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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记正义
学记正义
《钦定四库全书荟要》卷二千一百一经部《礼记注疏》卷三十六
汉郑氏注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
陆曰:
“郑云:
《学记》者,以其记人学教之义。
”
[疏]正义曰:
按郑《目录》云:
“名曰《学记》者,以其记人学教之义,此於《别录》属《通论》。
”
发虑宪,求善良,足以謏闻,不足以动众。
注:
宪,法也,言发计虑当拟度於法式也。
求,谓招来也。
謏之言小也。
动众,谓师役之事。
就贤体远,足以动众,未足以化民。
注:
就,谓躬下之。
体,犹亲也。
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
注:
所学者,圣人之道在方策。
[疏]正义曰:
此一节明虽有馀善,欲化民成俗,不如学之为重。
○“发虑宪”者。
发,谓起发。
虑,谓谋虑。
宪,谓法式也。
言有人不学,而起发谋虑,终不动众,举动必能拟度於法式,故云“发虑宪”。
○“求善良”者。
良,亦善也。
又能招求善良之士。
○“足以謏闻”者。
謏之言小。
闻,声闻也。
言不学之人,能有片识谋虑法式,求善以自辅,此是人身上小善,故小有声闻也。
○“不足以动众”者。
众,谓师役也。
虽有以小善,恩未被物,若御军动众则不能,故云“不足以动众”也。
○“就贤体远”者。
贤,谓德行贤良。
屈下就从之。
远,谓才艺广远,心意能亲爱之也。
○“足以动众”者。
以恩被於外,故足以动众也。
○“未足以化民”者。
虽复恩能动众,识见犹浅,仁义未备,故未足以化民也。
○“君子如欲化民成俗”者。
君,谓君於上位。
子,谓子爱下民。
谓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欲教化其民,成其美俗,非学不可,故云“其必由学乎”。
学则博识多闻,知古知今,既身有善行,示民轨仪,故可以化民成俗也。
注。
○正义曰:
“宪,法”。
《释诂》文。
○“謏之言小也”,言謏音近小,故云“謏之言小也”。
○云“动众,谓师役之事”者,动众以与化民相对,化民事难,动众稍易,故知是师役之事。
○“所学者,圣人之道在方策”者。
郑恐所学唯小小才艺之事,故云“所学者,圣人之道”。
以其化民成俗,非圣人之道不可。
云“在方策”者,下篇“文武之道,布在方策”是也。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
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
注:
为内则设师、保以教,使国子学焉;外则有大学、庠、序之官。
《兑命》曰:
“念终始典于学。
”其此之谓乎!
注:
典,经也。
言学之不舍业也。
兑,当为“说”字之误也。
高宗梦傅说,求而得之,作《说命》三篇,在《尚书》,今亡。
[疏]正义曰:
此一节论喻学之为美,故先立学之事。
○“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者。
建国,谓建立其国。
君民,谓君长其民。
内则设师、保,外则设庠、序以教之,故云“教学为先”。
○“《兑命》曰:
念终始典于学”者。
记者明教学事重,不可暂废,故引《兑命》以证之。
言殷相傅说告高宗云“意恒思念,从始至终,习经典於学也”。
○“其此之谓乎”者,言此经所谓教学为先,则《兑命》“念终始典于学也”。
注。
○正义曰:
“典,经也”,《释言》文。
“学不舍业”,即经云“终始思念经典”,是不舍业也。
○言“高宗梦傅说”者,《书序》云:
“高宗梦傅说,作《说命》三篇。
”高宗,殷王武丁,其德高可尊,故号“高宗”。
其事具《尚书》篇,见在。
郑云“今亡”者,郑不见《古文尚书》故也。
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
注:
旨,美也。
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
注:
学则睹已行之所短,教则见已道之所未达。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
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故曰:
“教学相长也。
”注:
自反,求诸已也。
自强,脩业不敢倦。
《兑命》曰:
“学学半。
”其此之谓乎!
