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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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

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

资金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4〕8号),为确保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竞争性专项资金)评审过程公平公正,结果科学合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评审对象。

竞争性专项资金的评审对象为市、县(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竞争性专项资金招标公告,共同推荐参加评审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试点城市和已批准初步设计及开工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示范性项目。

第三条评审原则。

竞争性专项资金评审以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促进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浙江为主要目标,体现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导向。

竞争性专项资金评审要能调动各地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变废为宝、高效处理,为城乡环境的整治提升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二)坚持示范引领。

竞争性专项资金评审要以推进培育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中的示范典型为目的,通过培育先进、以点带面、总结推广,促进全省生活垃圾处理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对实行PPP模式的试点示范项目将给予优先支持。

(三)坚持绩效导向。

竞争性专项资金评审要以绩效目标为依据,引导最大限度发挥其使用效果,着力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操作方便。

竞争性专项资金评审应充分体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特点,既要有效竞争,又要节约行政成本,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简便易行、竞争合理。

第二章竞争程序

第四条各地推荐。

各市、县(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要求正式行文报送申报文件。

相关附件以市、县(市)为单位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试点城市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示范性项目装订成册,有封面和目录(注明页码),按A4纸张尺寸制作。

材料中印章需红章,项目提供原件确实有困难的,请各市、县(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本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县(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申报材料应同时抄送设区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设区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在审核市本级及其所辖县(市)是否按照规定申报后,将有关文字材料和表格的电子版发送省建设厅。

第五条初步审核。

省建设厅、省财政厅成立工作组,在当年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包括对提交材料的主体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查,核定初步结果,进行相关信息统计等。

初步审核通过的,递交专家评审。

第六条专家评审。

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结合当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实际,以书面材料评审为主。

对书面材料难以确认或有其他必要的情形,可通过现场踏看、陈述提问等形式开展复核评审。

评审期间,邀请监督部门的有关同志实施监督。

(一)专家组成。

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及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管理专家共同组成。

(二)评审类别。

分别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试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生活垃圾填埋(含垃圾渗沥液处理和封场生态恢复)、厨余垃圾与餐厨废弃物处置四类分别进行。

(三)专家打分。

专家重点对技术可靠性、实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以及当地市容环境卫生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在评审基础上对有关竞争性分配评分表形成百分制评分。

(四)公布竞争结果。

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分类排序,经省建设厅、省财政厅领导审批后,在两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布。

第三章评审人员职责

第七条初步审核人员职责。

初步审核人员在审核中应遵循以下职责:

(一)依法审查,逐一核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公正客观、认真细致,保证初步审核结果真实可信;

(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披露初步审核结果信息。

第八条专家职责。

专家在评审中应遵循以下职责:

(一)认真、负责地审核相关评审材料;

(二)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专家打分,且不对其他专家的打分施加影响,确保评审结果的真实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披露专家评审结果信息。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试点城市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示范性项目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分表及复核表见附表1至附表7。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4年4月3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省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解释。

附表1

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试点城市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分表

年月日

城市名称:

市、县(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盖章市、县(市)财政部门盖章

垃圾分类示范试点居住小区个数:

个;总户数:

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评审关键问题

评审标准

自评情况或得分、理由

专家评定情况或得分、理由

自评情况或得分

理由

专家评定情况或得分

理由

1.城市环卫专项规划按要求进行修编并实施。

不符合,一票否决

2.当地政府已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政策和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相关具体措施,初步形成了分类处理的政策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一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效果。

不符合,一票否决

3.建立了部门分工明确、协作配合,公众参与的分类处理工作机制,形成了分类处理的良好工作基础。

不符合,一票否决

4.初步构建了前端分类投放、中间分类收运、末端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管理和处理机制,且环保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测的污染物数据符合要求。

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居民小区,并每年保持一定的增长,形成逐年扩面机制。

不符合,一票否决

5.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病死畜禽和工业垃圾由法定职能部门负责单独处置。

不符合,一票否决

6.垃圾分类工作机制(20分)

管理体系健全、资金保障情况得分(5分)

完善政策文件、考核机制情况得分(5分)

分类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情况得分(10分)

7.方案成熟度(15分)

提出问题的针对性、技术路线与解决问题的匹配度(5分)

