大”到“四大”的党章中,虽然没布明文写上民主集中制原则,但有关规定都贯彻了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精神。

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中,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

此后,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不断总结民主集中制的实践经验,使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原则越来越具体、完备。

   十六大修订的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有六条;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的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地方。

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

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

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这六条原则,既体现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的辩证统一。

它正确反映了党内各种关系,包括党的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党的下级组织和上级组织、党员个人和党的组织、党的中央和下属各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反映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的组织建设的规律,是我们党半个多世纪以来实行民主集中制方面丰富经验的结晶,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制度的基本依据,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政治组织纪律。

—上述规定表明,民主集中制不仅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而且也是党的根本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

这六条不是平列的。

第一条即“四个服从”是对我们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它具有包含或贯通其他五条的性质。

因此,坚持“四个服从”对于实现民主集中制,具有更为决定性的意义。

2、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

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的含义。

就民主方面而言,党的民主集中制要求充分保障党员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管理党的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所有的党员,不管是新党员还是老党员,不管是担负领导职务的党员还是一般党员,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党员群众选举产生,并接受党员群众和选举单位的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决议,必须在民主的基础上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其贯彻执行也必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群众和下级组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还有,党内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党内批评的自由等,都属于党内民主的范畴。

这些方面情况正常与否;是衡量党内民主状况的标志。

就集中方面而言,党的民主集中制要求在民主的基础上实现党的意志统一、组织统一和行动统一,即党内要讲权威和暇从。

意志统一是强调全党有统一的纲领和指导思想;组织统一是强调党内有自上而下的严密的组织和分工,有统一的中央领导机构,有统一的制度和纪律;行动统一是强调全党所有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贯彻执行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和集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辅相成。

毛泽东同志说过:

“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对纪律而言。

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

…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

   民主和集中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

民主是集中的客观基础,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

如果民主发扬的不好,集中就会失去深厚的基础,就难以保证其正确,甚至会导致独断专行。

如果在民主的基础上形成的集中得不到贯彻和实施,同样是对民主的践踏和背离。

我们维护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的权威,包括维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权威,维护党的纲领和政治路线的权威,归根结底也是在维护民主的权威。

否则,也是对党内民主亵渎。

因此削弱甚至牺牲某一个侧面而强化另一个侧面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十分有害的。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民主和集中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

这种制约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必须将集中置于民主的基础之上,脱离了这个基础,这种集中只能是空的、假的、错误的;二是民主也必须置于集中的指导之下,否则就可能引向极端民主化、分散主义、无政府主义。

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由于片面强调民主而忽略必要的集中,或者片面强调集中而忽略发扬民主,因而导致某种错误倾向的教训应当记取。

   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是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

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充分调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在党中央领导下,集中全党正确意见,团结一致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党内生活中恢复和坚持民主集中制,总的情况是好的,但在处理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关系方面,还存在着民主不够、集中也不够的问题。

我们要继续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实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一方面,一定要发扬、扩大党内民主,保证党员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充分享有党章规定的民主权利,鼓励党员对重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自由切实的讨论,允许党员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于部进行批评监督,党的重大决策的制定,要在广泛走群众路线的基础上,由党的组织按集体领导的原则经过民主讨论决定,而不是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切实执行选举制度,对重要干部的调动和任免,严格按照应有的民主程序和审批程序办事。

另一方面,要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保持党的集中统一的权威。

要严格按照“四个服从”的原则处理党内关系,不允许搞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全党服从中央是党的集中的最主要体现。

全党每个组织和每个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这个最重要的政治组织纪律,决不允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主张散布不信任、不满的意见和情绪。

3、实行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制度

党的集体领导制也称党委制,即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

集体领导制要求在党的领导工作中,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在党的领导机关工作中的运用。

是正确处理领导者个人与领导集体关系一项重要制度。

   如何看待领导者个人与领导集体之间关系,是党的建设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同时也肯定领袖人物的重要作用。

列宁指出:

“在多数情况下,至少在现代的文明国家内,阶级通常是由政党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

”他还说:

