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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湾第二发电厂湄洲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湄洲湾第二发电厂(湄洲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

国投湄洲湾发电有限公司筹备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2011年12月

1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湄洲湾第二发电厂(湄洲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地点:

莆田市忠门半岛西南岸、秀屿区东埔镇塔林村

建设性质:

火力发电

建设周期:

3年

运行年限:

30年

1.2建设规模及占地

建设规模:

2×1000MW

厂区围墙内用地面积:

20.95公顷

在土地利用上,本工程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了节约用地的措施。

努力贯彻“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原则,在工艺流程合理的前提下,布置紧凑,减小建构筑物的用地面积,达到节约用地的要求,充分利用可供利用的土地资源。

本期工程厂区用地位于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经营的湄洲湾电厂一期工程东侧扩建场地及灰场内,该用地电厂在一期工程中已征用,该场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电厂的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以及给排水、综合防灾等方面均与城市规划相协调。

本工程2×1000MW机组厂区围墙内用地面积20.95公顷,单位容量用地0.105平方米/千万,低于1000MW机组的用地指标,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指标,节约了宝贵的土地资源。

1.3建设项目周边概况

根据厂址地区环境特点,评价区内主要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距厂址12.5公里的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以及厂址附近区域的居民居住点。

海洋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温排水影响海域及灰场附近海域等受项目影响区域的海域生态环境、海水水质、海水养殖区、罗屿支航道等。

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外200米范围内的居民。

厂址附近有塔林村、下坑村、西山村和度下村。

2资源利用和污染物排放

2.1能源的种类和用量

本工程为燃煤火电机组,其所需的资源主要为煤炭、燃油及石灰石、液氨。

在工程建设时,将把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

以下资源耗用量按本期2×1000MW机组计:

表2-1能源种类及用量

项目

单位

小时耗量

日耗量

年耗量

备注

煤炭

808.4

16168

4446200

运行期间

燃油

2696

基建期间

1000

启动及稳燃

石灰石

16.48

329.6

90640

运行期间

液氨

0.78

1.56

4290

运行期间

注:

日利用小时数按20小时,年利用小时数按5500小时。

福建省能源自给率低。

本工程所需燃煤由外省调入。

依托国投投资建设的煤炭基地,由国投物流投资公司负责供应。

为保证本工程燃煤,国投物流公司与中煤能源集团签订了供煤意向协议,每年燃煤供应量为500万吨。

煤炭的运输由国投物流公司旗下的运输公司负责,以铁海联运的方式,将煤炭运输到煤炭基地卸煤、贮存,然后通过皮带输送设备输送到厂内。

为节约燃油,本工程锅炉点火考虑采用等离子点火系统,可以减少锅炉点火和低负荷的燃油量,节油效果显著。

由于燃油(0#清柴油)仅作为启动及稳定燃烧时的备用燃料,年需燃油量仅1000吨左右,2台1000MW机组在基建期间燃油消耗仅需约2696吨,可由当地的燃料公司组织供应或直接向石化公司采购。

2.2水的来源、用量和再利用

本工程水源分为海水水源和淡水水源。

2.2.1海水水源

电厂循环冷却水系统采用海水直流循环系统,冷却水水源取用湄洲湾海水。

夏季工况,二期工程最大循环冷却水量为64立方米/秒,远远小于湄洲湾纳潮量,所以海水水源是完全可以保证的。

2.2.2淡水水源

本期工程夏季淡水耗水量约为570m3/h(0.079m3/s·GW),年需淡水量约392×104m3,工业用水补给水源拟采用莆田市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生活用水拟从电厂一期工程生活水系统引接,再生水备用水源拟由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提供。

莆田市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乡,距厂址约5km,设计处理能力为3.5×104m3/d,设计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计划2011年底完成集污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土建工程,2012年6月正式投运,预测投产时的原水来量约3×104m3/d,出水量可满足本期工程的需水要求。