注:
言学人乃益已之学半。
[疏]正义曰:
此一节明教学相益。
○“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者。
嘉,善也。
旨,美也。
虽有嘉美之肴,兼陈列于前,若不食,即不知其肴之美也。
○“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者。
至,谓至极。
虽有至极大道,若不学,则不知大道之善。
○“是故学然后知不足”者。
若不学之时,诸事荡然,不知已身何长何短。
若学,则知已之所短,有不足之处也。
○“教然后知困”者,不教之时,谓已诸事皆通。
若其教人,则知已有不通,而事有困弊,困则甚於不足矣。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者。
凡人皆欲向前相进,既知不足,然后能自反向身,而求诸已之困,故反学矣。
○“知困然后能自强也”者。
凡人多有解怠,既知困弊,然后能自强学,其身不复解怠也。
○“故曰:
教学相长也”者。
谓教能长益於善。
教学之时,然后知已困而乃强学之,是教能长学善也。
学则道业成就,於教益善,是学能相长也。
但此礼本明教之长学。
○“《兑命》曰:
学学半”者。
上“学”为教,音斅。
下“学”者,谓习也,谓学习也。
言教人乃是益已学之半也。
《说命》所云“其此之谓乎”,言学习不可暂废,故引《说命》以证之。
言恒思念,从始至终,习礼典于学也。
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
注:
术,当为“遂”,声之误也。
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於闾里,朝夕坐於门,门侧之堂谓之塾。
《周礼》:
五百家为党,万二千五百家为遂。
党属於乡,遂在远郊之外。
比年入学。
注:
学者每岁来入也。
中年考校。
注:
中,犹间也。
乡遂大夫间岁则考学者之德行道艺。
《周礼》:
三岁大比乃考焉。
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
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
注:
离经,断句绝也。
辨志,谓别其心意所趣乡也。
知类,知事义之比也。
强立,临事不惑也。
不反,不违失师道。
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
此大学之道也。
注:
怀,来也,安也。
记曰:
“蛾子时术之。
”其此之谓乎!
注:
蛾,蚍蜉也。
蚍蜉之子,微虫耳,时术蚍蜉之所为,其功乃复成大垤。
[疏]正义曰:
此一节明国家立庠、序上下之殊,并明入学年岁之差。
○“古之教”者。
谓上代也。
○“家有塾”者。
此明学之所在。
《周礼》:
百里之内,二十五家为闾,同共一巷,巷首有门,门边有塾,谓民在家之时,朝夕出入,恒就教於塾,故云“家有塾”。
《白虎通》云:
“古之教民,百里皆有师,里中之老有道德者,为里右师,其次为左师,教里中之子弟,以道艺、孝悌、仁义也。
”○“党有庠”者。
党,谓《周礼》五百家也。
庠,学名也。
於党中立学,教闾中所升者也。
○“术有序”者。
术,遂也。
《周礼》:
万二千五百家为遂。
遂有序,亦学名。
於遂中立学,教党学所升者也。
○“国有学”者。
国,谓天子所都及诸侯国中也。
《周礼》天子立四代学,以教世子及群后之子,及乡中俊选所升之士也。
而尊鲁,亦立四代学。
馀诸侯於国,但立时王之学,故云“国有学”也。
○“比年入学”者。
比年,谓每年也,谓年年恒入学也。
○“中年考校”者,“中”犹间也。
谓每间一岁,乡遂大夫考校其艺也。
○“一年视离经辨志”者。
谓学者初入学一年,乡遂大夫於年终之时,考视其业。
离经,谓离析经理,使章句断绝也。
辨志,谓辨其志意趣乡,习学何经矣。
○“三年视敬业乐群”者。
谓学者入学三年,考校之时,视此学者。
敬业,谓艺业长者,敬而亲之。
乐群,谓群居,朋友善者,愿而乐之。
○“五年视博习亲师”者。
言五年考校之时,视此学者。
博习,谓广博学习也。
亲师,谓亲爱其师。
○“七年视论学取友”者。
言七年考校之时,视此学者。
论学,谓学问向成,论说学之是非。
取友,谓选择好人,取之为友。
“谓之小成”者,比六年已前,其业稍成,比九年之学,其业小,故曰“小成”。
○“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者。
谓九年考校之时,视此学者,言知义理事类,通达无疑。
强立,谓专强独立,不有疑滞。
“而不反”,谓不违失师教之道,谓之大成。
○“此大学之道也”者,言如此所论,是大学圣贤之道理,非小学技艺耳。
○“《记》曰:
蛾子时术之”者。
谓旧人之《记》,先有此语,记礼者引旧《记》之言,故云“蛾子时术之”。
蚁子,小虫,蚍蜉之子,时时术学衔土之事,而成大垤,犹如学者时时学问,而成大道矣。
《记》之所云,其此学问之谓乎?
