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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各种制度

 

韩矿发(2006)76号

关于印发韩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的16项制度,希认真执行。

附:

1、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4、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5、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6、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7、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8、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9、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0、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1、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奖惩制度

13、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4、安全举报制度

15、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16、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安全会议制度

一、矿月度安全办公会

1、会议时间:

每月月初的第一周,为月度安全办公会的固定时间。

2、参加人员:

参加月度安全办公会的人员为:

副总以上矿党政领导;安全科、技术科、经营管理科和矿党政办公室的主管领导。

3、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

(2)总结、回顾上月安全工作情况;

(3)分析、确定当前安全工作现状;

(4)部署、安排下步安全工作重点;

(5)追究有关安全责任,制定相关处罚意见;

(6)落实相关安全工作责任人。

4、会议制度:

(1)组织制度。

会议由矿行政主管领导主持;矿党政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写出会议纪要;无故缺席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2)汇报制度。

各分管单项工作的矿领导,在会上汇报前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就下步安全工作提出意见;上月工作落实情况由党政办负责汇报。

(3)责任制度。

对安全办公会安排工作落实不力的相关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基层单位周五安全会

1、会议时间:

每周五分早、中、夜三班由党政主管领导主持。

2、会议内容:

(1)本单位安全工作重点及事故案例分析。

(2)学习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安全指令。

(3)学习作业规程和矿要求学习的有关内容等。

(4)周五安全会议必须建立会议考勤簿、记录簿,注明到会人数、未参加人数、会议活动时间、内容、主持人。

对未参加周五安全会的人员给予补课,并注明补课时间、补课内容、补课责任人,凡未按规定补课或记录不全的,对补课人罚款50元。

(5)党政主管无故不组织安全会议或委托他人组织的,给以100元罚款。

(6)组织科、安全科负责对周五安全会的考核。

 

附件2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杜绝重大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发生;质量标准化达到一级;实现安全年。

1、实行安全、质量一票否决权;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者,年度内不得提干、晋级、评先。

 

2、矿每年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一次修改完善,对安全管理目标落实情况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各单位每月总结一次本单位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

3、矿制定年度及季度《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各单位也要相应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及季度《质量标准化规划》,并严格执行。

4、各单位要依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危险源(安全隐患)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目标方案,控制危险源,以达到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的目的。

5、矿分管领导每月带队进行三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联合检查。

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实施动态检查,动态达标,坚持现场检查,现场定级。

各单位和职能部门要着力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每次安全检查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都要进行汇总,落实到人,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整改不合格工程、改善不安全环境、更换不安全设备。

6、坚持领导干部跟、带班制度。

每班必须保证有一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跟、带班作业;生产区队每班必须由一名区队干部跟班作业。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井下工作汇报制度,认真按照“人、物、环境、系统”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上井后认真填写信息反馈和跟、带班记录;调度室要将反映上来的问题或隐患安排瓦安员跟踪落实整改,并追踪、调度整改情况,直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消除为止。

实施隐患追究制度。

副科(区)级以下的人员由安全监察科负责追究,科(区)级以上的人员,由安全监察科报请安监处长追究。

7、推行安全监察区域责任包干制。

职能科室按专业分片、分线包保,对包保专业的安全工作效果负责;技术科、监察科包保采掘头面。

瓦安员实施24小时不间断现场监察,对采掘头面的安全状况、工程质量、隐患整改全面把关,并及时制止“三违”行为,监察效果与本人工资收入挂钩。

8、井上下生产场所实行安全运行许可证制度。

由驻矿安全监察处根据安全基本条件及相关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安全运行许可证》,凡未取得《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一律不得进入生产程序。

9、全矿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韩桥煤矿职工安全手册》,深刻牢记,严格执行。

职工工作时必须以工种、岗位或每项工作为主体,建立安全联保小组,签订联保责任书,指派安全责任心强、技术好的人员担任组长。

10、区、班、组长是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

要突出抓好安全和工程质量,每班必须做到先检查后工作,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执行好现场交接班制度,跟班区、班长必须跟班到点,不得先于工人上井。

现场工人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在不安全状况下停止作业。

11、强化“一通三防”管理,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全面实施“一通三防”对安全质量的一票否决;严格按照“风量不足、瓦斯超限、自燃发火、电器失爆、通防设施使用不正常、掘进工作面停风停电”就是事故的要求,进行追查分析处理。

12、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取得上岗证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矿利用闭路电视每月组织职工上一次安全教育大课;各单位要坚持做好班前十分钟和每周五的安全活动日教育;机关科室包保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参加被包保单位的安全活动并进行辅导;宣传科负责学习材料的编写和发放,并每周制作一期事故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工会、宣传科要辟设专门的安全宣传阵地,每月至少更换一次。