项目安排与技术路线的匹配度(10分)

8.前端分类投放、中间分类收运、末端分类处置取得明显成效,在全省具有示范效应情况(60分)

有害垃圾100%实行单独收运和处理(5分)

居民家庭按照垃圾分类处理方案要求分类投放(15分)

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10分)

推广密闭、高效、环保、高效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和运输系统(10分)

垃圾末端分类处置取得明显成效,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20分)

9.申报材料质量情况(5分)

材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清晰、重点是否突出(5分)

10.其他可以加分的情形(未说明理由无效,加分分值超过10分无效)

请列出具体情形并提出相应的分值

11.需要减分的情形(未说明理由无效,减分分值超过10分无效)

请列出具体情形并提出相应的分值(负值)

总得分

 

评审日期:

专家签名:

 

附表2

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示范性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暨建设情况复核表

市、县(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盖章

市、县(市)财政部门盖章

市县名称

城镇名称(服务城区项目可以不填)

地方申报数

项目名称

项目分类编号

项目

开工

年月

项目建成或预计建成年月

初步设计已批准

截止到上年底已累计完成

当年计划完成

项目当年是否能建成

自评总分

专家评审总分

批复文号

项目规模

项目

投资

(万元)

投资(万元)

形象进度

投资(万元)

形象

进度

合计

XX市县小计

项目1

项目2

XX市县小计

项目1

项目2

 

联系电话:

上报日期:

项目分类编号:

生活垃圾焚烧填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含垃圾渗沥液处理和封场生态恢复)填2;厨余垃圾与餐厨废弃物处理填3。

附表3

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示范性项目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分表

——垃圾焚烧部分

年月日

城市和项目名称:

市、县(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盖章市、县(市)财政部门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评审关键环节

评审标准

自评情况或得分、理由

专家评定情况或得分、理由

自评情况

或得分

理由

专家评定情况或得分

理由

1.项目符合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生活垃圾处置经营性服务许可条件

不符合,一票否决

2.采用的处置技术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不符合,一票否决

3.项目建设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

不符合,一票否决

4.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的项目,其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并有稳定的需求渠道

不符合,一票否决

5.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不符合,一票否决

6.项目开工后建设进度过慢〔(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工程总投资)/(已开工月数/项目批准建设工期月数)〕小于65%的

不符合,当年一票否决

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万元);工程总投资(万元);已开工月数(个);项目合理建设工期月数(个)。

7.项目的前期准备(10分)

项目是否有充分的前期调研和论证(5分)

 

 

 

 

项目实施所需的物质、场地、技术、制度条件是否具备(5分)

 

 

 

 

8.项目实施(12分)

项目的实施主体及人员配备是否明确(3分)

 

 

 

 

项目的实施时间是否明确(3分)

 

 

 

 

管理者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上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6分)

 

 

 

 

9.项目的绩效指标体系(15分)

绩效目标(指标的计划值)是否全面、具体、量化(3分)

 

 

 

 

绩效目标是否具有挑战性(4分)

 

 

 

 

无影响项目实施与项目效果的缺陷(8分)

 

 

 

 

10.配套资金到位率(8分)

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的,得8分

 

 

 

 

配套资金到位率在70%-90%的,得6分 

 

 

 

 

配套资金到位率在70%以下的,不得分

 

 

 

 

11.项目技术先进性、设施规范性情况(50分)

完善的垃圾计量与卸料系统(3分)

先进适用的垃圾焚烧系统(15分)

 

 

 

 

先进稳定的余热利用系统(4分)

 

 

 

 

先进达标的烟气净化系统及在线监测(14分)

 

 

 

 

飞灰实施规范化处置(6分)

完善规范的污水处理体系(3分)

 

 

 

 

总体设计科学适用(5分)

 

 

 

 

12.申报材料质量情况(5分)

材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清晰、重点是否突出(5分)

 

 

 

 

13.其他可以加分的情形(未说明理由无效,加分分值超过10分无效)

请列出具体情形并提出相应的分值

14.需要减分的情形需要减分的情形(未说明理由无效,减分分值超过10分无效)

请列出具体情形并提出相应的分值(负值)

总得分

 

 

 

 

 

评审日期:

专家签名:

 

附表4

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示范性项目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分表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部分

城市和项目名称:

市、县(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盖章市、县(市)财政部门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评审关键环节

评审标准

自评情况或得分、理由

专家评定情况或得分、理由

自评情况或得分

理由

专家评定情况或得分

理由

1.项目符合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生活垃圾处置经营性服务许可条件

不符合,一票否决

2.采用的处置技术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不符合,一票否决

3.项目建设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

不符合,一票否决

4.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不符合,一票否决

5.项目开工后建设进度过慢〔(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工程总投资)/(已开工月数/项目合理建设工期月数)〕小于70%的

不符合,当年一票否决

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

(万元);工程总投资(万元);已开工月数(个);项目合理建设工期月数(个)。

6.项目的前期准备(10分)

项目是否有充分的前期调研和论证(5分)

 

 

 

 

项目实施所需的物质、场地、技术、制度条件是否具备(5分)

 

 

 

 

7.项目实施计划(12分)

项目的实施主体及人员配备是否明确(3分)

 

 

 

 

项目的实施时间是否明确(3分)

 

 

 

 

管理者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上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6分)

 

 

 

 

8.项目的绩效指标体系(15分)

绩效目标(指标的计划值)是否全面、具体、量化(3分)

 

 

 

 

绩效目标是否具有挑战性(4分)

 

 

 

 

无影响项目实施与项目效果的缺陷(8分)

 

 

 

 

9.配套资金到位率(8分)

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的,得8分

 

 

 

 

配套资金到位率在70%-90%的,得6分 

 

 

 

 

配套资金到位率在70%以下的,不得分

 

 

 

 

10.项目技术先进性、设施规范性情况(50分)

设计使用年限10年以上(1分),不满10年不得分

 

 

 

 

选址符合标准要求(3分)

 

 

 

 

具有先进的防渗系统(30分)

 

 

 

 

先进的渗沥液导排及处理系统(6分)

 

 

 

 

先进适宜的雨污分流措施(2分)

 

 

 

 

先进的填埋气体收集处理技术和完善的监测井(含沼气、地下水监测)配置(4分)

 

 

 

完善的填埋作业机械设备设施,填埋工艺先进性情况(4分)

 

 

 

 

11.申报材料质量情况(5分)

材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清晰、重点是否突出(5分)

 

 

 

 

12.其他可以加分的情形(未说明理由无效,加分分值超过10分无效)

请列出具体情形并提出相应的分值

 

 

 

 

13.需要减分的情形(未说明理由无效,减分分值超过10分无效)

请列出具体情形并提出相应的分值(负值)

总得分

 

 

 

 

 

评审日期:

专家签名:

 

附表5

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示范性项目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分表

——垃圾渗液处理部分

城市和项目名称:

市、县(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盖章市、县(市)财政部门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评审关键环节

评审标准

自评情况或得分、理由

专家评定情况或得分、理由

自评情况

或得分

理由

专家评定情况或得分

理由

1.项目符合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生活垃圾处置经营性服务许可条件

不符合条件,一票否决

2.采用的处置技术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不符合条件,一票否决

3.设计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

不符合条件,一票否决

4.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不符合条件,一票否决

5.项目开工后建设进度过慢〔(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工程总投资)/(已开工月数/项目合理建设工期月数)〕小于70%的

不符合条件,当年一票否决

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

(万元);工程总投资(万元);已开工月数(个);项目合理建设工期月数(个)。

6.项目的前期准备(10分)

项目是否有充分的前期调研和论证(5分)

 

 

 

 

项目实施所需的物质、场地、技术、制度条件是否具备(5分)

 

 

 

 

7.项目实施计划(12分)

项目的实施主体及人员配备是否明确(3分)

 

 

 

 

项目的实施时间是否明确(3分)

 

 

 

 

管理者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上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6分)

 

 

 

 

8.项目的绩效指标体系(15分)

绩效目标(指标的计划值)是否全面、具体、量化(3分)

 

 

 

 

绩效目标是否具有挑战性(4分)

 

 

 

 

无影响项目实施与项目效果的缺陷(8分)

 

 

 

 

9.配套资金到位率(8分)

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的,得8分

 

 

 

 

配套资金到位率在70%-90%的,得6分 

 

 

 

 

配套资金到位率在70%以下的,不得分

 

 

 

 