注。
○正义曰:
此云“术”,《周礼》作“遂”者,此《记》与“党”连文,故知“术”当为“遂”,以声相近而错误也。
云“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於闾里,朝夕坐於门”者。
“已”犹退也,谓仕年老而退归者。
案《书传说》云:
“大夫七十而致仕,而退老归其乡里。
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
新穀已入,馀子皆入学,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上老平明坐於右塾,庶老坐於左塾,馀子毕出,然后皆归,夕亦如之。
云“门侧之堂谓之塾”者。
《尔雅·释宫》文。
引《周礼》者,证党、遂之异。
案《周礼》:
六乡之内,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
六遂之内,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今此经六乡举“党”,六遂举“序”,则馀闾里以上,皆有学可知,故此注云“归教於闾里”。
其比与邻近,止五家而巳,不必皆有学。
云“遂在远郊之外”者。
案《周礼》:
遂人,掌野之官,百里之外。
故知遂在远郊之外。
郑注《州长职》云:
“序,州党之学。
”则党学曰“序”。
此云“党有庠”者,乡学曰“庠”,故《乡饮酒》之义云:
“主人拜迎宾于庠门之外。
”注云:
“庠,乡学也。
”州党曰序,此云“党有庠”者,是乡之所居党为乡学之庠,不别立序。
凡六乡之内,州学以下皆为庠。
六遂之内,县学以下皆为序也。
皇氏云“遂学曰庠”,与此文违,其义非也。
庾氏云“党有庠,谓夏殷礼,非周法”,义或然也。
○间年,谓下一年、三年、五年、七年之类是也。
云“乡遂大夫间岁则考学者”,计学者入学多少之间岁,非是乡遂大夫间岁三年入学也。
云“《周礼》:
三岁大比乃考焉”者。
郑引《周礼》“三年大比考校”,则此中年考校,非《周礼》也。
故《周礼·乡大夫职》云:
“三年大比,而兴贤者能者。
”皇氏云“此中年考校亦周法”,非也。
皇氏又以此“中年考校”,谓乡遂学也。
○下文云“一年视离经辨志”以下,皆谓国学,亦非也。
但应入大学者,自国家考校之耳。
其未入大学者,乡遂大夫考校也。
○按《释虫》云:
“蚍蜉,大蚁。
小者蚁。
”是蚁为蚍蜉大者,又云“蚁子”,故云“蚍蜉之子”也。
大学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
注:
皮弁,天子之朝朝服也。
祭菜,礼先圣先师。
菜,谓芹藻之属。
《宵雅》肄三,官其始也。
注:
宵之言小也。
肄,习也。
习《小雅》之三,谓《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也。
此皆君臣宴乐相劳苦之诗,为始学者习之,所以劝之以官,且取上下相和厚。
入学鼓箧,孙其业也。
注:
鼓箧,击鼓警众,乃发箧,出所治经业也。
孙,犹恭顺也。
夏、楚二物,收其威也。
注:
夏,槄也。
楚,荆也。
二者所以扑挞犯礼者。
收,谓收敛整齐之。
威,威仪也。
未卜禘,不视学,游其志也。
注:
禘,大祭也。
天子诸侯既祭,乃视学考校,以游暇学者之志意。
时观而弗语,存其心也。
注:
使之悱悱愤愤,然后启发也。
幼者听而弗问,学不躐等也。
注:
学,教也,教之长穉。
此七者,教之大伦也。
注:
伦,理也。
自大学始教至此,其义七也。
《记》曰:
“凡学,官先事,士先志。
”其此之谓乎!
