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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教学时数]6学时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认识到市场经济需要每个公民具有较强的法律素质,而增强法律意识,培育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的途径之一;通过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的法治观念来更好地贯彻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相结合的方针,使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

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如何理解和区分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法治观念和法治理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法律修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难点:

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

[教学方法与手段]多媒体演示,理论阐释,案例分析,启发互动等。

[教学过程设计]

导入:

“今日说法”滕州冒名顶替上学案

第一节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一)法律的一般含义

1、法的一般含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1)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由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制定即:

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二是认可即:

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 (所谓判例:

是指法院先前的某一判决具有法律的效力,从而成为以后审判同类案件的依据(故又有称为“先例”的)。

     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认可,而且由国家保证实施,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首先法律所体现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即:

统治阶级整体意志

     其次,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不是全部,而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哪一部分

     (3)法律是由社会物质条件决定的

     人口因素、地理环境、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构成了一个社会的物质条件,其中物质资料生产方式起了决定的作用。

     法就其形式来说是主观的,但就其内容来说是客观,任何统治阶级都不能超出经济关系的要求任意立法

2、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法由专门机关制定和解释

     (3)法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5)法具有普遍约束力和严格程序

(二)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1、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2、社会主义法的主要作用

     1、社会主义法的本质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体现;

     

(2)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3)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内容归根到底是由我国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课堂互动:

     请看书思考并回答: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分为哪几部门法?

     2、每部门又可分为哪几小类?

     法律体系是由法律部门构成的,法律部门则是依照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的手段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一种分类。

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包括:

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军事法等。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1.法律的制定(立法)

     2.法律的遵守(守法)

     3.法律的执行(执法)

     4.法律的适用(司法)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正确认识法治

 1.法治的基本含义:

法治是现代行之有效的、首要选择的治理社会、管理国家之道。

其基本内涵是:

     

(1)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

     

(2)法治是一种民主基础上的制度模式

     (3)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

     (4)法治体现了一系列价值的法律精神

     (5)法治还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秩序

2.法制与法治的关系.

     法制和法治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既不能割裂开来,也不能混淆起来。

     法制与法治的关系(互相联系和区别).

     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而法治却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

法制的内涵比法治要小的多。

     二者有许多区别。

法制所讲的法主要指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而法治所讲的法除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之外,还包括动态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以及守法等活动;

     法制所讲的法律制度既可以是好的、民主的法律制度,也可以是不好的、专制的法律制度,而法治所讲的法律制度能使法得以正确适用和普通遵守的法律制度;

     法制社会中法对权力的规范和约束既可以是所有的人和一切国家机关,也可能是在法的约束和规范之外仍然存在着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独裁者或权力机关,而法治社会中法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却是完全的、绝对的,包括一切的权力机关和所有的个人,法治必然地排拆人治,法在法治社会中至高无上,除此之外不存在绝对的个人或权力机关的至上权威,而且所有的国家权力都予合理配置和划分,并相互制约。

3.我们要依法治国,不搞人治

     法治与人治的关系

     所谓人治,最基本的特征是当权者的个人意志超乎社会之上,处理事务和管理社会生活,完全以个人的意志、愿望、能力、政治素养、知识水平、道德品质为转移。

实现这样的统治,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很强的专横性。

     人治的一个重要特征,从历史上看,就是每朝最高统治者无一不总揽全国军事、政治、经济、司法大权,所有政事听凭这个人独断专行。

     人治的又一特征:

“任职终身”、“荫泽子孙”。

在中国历史上,除了政治的变故和权力的倾轧外,没有哪位皇帝是活着时就主动让位的。

     人治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常常混淆道德与法律的区别,“以礼断狱”、"以言代法"、"以人代法"、"重德轻刑"。

     法治的基本观念

     法治在社会领域,它表现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法治领域,它就表现为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司法、依法监督等等。

     “法治”是与“人治”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主要有四:

第一,法治强调的是权自法出,而人治强调的是法自权出;第二,法治强调法大于权,人治强调权大于法;第三,法治强调人从于法,人治强调法从于人;第四,法治强调法律至上,人治强调领袖至上。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二)依法治国

     1、依法治国的科学涵义

     2、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

     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

     2、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

     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二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

(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概念与特征

     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是符合民主本意的民主,它是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基础的、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1)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

     

(2)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由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

     (3)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以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可靠保障的民主

     (4)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的民主

(二)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观念

     

(1)宪法和法律至上的观念

     

(2)公平正义的观念

     (3)平等自由的观念

     (4)保障人权的观念

     (5)安定有序的观念

     (6)良法善治的观念

     (7)共同富裕的观念

二、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

法律的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

     1、从来源上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一般都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2、从基本内容来看,法律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作或不作一定行为,可以依法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人们获得合法的利益或自由。

法律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

法律通过规定义务,使人们承受某种约束或负担。

     3、从范围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有明确的界限。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涵义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特点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

     请看书思考下列问题: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含哪些方面的平等?