13、各专业分管领导对所负责的专业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对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分析、总结,查出的问题要明确责任、限定整改时间、处罚到人,有落实和整改意见。

每季度由安监处长负责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异地矿井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14、实施治理“三违”指标量化考核:

矿处级领导每人每月不得少于2人次;副总每人每月不得少于1人次;技术科、安监科副科长以上干部及各专业主管工程师、现场管理人员每人每月不得少于1人次;采掘工区技术员以上干部每人每月不得少于1人次;机运、通风、皮带及准备工区等井下辅助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工资科、计划科、供应科、洗运科的党政主要领导每人每季度不得少于1人次(必须按月完成);组织科、纪委、党政办、宣传科、工会、保卫科、审计科、经管科、团委等科室及有关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每人每半年不得少于1人次。

异地项目部(石凹河、朱砂沟)的党政主要领导每人每月不得少于2人次。

实业公司及异地项目部所辖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及专职管理人员,参照本文件制定相应的“三违”治理指标,并对“三违”人员严格按照过“八关”程序执行。

对已经落实的“三违”人员,安监科要及时开出停工通知单,凡接到停工通知单的单位,不得安排“三违”人员继续上岗;“三违”人员停班学习期满后凭复工通知单上岗,凡未接到复工通知单的,单位不得安排上岗。

矿将不定期对各单位“三违”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15、凡未完成“三违”治理指标的,集团公司的效益嘉奖一律不予发放,且当月不享受任何奖励;如在次月或次季度完成累计指标,则所扣部分予以返还80%。

安全监察科负责安全管理人员治理“三违”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每月进行公示。

16、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

一般性“三违”人员,由矿组织停班学习1个月;严重“三违”人员由矿组织停班学习2~3个月,严格按照徐矿司党[2004]58号文件的规定程序进行帮助教育过“八关”。

“三违”人员在培训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凡不参加停班学习或学习表现差、考试不及格的,安监科不开具复工通知单,“三违”人员继续停班学习,直到学习合格为止。

“三违”人员的培训管理由矿职校安培中心和保卫科负责,每月20日起进行两周的集中学习和军训,安监科负责出卷、考试并监督检查。

其余时间在本单位自学,单位领导负责学习的辅导和考勤。

宣传科、工会、纪委、组织科和单位党支部要建立对“三违”人员的谈话记录簿,详细记录对“三违”人员的谈话时间、地点、具体的帮教内容等。

17、为最大限度的鼓励广大职工遵章作业,遏制“三违”行为,对因“三违”行为而被扣发的集团公司的效益嘉奖,根据其一年的安全工作表现予以适当返还。

一般“三违”人员,一年内杜绝第二次违章,实现安全生产,返还因违章行为而被扣发的集团公司效益嘉奖的80%;严重“三违”人员,一年内杜绝第二次违章,实现安全生产,返还因违章行为而被扣发的一次性奖励的50%;凡因违章造成事故的,被扣发的效益嘉奖不予返还,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一年内第二次违章的人员,因“三违”影响的各类奖励一律不予返还,并加重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8、对采、掘、辅助单位的区、班长及瓦安员实施最佳和最差的月度考核,前三名给予奖励,后三名给予处罚;对连续三次、累计四次考核最后一名的实行末位淘汰制,即区、班长给予解聘,瓦安员调离工作岗位。

考核依据为当月所跟班的安全状况、“三违”治理情况、查找隐患的多少和瓦安员浮动工资的高低等。

 

附件3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安全投入项目

1、年度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2、年度安全设施项目建设进度的资金投入。

3、年度内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资金的按时到位。

二、每年度末,基层各单位根据生产需要,报送次年安全投入资金计划,计划科汇总后,由生产矿长总工程师主持召开安全投入资金年度计划会,经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三、安全投入审批程序

1、安全投入材料和设备:

各单位根据计划安排,要有文字报告,内容包括完成时间和责任人,报总工程师审查同意后,计划科加盖工程印章,由供应科报集团公司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2、安全投入改造:

经总工程师同意,矿分管领导负责与资质单位签定合同予以施工。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奖励等由安全处长负责安排,具体落实。

4、安全投入重大项目由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安全投入资金保证措施

1、根据计划安排,在生产成本中按15元/吨提取作为安全投入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安全投入应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各单位按照计划要求,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安全检查科负责督促考核。

附件4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年初矿制定《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意见》的目标,督促检查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落实情况。

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由生产矿长、安监处长、副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安监科、工资科、计划科、经管科等人员参加。

3、采掘头面实行每月三旬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度。

4、机电、运输、通防、防治水等专业每月实行一次大的检查制度,由矿分线负责人组织。

5、坚持动态检查、动态达标、现场检查、现场定级制度。

6、矿每月总结评比一次,奖罚严格按照《季度达标规划》执行。

7、检查评比的要求、标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

 