注:
官,居官者也。
士,学士也。
[疏]正义曰:
此一节明天子诸侯教学大理,凡有七种,各依文解之。
○“大学始教”者。
大学,谓天子诸侯使学者入大学,习先王之道矣。
熊氏云:
“始教,谓始立学教。
”○“皮弁祭菜”者。
谓天子使有司服皮弁,祭先圣先师以蘋藻之菜也。
○“示敬道也”者。
崔氏云:
“著皮弁,祭菜蔬,并是质素,示学者以谦敬之道矣。
”○“《宵雅》肄三,官其始也”者。
宵,小也。
肄,习也。
当祭菜之时,使歌《小雅》,习其三篇,《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取其上下之官,劝其始学之人,使上下顺序也,故云“官其始也”。
亦谓以官劝其始也。
○“入学鼓箧,孙其业也”者。
入学,谓学士入学之时。
大胥之官,先击鼓以召之,学者既至,发其筐箧,以出其书,故云“鼓箧”也。
所以然者,欲使学者“孙其业”,谓恭顺其所持经业。
○“夏、楚二物,收其威也”者。
学者不勤其业,师则以夏、楚二物以笞挞之。
所以然者,欲令学者畏之,收敛其威仪也。
○“未卜禘,不视学,游其志也”者。
皇氏云:
“禘,大祭,在於夏。
”天子诸侯视学之时,必在禘祭之后。
“未卜禘”,谓未为禘也。
禘是大祭,必先卜,故连言之。
是未为禘祭,不视学。
所以然者,欲游其学者之志,谓优游纵暇学者之志,不欲急切之,故禘祭之后,乃视学考校优劣焉。
○“时观而弗语,存其心也”者。
时观,谓教者时时观之,而不丁宁告语。
所以然者,欲使学者存其心也。
既不告语,学者则心愤愤,口悱悱,然后启之,学者则存其心也。
○“幼者听而弗问”者。
教学之法,若有疑滞未晓,必须问师,则幼者但听长者解说,不得辄问,推长者谘问,幼者但听之耳。
○“学不躐等也”者。
学,教也。
躐,逾越也。
言教此学者,令其谦退,不敢逾越等差。
若其幼者辄问,不推长者,则与长者抗行,意有骄矜。
今唯使听而不问,故云“学不躐等”也。
○“此七者,教之大伦也”者。
伦,理也。
言前七等之事,是教学大理也。
○“记曰”者。
引旧记结上七事。
“凡学”,谓学为官,学为士者。
“官先事,士先志”者,若学为官,则先教以居官之事。
若学为士,则先喻教以学士之志。
故先七事,皆是教学居官及学士者。
○“其此之谓乎”者。
记者所云:
其此在上七事之谓乎。
注。
○正义曰:
熊氏云:
“以注‘礼先圣先师’之义解经。
‘始教’谓始立学也。
若学士春始入学,唯得祭先师,故《文王世子》云:
‘春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唯祭先师而已,不祭先圣。
’故《大胥》‘春释菜合舞’,郑云:
‘释菜,礼先师。
’是春始入学,不祭先圣也。
”皇氏云:
“以为‘始教,谓春时学士始入学也’,其义恐非。
”○宵,音近小,故读从“小”。
按《乡饮酒礼》、《燕礼》皆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
又襄四年穆叔如晋,歌《小雅》三篇,故知“《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也”。
云“为始学者习之,所以劝之以官”者。
《小雅》三篇,皆君臣燕乐及相劳苦。
今为学者歌之,欲使学者得为官,与君臣相燕乐,各自劝励,故云“所以劝之以官也”。
此云“始者”,谓学者始来入学,教云始入学习之也。
○鼓,谓击鼓,故《大胥》云:
“用乐者,以鼓征学士。
”《文王世子》云:
“大昕鼓征,所以警众也。
”《文王世子》云:
谓天子视学之时,击鼓警众也。
若是凡常入学用乐,及为祭祀用乐者,“以鼓徵学士”是也。
○《尔雅·释木》云:
“槄,山榎。
”郭景纯云:
“今之山楸。
”卢氏云:
“扑作教刑。
”是扑挞犯礼者。
○禘,大祭,《尔雅·释天》文。
云“天子诸侯既祭,乃视学”者。
谓於夏祭之时,既为禘祭之后,乃视学考校。
当祭之年,故云“未卜禘,不视学”。
若不当禘祭之年,亦待时祭之后,乃视学也。
此视学,谓考试学者经业。
或君亲往,或使有司为之,非天子大礼视学也。
若大礼视学,在仲春、仲秋及季春,故《文王世子》云:
“凡大合乐,必遂养老。
”注云:
“大合乐,谓春入学舍菜合舞,秋颁学合声。
於是时也,天子则视学焉。
”《月令》:
“季春大合乐,天子率三公九卿而视学焉。
”与此别也。
视学既在夏祭之后,则天子春秋视学,亦应在春秋时祭之后。
此举“未卜禘,不视学”,则馀可知也。
熊氏云:
“此禘谓夏正郊天,视学谓仲春视学。
若郊天则不视学。
”若如熊氏义,礼不王不禘,郑注何得云“天子诸侯既祭、乃视学”?