     2、法律面前可以做到人人平等吗?

为什么?

第三节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课堂互动

     1.请例举几个与“国家安全”相关联的词

     2.中国安全吗?

为什么?

 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一)国家安全的定义

     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破坏而保持稳定有序的状态。

(二)国家安全内容

     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与核心

     1.政治安全是指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形势保持稳定,不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和颠覆。

如:

泰国政变、苏联解体。

     2.国防安全是指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安全,不受外来军事威胁或侵犯。

如中国的周边态势。

     3.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是指国民经济能够抗御国内外各种经济风险而保持平稳有序运行的态势,包括金融安全、能源安全、贸易安全、粮食安全等。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力迅速增长,但仍然存在许多不安全问题。

     4.科技安全是指国家的科学技术系统能够有效地应对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维护和实现国家利益的能力和状态。

     5.文化安全是指一国人民能够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价值观念、文化制度,独立自主和利用自己的文化资源。

     6.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问题变得非常突出,要保证国家的文化安全,必须特别重视网络和信息安全

     7.生态安全是指国家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能够维系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国土资源安全、水资源安全、大气资源安全、生物物种安全等。

     8.社会公共安全是国家预防、控制、处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突发灾害事故,以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治安,还包括起来越重要的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如:

法国骚乱、非典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影响等。

(三)国家安全的特征

     假设性:

国家安全问题的提出具有预见性和防范性。

关注国家安全的目的在于监测国家系统中可能遭受攻击和出现问题的脆弱环节并提出相应对策。

     复杂性:

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众多,层次多样并相互交叉。

二、掌握国家安全的法律知识

(一)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

     《国家安全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法律。

     《刑法》专门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罚。

(二)国防安全法律制度:

《国防法》、《反分裂国家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出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了台湾问题的性质、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国家等内容。

(三)经济安全法律制度

     涉及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

对外商资格、外资企业的监管。

     涉及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

     涉及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

     与世贸组织相关的法律

(四)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种违法行为及其处罚办法。

     全球普遍关注的信息安全问题主要有两个:

一是网络基础设置的安全,即网络本身的安全;二是网上信息内容的安全。

     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存在很大隐患:

一方面基础信息技术严重依赖国外,另一方面信息内容得不到有效保护。

(五)生态安全法律制度

     我国有关生态安全的法律法律

     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安全保护、灾害防御等方面

     自然资源保护法原则:

     重要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统一规划、多目标开发与综合利用原则、利用和生态保护平衡原则、开源与节流原则

(六)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

     社会公共安全不仅包括传统的社会治安还包括食品安定和公共卫生安全。

例如非典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事先预案制度 ―――防范的预案

     事中报告制度 ―――限时报告、发布信息

     事后责任制度 ―――法律责任

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义务

(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三)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的义务

(四)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五)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义务

(六)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

第四节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一)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

     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方式,依法行政、依法行事。

(二)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1、讲法律

     讲法律就是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首先要以法律为准绳。

判断某种行为是否违法,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

七旬老汉持枪打死入室行窃者被判刑。

     2、讲证据

     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首先,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其次,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不能主观臆断。

     其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

     3、讲程序

     程序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法律通过规定明确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先做什么,后做什么。

例如:

     

(1) 行医要先取得行医资格

     

(2) 选举必须有一定程序保障公开、公平、公正

     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前提

     4、讲法理

     讲法理就是在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时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讲法律原理和法律精神实际上是法律内在的应该具有的一些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基本方向。

法理是制定法条的依据,一个国家的法律无论有多少完备,都不可能穷尽社会中的所有法律现象,当中找不到相应的法条作论据时,可以从法理中找到,这时法理可以补充法条的不足。

(三)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1、学习法律知识

     2、掌握法律方法

     3、参与法律实践

二、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二)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1、努力树立法律信仰

     2、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3、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维护法律尊严

     法律条款是否合理,每一个公民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或批评。

但是,我们不能自认为不合理的规定都可以不执行;国家没有废止的法律、与法律不冲突的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章,公民都应有无条件执行的“法律意识”。

实践教学内容与安排(2学时)

“现身说法”活动

【学习思考】

1.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2.谈一谈法制与法治的关系。

3.联系实际谈谈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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