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社区幸福院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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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社区幸福院服务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社区幸福院”服务

项目立项评审指引

为深化“社区幸福院”建设,积极推进桂城街道社会工作发展和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使桂城街道“社区幸福院”服务项目采购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现制定本指引。

一、本指引使用范围

“社区幸福院”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不高于50万,需通过立项评审程序确定立项意向的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民办非企或非营利法人组织资格,桂城辖区内的社工服务机构。

3、征集的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立项评审流程

(一)公开征集

桂城街道社会工作局于桂城政务信息网上发布《项目征集通知》,该通知内容含以下但不仅限的内容:

采购单位基本信息、采购基本要求、《“社区幸福院”服务项目立项评审指引》、各个征集项目需求、报名受理时间等立项相关材料。

(二)报名受理

有意向承接“社区幸福院”服务项目的单位需根据《项目征集通知》要求,在报名受理时间内,提交纸质版的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于代理机构进行审核确认,以确认符合报名资格,并获取立项所需参考资料。

符合报名资质的单位,代理机构将以邮件的形式告知报名成功。

(三)评审会通知

桂城街道社会工作局根据报名情况,于桂城街道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关于召开“社区幸福院”服务项目评审会议的通知》,通知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是次项目评审会议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四)评审会

(1)评审委员会组成。

1名财务专家、3名相应领域专家、1名购买方代表;另增设服务使用单位代表1名。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评审委员会的设定为5人以上单数,避免推荐结果出现并列情况,服务使用单位代表只参与现场提问及集体评议环节,但不作打分。

(2)评审流程

评审会分三个阶段进行:

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项目介绍和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评审原则及须知详见附件1)

1、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

各评委对各响应文件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符合性检查。

符合性检查必须根据公开征集文件中“响应单位须知”对响应单位的要求和响应文件中的响应进行。

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响应单位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只有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响应单位,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方案介绍及详细评审,否则被淘汰(详见后附符合性检查表)。

2、响应单位方案介绍

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响应单位,根据现场抽签结果确定介绍顺序。

每个单位介绍时长为10分钟,介绍完毕后,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环节。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详见后附专家评审评分表)、符合性检查结果,各位评委单独就每个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出其总分,并按总分高低排出名次(出现并列得分时,价格低者排名在前)。

4、评分计算方式。

计算公式:

子项评分=(各评委子项评分总和)÷(评委人数),项目得分=各子项得分之和,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单位最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

5、评分标准分值与级别。

A级100-81分,建议同意立项。

B级80-61分,建议同意立项,但需修改。

C级60分以下,建议不同意立项。

6、评审结果。

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响应单位得分名次及评级情况,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且评级为B级以上的响应单位为立项推荐单位。

立项推荐单位放弃、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重新组织该项目公开征集。

立项推荐单位应按征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服务采购方签订合同。

四、立项和签订合同

(一)评审结果发布。

于同一批次项目公开征集的评审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拟定评审结果通知,桂城街道社会工作局审批后,于桂城政务信息网发布。

(二)签订合同。

整理评审专家反馈意见,通知立项推荐单位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定稿,双方确认后进入签约流程。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立项推荐单位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处理。

五、指引实施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桂城街道社会工作局。

附件1

评审说明

1.定义

采购人:

系指用户单位,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社会工作局。

服务机构:

指本征集文件规定之服务机构。

2.评审委员会组成

全部评审过程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完成,评审委员会由五人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名,其余四名均从桂城街道社会服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工作小组,主要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整理响应文件、统计评分等工作。

二.评审须知

1.关于评审方案

(1)评审委员会的每位成员(简称评委)应认真地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审方案;

(2)评委如对评审方案有异议,应在评审开始前提出。

2.关于评审纪律

(1)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响应单位或者与评审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响应单位、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评委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

(3)评委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进行评分;

(4)评委不得试图影响其他评委的评价意见;

(5)评委应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为振动状态,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3.关于评审责任

(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

(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关于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采购服务机构宣读响应单位名单及评审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

(1)是响应单位或者响应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响应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评审公正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关于保密

评审委员会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立项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前款所称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审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审情况的所有人员。