10.项目技术先进性、设施规范性情况(50分)

设计渗沥液处理规模(日处理量)(5分)

 

 

 

 

处理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7分)

 

 

 

 

符合节约集约用地情况(3分)

 

 

 

 

投资合理情况(3分)

 

 

 

 

臭气和噪声的控制情况(7分)

 

 

 

 

沼气、污泥和浓缩液的处理情况及调蓄池密封情况(10分)

 

 

 

项目具有示范与推广价值情况(15分)

 

 

 

 

11.申报材料质量情况(5分)

材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清晰、重点是否突出(5分)

 

 

 

 

12.其他可以加分的情形(未说明理由无效,加分分值超过10分无效)

请列出具体情形并提出相应的分值

 

 

 

 

13.需要减分的情形(未说明理由无效,减分分值超过10分无效)

请列出具体情形并提出相应的分值(负值)

总得分

 

 

 

 

 

评审日期:

专家签名:

 

附表6

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示范性项目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分表

——填埋场封场生态恢复部分

城市和项目名称:

市、县(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盖章市、县(市)财政部门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评审关键环节

评审标准

自评情况或得分、理由

专家评定情况或得分、理由

自评情况

或得分

理由

专家评定情况或得分

理由

1.项目符合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不符合条件,一票否决

2.采用的处置技术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不符合条件,一票否决

3.项目建设执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

不符合条件,一票否决

4.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不符合条件,一票否决

5.项目开工后建设进度过慢〔(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工程总投资)/(已开工月数/项目合理建设工期月数)〕小于70%的

不符合条件,当年一票否决

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

(万元);工程总投资(万元);已开工月数(个);项目合理建设工期月数(个)。

6.项目的前期准备(10分)

项目是否有充分的前期调研和论证(5分)

 

 

 

 

项目实施所需的物质、场地、技术、制度条件是否具备(5分)

 

 

 

 

7.项目实施计划(12分)

项目的实施主体及人员配备是否明确(3分)

 

 

 

 

项目的实施时间是否明确(3分)

 

 

 

 

管理者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上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6分)

 

 

 

 

8.项目的绩效指标体系(15分)

绩效目标(指标的计划值)是否全面、具体、量化(3分)

 

 

 

 

绩效目标是否具有挑战性(4分)

 

 

 

 

无影响项目实施与项目效果的缺陷(8分)

 

 

 

 

9.配套资金到位率(8分)

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的,得8分

 

 

 

 

配套资金到位率在70%-90%的,得6分 

 

 

 

 

配套资金到位率在70%以下的,不得分

 

 

 

 

10.项目技术先进性、设施规范性情况(50分)

填埋场封场后渗沥液、填埋气体导排处理方案(5分)

 

 

 

 

封场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10分)

 

 

 

 

封场工艺的安全性(5分)

 

 

 

 

投资合理情况(3分)

 

 

 

 

封场绿化、生态恢复与开发利用情况(5分)

 

 

 

 

覆盖系统和地表水控制合理性以及封场后期控制情况(7分)

 

 

 

项目具有示范与推广价值情况(15分)

 

 

 

 

11.申报材料质量情况(5分)

材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清晰、重点是否突出(5分)

 

 

 

 

12.其他可以加分的情形(未说明理由无效,加分分值超过10分无效)

请列出具体情形并提出相应的分值

 

 

 

 

13.需要减分的情形(未说明理由无效,减分分值超过10分无效)

请列出具体情形并提出相应的分值(负值)

总得分

 

 

 

 

 

评审日期:

专家签名:

 

附表7

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示范性项目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分表

——厨余垃圾与餐厨废弃物处理部分

城市和项目名称:

市、县(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盖章市、县(市)财政部门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评审关键环节

评审标准

自评情况或得分、理由

专家评定情况或得分、理由

自评情况

或得分

理由

专家评定情况或得分

理由

1.项目符合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生活垃圾处置经营性服务许可条件

不符合条件,一票否决

2.采用的处置技术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不符合条件,一票否决

3.项目建设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

不符合条件,一票否决

4.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并有稳定的需求渠道

不符合条件,一票否决

5.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不符合条件,一票否决

6.项目开工后建设进度过慢〔(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工程总投资)/(已开工月数/项目合理建设工期月数)〕小于65%的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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