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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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何文博

(2009年2月5日)

这次会议是教育厅党组和高校工委决定召开的。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学习贯彻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8年工作,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安排部署今年工作。

一、200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8年,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教育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为目标,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创新,拓展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2008年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2008年,教育厅党组、高校工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以清醒的头脑,积极进取的工作状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融入干部的教育、任用、管理之中,融入政行风建设之中,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高校工委书记卢连大同志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主持召开厅党组会、高校工委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亲自听取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汇报;亲自参与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制度的修订;亲自征求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亲自检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落实。

凡属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工作都优先考虑;每逢会议都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和廉洁自律。

厅党组其他成员和其他几位厅领导,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反腐倡廉建设就管到哪里,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认真实行“一岗双责”。

在2008年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由陈晓光副省长为组长的省委、省政府检查组对教育厅、高校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都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全员参与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格局,有力地从组织上保证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有了良好开端

根据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结合教育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了教育厅、高校工委贯彻落实的《工作细则》,并下发全省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校。

《工作细则》从领导体制、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工作任务正在落实中,有的已经取得初步成果。

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都制定了《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

全省教育系统注意把惩防体系的构建过程,作为充分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建立健全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精神和主要任务的过程,有效地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

(三)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扎实推进

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坚持将经常性教育与集中专题教育相结合、正面示范教育与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传统教育方式与现代技术手段相结合,教育的层次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

各地、各高校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

积极拓展廉政教育领域,加强对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教育。

认真落实《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开辟网上廉政文化阵地、组织学生廉政社团、举行毕业生廉洁教育座谈会等丰富多彩色的形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四)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一些教育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认真治理教育收费问题。

一是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大检查,全省共组成15个检查组,对4092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检查和抽查,共立案查处38件,对72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3名校长给予撤职处分。

仅高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共收回和返给学生费用103万元,清理“小金库”3个,收缴“小金库”金额116.5万元。

二是继续推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巩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三是组织开展了“全省学校联评”活动。

四是深入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加大对高校各类特殊类型招生以及艺术、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监察力度。

中考、高考、研考三项大考,纪检监察部门深入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力地保证了我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体看,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反映乱收费的信访举报大幅下降。

(五)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呈现可喜局面

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第一次就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育厅、高校工委对此高度重视,把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作为2008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并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召开了有部分高校“一把手”参加的全省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

在全省高校开展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由厅领导带队,组成10个检查组,对41所高校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

可以说,高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源头治本工作更加深入。

高校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自觉性不断增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六)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保持良好势头

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结合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了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

2008年,全省教育部门立案、查处案件8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3人。

全省高校受理信访169件次,立案查处案件24件,结案21件。

其中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大过1人,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4人。

移交司法机关10件,判刑4人。

共挽回经济损失97.7余万元。

通过查办案件,有效惩治了腐败,净化了育人环境。

不少高校还剖析典型案例,运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还十分严峻,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还有差距,特别是责任追究还未做到应追尽追;二是教育系统的政行风建设还亟待加强,治理教育收费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还需下大工夫;三是对一些重要岗位、重要环节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还不够有力;四是领导干部作风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

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09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

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都对教育系统,特别是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我们在新形势下进—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

按照省纪委和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实际,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推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教育厅、高校工委惩防体系《工作细则》的落实为重点,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加强监督检查

切实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坚持研究无禁区、讲课有纪律,切实维护高校稳定。

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系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项目招标、规划、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

二是积极开展对“两免一补”以及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高校“211工程”三期建设等教育工程建设以及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二)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是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总抓手。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切实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分解到位。

要抓好工作任务的细化分解,根据部门职能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将重点任务落实到每一个相关职能部门,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

使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真正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实施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真正做到“一岗双责”。

二是完善评价机制,确保责任考核到位。

要研究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责任制考核体系,设计科学、实用的考核程序,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

省高校工委决定,今年下半年对高校近两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执纪,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领导干部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不管是在任的,还是调离升迁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

使责任追究收到更好的警示和教育效果。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积极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师德学风建设,积极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贯彻落实省纪委提出的“五个严禁”和教育部党组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教育厅、高校工委提出以下要求:

l、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3、不准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4、不准利用外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帐户隐匿公有资金,设立小金库,滥发钱物;5、不准违反规定兼职取酬和领取补贴、奖金,高校领导干部除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

要继续开展清理“小金库”,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借用为名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严禁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公款旅游等专项活动。

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紧密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各自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坚决治理教育收费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大力加强政行风建设

要着力治理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真正能够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二是积极推进公办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严禁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名义招生高收费。

三是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

加强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完善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

加强对高校招生收费的监管。

四是继续开展“学校联评”活动,进一步完善联评活动方法。

要大力加强教育系统的政行风建设,各地教育部门要在今年第一季度围绕政行风建设,集中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要通过组织好“政行风热线”,设立局长网上信箱,开展局长接待日和“参评处(科)长”走进直播间等活动,倾听民意,体察民情,关注民生,对群众的建议、意见、要求要及时办理,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讲明原因,求得群众的理解。

教育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政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全省教育系统政行风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推进重点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着力完善制度建设

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全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招生考试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不断深化源头治本工作。

着力完善制度建设,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上有新突破。

一是健全领导班子集体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和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须经党委(常委)会集体决定的制度。

二是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权力集中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

建立、执行党委(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前,书面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和纪检监察“一票否决”制度。

三是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坚决禁止“小金库”,一经查实单位或部门设立“小金库”,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是加·强基建(修缮)项目管理,推行基建(修缮)项目全过程审计。

五是完善科研经费管理。

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审计。

六是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完善“六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规范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行为。

要下大力气抓好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与有效性。

(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以查办发生在教育行政机关、高校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树立查办案件是本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观念。

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案件查办工作,为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纪委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谋划查办案件工作。

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

要注重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在严肃查办违纪违法分子的同时,要实事求是,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善于从大局上把握办案工作,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七)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同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要加强政治思想建设,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要加强业务学习,拓宽工作视野,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

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切实维护纪检监察部门良好形象。

各地教育局党组(党委),各高校党委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

支持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

要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构。

同志们,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全局,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注。

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取信于民,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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