“假如没有(十来个,富有天才(而天才人物不是成千成百地产生出来的),经过考验、受过专门训练和长期教育并且彼此配合得很好的领袖,无论哪个阶级都无法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

”在这里,列宁不仅明确地肯定了党的领袖的重要作用,而且告诉我们,领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批人、一个集团,他们彼此应当很好配合。

这就说充分发挥领袖的作用,不但要注意领袖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而且要处理好领袖个人与领袖集体关系,使领导集体和每个成员的作用都得到正确的发挥。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领袖人物都不是神仙,也不是什么完人、超人,都来自于群众、来自实践,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把个人的作用和集体的作用正确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发挥领导作用,推动历史前进。

所以,马克思主义反对夸大个人作用,反对把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反对一切无原则的歌功颂德和制造个人崇拜。

当然,确立集体领导制,要求发挥领导集体的智慧和经验,并不意味着忽视个人作用和减轻个人的责任。

事实一再证明,要实现党的正确领导,必须坚持集体领导的制度。

第二,集体领导制有利于调动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有利于促进干部成长,有助于增进领导班子的团结。

在集体领导制度下,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实行一人一票制,领导班子成员是平等的,都有充分发表意见和参与重大决策的机会,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领导集体之上,同时每个人又都有明确的职责,得以施展自己的才能,发挥个人作用。

这样就能使领导班子成员心情舒畅地进行工作,从而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促进干部成长,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第三,集体领导制是防止个别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的有效的组织措施。

集体领导制坚持重大问题由党委民主讨论决定,不许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党的每个领导成员只能在党委集体决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开展工作。

在这个条件下,个别领导干部就难以独断专行,以权谋私。

如果集体领导制度不健全,个人权力过分集中,不受集体的约束,就会为腐败行为的发生造成可乘之机。

二、党的纪律是党的事业胜利的重要保证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表明,党内必须有严格纪律。

党章以及党的制度、条例、准则、决议、决定中,凡是对党的组织和党员有约束力的规定,都是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党的法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遵守。

1、共产党必须有严格的纪律

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都十分重视党的纪律。

马克思曾经指出:

“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第413页)列宁更是强调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

他说:

“无产阶级的无条件的集中制和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根本条件之一。

”(《列宁选集》第4卷第1—81页)他还说过:

“谁要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哪怕是稍微削弱一点(特别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那他事实上就是帮助资产阶级反对无产阶级。

”(《列宁选集》第4卷第201页)毛泽东同志也非常重视党的纪律,把加强纪律性视为取得胜利的必要条件之一,坚决反对一切削弱和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强调加强党内纪律教育。

党的纪律对于共产党就同布帛菽粟一样须臾不可缺少。

这是因为:

第一,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保证。

党为了领导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胜利地进行革命斗争,推翻资本主义剥削压迫制度,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须有严格的铁的纪律,把党建设成为一个团结统一的,有坚强战斗力的整体。

党在政治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的团结一致都要有严格的纪律来保证。

列宁指出:

无产阶级政党的内部需要实行极严格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才能抵制对无产阶级的包围,浸染和腐蚀,才能使无产阶级正确地、有效地、胜利地发挥自己的组织作用。

他认为否定党的纪律,就等于解除无产阶级的武装,使无产阶级革命运动遭到失败。

实际情况正是这样,如果没有严格的党的纪律,党的各个组织和每个成员都随心所欲的按自己意愿行事,各自为政,党就会陷入无政府状态和非组织活动中去。

在这种情况下,党就没有团结统一可言,也不会有什么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了。

第二,党的纪律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武器。

共产党要领导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推翻旧世界,建设新世界,必须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为指导,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路线正确与否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成败。

但是,党的路线和重大政策只能由中央做出,各部门和地方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意见,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主张。

而贯彻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又需要依靠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不准各行其是,各取所需或消极怠工。

这都离不开党的纪律。

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及“四个服从”,就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所必须的纪律。

第三,党的纪律是党密切同群众联系的必要条件。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党的一切事业都是人民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的源泉。

共产党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忠实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否则,党就将一事无成。