既连诸侯言之,则此禘非祭天。
熊说非也。
大学之教也,时。
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
注:
有居,有常居也。
学,不学操缦,不能安弦。
注:
操缦,杂弄。
不学博依,不能安诗。
注:
博依,广譬喻也。
依或为衣。
不学杂服,不能安礼。
注:
杂服,冕服、皮弁之属。
杂,或为雅。
不兴其艺,不能乐学。
注:
兴之言喜也,歆也。
艺,谓礼、乐、射、御、书、数。
故君子之於学也,藏焉,脩焉,息焉,游焉。
注:
藏,谓怀抱之。
脩,习也。
息,谓作劳休止於之息。
游,谓閒暇无事谓之游。
夫然,故安其学而亲其师,乐其友而信其道。
是以虽离师辅而不反也。
《兑命》曰:
“敬孙务时敏,厥脩乃来。
”其此之谓乎!
注:
敬孙,敬道孙业也。
敏,疾也。
厥,其也。
学者务及时而疾,其所脩之业乃来。
[疏]正义曰:
此一节论教学之道,必当优柔宽缓,不假急速,游息孙顺,其学乃成。
○“大学之教也,时”者。
言教学之道,当以时习之。
○“教必有正业”者。
正业,谓先王正典,非诸子百家,是教必用正典教之也。
○“退息必有居”者,退息,谓学者疲倦而暂休息。
有居,谓学者退息,必有常居之处,各与其友同居,得相谘决,不可杂滥也。
○“学不学操缦,不能安弦”者。
此以下并正业积渐之事也。
此教乐也。
乐主和,故在前,然后须以积渐,故操缦为前也。
操缦者,杂弄也。
弦,琴瑟之属。
学之须渐,言人将学琴瑟,若不先学调弦杂弄,则手指不便;手指不便,则不能安正其弦。
先学杂弄,然后音曲乃成也。
○“不学博依,不能安诗”者。
此教诗法者。
诗是乐歌,故次乐也。
博,广也。
依,谓依倚也,谓依倚譬喻也。
若欲学诗,先依倚广博譬喻。
若不学广博譬喻,则不能安善其诗,以诗譬喻故也。
○“不学杂服,不能安礼”者。
此教礼法也。
前诗后礼,亦其次也。
杂服,自衮而下至皮弁至朝服玄端之属。
礼谓《礼》之经也。
《礼经》正体在於服章,以表贵贱。
今若欲学礼,而不能明杂衣服,则心不能安善於礼也。
“不兴其艺,不能乐学”者。
此总结上三事,并先从小起义也。
兴,谓歆喜也。
故《尔雅》云:
“歆、喜,兴也。
”艺,谓操缦、博依、六艺之等。
若欲学《诗》、《书》正典,意不歆喜其杂艺,则不能耽玩乐於所学之正道。
○“故君子之於学也,藏焉,脩焉,息焉,游焉”者。
故,谓因上起下之辞。
学虽积渐,故君子之人为学之法,恒使业不离身。
藏,谓心常怀抱学业也。
脩,谓脩习不能废也。
息,谓作事倦息之时而亦在学也。
游,谓閒暇无事游行之时亦在於学,言君子於学无时暂替也。
○“夫然,故安其学而亲其师”者。
此明亲师爱友也。
然,如此也。
若能藏、脩、游、息、游,无时暂替,能如此者,乃能安其所学业。
言安学业既深,必知此深由本师,故至於亲爱师也。
○“乐其友”者。
师既获亲,而同志之友亦被於乐重。
然前三年乐群,五年亲师,亲师在乐群之后,而此前亲后乐友者,群即友也,为义然也。
前明始学,故乐友在前。
此明学业已成,故亲师为首矣。
○“而信其道”者。
其道,已道也。
既亲师乐友,已道深明,身自说信,不复虚妄。
一云:
信师友之道,前安学,故乃亲师乐友,后乃信道也。
○“是以虽离师辅而不反也”者。
“辅”即友也,友主切磋,是辅已之道深远也。
“离”犹违也。
已道深明,不复虚妄,心自信之。
若假令违离师友,独在一处而讲说,不违反於师友昔日之意旨,此则强立不返也。
○“《兑命》曰”者,引《尚书》合结之。
○“敬孙务时敏”者。
此句结积习也。
常能敬重其道,孙顺学业,而务习其时,疾速行之,故云“敬孙务时敏”。
敏,犹疾速也。
○“厥脩乃来”者。
此句结亲师敬道也。
厥,其也。
若敬孙以时,疾行不废,则其所脩之业乃来。
谓所学得成也,所以尊师乐友。
“其此之谓乎”者。
○《兑命》所云,其此经之谓乎?