三.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地方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附件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采购项目编号:

XXXXXXXXXXXXX项目名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日期:

2019年月日

检查内容

响应单位序号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响应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资格证明文件

符合公开征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单位的合格性

在经营范围内报价

响应方案是唯一确定的,且在预算范围内

实质性响应公开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结论

注:

1.响应单位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公开征集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公开征集文件要求,“○”表示无该项内容;

2.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响应单位响应文件符合公开征集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响应单位响应文件不符合公开征集文件要求。

评委签名:

附件3:

桂城街道“社区幸福院”服务项目专家评审评分表

采购项目编号:

XXXXXXXXXXXXXXXX项目名称:

XXXXXXXXXXXXXXXX日期:

XXXXXXXXXXXXXXXX

项目

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标准

有效响应

内容

分值

100

机构实力

(20分)

社会资源协调能力情况

5

与相关政府机构及慈善团体或机构、地区社会福利机构以及企业、商会等有良好的关系、是否有参与政府有关民生工程。

优:

5分,良:

4-3分,差:

2-1分。

响应机构通过区级以上的社会组织管理评级,达到3A以上等级

3

获得5A等级的,得3分;

获得4A等级的,得2分;

获得3A等级的,得1分;

获得2A以下等级或没有评级的,得0分。

注:

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承接政府购买项目运营成效情况

5

响应机构近三年承接项目中,末期评估获得优秀等级的,需提供相对应的评估报告或评估结果通知/公示复印件,每次得1分;

响应机构近三年承接项目中,获得桂城优秀服务项目奖励的,每次得1分,累计次数计分,最高不超过5分。

响应机构的财务运作情况

3

具有上一年机构财务报告得1分;

机构聘请有专职的财务人员得1分;

具有以往相关项目财务报告得1分;

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本土督导人才培育情况

4

具备接受桂城本土督导培育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或区级以上督导培育课程结业证书的督导人才,每人得1分;

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累计不超过4分。

评委签名:

 

服务设计

合理性

(59分)

服务项目需求调研情况及服务目标设置合理性

10

机构对目标群体界定情况,需求回应程度,服务目的及目标是否清晰具体,综合考量。

优:

10-8分,良:

7-4分,差:

3-1分。

质量指标体系设计的合理性

10

服务项目是否有完整的服务质量指标体系,成效指标能否有效回应“采购项目内容”及方案的策略目标,成效指标设置合理且可测量。

优:

10-8分,良:

7-4分,差:

3-1分。

服务方案设计的合理性

10

项目服务总工时数设置合理,项目直接服务总时数及项目间接服务总时数比例合理;服务方案的设计对服务目标的响应情况。

优:

10-8分,良:

7-4分,差:

3-1分。

服务项目规划性

20

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基础上,考察机构对项目服务规划能力:

1、服务设计是否符合社区实际需求及社区幸福院服务规范要求;

2、项目设计是否具有两年及以上服务发展规划;

3、发展规划的需求回应程度及可操性;

4、对比同类项目的创新程度。

优:

20-15分,良:

14-8分,差:

7-1分。

服务影响力

5

服务项目是否制定合理的宣传计划,加深社区老年人对社区幸福院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的知晓度。

优:

5分,良:

4-3分,差:

2-1分。

预期成效

4

考察项目对成果形式、预期推广、应用范围、受益面等成效呈现。

评委签名:

 

拟投入团队情况

8分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5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能否满足项目征集需求中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拟投入人员具有与“采购项目内容”相符的服务经验的。

机构支援及督导配备情况

3

1、高校专业人员。

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8年及以上社工实务与管理经验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具有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得3分;

2、资深社工。

接受桂城本土督导培育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或区级以上督导培育课程结业证书,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且有5年及以上实务经验的得2分。

注:

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机构研究能力5分

项目创新

5

项目实施手法、组织方式和理念较创新是否新颖,能形成典型的示范作用。

经费预算

8分

经费预算合理程度

8

主要考察项目经费预算是否合理,与“社区幸福院”服务项目财务预算编制的符合程度。

合计

100

评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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