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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临床医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内蒙古民族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00四年十月

临床医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为使临床医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目录:

一、四查四对制度

二、试讲制度

三、调课制度

四、教案书写

五、审批制度

六、会议制度

七、教学检查制度

八、教学、科研等工作考核制度

九、档案管理制度

十、教研室存档资料

十一、临床医学院存档资料

 

一、五查四对制度,由院办公室执行

1、查任课教师是否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2、查任课教师是否经过试讲。

3、查教案。

4、查讲稿。

5、查教学进度。

6、核对教案是否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7、核对讲稿是否与教材一致。

8、核对教学时数是否与教学计划一致。

9、核对教学进程是否与教学日记一致。

 

二、试讲制度

1、教师开新课或初次讲课,教研室主任应组织全室教师参加,临床医学院有关领导应到场听课。

经教研室主任推荐、院长批准,送教务处备案方可任课,试讲教师须填写《新任课教师审批表》。

2、试讲一般在任课前一学期进行。

三、调课制度

为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维护课程及教学进度的严肃性,就调课问题作如下规定。

1、课程表及教学进度是日常教学活动的依据,是保证学院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的重要标志。

因此课表下发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主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变动教学安排。

2、特殊情况下需要变动教学进程及课表时,必须书面提出申请报告,说明理由,长期变动(两周以外)临时变动(两周以内),要提前三天向主管教学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变动。

3、院内调课须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涉及到二个学院间的调课须经教务处批准,方可执行。

4、获准的调课,由院办公室具体安排落实存案。

四、教案书写要求

1、教案是教师实施教学内容的具体方案,是教师在备课的基础上对自己授课行为的精心设计安排,是上课的重要依据,教师在每次授课前都必须认真写好教案。

2、教案内容一般包括本次课的题目;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重点及其基本要求;授课内容提要及时间分配;教学难点;教具(课件、VCD、挂图、幻灯、录像等)教学方法;本单元教学总结(效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反馈信息等);实验课的组织与实施措施;思考题和作业等。

3、教案的书写形式不拘一格,但必须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课程结构,对重点、难点,欲充实更新的内容,教学尝试等应写得周密详细,一般内容可适当简略。

4、对各级教师所开新课之教案,教学改革之教案,教研室主任(负责人)负责把关,保证质量。

5、教案应妥善保存,以备检查,此资料为业务考核和晋升职称的条件之一。

五、审批制度

1、各专业使用教材需经学院教材委员会批准。

2、对任课教师由教研室按有关规定提报,经院办公室审核,院长签字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任课。

3、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以教研室主任,院长逐级批准。

六、会议制度

1、教研室平均两周例会一次,亦可根据需要随时例会,讨论研究教研室工作和落实学院下达的教学等工作任务。

2、临床医学院平均每两周召开一次教研室主任会议,传达落实学院教学工作要求,反馈教学上的问题及解决的意见。

临床医学院办公室每学期召开一次评教评学会议。

七、教学检查制度

1、教研室主任对本室任课教师备课等文献要认真检查并签署检查意见。

对任课教师至少听课一次,并填写听课记录。

有关教研室主任应不定期深入实验室,了解实验(实习)课情况,二周至少一次。

2、院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安排教学检查一次,

(1)审阅教案,讲稿,实验实习指导,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大纲等执行情况。

(2)召开学生评教评学座谈会听取意见。

3、通过教学检查总结获得的资料,要进行认真评议,并写出总结,作为考核内容存档,同时采取适当的方式反映给教学主管部门及反馈本人。

八、教学、科研等工作考核制度

教研室在每学期(或每学年)结束时,按学校和我院的具体部署和考核标准,对全室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年度考核表。

九、档案管理制度

教研室应认真负责的将教研室的各种工作、活动或变化收集整理,存入教研室档案,以备查询。

档案内容包括教研室建立时间,设备、人员组成情况;历年教研室成员变化;教研室承担的教学任务及完成情况(任务书、教学进度表、试讲、教学检查、考试成绩统计、实验课的班次、开出实验名称、开出率、实验效果、实验物品供应等),教研室科研立项及取得的科研成果、论文、着作、编写的讲义、教材、实验指导等教研室教学活动(教学法研究、研究教学的会议记录)

其它奖惩情况等。

附:

教研室、临床医学院存档目录:

十、教研室存档

1、教研室工作计划、总结。

2、教研室教学研究计划、活动记录。

3、教研室教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4、课程试卷、标准答案。

5、考试成绩报告单,考试成绩统计分析。

6、教研室主任及教师听课记录。

7、教师述职报告。

8、教研室会议记录。

9、教研室课程建设有关材料。

10、教研室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1、教研室申请报表、资料。

12、领导深入教学情况记录。

13、教学运行记录。

14、教案检查材料。

15、教学研究会、学会的资料。

十一、临床医学院存档

1、国家学校及学院各种教学文件。

2、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3、实验实习大纲、指导书。

4、年度实习计划安排、执行情况。

5、学院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总结。

6、领导投入教学情况。

7、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计划、总结。

8、校历、学年学期教学进程、计划。

9、课程表、考表。

10、教学日历、课程总结。

11、学院所设课程及使用教材。

12、教学检查计划、总结。

13、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管理计划、经验材料。

14、学生考试成绩统计分析。

15、试题库、试卷。

16、各种统测、统考、竞赛相关资料。

17、教师教学工作安排、年度考核材料。

18、各种请示、报告。

19、学生优秀论文、优秀作品。

20、教学研究、科研成果、论着、各种奖励。

21、形象教学、电化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2、学生实习年度总结。

23、本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4、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5、临床技能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26、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实施情况。

27、学院师资培训规划、实施情况。

28、教学活动、会议记录。

29、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0、各种教学研究会、学会有关资料。

 

教师岗位职责

 

内蒙古民族大学临床医学院

2004年10月

教授职责

除担任副教授职责范围的工作外,应承担比副教授职责要求更高的工作,领导本学科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根据需要并通过评审确认后指导硕士研究生。

副教授岗位职责

1、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学习,社会调查,批改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掌握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3、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

4、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5、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协助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指导进修教师。

6、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方面的管理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讲师岗位责任

1、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3、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基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4、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等。

5、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教学工作。

助教岗位职责

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活动,在教研室人员缺少的情况下,经批准,可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方面的管理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见习教师岗位职责

1、见习教师执行八小时座班制。

2、参加各种教学活动,如集体备课、观摩教学、讨论教学法、实验实习法、了解教学全过程及掌握教学方法,要求尽快适应教学工作,应达到具有担任一门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实习课准备,实验指导等一种或二种教学环节的能力。

3、系统听课学习,掌握本学科的理论知识、实验、实习课的基本技能,掌握教学大纲规定范围内容,具备助教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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