今之教者,呻其占毕,多其讯。
注:
呻,吟也。
占,视也。
简谓之毕。
讯,犹问也。
言今之师自不晓经之义,但吟诵其所视简之文,多其难问也。
呻,或为慕。
讯,或为訾。
言及于数。
注:
其发言出说,不首其义,动云“有所法象”而已。
进而不顾其安。
注:
惟其所诵多,不惟其未晓。
使人不由其诚。
注:
由,用也。
使学者诵之而为之说,不用其诚。
教人不尽其材。
注:
材,道也,谓师有所隐也。
《易》曰“兼三材而两之”,谓天地人之道。
其施之也悖,其求之也佛。
注:
教者言非,则学者失问。
夫然,故隐其学而疾其师,苦其难而不知其益也。
注:
隐,不称扬也。
不知其益,若无益然。
虽终其业,其去之必速。
注:
速,疾也。
学不心解,则忘之易。
教之不刑,其此之由乎!
注:
刑犹成也。
[疏]正义曰:
此一节论教者违法。
学者所以不成,是今师之失,故云“今之教者”。
○“呻其占毕”者。
此明师恶也。
呻,吟也。
占,视也。
毕,简也。
故《释器》云:
“简谓之毕。
”言今之师,不晓经义,但呻吟长咏,以视篇简而已。
○“多其讯”者。
讯,问难也。
既自不晓义理,而外不肯默然,故假作问难,诈了多疑,言若已有解之然也。
○“言及于数”者。
数,谓法象。
既不解义理,若有所言,而辄诈称有法象也。
○“进而不顾其安”者。
务欲前进诵习使多,而不曾反顾其义理之安不,谓义理危辟而不自知也。
○“使人不由其诚”者。
人,谓学者也。
由,用也。
诚,忠诚。
使学者诵文,而已为之说义,心皆不晓而猛浪,是不用己之忠诚也。
○“教人不尽其材”者。
材,道也。
谓已既不晓其义,而纵有所悟者,又不能多,恒恐人胜之,故凡有所知,又为所隐,惜不尽其道也。
○“其施之也悖”者。
谓教者有上五者之短,故施教於人,违背其理也。
○“其求之也佛”者。
佛,戾也。
教者既背违其理,其学者求之则又违戾。
受学者心既不解,求问於师,师又不晓,违戾义意也。
○“夫然,故隐其学而疾其师”者。
由师教既悖,而受者又违,故受学者弟子不荷师教之德,乃隐没其师之学,而憎疾其师也。
○“苦其难而不知其益也”者。
师说既不晓了,故弟子受之,苦其难。
既难不解,故不自知其有益。
○“虽终其业,其去之必速”者。
学者勉力自强,虽得终竟其业,为心不晓解,其忘去之必速疾矣。
○“教之不刑,其此之由乎”者。
刑,犹成也。
言师教弟子不成,由此在上诸事,故云“其此之由乎”。
其此之由在上,谓此经文也。
以例推之,前文云“其此之谓乎”,则是他书所云其此经之谓乎。
注。
○正义曰:
“其发言出说,不首其义”者。
首,犹本也。
教者为弟子发言出说,不本其义理,谓不解此义之言也。
云“动云有所法象而已”者,既不解义理,举动所云则言此义有所法象。
犹若一则称配大一,二则称配二仪,但本义不然,浪为配当。
○“务其所诵多”者。
谓师务欲得所诵使多,释经“进”也。
云“不惟其未晓”者。
惟,思也,不思其诵得未晓解者,释经“不顾其安”也。
○“使学者”解经“使人”也,而“为之说”解经“不用其诚”也。
言师为学者而说,不用其忠诚实之心,以心不解,诳惑学者。
○郑恐“材”是材艺,故以“材”为道。
道,谓道理。
言教人道理。
引“《易》曰”者,《易·说卦》文也。
但伏羲书上法天,下法地,中法人,谓之三材。