湄洲湾第二发电厂生产中日常生活用水由湄洲湾电厂一期工程提供,已承诺自工程开工建设之日起,每年供应4.4×104m3,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自来水为本工程建设日常生活用水,并能保证长期稳定供应。

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是福建省莆田市为湄洲湾北岸开发区、湄洲岛和莆田沿海乡镇提供工业和生活用水的基础设施项目,其水源取自东圳水库,设计供水能力为3m3/s,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供水规模为1m3/s(8.64×104m3d),1997年建成。

目前主要用水户为湄洲湾火电厂、佳通轮胎厂、莆田燃气电厂等,总量约1.16×104m3/d,富裕水量可满足本期工程再生水备用水源的需水要求。

2.2.3水资源利用

在电厂设计全过程中通过水务管理和工程措施实现合理用水、节约水资源和防止排水污染环境,对各类供水、用水、排水进行全面规划、综合平衡和优化比较,提高重复利用率和节流并举,力求做到全厂耗水量最小,所有废水、污水全部回收利用达标后复用,废污水不外排。

通过初步水量平衡设计,采用相应可靠的节水措施后,本工程2×1000MW机组设计耗水量为600立方米/小时,年耗水量330万立方米/年,百万千万设计耗水指标0.083m3/s.GW,单位发电量取水量定额指标0.294L/kW.h,均远小于有关国家标准。

2.3建设过程和生产运行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排放

2.3.1建设期污染物种类、排放量和排放方式

(1)建设期大气环境:

建设期间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粉尘污染和施工机械尾气污染。

基础开挖、车辆运输等产生的粉尘在短期内将使局部区域空气中的TSP增加;施工机械(如推土机、汽车等)产生的尾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空气质量状况,主要污染物为CXHY、CO、NOX等。

(2)建设期水土流失:

进站道路修建、场地平整、基础开挖、材料堆放会引起局部植被破坏、土壤扰动导致水土流失。

本工程占地后在一定区域上改变了原有的生态环境特征,对电厂区域内原地表植被破坏、地形地貌受到扰动,防冲固土能力降低,自然稳定受到破坏。

土地扰动和建材(沙石料、石灰等)的堆放、挖填方的临时堆放可能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

(3)建设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电厂建设高峰期每天配置施工人员约200人,产生生活废水8吨/天,生活垃圾100千克/天。

(4)施工过程泥沙入海:

由于排水暗沟及灰场填海均是干施工,施工过程中悬浮泥沙入海量少,因此,建设期对海水水质的影响主要为取水口附近施工过程悬浮泥沙入海引起的悬浮泥沙增量,取水口处施工拟采用抛石挤淤方案进行清淤,源强为2.08kg/s。

建设期悬浮泥沙入海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在悬沙增量超过100mg/L的海域范围内浮游动植物将受到较大影响;在悬沙增量超过10mg/L的海域范围内鱼卵、仔鱼、底栖生物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5)灰场围海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灰场围海工程实施后对该范围内的滩涂湿地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并将对生活于其中的底栖生物造成不可逆的影响,但影响范围局限在小范围内。

2.3.2运行期污染物种类、排放量和排放方式

(1)运行期2×1000MW机组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氧化硫0.433吨/小时、氮氧化物0.467吨/小时、烟尘0.088吨/小时。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二氧化硫81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88毫克/立方米、烟尘16.5毫克/立方米。

(2)运行期2×1000MW机组对外环境不排放废污水,仅有温排水排放,湄洲湾电厂二期工程建成后,一、二期工程夏季排水量为93.2m3/s,循环水温升约9℃;冬季排水量为79.2m3/s,循环水温升约14℃;冷却水排水口氯的浓度控制在0.2mg/L。

(3)运行期2×1000MW机组产生灰渣量97.78吨/小时、脱硫石膏量24.78吨/小时。

2.3.3建设期和运行期产生的噪声、辐射和振动

(1)施工噪声和振动:

在构筑基础施工阶段施工机械最大噪声约为110dB(A),设备安装阶段施工机械最大噪声约为70dB(A)。

(2)电厂运行期的招生和振动主要有各类机械设备运转、摩擦、碰撞而产生的噪声和振动;有各类风机、风管、汽机、汽管、高压气流运动,扩容、排气、漏气而产生的噪声和振动;有锅炉内燃烧、气化以及烟气运动对流过程产生的噪声;有发电机、励磁机、变压器以及其它电器设备磁场交变运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振动;还有厂区运输汽车以及其它车辆行驶等噪声和振动。

(3)电厂营运期升压站运行,由变压器、配电装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电磁辐射影响,各级电气设备、导线、金具、绝缘子串电晕放电产生的无线电干扰,对无线电、广播和电视产生一定干扰。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工程是燃煤电厂,其主要的环境影响是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有电厂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电厂一次循环温排水、余氯进入海域对海洋生态环境及海水养殖的影响;施工过程泥沙入海对海洋环境、海水养殖的影响;灰场围海对周边海域水动力及冲淤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电厂锅炉、发电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影响;灰渣和石膏灰场堆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电厂建设施工过程中对邻近居民的生活干扰。

3.1预测时段和范围

(1)大气影响预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确定预测范围为以电厂为中心,边长20km的矩型区域,主要预测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影响浓度值的分布情况。

(2)海洋预测营运期的温排水及余氯的分布情况,计算范围的南侧在惠安县东桥镇――湄洲岛东侧海域――莆田市的平海镇一线,北侧在湄州湾湾顶,地理位置为东经118.852~119.273度,北纬24.942~25.30度之间。

计算区东西宽约35km,南北长约30km,总面积约为650km2。

(3)噪声预测营运期电厂等效噪声的分布及对周围敏感点的噪声影响值。

3.2预测的内容和结果

建设期:

(1)建设期引起施工粉尘影响主要是在电厂施工区域内。

(2)建设期清淤范围局限于以取水口为中心周围各20m的区域,产生的悬浮泥沙增量超过二类海水水质影响范围有限。

而且一般情况下,施工停止3~4小时后,悬浮泥沙绝大部分可沉降于海底,在一个潮周期后,海水水质可逐渐恢复到原来状态,建设期悬浮泥沙影响不大。

入海悬浮泥沙对浮游生物的影响范围有限,时间较短,不会产生长期不利影响;仅在悬沙增量超过10mg/L的海域范围内造成鱼卵、仔稚鱼的损失;在悬沙增量超过10mg/L的范围内对底栖生物会有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3)建设阶段电厂厂界施工噪声值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的标准。

营运期:

(1)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在采取了治理措施后,满足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其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的地面小时浓度、日平均浓度、年日平均浓度及与现状的叠加后,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对湄洲岛的影响满足一级标准的要求。

(2)温水排放的影响范围主要在电厂排水口附近水域。

工程后温排水夏季1℃以上温升最大包络面积为39.39km2,4℃以上温升最大包络面积为4.45km2;冬季2℃以上温升最大包络面积为15.60km2,4℃以上温升最大包络面积为4.98km2。

在海水水温相对较低的冬季,温排水对排放口附近海域的浮游生物种数、密度和生物量均起促进作用,但在夏季对温升区内的浮游生物种类组成、数量及群落结构则会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尤其是温升大于4℃(夏季最大温升包络线面积为4.45km2)的影响范围内,其潮间带底栖生物群落结构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超过大多数鱼类的适宜温度,鱼类将回避升温场。

在夏季高温期间,温排水4℃以上混合区内的虾、蟹类早期幼体的生长可能会受到抑制(成体虾类和蟹类多数会回避高温区),将不适合鲍鱼养殖。

电厂附近海域功能属于“东进-东吴港口与工业开发监督区”,温排水的排放将满足该区域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3)灰场围海工程实施后,将占用约24hm2潮间带滩涂湿地生境,对该范围内栖息其间的底栖生物造成永久性的破坏,电厂将按照海域使用功能征用使用海域,由此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将进行补偿。