附件5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全面提高我矿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进一步规范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教考分离领导小组。

矿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安全监察处副处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安全科长、安培中心主任为成员。

二、职责划分

1、安培中心、安全科负责安全培训教考分离的管理和考核。

2、安培中心、安全科负责试题库编写、教学计划的审定、监考、阅卷打分、试卷复审、管理并组织补考、处罚。

3、安培中心负责全矿培训人员的统计、建档工作。

4、工资科负责向安培中心提供入矿新工人、转岗人员及临时性培训人员情况,与安培中心共同完成培训工作。

三、培训考试

1、考试一律实行闭卷,泄漏试卷、试题内容者,给予200元的罚款,性质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2、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考场纪律混乱、考生相互抄袭、代考等现象,给予监考人员罚款200元,性质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3、每期培训人员成绩合格率低于90%的,每降1%对安培中心罚款50元;培训合格率高于90%,对考试不合格人员罚款50元,培训费自理,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个人交补考费30元,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4、对考试作弊的学员给予100元的罚款,成绩按零分处理,重新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安培中心必须制定详细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后有序实施。

对上级下达的各类工种培训计划,各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选派合格人员参加。

少参加一人或出现冒名顶替现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五、严禁各单位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如需调整,必须向安全监察处申报。

对未经审批随意调整特种作业人员的,发现一人,对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100元。

 

附件6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韩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排查重大隐患工作由安监处长负责组织,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技术科、安全科、机运工区、通风工区、经管科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2、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分专业排查出矿井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和其它方面存在的隐患。

生产矿长、安监处长、安全副总、生产副总负责。

3、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

4、各基层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要对照排查出的隐患,认真落实整改。

5、除了每月一次的事故隐患排查外,正常情况下,各级管理人员每天入井后都必须认真排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上井后认真填写安全隐患信息卡。

调度室对反映上来的安全隐患信息进行归类,及时反馈到责任单位,进行落实整改,并跟踪调度整改情况,直到安全隐患得到整改为止。

对在限期内未落实整改的责任人给予100-200元的罚款。

 

附件7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全管理机构:

集团公司驻矿安全监督监察处副处长1人,安全副总工程师1人,安全监察科长1人,分管采、掘、机、运、通工程师各1人,采、掘专职安全监察员各2人,通风专职安全监察员1人,专职事故分析追查员1人,瓦安员(早中夜三班跟班的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合为一体)50人。

二、安全监察检查处理的依据:

国家、地方、徐矿集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及矿关于安全生产的管理文件。

三、安全生产检查

1、每旬由安监科、技术科组织各被查单位人员参加,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对井下各生产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2、各生产单位现场安排验收员配合跟班区、班长、安全员,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实时检查控制,坚持动态检查,动态达标。

3、每月月底,由技术科、安全科组织对各专业各单位进行一次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

4、矿井主要通风机,每月必须倒换一次,并对停止运行的风机检修维护。

5、矿井回风巷道和防尘系统由通风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做计划处理,保证系统可靠。

6、瓦斯检查仪每年轮流强制检修一次,并保证平时正常检查维修。

7、采掘工作面班组长、瓦检员每班至少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监测装置进行一次检查。

8、机运工区每季度对全矿配备的自救器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

四、检查处理办法

1、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采取现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处理手段,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复验。

2、凡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中被定为不合格品的,一个回采工作面一次罚1万元,一个掘进头一次罚5000元;被定为合格品的,一个回采工作面一次罚2000元,一个掘进头一次罚1000元;对在矿三旬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中得分低于85分的每降一分再加扣罚单位100元。

3、凡不按要求组织检查,追究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并按矿党政1号文给予处罚。

4、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

 

附件8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了适应当前矿井安全生产需要,提高矿井技术人员的作用,完善技术审批制度,做好技术措施的现场兑现与落实。

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企业技术审批的要求,研究制订了本《制度》。

一、技术资料的编制审批管理手册

1、矿井各类图纸分专业类别由相关单位提供,科(区)长签字,然后由总工程师签发,相关单位存档保管。

2、矿井各种安全技术规划,各种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各相关单位制定,矿总工程师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审批。

3、系统检修、改造计划由各相关单位制定,科(区)长审核,矿总工程师批准,报集团公司审批。

4、上报集团公司其它技术资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矿长审阅。

二、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管理手册

1、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各专业内容由相关专业单位编制,经技术科、安监科及相关单位和矿总工程师参加会审,并经批准方可执行。

2、采掘工作面或其它作业场所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各相关单位制定,经技术科、安监科审批,矿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工程师批准方可传达执行。