为了巩固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党不仅要教育党员为人民谋利益,而且还要执行严格的纪律,坚决抵制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与一切脱离群众和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作斗争。

在革命战争年代是如此,在和平建设时期更要这样做。

现在党面临执政、改革开放和反和平演变的三个考验,党员脱离群众的危险性更大了,各种消极腐败行为的滋长,已经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

为此,我们党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特别强调要把“接受党和群众监督,不准搞特权”,“不得谋求任何私利”,作为全党必须遵守的一项重要纪律。

同时,严肃处理各种严重违犯党纪国法、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这些措施都是保持、加强党同群众密切联系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第四,党的纪律是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需要。

我们党在长期领导人民群众求翻身解放的艰苦斗争中,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优良传统作风,对于夺取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胜利,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我们党的优势之所在,我们必须十分珍惜,要在新的形势下加以继承保护和发扬光大,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既是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础上产生的,也是在加强党的集中统一和严明党的纪律的革命实践中形成的。

要保持和发扬这些优良传统作风,除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特别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外,还要进一步严格党的纪律,同一切违背党的三大作风的言行做斗争。

总之,党的纪律是巩固党的组织,发挥党的战斗力,不可缺少的。

正如陈云同志说的:

“无产阶级政党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就不能巩固自己,团结群众,坚持斗争,战胜强敌。

”(《陈云文选》第128页):

因此,坚决维护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是党的每个组织和每个党员的重要义务。

2、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

党的纪律是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的。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党的中心任务不同,党的纪律的具体内容也会随着党的中心任务的转变而变化,以适应党的事业的发展。

的昂的纪律的内容可以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三个方面。

   政治纪律,是为了维护党的高度统一,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而制定的有关规定,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政治生活行为准则。

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它的根本点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上必须同党中央保持—致,这—点是丝毫不能含糊的。

党中央是全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只有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才能维护全党的集中统一,夺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胜利。

在新的历史时期,政治纪律最土要的内容就是全党要坚决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

党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言行必须以此作为准则。

按照党的政治纪律,任何一级的党组织、任何党员决不允许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或者在行动上各行其是,另搞一套。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是最严重的违纪行为,必须按照党章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权威和团结统一而制定的原则与行为规范,也就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

组织纪律的基本内容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其中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是最重要的。

因为全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

全党的高度—致是全党成为一个战斗整体的保证,而这种高度一致,必须坚持严恪的组织纪律,在党内决不允许存在闹独立性,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搞家长制、一言堂的行为,也不允许搞分裂党的派别活动。

   群众纪律,是处理党和非党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即处理党群关系的纪律。

它的主要内容是,人民的利益高于—切,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随时维护群众的利益,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汪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党的组织和党员只有遵守群众纪律,党才能在群众心日中树立起良好形象,党的工作也才能更好地开展。

   此外,还有宣传纪律、保密纪律、外事纪律、人小纪律、财经纪律等,都是党员应该认真遵守的。

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就要认真学习党的有关纪律,充分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增强党的纪律观念,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既要遵守党规,更要模范遵守囤法,还要模范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成为群众信任的带头人。

3、党的纪律与党内自由的关系

共产党需要严格的纪律,但这种己律不会妨碍党内自由,不会束缚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我们应该正确理解党的纪律和党内自由的关系。

第一,党的纪律与党内自由是共处于统一体中的两个对立方面。

共产党内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

党内如果没有自由,党就不能在民主基础上达到思想一致,从而也不可能建立起巩固的自觉的纪律。

同样,党内如果没有纪律,听任党员随意行动,就会陷入无政府状态,党员的自由也得不到保障。

可见,党的纪律与党内自山是互相依存,互为条件,不可割裂的。

对这个问题革命导师已做了十分透彻的阐述。

列宁在谈到党的纪律的定义时,曾经指出:

“行动一致,讨论自由和批评自由——这就是我们的定义,只有这样的纪律才是先进的无产阶级政党所应有的纪律。

”〈列宁全集》第1l卷第30l页)这清楚表明,纪律与自由的统一是无产阶级政党纪律的特征。

陈云同志在论及党的纪律问题时也说;“纪律与自由,是矛盾的统一。

无产阶级政党应该是一个最有纪律的党,也是一个最讲民主、最讲自由的党。

”(〈陈云文选》第131页)可见,坚持纪律与白山的统一,把党的纪律与党内自由有机地结合起来,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正确原则。

第二,正确执行党的纪律是充分发挥党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必不可少的条件。

无产阶级政党在其组织活动中,既强调全党必须遵守党的纪律,不允许有任何违犯党的纪律现象存在,又切实保障每个党员和党组织应有的权利,充分实现党内自由。

中国共产:

党党章甲就明确规定:

党员有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党的政策问题讨论的权利,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有对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错误进行批评、揭发、检举的权利。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有保留不同意见的权利,有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上诉的权利,等等。

不论哪一级组织或领导人,如果侵犯了党员的这些权利,就是违犯了党的纪律,都要受到追究。

这种情况表明,党的纪律不但不会妨碍党内自由,不会束缚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为党内自由的实现提供了保障,是充分发挥全党积极性和创造性必不可少的条件。

第三,必须划清党内自由同无政府主义的界限。

党内自由是党纲党章规定范围内的自由,党员不能抛开党的纲领和章程去讲自由,不能搞无政府主义所鼓吹的绝对自由。

无政府主义者以个人为核心,幻想摆脱任何纪律的束缚,实现个人的绝对自由。

这样绝对自由如果得逞,必然破坏党的团结,涣散党的组织,对无产阶级事业危害极大。

无产阶级政党决不允许在党内搞绝对自由。

党内自由与无政府主义追求的绝对自由是根本不相容的。

实际上,世间并没有不受限制的绝对臼由。

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只有按客观规律办事,才能获得自由。

只有会游泳的人,在水中才享有充分自由。

同样,以全人类解放为己任的共产党员,在有严格纪律约束的革命运动中,也享有充分的自由。

总之,党的纪律与党内自由是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只有坚持二者的辩证统一,党才能成为具有生机和活力的战斗,指挥部。

三、做遵守民主集中制和纪律的模范

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组织纪律性,既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又是对广大党员和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

1、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增强组织纪律观念

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从根本上说是个世界观问题,只有掌握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确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集体、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才能正确理解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在实践中自觉地认真遵守,并同一切违背组织原则、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因此,增强党的组织纪律观念,必须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广大党员的头脑,克服各种非无产级思想的影响,确立牢固的无产阶级世界观。

   当前,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党的纪律问题上,要特别注意解决对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的认识,,反对两种倾向。

一种倾向是离开民主讲集中,离开自由讲纪律,片面强调集中和纪律,发扬党内民主和自由不够充分。

有些领导干部民主作风不好,听不得不同意见,尤其反对自己的意见,喜欢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有些领导班子负责人厂不能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班子成员不愿意也不敢畅所欲言发表意见,更难坚持自己的意见,怕触及个人利益,影响团结。

   另一种倾向是离开集中讲民主,离开纪律讲自由,片面强调民主和自由,否定集中和纪律。

有人认,为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必然导致领导定框框,党员举手附种形式主义的民主,导致领导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制作风甚至个人专断;有人认为强调纪律就会束缚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内还有那么极少数人,打着扩大民主的旗号,向党要“民主”,要“自由”,用极端民主化和资产阶级民主、自由观,冒充党内民主、自由和社会主义民主、自由;有些地方和单位,乘改革之机,拒不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不听上级招呼,为了地方、单位的利益,支持、纵容一些不法之徒祸国殃民,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职能,并没有否定集中和纪律,也不是不要党和政府的领导,而是要做到“宏观管住,微观搞活”,是在集中指导下,在纪律的约束下,发挥各级组织、各个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任何地方、单位和人员乘松绑放权之机,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地方保护主义、分散主义、本位主义、小团体主义,都是错误的,严重的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的重要手段

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组织纪律性,重要的是力口强党的制度建设。

只有制度才能发挥铁面无私的作用,减少领导者个人意志的衷胆作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畜牧兽医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