(4)电厂厂界噪声将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Ⅲ类标准,对各敏感点的影响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5)工程建设前后潮流场数值模拟计算结果表明,工程前后流场特征在整体趋势上变化不大。

工程区附近局部区域地形较为复杂,潮流的变化较剧烈,在拟建的取水口西侧深水区,潮流主要表现为N-S向的顺着等深线的往复流,在拟建取水口的东部潮流受地形影响较大,在潮流通道处,潮流的流向主表现为NNE-SSW向,涨落急潮流流速在0.52m/s左右。

电厂升压站及出线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均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推荐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4环境保护措施

4.1环保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静态)6489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42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4%。

4.2建设期环保措施

(1)施工粉尘影响主要是在电厂施工区域内,因此施工现场地面和路面定期洒水,早晚各1次,在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施工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临时堆放的挖填方应用土工布围护,堆放场地周围设排水沟。

工程建设产生的弃土均送至莆田市区外指定弃土场;堆料场设置在施工区域,不另设堆放地点。

(3)建设期的生活废水利用一期工程现有的卫生设施收集后进入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建设期的生活垃圾经专业公司进行定期集中转运。

(4)海上施工时段时尽量避开4~8月鱼类产卵、索饵等敏感时期,或在该时段尽可能降低施工强度,以减少鱼类等水产资源的损失。

海上施工选择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情况进行施工作业,避免恶劣天气,防止引起海域泥沙不必要的扰动,减少由于施工引起的悬浮物扩散影响范围。

对施工海域和施工运输船舶航行通道海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告知施工周期,明示禁止进行捕捞活动的范围、时间。

建设期应遵循标准规定要求,禁止在夜间施工。

电厂所处位置为农村但居民较多,因此施工时间尽量选择在白天进行,尽量避开上班时间。

若需要在夜间施工时,应不能影响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并征询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并告知附近居民。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3营运期环保措施

(1)对大气污染物采取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脱硫效率95%)、脱硝采用SCR(脱硝效率80%)、除尘采用高效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83%),采用一座240m高烟囱排放烟气及装设烟气连续监测装置,对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对最大可能的治理程度。

(2)本工程不设煤码头和煤场,燃煤由湄洲湾煤炭基地提供,因此没有码头建设和煤场的建设。

(3)电厂设置废水集中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期2×1000MW机组产生的各类废水均分别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收利用,对外环境不排放废污水,仅有温排水排放,排放口位于低潮线以下,并设置明显标志。

并切实落实海洋生态补偿措施。

合理控制盾构泥浆水的比重、黏度等指标,采用合适的泥水分离系统,尽量循环利用泥浆。

为避免影响,电厂将按照海域使用功能设置排水明渠、灰场和温排水混合区(排水口温升>4oC等温线所包络的最大范围),混合区范围海域内应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养殖。

(4)电厂采用灰渣分除、干除灰方式,脱硫石膏采用真空脱水,灰渣及脱硫石膏首先进行综合利用,未利用完的灰渣和石膏用密封汽车运至干灰场碾压分区堆放,灰场设有洒水设备;

(5)要求制造厂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设备,并进一步对设备采取消声、吸声、隔声、减振措施,再从建筑布置上采取必要的措施,使环境噪声值达到国家允许的标准。

(6)本工程范围内的电磁辐射环境的影响的控制主要是电厂升压站及至出线后的第一基铁塔止。

电厂向外输电的线路不包含在本工程环评中,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

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升压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保证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出线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

4.4防护距离及其设定依据

本工程无煤场,不设置煤尘无组织排放防护距离。

本工程噪声按照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设置噪声防护距离为围墙外100m。

液氨事故风险按照液氨半致死浓度范围200m设置防护距离。

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工程为单机容量100万千瓦的超超临界机组,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在采取目前国内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最大限度地对污染源进行控制,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满足环境容量、清洁生产的要求。

工程所在区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在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及生态补偿措施前提下,其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电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经环境影响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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