3、机电、运输系统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保养、拆除等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机电、运输部门制定,经技术科、安监科审批,矿总工程师或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方可传达执行。

4、“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通风工区制定,经技术科、安监科审批,矿总工程师或安全副总工程师批准方可传达执行。

三、安全技术规程、措施传达的学习、贯彻执行

1、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经程序审批后,分别送达各技术监督管理机构,由技术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执行。

2、各施工单位必须将规程、措施内容传达到每一个操作人员,并做好学习、考试的签字记录。

3、现场跟班区、班长,要严格按规程、措施组织落实。

4、各单位要妥善保管各项规程、措施。

 

附件9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设备器材的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的原则,杜绝重大设备器材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器材购置

1、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

每月20日前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告,经矿领导批示后(并注明设备器材使用地点、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数量以供参考厂家),送经管科,汇总报矿分管领导审核后加盖矿公章,由经管科按照集团公司要求于25日前交驻矿供应站,上报集团公司设备科。

2、经管科跟踪、落实,集团公司设备送批情况,并及时向矿分管领导汇报。

3、设备到货后,由经管科开据设备分配表,并协同使用单位、到供应科进行验收。

4、经管科设备管理组,对新到设备数量、规格、主要设备器材性能和技术数据、进行登入设备台帐,纳入计算机管理。

5、机运工区要对新到设备进行编号、刻号并登入设备台帐,并做到使用地点、使用单位与帐、卡、物相符。

6、经管科设备管理组,应经常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机运工区设备现场管理组工作,使流动设备管理工作与帐、卡、物相符。

7、经管科每月月初,到财务科进行对上一个月到货设备进行核对,并登入资产帐。

8、设备资产台帐与财务部门的资产帐要每年核对一次。

二、设备器材的管理

1、固定设备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台帐。

2、流动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核对机运工区帐卡、物、并做到相符。

3、全矿设备器材每三年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4、经管科负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设备器材性能、规程要求操作、维护、保养,经常性的检查设备器材的完好标准状况,保持整齐、清洁、安全、经济运行。

三、设备器材修理及技术检测

1、矿井提升设备及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排入停产检修日检修。

由经管科负责编制年度、季度检修计划报矿批准后,纳入矿井生产计划。

2、大型固定设备和采掘、运输设备等流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维修管理。

3、各种设备的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司机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事故),合理、正确使用设备。

4、要实行包机挂牌制,责任到人。

严格设备巡回检查制,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提升机:

制动闸油压值应根据负荷和闸瓦间隙变化及时调整。

安全保护齐全,灵敏可靠,连接装置轴、销定期试验;主提升绳、平衡绳、制动绳、罐道绳按规定进行检查。

6、主扇风机:

至少每月倒机一次,停运备用扇风机应及时检查、检修。

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和扇风机技术性能测定。

7、主排水泵:

除按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外,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对水泵、管路、闸阀及配电设备全面检修和测定一次,进行一次全负荷的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压风机:

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运的压风机应及时检修备用。

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性能测试,安全阀、释压阀每年校验一次。

9、供电设备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继电保护校验和预防性试验,每年3月15日前应将供电系统的防雷设施检查试验完毕,并投入运行。

接地电阻按规定周期测试处理完毕。

做好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10、锅炉应在每年冬季之前进行检查、检修,并通过劳动部门的检验,检修后锅炉每年进行一次热效率测定。

安全阀、释压阀每年校验一次。

11、采掘、运输皮带等单位使用的流动设备,要编制设备轮流检修计划,按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并认真填写检修纪录。

三班生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整修班,每天检修时间不少于4小时。

12、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质量标准,每次检修前都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组织全体检修人员学习、讨论,按措施施工。

四、设备大修或外委大修:

严格按照韩矿发(2005)69号文件执行。

五、设备器材报废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务科、经管科、使用单位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经矿领导批示后,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1、设备器材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

2、无修复利用价值或一次修理费用超过重值价值80%。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器材。

6、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器材。

设备器材报废由财务部门、经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经矿领导批示后,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附件10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成立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小组,主管矿长任组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处副处长任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总工程师、安全、技术科长为成员。

一、顶板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1、矿成立以生产矿长为组长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顶板管理网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2、严格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查,做到有科学性、针对性、可靠性和预见性。

3、坚持每月一次顶板分析会。

4、技术科每周一次顶板动态分析。

5、工区每日一次顶板情况碰头会。

6、矿每半年召开一次顶板工作会议,每季度制订一次顶板会战重点。

二、井巷修护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巷道修护或拆除回收巷道之前,管理人员到现场会审并制定专门措施,经审批后贯彻执行。

2、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护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多头分段维修。

3、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相邻的支架。

4、倾斜巷道维修时,必须停止行车。

需通车作业时,必须制订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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