《说卦》云“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三材各有其两,故云“兼三材而两之”,而有六爻也。
郑引之,证“材”为道也。
○教者言非,是其施之也悖;学者失问,是其求之也佛。
大学之法,禁於未发之谓豫。
注:
未发,情欲未生,谓年十五时。
当其可之谓时。
注:
可,谓年二十,时成人。
不陵节而施之谓孙。
注:
不陵节,谓不教长者、才者以小,教幼者、钝者以大也。
施,犹教也。
孙,顺也。
相观而善之谓摩。
注:
不并问,则教者思专也。
摩,相切磋也。
此四者,教之所由兴也。
注:
兴,起也。
[疏]正义曰:
此一节论教之得理,则教兴也。
○“禁於未发之谓豫”者。
发,谓情欲发也。
豫,逆也。
十五以前,情欲未发,则用意专一,学业易入。
为教之道,当逆防未发之前而教之,故云“禁於未发之谓豫”。
○“当其可之谓时”者。
可,谓年二十之时。
言人年至二十,德业已成,言受教之端,是时最可也。
○“不陵节而施之谓孙”者。
陵,犹越也。
节,谓年才所堪。
施,犹教也。
孙,顺也。
谓教人之法,当随其年才。
谓年长而聪明者,则教以大事,而多与之;若年幼又顽钝者,当教以小事,又与之少,是不越其节分而教之,所谓“孙,顺也”,从其人而设教也。
○“相观而善之谓摩”者。
善,犹解也。
受学之法,若人人竞问,则师思不专,故令弟子共推长者能者一人谘问,馀小不能者,但观听长者之问答,而各得知解。
此朋友琢磨之益,故谓之“摩”也。
○“此四者,教之所由兴也”者。
结上四者。
兴,起也。
四事并是教成之所起也。
发然后禁,则扞格而不胜。
注:
教不能胜其情欲。
格,读如“冻冫各”之“冫各”。
扞,坚不可入之貌。
时过然后学,则勤苦而难成。
注:
时过则思放也。
杂施而不孙,则坏乱而不脩。
注:
小者不达,大者难识,学者所惑也。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
注:
不相观也。
燕朋逆其师。
注:
燕,犹亵也。
亵其朋友。
燕辟废其学。
注:
亵师之譬喻。
此六者,教之所由废也。
注:
废,弛。
[疏]正义曰:
此一节论学不依理,教之废弃。
○“发然后禁,则扞格而不胜”者。
发,谓情欲既生也。
扞,谓拒扞也。
格,谓坚强。
若情欲既发而后乃禁,教则扞格於教,教之不复入也。
是教弱而欲强,为教不胜矣。
○“时过然后学,则勤苦而难成”者。
时过,谓学时巳过,则心情放荡,虽欲追悔欲学,精明巳散,徒勤苦四体,终难成也。
○“杂施而不孙,则坏乱而不脩”者。
杂施,谓教杂乱无次。
越节,则大才轻其小业,小才苦其大业,并是坏乱之法,不可复脩治也。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者。
独学,谓独自习学而无朋友。
言有所疑,无可谘问,则学识孤偏鄙陋,寡有所闻也。
○“燕朋逆其师”者。
以前四条皆反上教之所兴,此“燕朋”、“燕辟”,特加二条,不与上相对。
燕朋,谓燕亵朋友,不相遵敬,则违逆师之教道也。
○“燕辟废其学”者。
辟,譬喻也。
谓义理钩深,或直言难晓时,须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